A.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信息公開指南
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特編制《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網站或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信息資料查閱室進行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形式,(山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本機關);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查閱信息資料。查閱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9號;
(三)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後的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本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處理。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本機關將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目錄,並向社會公布。屬於該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本機關將予以提供。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本機關將依法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局辦公室;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9號;受理時間為正常工作日
(二)提出申請步驟
1、填寫申請表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應當填寫《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電子郵件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第一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第二通過互聯網郵件發送申請的,請在主題上標明政務公開申請;第三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務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充。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復。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四)辦理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紀檢監察室投訴。認為本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通信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號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紀檢監察室;
接待投訴時間:正常工作日。
B.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人員編制
省質監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9名(含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3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領導職數2名)。
C.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怎麼樣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D. 山西省太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並州路
E. 請問太原的朋友 山西技術質量監督局是什麼單位待遇怎麼樣具體是負責什麼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范工作。
(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質量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質量工作政策、規劃和措施;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全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推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鑒定;組織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省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四)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標准化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組織制定並執行地方標准;對各級各類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組織協調部門和行業的標准化工作;指導開展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等企業標准化工作;負責企業標准備案管理;組織協調全省農業標准化工作。管理全省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范;依法管理計量標准、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強制檢定和比對工作;指導建立健全計量檢測體系和節能減排等企業計量工作;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承擔全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擬訂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風險監測和市場准入主作;負責化妝品生產許可和強制檢驗工作。
(七)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省認證工作。負安管理施實驗室、技術檢驗機構評審和資質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督工作;負責對相關檢驗檢測機構依法授權和監督管理。
(八)承擔綜合管理全省特種設備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發展規劃和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組織和管理全省質量技術監督信息化工作。
(十)負責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財務經費、審計監督及資產設施管理。
(十一)領導全省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十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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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介紹
設立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質監局),正廳級建制,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G.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負責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
(二)負責全省宏觀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和全省「質量立省、名牌興晉」發展戰略,負責擬定相關政策、規劃、措施和考核辦法,開展全省宏觀質量統計分析,建立和完善全省質量誠信體系,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負責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落實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全省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承擔國家監督抽查相關工作。統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指導和監督全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省打擊假冒偽劣工作,查處違反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管理和指導全省標准化工作。組織推進標准化發展戰略,實施政府標准化激勵引導政策。監督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推動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負責地方標準的組織制(修)定、審批和發布。管理企業產品標准備案工作。管理全省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和管理本地區計量標准和社會公用計量標准。負責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的組織制(修)定、審批和發布。依法管理量值傳遞和溯源。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全省實驗室、檢查機構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生產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按食品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風險檢測工作。組織協調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省化妝品的生產許可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綜合管理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的責任。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管理、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應急機制和救援隊伍。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九)加強節能減排領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制(修)定節能減排地方標准。落實能源效率標識管理制度。對能源計量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高耗能特種設備開展能耗測試和節能監察。負責節能產品認證及執法檢查。
(十)建立健全全省質量技術監督工作體系。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省技術基礎發展規劃和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指導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等社會團體、中介機構的工作。組織指導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宣傳、教育、培訓、科研、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考試工作。
(十一)代表全省參加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管理《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技術壁壘協定》(WTO/TBT)有關標准和技術法規在全省的通報和咨詢工作。
(十二)垂直管理全省質監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負責各級質監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建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H.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質監局設12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一)辦公室。負責省局機關和指導全省質監系統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工作;綜合協調省局機關和全省質監系統的業務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應急管理、新聞發布、信息化建設和接待工作;負責全省質監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全省性會議;組織管理全系統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辦理省人大和省政協的有關議案、提案;管理全省質監系統外事活動;指導省質量新聞工作者協會工作。
(二)人事勞資處。負責全系統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職稱評定和職業資格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全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推進「人才強檢」戰略;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人事爭議、出國政審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基層指導處)。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政策研究工作,擬定質量技術法規、規章建設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省質監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管理;負責國家賠償和錯案追究工作;承擔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指導全省質監系統的普法工作。承擔質監工作調查研究,對基層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指導基層研究制定運用質監職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總結推廣基層單位先進經驗;負責質監系統的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規劃財務處。擬定並組織實施省局機關及全省質監系統計劃、財務和基本建設等的管理制度;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管理省局機關及全省質監系統財務、基建項目、資金、國有資產、技術改造、技術裝備等工作;負責質監統計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全省質監系統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五)科學技術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及規章制度;負責制定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組織推進科技興檢戰略;組織管理全省質監系統科研課題、技術引進、新技術推廣、科研成果評審和獎勵等工作;組織制定實驗室儀器設備、科研經費年度預算和專項計劃並監督執行。
(六)質量處。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與政府質量獎勵制度;負責全省宏觀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質量立省、名牌興晉」戰略,建立實施全省質量誠信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相關事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開展質量狀況統計分析、評價研究和質量學科建設,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組織實施國家注冊質量工程師、設備監理師制度;負責農葯登記前置審查;指導省質量與名牌協會和省金銀珠寶玉石質量協會工作。
(七)監督管理處(執法督查處)。擬定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國家監督抽查相關工作,統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組織實施全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負責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制定全省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指導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和專業質量監督;組織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組織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設置規劃、資格管理和監督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指導質量檢驗協會工作。組織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開展打擊假冒偽劣產(商)品違法活動;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專項打假活動及跨市、縣案件的查處,督查督辦大案要案,負責省外移送(交)案件的協查和管理;對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意見。
(八)標准化處。組織實施標准化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組織推進全省標准化戰略;組織推動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負責統一管理地方標準的立項、審查、編號、發布;組織協調各部門和各行業的標准化工作;協調管理省級標准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管理企業標準的備案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物品編碼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技術壁壘協定》(WTO/TBT)有關標准和技術法規在全省的通報和咨詢工作;指導省標准化協會工作。
(九)計量處。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制定、發布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和計量檢定規程;組織實施計量器具強制檢定、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省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校準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組織實施國家注冊計量師制度,管理計量檢定人員;負責計量器具製造、修理、銷售、進口、使用、檢定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省商品量的管理,監督市場計量行為;負責全省能源計量工作;調解計量糾紛,組織計量仲載檢定;負責組織開展節能減排領域相關工作;指導省計量學會和省計量協會工作。
(十)認證處。組織實施認證認可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省認證認可制度規范,監督管理全省的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對全省為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和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鑒定機構以及機動車安全、綜合、環保技術性能等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及其監督管理;承辦認證咨詢機構審核;組織對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能效標識管理;推動各類管理體系和產品等自願性認證,組織開展對認證機構和獲證單位的監督檢查,規范認證市場秩序;指導省認證認可協會工作。
(十一)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負責全省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生產許可、質量安全監管和風險監測工作;負責全省化妝品的生產許可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生產加工環節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全省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特種設備能耗測試;指導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省特種設備協會工作。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文明和諧創建工作。指導全省質監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諧創建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省質監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晉辦發〔2005〕17號文執行(行政編制5名已劃轉省紀委統一管理)。
I. 山西省質監局具體的地址!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地址:府西街29號
電話:3535007
太原市質量監督局
地址:並州北路130號
電話:4293470
J.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縣級檢測所待遇怎麼樣檢測所和質監局的性質一樣嗎
我不知道你們山西怎麼樣,但是檢測所是質監局下屬的事業單位,要是進入檢測所是事業編制的話,工資還是不錯的。質監局是公務員編制的。這就是兩者的區別,檢測所要設一些項目,對外收費進行檢測,而質監局是國家公務機關,沒有任何收費項目的,擁有國家公權力。但是縣級檢測所的待遇也是不錯的,尤其是已經進行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省,我們這邊已經在弄了,我相信你們那應該工資也不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