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監理單位的性質
工程監理企業是指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監理資質證書的依法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業務活動的經濟組織。《建築法》明確規定,建設工程監理只能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來開展,建設工程監理的行為主體是工程監理企業,這是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一項重要規定。
❷ 建設工程監理公司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建設工程監理公司是指依法成立並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從事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活動的服務機構。
建設工程監理公司受建設單位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准、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❸ 建設工程監理具有哪些性質它們的含義是什麼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准、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❹ 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
工程監理單位是建築市場的主體之一,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在國際上把這類服務歸為工程咨詢(工程顧問)服務。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屬於國際上業主方項目管理的范疇。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有如下幾個特點。
1.服務性,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託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務的承包,而是服務,工程監理機構將盡一切努力進行項目的目標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證項目的目標一定實現,它也不可能承擔由於不是它的緣故而導致項目目標的失控。
2.科學性,工程監理機構擁有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專業人士——監理工程師,它將應用所掌握的工程監理科學的思想、組織、方法和手段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3.獨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它在組織上和經濟上不能依附於監理工作的對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設備的供貨商等),否則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義務。
4.公平性,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託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當業主方和承包商發生利益沖突或矛盾時,工程監理機構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有關合同為准繩,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時,不損害承包商的合法權益,這體現了建設工程監理的公平性。
❺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的性質是什麼注意是單位的性質!!!
是指具有相應資質,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及有關其他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商的建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提供專業化管理、知識的服務性行業。
❻ 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體現在哪些方面
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服務性。建設工程監理具有服務性,是從它的業務性質方面定性的。工程監理企業既不直接進行設計,也不直接進行施工;既不向建設單位承包造價,也不參與承包商的利益分成。工程建設監理是監理人員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設知識、技能和經驗為建設單位提供管理服務的一種高智能、有償技術性活動。
建設監理的主要方法是規劃、控制、協調,主要任務是控制建設工程的投資、進度和質量,最終應當達到的基本目的是協助建設單位在計劃的目標內將建設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在工程建設中,監理人員利用自己的知識、技能和經驗、信息以及必要的試驗、檢測手段,為建設單位提供監督、管理等系統化、專業化的服務。這些就是建設工程監理的管理服務的內涵。
(2)科學性。科學性是由建設工程監理要達到的基本目的決定的。
建設工程監理以協助建設單位實現其投資目的為己任,力求在預定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內完成工程項目。
目前,工程規模日趨龐大,功能、標准要求越來越高,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不斷涌現,參加組織和建設的單位也越來越多,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風險也越來越大,只有不斷採用新的更加科學的思想、理論、方法、手段才能更好地完成監理任務。相對而言,承擔設計、施工、材料設備的供應的都是社會化、專業化的單位,這些單位在技術和管理方面已經達到了一定的水平,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更高的專業素質和管理水平,是無法對被監理企業進行較好的監督和管理的。
科學性主要表現在:
1)工程監理企業應當由組織管理能力強、工程建設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領導。
2)應當有足夠數量的、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應變能力的監理工程師組成的骨幹隊伍。
3)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
4)要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
5)要掌握先進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手段;要積累足夠的技術、經濟資料和數據。
6)要有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要實事求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總之,只有用科學的思想、理論、方法、手段才能圓滿完成監理任務。
(3)獨立性。所謂獨立,是指不依賴外力,不受外界束縛。工程監理企業是依法成立的經濟實體,監理企業與項目業主、承建單位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在監理活動中,項目業主和監理企業之間並不存在隸屬關系,項目業主在業務上不能領導或指揮監理企業。監理企業必須有自己獨立的意志,主要依靠自己掌握的方法和手段,根據自己的判斷,結合實際,獨立地開展工作。工程監理企業如果沒有獨立性,便無從談起公正性,工程監理的獨立性是公正性的基礎和前提,對監理工程師獨立性的要求也是國際慣例。
建設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守則明確規定,監理工程師不得在政府部門和施工、材料設備的生產供應單位兼職。工程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必須與某些行業或單位斷絕人事上的依附關系以及經濟上的隸屬關系,這些是保證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獨立性的重要前提。
(4)公正性。公正性是建設工程監理活動應當遵循的重要准則,是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的基本職業道德准則,也是咨詢監理業的國際慣例。
❼ 簡述工程建設監理有哪些性質
工程建設監理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是一種特殊的工程建設活動,它具有以下性質:
(1)服務性。服務性是工程建設監理的重要特徵之一。首先,監理單位是智力密集型的,它本身不是建設產品的直接生產者和經營者,它為建設單位提供的是智力服務。監理單位擁有一批多學科、多行業、具有長期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豐富實踐經驗、精通技術與管理、通曉經濟與法律的高層次專門人才。一方面,監理單位的監理工程師通過工程建設活動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保證建設合同的順利實施,達到建設單位的建設意圖;另一方面,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建設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權監督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建設標准和規范,貫徹國家的建設方針和政策,維護國家利益和公眾利益。從這一意義上理解,監理工程師的工作也是服務性的。其次,監理單位的勞動與相應的報酬是技術服務性的。監理單位與工程承包公司、房屋開發公司、建築施工企業不同,它不像這類企業那樣承包工程造價,不參與工程承包的盈利分配,它是按其支付腦力勞動量的大小而取得相應的監理報酬。
(2)獨立性。獨立性是工程建設監理的又一重要特徵,其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監理單位在人際關系、業務關系和經濟關繫上必須獨立,其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發生利益關系。我國建設監理有關規定指出,監理單位的「各級監理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不得是施工、設備製造和材料供應單位的合夥經營者,或與這些單位發生經營性隸屬關系,不得承包施工和建材銷售業務,不得在政府機關、施工、設備製造和材料供應單位任職」。之所以這樣規定,正是為了避免監理單位和其他單位之間利益牽制,從而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和公正性,這也是國際慣例。
第二,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的關系是平等的合同約定關系。監理單位所承擔的任務不是由建設單位隨時指定,而是由雙方事先按平等協商的原則確立於合同之中,監理單位可以不承擔合同以外建設單位隨時指定的任務。如果實際工作中出現這種需要,雙方必須通過協商,並以合同形式對增加的工作加以確定。監理委託合同一經確定,建設單位不得干涉監理工程師的正常工作。
第三,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的過程中,是處於工程承包合同簽約雙方,即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之間的獨立一方,它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依法成立的監理委託合同所確認的職權,承擔相應的職業道德責任和法律責任。
(3)公正性。公正性是指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帥在實施工程建設監理活動中,排除各種干擾,以公正的態度對待委託方和被監理方,以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方所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為准繩,站在第三方立場上公正地加以解決和處理,做到「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
公正性是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順利實施其職能的重要條件。監理成敗的關鍵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否與承包商以及業主進行良好的合作、相互支持、互相配合。而這一切都是以監理的公正性為基礎。
公正性也是監理制對工程建設監理進行約束的條件。實施建設監理制的基本宗旨是建立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工程建設新秩序,為開展工程建設創造安定、協調的環境,為業主和承包商提供公平競爭的條件。建設監理制的實施,使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所以為了保證建設監理制的實施,就必須對監理單位和它的監理工程師制定約束條件。公正性要求就是重要的約束條件之一。
公正性是監理制的必然要求,是社會公認的職業准則,也是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基本職業道德准則。公正性必須的獨立性為前提。
(4)科學性。科學性是監理單位區別於其他一般服務性組織的重要特徵,也是其賴以生存的重要條件。監理單位必須具有發現和解決工程設計和承建單位所存在的技術與管理方面問題的能力,能夠提供高水平的專業服務,所以它必須具有科學性。科學性必須以監理人員的高素質為前提,按照國際慣例,監理單位的監理工程師,都必須具有相當的學歷,並有長期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豐富實踐經驗,精通技術與管理,通曉經濟與法律,經權威機構考核合格並經政府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發給證書,才能取得公認的合法資格。監理單位不擁有一定數量這樣的人員,就不能正常開展業務,也是沒有生命力的。社會監理單位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也是科學性的基本保證。中國工程監理論壇整理
❽ 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性質和原則是什麼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性質是受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實施原則監理單位受業主委託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時,應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監理工程師在建設工程監理中必須尊重科學、尊重事實,組織各方協同配合,維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必須堅持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業主與承建單位都是獨立運行的經濟主體,但追求的經濟目標有差異,監理工程師應在按合同約定的權、責、利關系的基礎上,協調雙方的一致性。
2、權責一致的原則。監理工程師承擔的職責應與業主授予的許可權相一致。監理工程師的監理職權,依賴於業主的授權。這種權力的授予,除體現在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監理合同之中,而且還應作為業主與承建單位之間建設工程合同的合同條件。
3、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的原則。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監理全部工作的負責人。要建立和健全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就要明確權、責、利關系,健全項目監理機構,具有科學的運行制度、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總監理工程師為首的高效能的決策指揮體系。
4、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的原則。嚴格監理,就是各級監理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法規、規范、標准和合同控制建設工程的目標,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對承建單位進行嚴格監理。監理工程師還應為業主提供熱情的服務,「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明確規定:「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如下:
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含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2、「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3、「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❾ 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主要有哪些
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有如下幾個特點:
(1)服務性。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託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務的承包,而是服務。工程監理機構將盡一切努力進行項目的目標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證項目的目標一定實現,它也不可能承擔由於不是它的緣故而導致項目目標失控的責任。
(2)科學性。工程監理機構擁有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專業人士——監理工程師,他將應用所掌握的工程監理科學的思想、組織、方法和手段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3)獨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他在組織上和經濟上不能依附於監理工作的對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設備的供貨商等),否則他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義務。
(4)公正性。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託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當業主方和承包商發生利益沖突或矛盾時,工程監理機構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有關合同為准繩,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時,不損害承包商的合法權益,這體現了建設工程監理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