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標准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標准
按事故造成損失程度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2020年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擴展閱讀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如何處理?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
2、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並提交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監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後,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
3、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調查報告或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項目監理機構要求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
4、技術處理方案經相關各方簽認後,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
5、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後,具備工程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符合要求後,總監理工程簽署審核意見,報建設單位批准後,簽發工程復工令;
6、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❷ 2020年元月5日江夏區建設工地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怎麼發生的
020年1月5日江夏區建設工地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目前還在還在調查處理中 。
❸ 出現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是誰一線工人會被判刑嗎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主體只能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者是施工單位及工程監理單位中,對建築工程質量安全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
1、所謂建設單位,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或者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具有工程建設者的資格,能支付工程價款的其他單位。
2、設計單位,是指專門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以及其他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
3、工程監理單位是指對建築工程專門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質量、安全的單位。
4、施工單位,是指從事土木建築、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建築裝飾裝修等工程新鼠擴建、改建活動的建築業企業。其中包括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建築施工單位的違規行為主要有三種情況:
(1)在施工中偷工減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2)不按設計圖紙施工;
(3)不按施工技術標准施工。
❹ 近些年來關於質量安全發生的重大事故
2004年5月12日上午9時20分,安陽市安彩集團信益二期工程工地68米高煙囪的施工上料架發生傾翻倒塌,在料架上施工的30餘名工人從空中跌落,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傷的特大事故 。2005年4月9日下午5時,番禺靈山鎮九比村一在建廠房的圍牆突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20多人受傷。2007年3月28日9時20分,位於北京市海淀南路的地鐵10號線工程蘇州街車站東南出入口發生一起塌方事故,6名施工者被埋。2008年10月28日20時20分,武隆縣芙蓉江大橋發生一起建設施工安全重大事故,施工單位為重慶市渝通公路工程總公司。當晚,23名工人乘坐鋼絲吊籃上晚班,因吊籃鋼絲繩斷裂,載人吊斗墜落橋面,當場死亡9人,送往醫院途中死亡2人,傷12人(其中5人重傷)。2008年10月30日上午6時40分左右,寧德市霞浦新城區陽光城房地產開發施工現場,一座建築工地施工升降機墜落。該部升降機因墜落造成乘坐的12名工人全部死亡(其中江西籍9名、四川籍1人、霞浦籍2人)2009年 3月19日13時35分,位於青海省西寧市商業巷南市場的佳豪廣場4號樓施工現場發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經初步判斷,這起事故是由施工單位違規操作,強行施工造成的。2009年4月2日10時10分,在青島市雲南路與東平路路口一建築工地,膠州灣起重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在塔式起重機拆除過程中,發生上部結構失穩墜落事故,造成5名拆除工人死亡。2009年9月2日,哈爾濱一在建工地發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為200餘萬元。2009年6月27日上海蓮花河畔景苑在建13層住宅樓倒塌,主要原因為一側高堆的渣土與另一側深挖的基坑動搖了樓房的地基。據了解事故發生時倒覆的7號樓北側至淀浦河之間曾堆積起9米多高的土方。2009年10月7日,株洲蘆淞區在建30多層的環球國際商貿中心突然起火,大火持續燃燒4個多小時,並引燃旁邊一棟綜合住宅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17萬余元 。2009年11月15日14時許,上海靜安區一幢高層住宅樓發生大火,造成重大人員傷亡。2010年1月3日14時20分左右,雲南省昆明新機場航站區停車樓及高架橋工程引橋發生了坍塌,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重傷、26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616.75萬元。造成坍塌的直接原因是支架架體構造有缺陷,支架安裝違反規范,支架的鋼管扣件有質量問題,採用從箱梁高處向低處澆築砼的方式違反規范規定,導致架體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穩,牽連架體整體坍塌。2010年3月13日下午3時許,深圳市南山區在建新樓盤漢京峰景苑工地發生重大安全事故,9人死亡1人重傷,事故原因系一根連接防護棚與樓盤建築主體結構的承重鋼繩因未能卡死,脫鉤失去作用導致防護棚坍塌。
❺ 國家對建築工程質量事故是怎麼規定
2、風險應對
隨著國內新建高層住宅項目數量與老舊住宅小區的使用年限不斷增加,建築物「外牆脫落」風險也不斷提高。作為「外牆脫落」風險事故的相關責任主體,建設單位、業主、物業服務公司都亟需有效的風險應對手段,避免風險事故對自身造成的經濟賠償損失。
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的「外牆脫落」質量安全責任主要集中質量保證期間,如上文所述,所涉項目工程主要包括「外牆保溫工程」與「外牆外飾工程」,質保期時間分別為5年和2年。
建設單位防範應對「外牆脫落」風險的主要方式,除了在完工階段依據相應標准規范對項目工程進行嚴格驗收,還應充分利用工程保險這一有效風險管理工具,防範和化解各類質量安全風險。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是指項目工程因設計、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的約定,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包括建築物漏水、裂縫、傾斜、外牆脫落等質量缺陷而產生的修復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重置維修或損失賠償責任的保險。
但需要注意的是,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保險賠償責任僅限於建築物質量缺陷本身的重置維修或損失賠償費用。其主要作用在於覆蓋整個建設生命周期的風險管理服務,從技術、用料、管理等源頭上避免質量安全風險的發生。
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接受業主委託,以收取物業管理費形式提供包括建築物外牆檢查、維修、管理等物業管理服務,同時承擔相應的損失損傷賠償責任。實務中,許多物業公司缺乏相應的安全管理意識,鮮少會對建築物外牆進行定期排查、維修,同時維修所涉費用不菲,物業公司往往難以做到有效維修。因此,物業公司存在較大的賠償責任風險。
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規定,物業費中應包括公眾責任保險的投保費用。由此可見,除了建設單位可以利用保險力量有效防範和規避建築物外牆脫落風險,物業公司同樣可以通過保險投保,利用保險賠付轉移自身的風險事故賠償責任。
公眾責任保險
公眾責任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提供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地點范圍內依法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以及由於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財產或人身的損失或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業主
由於造成外牆脫落的主要風險原因質量保證時間較短,客觀上,業主承擔著較大的質量安全風險責任。同時,小業主雖然擁有對建築物共有部分的管理權利,但卻缺乏相應的檢查、維修、管理能力與精力,防範應對「外牆脫落」風險的主要方式即是委託專業物業服務公司代為管理。
近年來,高層建築物外牆脫落事故頻繁發生,造成了嚴重的人身生命與財產安全風險。開發商、業主、物業公司作為風險事故的主要責任主體,應積極排查並採取包括保險投保等風險管理工具,防範避免風險事故發生,有效應對風險事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