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東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專項治理
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治理,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提到,工程竣工驗收前,滲漏、開裂問題未解決的,不得同意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通知》顯示,為全面提升廣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即日起廣東省住建廳將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行動。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施工圖審查等質量控制關鍵環節管理,實現全省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提升、住宅質量投訴明顯減少、住戶質量滿意度明顯提高。
據悉,此次行動要求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首先是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工程造價,不得要求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此外,強化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責任。同時,要加強過程式控制制,嚴格建材質量管控,嚴格實施樣板引路,嚴格落實質量標准,嚴格工程驗收管理,嚴格落實功能試驗,提高工程質量。
《通知》指出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採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質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專項治理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將存在較多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在建項目加大日常監督頻次和力度。將存在較多滲漏、開裂質量問題的工程項目信息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社會公示。工程竣工驗收前,滲漏、開裂問題未解決的,不得同意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通知》提到,各級住房城建建設主管部門應把滲漏、開裂問題質量投訴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建設(開發)單位質量信用評價體系。積極構建合理有效的應訴處理機制回應群眾訴求,對保修期內確因設計、施工原因導致的滲漏、開裂投訴,建立專項台賬,對被投訴較多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採取預警約談、信用考核、媒體曝光等方式進行懲戒。
B. 工程質量檢測的內容包括哪些
工程質量檢測分為四個分類,管理體系檢查、對工程使用材料檢查、實體檢查和行為檢查。
首先管理系檢查是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資質是進行核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是否建立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機構、質量管理制度;管理人員是否到位。對施工、監理單位的日常檢查驗收資料、內業管理資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其是否及時、真實、正確、齊全、規范。
第二步是對工程使用材料的檢查。檢查進場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標准要求;是否有見證取樣;送檢樣品所代表的量是否相符;檢查檢測頻率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送檢材料各項性能指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杜絕使用。
三是實體檢查。以工程項目部日常檢查記錄為主,用檢查中有無質量問題次數占總次數的比例作為評分標准,評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督促整改到位。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中發現設計不足、深度不夠等現象,是否及時與設計單位溝通,盡快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的常規檢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施工現場檢查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形成相應檢查記錄。監理單位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能否及時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並有相應記錄。施工單位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整改的,按合同條款追究其責任和做出相應處罰,並及時向相關單位報告。對工程實體檢查不定期抽查。
四是行為檢查。嚴格落實對施工、監理單位人員的考勤制度,對出勤率不滿足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合同條款進行處罰。檢查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部門和人員是否落實到位,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是否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執行。加強工程原材料的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在材料使用前,完善工程材料、構配件檢查、檢測、驗收、取樣送檢、登記工作;項目部管理人員應與監理同時作為取樣見證人,監督其過程的真實有效。督促監理單位,對施工資料、工程量進行審核;督促駐場監理人員對工程材料、設備、施工質量等方面進行檢查或獨立檢查檢測;對出現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制止並上報。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工程的施工、檢查、驗收等方面的方法、措施、程序、檢測儀器等是否符合相關規程和要求;對在監督檢查中提出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按要求整改落實,並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
C. 簡述施工項目現場質量檢查的內容 。
一、安全管理 1. 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目標、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進場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作業的危害。 2.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現場出入口、起重機械、高處作業、吊裝作業、腳手架出入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每個臨時用電設施。 3. 持證上崗人員:塔吊司機、卷揚機操作人員、施工電梯司機、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電工、焊工。 4. 現場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的安全距離;臨時建築應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區施工應圍檔封閉;工地出入口應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響毗鄰建築、構築物、管道、高壓線路的防範措施。 二、基坑施工 1. 基坑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 2. 基坑施工方案須經施工單位總工程師批准,並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查同意。3.深度超過2m的基坑,臨邊應設置防護欄桿,上下基坑應設有專用通道或登高設施。4. 地下水位較高的基坑應有降水措施。5. 對地質較差、深度較大的基坑,坑壁支護應有專項方案或措施。6. 對毗鄰基坑的建築物、構築物、管道、高壓線路等應有防範措施。7. 基坑上下周邊應設置有效的排水系統。8. 未經驗算或採取保護措施,禁止在坑邊堆土、存放材料或機械設備、通行車輛。9. 進場施工機械應經查驗,司機須持證上崗,作業區應設警示標志。三、腳手架1. 須有腳手架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項目監理機構審查同意。搭前進行交底,搭後組織驗收。2. 鋼管腳手架應用統一管徑,扣件連接,嚴禁鋼木混用、鐵絲綁扎。3. 立桿應有墊木或底座基礎,並有排水系統。4. 立桿間距不得大於2m,大橫桿間距不大於1.2m,小橫桿間距不大於1.5m,立桿有縱橫掃地桿。5.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每高4m,水平每隔7m,腳手架必須同建築物連接牢固。6. 剪力撐: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和支桿。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的角度不大於60度,支桿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於30cm。7. 外腳手架距電力架空線間距:電壓≤1KV為4m,1—10KV為6m。8. 腳手板應滿鋪,板厚在5cm以上,探頭板應捆牢。 9. 工作層外側應有18cm高的擋腳板,要綁1m高的防護欄桿,下設安全網,架體外側應掛設防護立網。 10.腳手架應設置登高斜道,斜道上設有防滑裝置。 11. 架體出入口和緊臨架體的通道,應在其上設置防護棚。 12.卸料平台不準與腳手架連接,並有限定荷載標牌。 13. 鋼管腳手架四角應設置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裝置。 四、模板及支撐體系 1.模板工程應有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並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查同意。 2.對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載模板及支撐體系施工方案應附有支撐系統驗算計算書。 3.支撐立柱應垂直、穩定、下有墊木,立柱間距、水平支撐、縱橫剪刀撐間距應符合方案要求。 4.支撐材質:鋼管外徑不得小於φ48 X 3. 5mm;方木宜用100×l00mm,不得有腐朽或癤瘤占斷面的1/3以上。5. 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處時,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可靠的作業環境。 6. 制模作業面上的孔洞和臨邊應有完善的防護設施。 7. 模板及支撐系統施工完畢,應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五、施工用電1. 施工用電現場布置應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用電平面布置規定進行。2. 施工用電干、支線架設高度應符合:架空線高度大於4m,電纜高度大於2.5m(或埋地大於0.2m)。3.架線電桿、橫擔、絕緣子,電桿埋深等應符合規定。4. 嚴禁使用老化、破皮、漏電的電線和電纜。5. 施工照明應有專用迴路,燈具金屬外殼接零,室內燈高大於2.5m,室外燈高大於3m,行燈使用安全電壓。6. 施工用電變配電裝置應符合規范要求;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供電採用三相五線制;配電室應有示警牌、配備滅火器、絕緣墊、絕緣手套等用品。7. 配電箱內有標記,下引出線整齊,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8. 動力開關箱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9. 用電開關箱應統一編號,安裝位置適當,周圍無雜物,箱體下邊高出地面60 cm,箱內閘具齊全,熔斷絲匹配。10. 用電設備,機械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11.施工用電統一管理,用電必須辦理手續,嚴禁擅自亂接亂拉臨時用電。12. 施工用電管理人員和接電、送電、架線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六、「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l.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2. 2m以上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 3. 在建工程外側應採用合格安全網封閉;卸料平台兩側欄桿自上而下加掛立網;每兩層樓面四周掛平網;操作層下≤10m有平網;洞口邊長>1. 5m四周有防護欄桿,洞口下掛平網;電梯井內每隔兩層≤10m一道平網。 4. 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口應有防護欄桿和踢腳板。 5. 陽台、洞口、通道、樓梯、樓層、屋面等臨邊有護欄(上欄桿1-1.5m,下欄桿0. 5-0. 6m)。 6. 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護棚。 七、龍門架及井架1.經有法定檢測資質機構檢驗合格,並辦理准用手續和產品備案。2. 吊盤有安全門,二側有擋板。 3. 吊盤停靠裝置牢固可靠,並有超高限位裝置。 4. 鋼絲繩完好,預防斷絲、磨損、銹腐、拖地,過路應有保護。 5. 纜風繩豎向每20m設一組,鋼絲繩≥φ9.3mm,45°—60°角地錨。 6.卷揚機要有地錨,固定可靠,繩筒保險裝置有效,並搭卷揚機操作棚。 7. 架體垂直,連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網。8. 架體應有避雷裝置。八、塔吊 1. 塔吊安裝與拆卸必須使用具有安(拆)資質、安全許可證的單位和專業安裝人員。 2.塔吊驗收須經有法定檢測資質機構檢驗合格,並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後方可使用。 3. 塔吊安裝與拆卸應有方案,並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 4. 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轉、變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鉤保險、捲筒保險等均有效、可靠。 5. 塔吊與塔吊、塔吊與建築物、塔吊與架空線路之間必須符合安全距離。 6. 塔吊應有接地、接零、漏電保護裝置。 7. 塔吊司機,指揮應持證上崗。 8. 塔吊工作時應有上指揮,下指揮和規定旗語。 九、室外施工電梯 1. 施工電梯裝拆應有專項方案,應由專業安裝人員裝拆。 2. 施工電梯須經市技術監督部門檢測驗收,並頒發准用證後方可使用。 3. 電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嚴禁超重運載。 4. 電梯底層四周設置防護圍網,底層出入口上部應搭設防護棚。 5.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6.電梯操作室與各樓層須設置信號聯系裝置。 十、各類施工機械1. 打樁機打樁機出廠證、准用證有效;設備完好,配置齊全,不準帶病作業;超高現位裝置有效可靠;作業區上空無高壓線;電源線路無破損,有專用電開關箱;機上控制系統有效可靠;鋼絲繩防銹、潤滑良好;操作人員持證作業;機上掛有安全操作規程。2. 木工機械(平飽機、圓盤鋸) 安裝驗收手續;平刨機護手安全裝置;園盤鋸防護擋板、鋸盤護罩;傳動防護罩;每台機械有專用開關電箱,接地、漏電保護;搭設防護棚;掛有安全操作規程牌。3.鋼筋機械(剪切機、成型機、冷拉、調直機、對焊機)安裝驗收手續;傳動部分有防護罩;搭設防護棚;冷拉、對焊作業區設有防護;設有專用開關電箱及接地、漏電保護;掛有安全操作規程牌。4. 砼、砂漿攪拌機安裝驗收手續;操作手柄保險裝置;料斗保險掛鉤;傳動部分防護罩;設有專用開關電箱及接地,漏電保護;搭設防護棚;掛有安全操作規程牌。5. 電焊機設備檢驗完好;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m;焊把線接頭不超過三處;線路絕緣良好,不得有破皮、漏電現象;焊機配有防雨罩;設有專用開關電箱;外殼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6.潛水泵及手持電動工具:設備工具檢驗完好,絕緣良好,設有專用開關電箱,有接零裝置,漏電保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