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驗收內容是什麼
工程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
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⑵ 工程質量驗收標准
條款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
3、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
(1)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文件。
⑶ 房屋竣工驗收報告是依據什麼法律規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已經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正確的房屋驗收程序
1、查看三書一證一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可帶走)、《住宅使用說明書》(可帶走)、《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一證」是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一表」是指《竣工驗收備案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2、驗收。一般收房過程中,業主在驗房前,物業會催促業主交付物業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業主可同他們交流,驗收好後,再交付費用。從物業處拿鑰匙,分別應該有樓層鑰匙、進戶門鑰匙、信箱鑰匙、水表、電表等幾把。注意:不交費、不簽字、先驗房。發現問題後更不能交費、簽字。應先修房,同時取證,為日後舉證奠定基礎,特別保存好驗房問題備案單。
3、核查房屋總面積。套內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加的情況很多。收房時,確認售樓合同附圖與現實是否一致,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地產部門實際測量,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間的誤差為多少,一般為3%,3%之內不考慮,超出部分進行處理,建議定合同為2%誤差,但是不超過5%比較好)以雙方簽定合同為准。
4、簽相關文件。簽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時,看好條款,不能放棄自己的權利。
5、交合理費用。這里的合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應有物價局批文、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
⑷ 竣工驗收文件包括哪些文件
1、發出《竣工驗收通知書》施工單位應於正式竣工驗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設單位發送《竣工驗收通知書》。?2、遞交竣工驗收資料?竣工驗收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竣工工程概況;圖紙會審記錄;材料代用核定單;施工組織方案和技術交底資料;材料、構配件、成品出廠證明和檢驗報告;施工紀錄;裝飾裝修施工試驗報告;竣工自檢記錄;隱檢記錄;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變更記錄;竣工圖;施工日記。3、組織驗收工作?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邀請設計單位及有段方面參加,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一起進行檢查驗收。?(1)集中、會議,介紹工程概況及施工的有關情況;?(2)分組分專業進行檢查;?(3)集中分組匯報檢查境況;?(4)提出驗收意見,評定質量等級,明確具體交接時間、交接人員。4、簽發《竣工驗收證明書》?在建設單位驗收完畢並確認工程符合竣工標准和合同條款規定要求以後,即應向施工單位簽發《竣工驗收證明書》。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質量監督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在《竣工驗收證明書》上簽字。5、進行工程質量核定?承監工程的監督單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質量核定任務後,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進行核定。核定合格或優良的工程發給《合格證書》,並說明其質量等級,否則不準投入使用。?6、辦理工程檔案資料移交?工程檔案是項目的永久性技術文件,是建設單位使用、維護、改造的重要依據,也是對項目進行復查的依據。在施工項目竣工後,項目經理必須按規定向建設單位移交檔案資料。移交的工程檔案和技術資料必須真實、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實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況。?7、辦理工程移交手續?在對工程檢查驗收完成以後,施工單位要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移交手續,並簽訂交接驗收證書,辦理工程結算手續8、辦理工程決算?整個工程項目完工驗收,並辦理了工程結算手續後,要由建設單位編制工程決算,上報有關部門。至此,整個裝飾裝修工程的全部過程即告結束。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⑸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有關驗收的規定
你想說什麼呢?是想問問怎麼寫驗收嗎?其它標准合同文本時都有,也很公正,以下作為參考:
(摘自標准合同文本)
18. 竣工驗收
18.1 竣工驗收的含義
18.1.1 竣工驗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後,發包人按合同要求進行的驗收。
18.1.2 國家驗收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法律、規范、規程和政策要求,針對發包人全面組織實施的整個工程正式交付投運前的驗收。
18.1.3 需要進行國家驗收的,竣工驗收是國家驗收的一部分。竣工驗收所採用的各項驗收和評定標准應符合國家驗收標准。發包人和承包人為竣工驗收提供的各項竣工驗收資料應符合國家驗收的要求。
18.2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當工程具備以下條件時,承包人即可向監理人報送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1)除監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外,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單位工程以及有關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試驗、試運行以及檢驗和驗收均已完成,並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份數備齊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資料;
(3)已按監理人的要求編制了在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清單以及相應施工計劃;
(4)監理人要求在竣工驗收前應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監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清單。
18.3 驗收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約定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應審查申請報告的各項內容,並按以下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8.3.1 監理人審查後認為尚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的28天內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頒發接收證書前承包人還需進行的工作內容。承包人完成監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內容後,應再次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直至監理人同意為止。
18.3.2 監理人審查後認為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的28天內提請發包人進行工程驗收。
18.3.3發包人經過驗收後同意接受工程的,應在監理人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的56天內,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工程接收證書。發包人驗收後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並緩發工程接收證書。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後,監理人復查達到要求的,經發包人同意後,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證書。
18.3.4 發包人驗收後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監理人應按照發包人的驗收意見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對不合格工程認真返工重作或進行補救處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補救工作後,應重新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按第18.3.1項、第18.3.2項和第18.3.3項的約定進行。
18.3.5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經驗收合格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准,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
18.3.6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56天後未進行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准,但發包人由於不可抗力不能進行驗收的除外。
18.4 單位工程驗收
18.4.1 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的程序可參照第18.2款與第18.3款的約定進行。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單位工程驗收證書。已簽發單位工程接收證書的單位工程由發包人負責照管。單位工程的驗收成果和結論作為全部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18.4.2 發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單位工程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的,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並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18.5 施工期運行
18.5.1 施工期運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某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包人按第18.4款的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後,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18.5.2 在施工期運行中發現工程或工程設備損壞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約定進行修復。
18.6 試運行
18.6.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進行工程及工程設備試運行,負責提供試運行所需的人員、器材和必要的條件,並承擔全部試運行費用。
18.6.2 由於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試運行失敗的,承包人應採取措施保證試運行合格,並承擔相應費用。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導致試運行失敗的,承包人應當採取措施保證試運行合格,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並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18.7 竣工清場
18.7.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承包人應按以下要求對施工場地進行清理,直至監理人檢驗合格為止。竣工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施工場地內殘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場;
(2)臨時工程已拆除,場地已按合同要求進行清理、平整或復原;
(3)按合同約定應撤離的承包人設備和剩餘的材料,包括廢棄的施工設備和材料,已按計劃撤離施工場地;
(4)工程建築物周邊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積物,已按監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監理人指示的其他場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18.7.2 承包人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恢復臨時佔地,或者場地清理未達到合同約定的,發包人有權委託其他人恢復或清理,所發生的金額從擬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18.8 施工隊伍的撤離
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的56天內,除了經監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責任期內繼續工作和使用的人員、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外,其餘的人員、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均應撤離施工場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缺陷責任期滿時,承包人的人員和施工設備應全部撤離施工場地。
⑹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多少條規定施工單位竣工驗收報告打了28天後,業主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規定施工單位竣工驗收報號打了24小時的話,你建議直接咨詢一下關於建築工程方面的律師。
⑺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規定有哪些
⑻ 工程驗收包括哪些內容
工程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等。
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例如一棟樓房的驗收
首先看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的情況,以下條件滿足規范要求,再進行總體評價。
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1.設計和合同約定內容的完成情況:
2.工程技術檔案、施工管理資料、質量保證資料的檢查情況:
3.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文件的檢查情況:
4.規劃、公安消防、技術監督、環保等有關部門專項驗收情況:
5.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的整改情況:
6.工程質量保修書的簽署情況:
分部工程質量評定情況
地基與基礎工程
主體結構工程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
建築屋面工程
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工程
建築電氣工程
通風與空調工程
電梯安裝工程
智能建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