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行為資料
可以寫:總包、施工、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按照他們提供的質保體系檢查人員到位情況、人員資質等等。 檢查材料報驗情況。。。。。。
② 建設工程中的五方責任主體是什麼
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指承擔建築工程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建築工程開工建設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項目負責人。
2014年8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質〔2014〕124號印發《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該《辦法》共20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暫行辦法
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提高質量責任意識,強化質量責任追究,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指承擔建築工程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建築工程開工建設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項目負責人。
第三條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是指參與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准,降低工程質量,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應當承擔責任。
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網路-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
③ 什麼叫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主要是直接參與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的質量責任單位,一般有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通常稱作「五方貴任主體。有關機構主要是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④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疑惑。假如一個單位A開發一個樓盤,由自己公司的施工隊伍承建,
建設工程質量主體責任,首先要明確質量原因。如果是設計本身的問題,則A公司承擔責任後,可以追求設計單位的責任,也可以直接追加設計單位為共同被告,由其承擔該質量責任。如果是工程施工責任,施工單位的責任肯定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如果該質量問題在監理規范上是強制性規定,監理未能履行職責,是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其次,該工程在招投標過程中是否符合招標投標程序,如果符合程序,根據上述原因明確責任,如果不符合,建設單位要承擔連帶責任。最後,如果要追求責任,一般的順序應為 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但是責任的一般順序卻往往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希望對你有幫助
⑤ 建設工程施工的質量責任主體是什麼單位。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理單位,都屬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
通常施工五方主體單位是(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
⑥ 什麼是建築工程責任主體質量行為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築工程責任主體主要包括: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也叫五方責任主體,這「五方」在建設過程中,必須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也就是說質量行為必須合法。
⑦ 如何確定建設工程質量的責任承擔主體
對於建設工程質量的責任承擔主體通常包括,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對這些建設工程主體的質量責任都有明確規定。其中施工方面,由於分包行為往往是難以避免的,這些法律、法規對於施工分包行為以及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的質量責任與關系也進行了明確規定。
⑧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包括哪些單位
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住建部壓實工程質量責任-工保網
另一方面,《通知》還明確:對因工程質量給工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其他責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責任人追償。這在《侵權責任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也將推動建設單位履行質量監管責任,通過加強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資料管理和驗收管理等,確保追償權順利實現。
在《通知》之外,上海市住建委也於9月22日發布《上海市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首要質量責任管理規定》,對地方建設單位提出了明確項目公司責任承續問題、積極推進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對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記分管理等要求。各地也應根據《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多措並舉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