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有哪些區別
若前期做的是消防設計審核的工程,最後就需要進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若前期做的是消防設計備案的工程,最後就需要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2. 關於工程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的問題
肯定是竣工驗收先,消防驗收意見書後。未竣工的工程,消防不會去驗收的。
3. 新建工程的消防驗收和竣工驗收哪個在前,哪個在後
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提請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進行專項驗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
4. 消防竣工備案與消防驗收的關系
先審核、後驗收、公共娛樂場所之類的還要開業前檢查。
1、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關材料。
2、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3、全國各地的建築工程在圖紙設計階段要報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部門會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在工程竣工驗收階段,需要報當地消防部門來驗收,驗收合格的工程。
(4)工程驗收與消防驗收擴展閱讀:
1、但並不是所有的單位都這么幸運,消防部門會對其中一部分報送的資料進行抽查和現場驗收,如果抽查合格的,網上就會顯示「抽查合格」。
2、順便提一句,聰明的單位會主動與消防部門處理好關系,以使自己「不被抽到」,但消防部門抽查是有一定比例的,大部分單位只要按照要求做,都會比較幸運。
3、另外再提一句:即使在備案後未被抽到,只能說明建設階段竣工驗收工作已經結束,但消防部門還有日常巡查抽查。各地消防部門處理大致如此,但各地執行還是有差異的,請咨詢當地消防。
5. 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有關系嗎
竣工驗收是綜合性驗收,含義更廣泛。可以是某一專業或某一工程竣工驗收。如對廠房來說,有設備安裝竣工驗收,土建竣工驗收,也可以將整個廠房作為一項工程,做整體驗收。消防驗收是專項驗收,是一個專業的驗收,它本身也包含竣工驗收,也可以作為建築竣工驗收的一部分。
6.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需要哪些手續
1.填寫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提供(原)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4.提供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紅章); 5.消防產品登記表; 6.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消防產品身份信息證明(掃描標簽); 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等; 8.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附檢測單位資質); 9.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檢測報告; 10.竣工圖紙(施工單位加蓋竣工章); 11.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7. 關於消防工程驗收與建築工程竣工驗收
消防工程驗收
一、消防工程驗收所需資料及驗收程序送交申報表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按照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對照《建築工程消防驗收需具備的基本條件》,進行全面自查、自驗,並在《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中填寫自驗意見。
(一)所需資料
1.原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所有《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2.提供經公安消防部門批準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圖紙,竣工圖紙;3.提供建築消防設施(消防產品)、防火材料、電氣檢測等合格證明,包括產品合格證、認證書、檢測報告等;4.提供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證明;5.提供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限於含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6.提供電氣設施消防安全檢測報告(限於裝飾裝修工程);7.經建設單位責任人簽字認可的施工安裝單位對隱蔽工程、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的安裝、調試、開通記錄;8.本單位或工程的各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應急方案、防火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名單。
(二)驗收程序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在接到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請時,應當查驗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等消防驗收申報材料,材料齊全後,應當在十日之內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驗收,並在消防驗收後七日之內簽發《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二、消防工程驗收的組織消防系統的主要功能:是自動捕捉火災探測區域內火災發生時的煙霧或灼熱氣體,從而發出聲光報警並控制自動滅火系統,同時聯動其他設備的輸出接點,控制事故照明及疏散標記,事故廣播及通信、消防給水和防排煙設施,以實現監測、報警和滅火的自動化。
(一)消防工程驗收的組織形式——重點消防工程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主持,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指揮,施工單位(土建、裝飾、管道、電氣、通風空調、消防專業調試隊等)具體操作,設計單位等參與。同時也應組織防火監督檢查、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滅火戰訓和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消防驗收的順序驗收順序:驗收受理 —→現場檢查—→現場驗收—→結論評定—→工程移交
1.驗收受理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申請,要求對竣工工程進行消防驗收,並提供有關書面資料。資料要真實有效,符合申報要求。
2.現場檢查公安消防機構受理驗收申請後,按計劃安排時間到報驗工程現場進行檢查,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共同參加。現場檢查主要是核查工程實體是否符合經審核批準的消防設計,內容包括房屋建築的類別或生產裝置的性質、各類消防設施的配備、建築物總平面布置及建築物內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的布置等。
3.現場驗收公安消防機構安排用符合規定的工具、設備和儀表,依據技術標准對已安裝的消防工程實行現場測試,並將測試的結果形成記錄,並經參加現場驗收的建設單位人員簽字確認。
4.結論評定現場檢查、現場驗收結束後,依據消防驗收有關評定規則,比對檢查驗收過程中形成的記錄進行綜合評定,得出驗收結論,並形成消防驗收意見書。
5.工程移交公安消防機構組織主持的消防驗收完成後,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將整個工程移交給使用單位或生產單位。工程移交包括:工程資料移交和工程實體移交兩個方面。工程資料移交:包括消防工程在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中所形成的技術、經濟文件;工程實體移交:表明工程的保管要從施工單位轉為使用單位或生產單位,因而要按工程承包合同約定辦理工程實體的移交手續。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及相關程序
(一)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內容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成工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5、已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
6、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竣工驗收。
7、監理單位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8、勘察、設計單位提交勘察、設計文件質量自評報告。
9、建設單位取得工程的規劃、消防、環保驗收認可文件。
10、取得電梯准用證及燃氣工程驗收證明文件。
11、安監站已出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1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站等部門簽發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檔案,並取得城建檔案館出具的認可文件。
(二)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形式、程序
1、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完成試運轉(水、電、防水、路面抽芯、橋梁動靜測試等)功能檢測,建設單位應通知相關單位及質量監督站到場。
2、合格後由施工單位埴寫竣工報告,連同施工資料交監理審查。
3、資料經審查通過後,監理單位加署意見,將資料移交給建設單位。
4、建設單位整理資料,附上和本工程有關的報建資料,移交城建檔案館分類、整理。
5、城建檔案館分類、整理完成後,加署資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見,建設單位將竣工資料連同《珠海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表》一並交工程質量監督審核。
6、工程質量監督站在五個工作日完成資料審核,符合要求後通知建設單位。
7、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並制定驗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監督站。
8、建設單位以現行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負責組織實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查驗工程實體質量。
(3)驗收組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及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驗收人員簽字。
(三)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施工驗收標準的嚴重問題,質量監督站應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四)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責任主體整改後,形成文字資料作為工程驗收資料之一存檔。
(五)竣工驗收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站進行協調解決。
(六)質量監督站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五個工作日內寫出監督報告,建設單位必須在監督報告出具後十五天內辦理工程備案手續。
(七)辦事依據: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2、《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組織:
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並制定驗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監督站。
建設單位以現行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負責組織實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查驗工程實體質量。
(3)驗收組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及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驗收人員簽字。
8. 新的消防法執行後,作為消防驗收項目的消防驗收是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前還是驗收後
建築首先需要竣工驗收後才能開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
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竣工驗收的依據可概括以下九點:
(1)上級主管部門對該項目批準的各種文件;
(2)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批復文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4)國家頒布的各種標准和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術設備說明書;
(7)關於工程竣工驗收的其他規定;
(8)從國外引進的新技術和成套設備的項目,以及中外合資建設項目,要按照簽訂的合同和進口國提供的設計文件等進行驗收;
(9)利用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的建設項目,應按世界銀行規定,按時編制《項目完成報告》。
9. 建築工程驗收,消防驗收在前還是竣工驗收在前
竣工驗收必須有消防的合格證明,所以消防驗收在竣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