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竣工驗收程序及需提交資料!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驗收
(一)、工程竣工驗收准備工作
1、工程竣工預驗收(由監理公司組織,建設單位、承包商參加):工程竣工後,監理工程師按照承包商自檢驗收合格後提交的《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申請表》,審查資料並進行現場檢查;項目監理部就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意見,並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書》(註:需要時填寫),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畢後,按有關文件要求,編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交監理工程師檢查,由項目總監簽署意見後,提交建設單位。
2、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參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編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監理公司 建設單位。b、工程技術資料(驗收前20個工作日); 監理公司(5個工作 日內)建設單位。
(2)、監理公司:編制《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建設單位。
(3)、勘察單位:編制質量檢查報告 建設單位。
(4)、設計單位:編制質量檢查報告 建設單位。
(5)、建設單位:a、取得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燃氣工程等專項驗收合格文件。
b、監督站出具的電梯驗收准用證。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術資料》和《工程竣工質量安全管理資料送審單》交 監督站(監督站在5日內返回《工程竣工質量安全管理資料退回單》給建設單位)。
d、工程竣工驗收前7天把驗收時間、地點、驗收組名單以書面通知監督站。
(二)、工程竣工驗收必備條件 :
1、 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
4、勘察單位和設計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9、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0、有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驗收意見書。
12、有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驗收合格證。
13、有監督站出具的電梯驗收准用證。
14、燃氣工程驗收證明。
15、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監督站等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關規定繳交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費。
17、單位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驗收會議上,工程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檔案資料擺好備查,並設置驗收人員登記表,做好登記手續。
1、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主持驗收會議(建設單位應做會前簡短發言、工程竣工驗收程序介紹及會議結束總結發言)。
2、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4、驗收組和專業組(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監督站和其他有關專家組成)人員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5、專業組、驗收組發表意見,分別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驗收組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簽名(蓋公章)。
(註: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 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由監督站操作)
1、監督站在審查工程技術資料後,對該工程進行評價,並出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建設單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術資料》送監督站審查,監督站在5日內返回《工程竣工質量安全管理資料退回單》給建設單位)。
2、監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驗收的書面通知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前7天把驗收時間、地點、驗收組名單以書面通知監督站,另附《工程質量驗收計劃書》),對照《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表》進行審核,並對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並出具《建設工程質量驗收意見書》。
三、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由建設單位操作)
(一)、備案准備的資料: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下列文件: (1)、施工許可證;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⑵ 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包括哪些內容
一、竣工驗收的組織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二、驗收人員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級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成員中土建及水電安裝專業人員應配備齊全。
三、竣工驗收標准
竣工驗收標准為國家及上海市的強制性標准,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
四、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1、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主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5)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建設單位蓋章。
(6)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7)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建設單位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託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8)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
五、竣工驗收備案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後,由建設單位負責,在15天范圍內向備案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⑶ 建築工程初驗和竣工驗收分別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3、施工許可證;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5、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6、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勘察、設計質量檢查報告;
8、城鄉規劃部門認可文件;
9、消防部門認可准許使用文件;
10、環保部門認可准許使用文件;
11、驗收入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12、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文件:
1)地基驗收入記錄及樁基檢測認證報告;
2)基礎、主體等關鍵部位驗收記錄;
3)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13、市政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4、建設工程檔案驗收許可證;
15、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⑷ 什麼是工程初步驗收,有什麼程序
工程初步驗收就是對項目工程的初步驗收,初步驗收是相關建築監理單位主導完成的。竣工驗收代表的是項目能否正式使用。
工程驗收程序:
1、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主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工程竣工驗收
⑸ 工程竣工資料包括哪些
竣工資料的內容應包括: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工程質料、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竣工圖,規定的其他應交資料。
1、開工前(具備開工條件的資料):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報審表、審批表),開工報告(開工報審),工程地質勘查報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報審),質量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收集報審),特殊工種上崗證(收集報審),測量放線(報審),
2、基礎施工階段:鋼筋進場取樣、送樣(圖紙上規定的各種規格鋼筋),土方開挖(土方開挖方案、技術交底,地基驗槽記錄、隱蔽、檢驗批報驗),墊層(隱蔽、混凝土施工檢驗批、放線記錄、放線技術復核)。
3、主體施工階段:一層結構(方案、技術交底基礎中已包含,鋼筋原材料、檢測報告報審,閃光對焊、電渣壓力焊取樣、送樣,鋼筋隱蔽、鋼筋、模板檢驗批、模板技術復核)。
4、裝飾裝修階段:地磚、吊頂材料、門窗、塗料等裝飾應提前進行復試,待檢測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
5、屋面施工階段: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應提前復試,待復試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後方可進入屋面施工階段(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
(5)工程初步驗收資料及重點擴展閱讀:
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