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結構工程師到工地上驗槽和主體竣工驗收都看些什麼
驗槽,勘察為主,土質是否符合地質報告上的描述。有沒有其它異常情況要解決。
主體驗收,有沒有違反強條的,如欄桿高度,女兒牆高度,臨空面的欄桿。樓梯的寬度是否符合。屋面的細部,泛水。入口的凈高是否滿足。聽一下施工單位匯報,沉降觀測數據,沉降是否異常。監理匯報質量,有沒有異常。
產品是否是你所設計預期的。
基本就是這些了。
B. 主體結構驗收和主體工程驗收有什麼區別
主要區別在於驗收的范圍不同、驗收的節點不同、驗收的順序不同。
1、驗收的范圍不同
主體結構的驗收是主體結構屋頂完成後的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就可以進行磚砌體、構造柱二裝的施工;主體工程驗收是對主體工程的內牆磚砌體施工、二次結構施工、地坪施工等的驗收;驗收合格後就可以對內牆抹灰、膩子進行施工。
2、驗收的節點不同
主體工程各子項目必須完成主體驗收。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在總體建設工程中,按照設計圖紙規定的工程內容,完成了能夠滿足生產要求或者使用條件的單項工程或者車間。主體工程驗收完成後,方可進行主體結構驗收。
3、驗收的順序不同
主體結構的驗收是主體結構屋頂完成後的驗收工作。主體工程驗收是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後對內牆施工、二次結構施工、平整層施工等的驗收。也就是說,先驗收後刷內外牆。先進行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後完成二次結構的施工,再進行主體工程的驗收。
C.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驗收內容及規范
內容如下:
1、檢查結構的類型,大小,數量,位置,錨固和接縫,搭接的長度,保護層的厚度和除銹,去污,鋼筋的更換以及漆膜的處理。鬍子。
2、檢查預應力工程,鋼結構工程檢查,檢查項目主體的外觀質量。
3、檢查焊接接頭和機械接頭。結構混凝土和承重裝配的施工過程質量。有關項目所有參與方的質量行為和質量體系的補充信息。
4、施工工作面的施工質量,結構質量和功能,與結構安全和功能有關的主要材料,建築零部件設備的出廠證書,試驗報告,見證人抽樣檢查數據和結構實體試驗報告。
(3)結構工程師驗收擴展閱讀: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
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未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完成。
D. 主體結構驗收程序
主體結構驗收程序:
1.現場條件。結構封頂,屋面板模板拆除完畢,屋面板砼試塊報告合格,磚牆構造柱欄板等二次結構完成。
2.結構實體檢驗完成。包括砼同條件試塊,樓板厚度檢測,有的地方還要求回彈等等。
3.結構分戶驗收完成。
4.砼試塊評定,砌築砂漿試塊評定,沉降觀測等資料匯總。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形成結構自評報告。
5. 監理評定合格,可以組織各單位進行結構驗收會。包括甲方,監理,設計,施工,地勘,質監站。
主體結構內容
主體結構主要包括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
磚混結構建築工程主體結構是由豎向承重結構的牆、柱等採用磚或者砌塊砌築,橫向承重的梁、樓板、屋面板等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包括柱、構造柱、梁、圈樑、磚牆、樓梯、板。
框架、剪力牆、框剪或框支等鋼筋混凝土結構包括柱、梁、板、牆、樓梯和後砌的填充牆。其施工順序為:柱、牆鋼筋綁扎一柱、牆模板施工一梁、板、梯模板施工一梁、板梯鋼筋綁扎一柱牆梁板混凝土澆築一填充牆砌築。
鋼結構廠房工程主體結構包括鋼柱、鋼梁、鋼屋架、彩鋼板牆等。鋼結構的牆也可以採用磚牆維護。
目前,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房屋建築最多,主要包括鋼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和填充牆工程。
E. 結構工程師主要工作
1、責勘察分承包方的選擇,考察工作。
2、負責勘察治理工作。
3、負責勘察成果的評審與確定。
4、負責結構專業組設計治理工作。
5、負責結構專業前期技術調研。
6、負責編寫各階段結構設計任務書。
7、負責各階段結構設計的治理。
8、負責結構設計成果的評審與確認。
(5)結構工程師驗收擴展閱讀:
定義
結構工程師是指合理的將建築物的結構承重體系(包括水平承重體系的樓、屋蓋等和豎向承重體系的砌體、柱子、剪力牆等)建立和布置起來,以滿足房屋的承載力、安全、穩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職務和工作。結構工程師即取得相應資質,進行結構計算和繪制結構圖的人。
報考條件
土木工程無論是路橋還是房屋建築都是最有資格成為結構工程師的專業。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考試通過後即可以成為結構工程師,可以注冊,執業。
注冊方式
結構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結構工程設計;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構築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執業范圍
1、結構工程設計。
2、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
3、建築物、構築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
4、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
5、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F. 建築結構工程師 在驗收中能否下停工整頓書
1,從你的追問可以知道,你其實不是想停工,是要整改。停工和整改是有區別的。
2,對於政府相關部門,因安全檢查不合格,或者其他檢查不符合國家等相關建設程序(比如沒有報建,沒有圖紙審查合格,餐飲建築沒有通過衛生防疫部分審查等),他們可以發停工整改通知,並且可以出罰款通知單。
3,對於設計單位,在工地發現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你可以發整改通知單,寫明具體不符合設計圖的哪些要求等,並註明必須重新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同時在發出的通知單上請建設單位簽接收(他們不簽,你可以發快遞,快遞可以作為法律依據,表明他們已經接收到本通知)。
4,設計的權利很大,特別在技術方面。所以在工地上設計在技術方面是權威。(現狀:目前設計的水平越來越差,施工單位也是越來越瞧不起設計的,有這方面的現象).
G. 主體結構驗收到底是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還是建設單位組織
主體工程屬於分部工程,應當由總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驗收。如果工程項目委託監理的,通常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沒有委託監理的項目則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驗收。
要弄清楚建築工程驗收的組織問題,就得弄清楚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分別由什麼人組織、什麼人參加。按照規定,分項工程由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或者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勘察和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的技術部門和質量部門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則是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需要注意的是,分項工程和分部工程驗收是由相關參建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組織和參加驗收,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則是相關參建單位組織和參加驗收,參加驗收的是各相關單位所派人員。
另外,在實踐中各項驗收除了按照規定要求外,還要根據施工承包合同、監理委託合同以及勘察、設計合同中的相關約定。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請設計單位參加,專業工程分包的,相關專業分包單位也應當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