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監理工程師工作內容及職責范圍是怎樣的
一、監理工程師工作內容是負責工程的監督管理,具體形式如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二、監理工程師職責范圍:
1.安全監理員是項目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項目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准,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安全監理員應參加監理安全巡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安全監理員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安全監理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應及時總監理工程師匯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8.安全監理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復單內容有權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並將核查情況向總監匯報。
拓展資料: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梁。
不僅要求執業者懂得工程技術知識、成本核算,還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築法規。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工程師。此外,監理人員還包括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但對於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監理的質量,總監理工程師的作用至關重要。
參考資料:監理工程師_網路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_網路
B.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具體的專業是怎麼劃分的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簡介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1992年6月,建設部發布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建設部第18號令),我國開始實施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1996年8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監〔1996〕462號),從1997年起,全國正式舉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建設部建築監理協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則上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是: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其餘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的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工程建設監理案例分析》的考試時間為4個小時。
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學歷,遵紀守法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並任職滿三年。
(二)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一) 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 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 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四) 從事監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及方法
報名時間一般為上一年的12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注冊管理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建設部門申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C. 注冊監理工程師都有哪些專業
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
全科考試條件
1、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注冊監理工程師免試科目條件
2、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3)注冊監理工程師承擔范圍擴展閱讀:
職責
1、安全監理員是項目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項目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准,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安全監理員應參加監理安全巡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安全監理員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安全監理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8、安全監理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復單內容有權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並將核查情況向總監匯報。
D. 監理工程師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監理工程師般享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監理工程師稱謂;(二)規定范圍內事執業;(三)依據本能力事相應執業;(四)保管使用本注冊證書執業印章;(5)本執業進行解釋辯護;(陸)接受繼續教育;(漆)獲相應勞報酬;(吧)侵犯本權利行進行申訴同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列義務:(一)遵守律、規關管理規定;(二)履行管理職責執行技術標准、規范規程;(三)保證執業質量並承擔相應責任;(四)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執業水準;源:考試;(5)本執業所形工程監理文件簽字、加蓋執業印章;(陸)保守執業知悉家秘密商業、技術秘密;(漆)塗改、倒賣、租、借或者其形式非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吧)同二或者二單位受聘或者執業;(9)規定執業范圍聘用單位業務范圍內事執業;(一0)協助注冊管理機構完相關工
E. 工程監理資質要求及承接范圍
業務范圍
可以承擔所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以及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相關服務。
F. 省注冊監理工程師和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范圍是怎樣的
省注冊監理工程師看只能在省內執業,只能從事專業監理工程師工作,不能做總監理工程師
而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則沒有限制,可以全國范圍內執業,可以做總監理工程師。
G.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並給予警告,1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第二十八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並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未經注冊,擅自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未辦理變更注冊仍執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注冊監理工程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的;
(二)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的;
(三)泄露執業中應當保守的秘密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超出規定執業范圍或者聘用單位業務范圍從事執業活動的;
(五)弄虛作假提供執業活動成果的;
(六)同時受聘於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單位,從事執業活動的;
(七)其它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依據職權或者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可以撤銷監理工程師注冊:
(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四)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二) 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三) 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四)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初審完畢的;
(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六)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備考可以使用「監理工程師」小程序,上面可以刷題和看公開課。相信對你的備考會有一定的用處。
H. 注冊監理工程師相當於什麼職稱
我們第一件事就是要知道這三項關於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規章,一個就是2006年頒發,2017年又修訂了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其餘兩個就是2020年2月建設部與人社部聯合頒布了《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大家一定要去翻開查閱這三部規章,熟讀。我們首先來看看2020年新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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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出現誤會的地方就在於《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和《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這兩部規章。我們以最新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為依據,在2020年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關於注冊的條款是這樣寫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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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最新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並沒有說注冊不需要職稱,意思是注冊管理辦法由各自部門另外製定,在這里就把注冊的任務和責任推到了《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怎樣注冊,注冊需要什麼資料,都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為准。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里,《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是2006年頒發的,2017年修訂過一次,至今並沒有把中級職稱從注冊條件中剔除。所以目前注冊仍然需要中級以上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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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疑惑,為什麼大家會誤會取消了中級職稱呢?這是因為2020年《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關於報名考試條款中取消了職稱,這是毋容置疑的,報考注冊監理工程師的確不再需要中級職稱了。這是監理考試改革的一大重點。
但是在2020年新發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的第五章附則中寫到,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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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怎麼去理解呢?可以認定為工程師職稱,但並不是工程師職稱,並不能直接作為工程師職稱使用。只是可以拿來申報高級工程師的一個條件而已。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並不是工程師,這個概念大家可能需要去咬文嚼字才能理解。這也是為什麼目前招投標市場上不少招標文件仍然要求具備中級工程師,但是投標的時候你不能說拿著一本注冊監理工程師或者建造師就說是中級職稱,那是會被廢標的。
還有的網友搬出了新的注冊流程,說新的注冊流程中並未要求上傳職稱證書資料,小編告訴大家這是簡化注冊,學歷證書、保險證明都不需要上傳資料,改為承諾制,承諾在注冊時本人都已經具備了注冊管理辦法中需要的條件。簡化注冊並不是取消這些材料了,如果通過注冊後還是需要動態核查的。就是秋後算賬的道理。
最後總結,大家可能還是不信,最好的驗證結果就是大家可以咨詢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的咨詢電話就一目瞭然了。
I. 一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承攬多大的面積
注冊監理工程師只是一種執業資格,具備資格後,在實際工作中,依據個人的專業、業務能力、工程經驗等可以相應承擔總監、副總監、專監等崗位職務,對能承擔的項目規模(如你說的承攬多大的面積)無限制。對承擔業務范圍、項目規模等有限制的是監理機構(公司、企業)的監理資質。這也是我國實行企業、個人雙准入制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