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水電站水庫在什麼情況下可不進行下閘蓄水驗收
黃河柴家峽水電站工程蓄水驗收鑒定書 根據甘肅柴家峽水電有限公司的申請,2007年9月21日,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國家電監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省重點項目辦、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省安監局、省水利廳水保局、省電力公司、蘭州市發展改革委、西固區發展改革委以及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和特邀專家召開了黃河柴家峽水電站工程蓄水驗收會議。會議聽取了工程建設報告、蓄水安全鑒定報告、庫區淹沒處理初步驗收報告,以及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的匯報,並檢查了工程現場,審查了有關文件資料。經過驗收委員會全體成員和與會代表討論,形成以下驗收鑒定意見。一、工程簡況黃河柴家峽水電站位於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是黃河龍羊峽—青銅峽河段規劃的水電站。上距八盤峽水電站17.9公里,距河口水電站10.65公里,下距蘭州市31公里。工程主要任務是發電。電站總裝機容量96兆瓦,安裝4台單機容量為24兆瓦的燈泡貫流式機組,保證出力49.5兆瓦,多年平均發電量4.91億千瓦時。水庫正常蓄水位1550.5米,相應庫容1660萬立方米。電站樞紐主要由右岸混凝土重力壩、左岸土石壩、河床式發電廠房及泄洪閘等建築物組成。樞紐前沿總長度339.4米,壩頂高程1555.00米,最大壩高33米。工程為三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築按3級,次要建築物按4級標准設計。工程區建築物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2007 年7月10日~16日,國家電監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對黃河柴家峽水電站大壩蓄水安全進行了鑒定,並形成了《黃河柴家峽水電站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報告》。報告認為:黃河柴家峽水電站土建工程和金屬結構安裝工程已基本完成,經蓄水安全檢查,工程布置總體合理,結構安全,施工質量合格,符合有關規程規范要求。初步監測資料表明各建築物性狀正常,工程安全,基本具備下閘蓄水條件。在完成圍堰拆除及相關處理等水下工程後,可適時下閘蓄水。二、建設情況2004年省發展改革委以甘發改能源〔2004〕218號文批復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2004年11月23日工程正式開工建設。工程採用分期施工方式,一期圍護右岸泄洪閘基坑,二期圍護左岸電站廠房基坑。2005年2月28日第一塊混凝土澆築;2005年10月20日一期工程通過泄水閘截流驗收;2005年11月11日實現主河床截流;2007年2月26日壩頂全線澆築到設計高程;2006年8月30日首台機組開始安裝;2007年7月5日機組進出口閘門、攔污柵安裝到位,具備擋水條件。三、工程蓄水驗收情況驗收委員會聽取了工程建設報告、蓄水安全鑒定報告、庫區淹沒處理初步驗收報告,以及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的匯報,通過現場檢查和審查文件資料,經過廣泛討論後,形成以下意見:(一)泄洪閘壩及廠房壩段等基礎處理和防滲工程、大壩及其他擋水建築物的高程等形象面貌已能滿足水庫初期蓄水的要求,工程質量符合合同文件規定的標准,且水庫蓄水後不會影響工程的繼續施工及安全度汛。(二)電站廠房的進口已經完成,攔污柵已就位,可以擋水。(三)水庫蓄水後需投入運行的泄水閘及排沙孔已建成可投入正常運行;蓄水、泄水所需的閘門、啟閉機已安裝完畢,可正常運行和控制泄水、調節庫水位。(四)建築物的內、外部觀測儀器、設備已按設計要求埋設和調試,並已測得初始值。(五)初期蓄水位以下的庫區工程已基本完成,庫區清理完畢;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已得到妥善解決;近壩區的地形庫區大段面測量已經完成;蓄水後影響工程安全運行的滲漏、浸沒、滑坡、塌方等已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六)下閘蓄水施工組織設計已編制並審查通過,且已做好各項准備工作。包括組織、人員、道路、通信、堵漏和應急措施。(七)為保證水庫安全應用,已和黃河上中游水量調度委員會辦公室簽訂本工程水庫調度協議,水情測報系統已安裝調試完畢,可滿足運行要求。(八)生產單位的准備工作已就緒,已配備合格的操作運行人員和制訂各項控制設備的操作規程,可配合初期蓄水工作;生活建築設施已能滿足初期運行的要求。(九)大壩安全鑒定單位已提交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報告,並有可下閘蓄水的明確結論;工程建設征地和生產安置已經完成,庫區處理初步驗收單位已提交工程蓄水庫區處理初步驗收報告,並有不影響蓄水的明確結論。(十)有關驗收的文件、資料已准備齊全。四、蓄水驗收結論按照《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DL/T5123-2000)的有關規定,黃河柴家峽水電站工程蓄水驗收委員會認為,黃河柴家峽水電站工程滿足蓄水驗收的各項要求,具備蓄水的條件,同意採用分期、不斷流蓄水。一期蓄水高程為1548.5米(發電死水位),二期蓄水高程為1550.5米~1551.0米,蓄水期間最小下泄流量為500立方米/秒。現正值黃河汛末,蓄水時間由建設單位根據機組安裝情況適時安排。五、存在問題及建議(一)蓄水前盡快落實保壩電源的安排。(二)抓緊完成壩頂門機荷載試驗。(三)根據目前汛期基本結束的具體情況對下閘蓄水方案進行適當調整。(四)庫區梁家灣泵站改造應在冬灌前完成,不要影響當地農民灌溉。並按文物管理單位要求妥善進行下川水車的拆除修繕工作。(五)正式蓄水前,由業主組織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有關單位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蓄水安全。(六)電站二期下游圍堰拆除時間,應密切注意泄洪閘迴流淤積對電站尾水堵塞影響。(七)蓄水後應對庫區防護及電站左岸上游滑坡加強安全監測。 (八)運行過程中,加強對泄洪閘水流形態的巡視監測,並對閘門運用方式適時進行合理調整,保持均勻對稱開啟
② 新建水電站項目蓄水階段環保驗收需要准備那些資料
1、 工程建設變更
(1)核查工程建設內容變更情況
A、永久建築物:工程壩址、正常蓄水位、裝機容量、引水方式、樞紐布置、淹沒、拆遷、移民等主要經濟技術指標;進場道路擺線及長度、永久營地位置及規模、輸變電站場位置(規模)及送出方式;
B、臨時用地:施工營地、取棄土場、渣料場等臨時佔地的數量、選址和規模;
(2)核查施工方案的變更情況
施工方案與環評及批復文件的符合性。
2、 生態環境影響
(1)生態敏感區域。重點關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區、濕地等區域生態保護要求的落實情況,環評文件經批准後劃定的生態保護區和保護目標的保護情況,以及蓄水後的保護工作計劃。
(2)陸生生物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關注淹沒區和施工范圍內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動植物、地方特有動植物、區域特有種群、古樹名木等的保護情況。
(3)水生生物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關注環評批復要求的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棲息地保護等措施的落實情況及相應能力建設情況。
(4)下游生態用水保障措施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初期蓄水對下游影響的減緩措施的落實情況,下游生態用水保障設施的建設情況,以及生態用水保障方案的可行性;水溫分層型水庫,應核查下泄低溫水減緩設施的建設情況和措施的合理性。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取棄土(渣)場、料場、承包商營地、施工道路等臨時用地的生態恢復情況。
3、 污染防治
(1)施工期各環境要素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和運行效果,以及相關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
(2)施工期施工廢水、揚塵、雜訊等對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
4、 社會影響
(1)移民搬遷集中安置區選址的環境合理性,各環境要素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
(2)生產安置、企業遷建、復建工程(如公路、鐵路等)的選址合理性和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3)景觀、文物古跡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5、 庫底清理
水庫庫底清理的環境保護方案制定、落實情況。在復核水庫庫底清理專項驗收報告的基礎上,重點關注污染企業搬遷、危險廢物處置等是否符合《水電工程水庫庫底清理設計規范》(DL/T5381-2007)和國家環境保護的要求。
6、 主體工程運行方案
發電運行方案是否滿足生態流量泄放、下游水位變幅、水溫變化等環保要求。
7、 環境管理
施工期環境管理、施工期監測、研究計劃落實情況。重點關注施工期監測點位、斷面設置的合理性,施工期是否發生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事件。
8、 公眾意見
施工期公眾環境保護投訴與處理情況。
③ 水電站專項驗收有哪些
水電站共有8項專項驗收:
1.消防專項驗收檔案專項驗收
2.進行移民專項驗收
3.水保專項驗收
4.環保專項驗收
5.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專項驗收
6.樞紐工程專項驗收
7.竣工決算專項驗收
8.檔案專項驗收
應移交的技術資料包括:技術文件、設計變更;製造廠的整套安裝圖紙(含修改圖)、說明書、質保書及出廠證明書;施工中補充的地質及水文資料;建(構)築物、大型設備基礎的沉陷觀測記錄、主要軸線的測量;放線記錄及水準點一覽表;材料試驗記錄和質保書;建築及安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記錄和中間驗收簽證;施工和試運過程中發生的質量事故和設備缺陷處理記錄;安裝記錄、驗收簽證和調試報告;需要作為生產依據的合同、協義、來往文件和重要的會議記錄;外文技術資料;未完項目的分工協調紀要;質監機構對機組進行質量監督的評價文件等。
④ 水電站專項驗收有哪些
根據國家規范,水電站的專項驗收基本有以下幾種:
工程截流驗收
工程蓄水驗收
機組啟動驗收
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
⑤ 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是怎麼樣的
1 總則
2 工程驗收監督管理
3 分部工程驗收
4 單位工程驗收
5 合同工程完工驗收
6 階段驗收
6.1 一般規定
6.2 樞紐工程導(截)流驗收
6.3 水庫下閘蓄水驗收
6.4 弓c(調)排水工程通水驗收
6.5 水電站(泵站)機組啟動驗收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驗收
7 專項驗收
8 竣工驗收
8.1 一般規定
8.2 竣工驗收自查
8.3 工程質量抽樣檢測
8.4 竣工技術預驗收
8.5 竣工驗收
9 工程移交及遺留問題處理
9.1 工程交接
9.2 工程移交
9.3 驗收遺留問題及尾工處理
9.4 工程竣工證書頒發
附錄A 驗收應提供的資料清單
附錄B 驗收應准備的備查檔案資料清單
附錄C 法人驗收工作計劃內容要求
附錄D 法人驗收申請報告內容要求
附錄E 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格式
附錄F 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格式
附錄G 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格式
附錄H 階段驗收申請報告內容要求
附錄I 階段驗收鑒定書格式
附錄J 機組啟動驗收鑒定書格式
附錄K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驗收鑒定書格式
附錄L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內容要求
附錄M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自查工作報告格式
附錄N 竣工驗收主要工作報告格式
附錄O 竣工驗收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格式
附錄P 堤防工程質量抽檢要求
附錄Q 竣工技術預驗收工作報告格式
附錄R 竣工驗收鑒定書格式
附錄S 工程質量保修書格式
附錄T 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格式
附錄U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終止證書格式
附錄V 工程竣工證書格式(正本)
附錄W 工程竣工證書格式(副本)
標准用詞說明
條文說明
依據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0號)等有關文件,按照《水利技術標准編寫規定》(SL1-2002)的要求。對《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 (SL 223-1999)進行修訂。 本規程共9章15節145條和23個附錄,主要內容有: ——驗收工作的分類: ——驗收工作的組織和程序; ——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和驗收成果性文件; ——驗收所需報告和資料的制備; ——驗收後工程的移交和驗收遺留問題處理。 對SL 223…l999進行修訂的主要內容為: ——對驗收工作的名稱重新進行劃分和歸類; ——對規程結構進行調整; ——增加工程驗收的監督管理章節; ——調整單位工程驗收內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驗收內容; ——調整階段驗收內容,增加引(調)排水工程通水驗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驗收; ——調整竣工驗收內容,取消初步驗收,增加竣工驗收自查、工程質量抽樣檢測、竣工驗收技術鑒定以及竣工技術預驗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遺留問題處理章節。
⑥ 小水電站竣工驗收需要哪些驗收資料
業主資料需要工程合同、會議紀要、業主通知、材料采購等
監理資料需要工程合同、會議紀要、與施工方業主方設計方等的發文發函、每一個階段的工程驗收資料、設備缺陷資料等
施工方需要工程合同、施工組織設計(總的和每一個階段的)、每一個階段的工程驗收資料、因設備問題等造成的誤工和返工的索賠依據等
設計圖紙、變更圖紙等
應移交的技術資料包括:技術文件、設計變更;製造廠的整套安裝圖紙(含修改圖)、說明書、質保書及出廠證明書;施工中補充的地質及水文資料;建(構)築物、大型設備基礎的沉陷觀測記錄、主要軸線的測量;放線記錄及水準點一覽表;材料試驗記錄和質保書;建築及安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記錄和中間驗收簽證;施工和試運過程中發生的質量事故和設備缺陷處理記錄;安裝記錄、驗收簽證和調試報告;需要作為生產依據的合同、協義、來往文件和重要的會議記錄;外文技術資料;未完項目的分工協調紀要;質監機構對機組進行質量監督的評價文件等。
⑦ 大中型水電站下閘蓄水後到竣工驗收是否有時間要求有的話相關法律法規是什麼
1、擋水建築物的形象面貌滿足蓄水位的要求;
2、蓄水淹沒范圍內的移民搬遷安置和庫底清理已完成並通過驗收;
3、蓄水後需要投入使用的泄水建築物已基本完成,具備過流條件;
4、有關觀測儀器、設備已按設計要求安裝和調試,並已測得初始值和施工期觀測值;
5、蓄水後未完工程的建設計劃和施工措施已落實;
6、蓄水安全鑒定報告已提交 ;
7、蓄水後可能影響工程安全運行的問題已處理,有關重大技術問題已有結論;
8、蓄水計劃、導流洞封堵方案等已編制完成,並做好各項准備工作;
9、年度度汛方案(大綱詳見附件 4-4)包括調度運用方案已經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部門批准,相關措施已落實。
10、工程驗收的資料已經准備齊全。
⑧ 新建水電站工程驗收有怎樣的程序
【驗收程序】
一、項目法人負責水電站建設工程蓄水驗收的各項准備工作,統一組織和協調各有關單位提供驗收所需的基本資料,負責驗收資料的整理。
二、水電總院接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後,由水電總院負責組織成立專家組,完成下列工作:
1、對水電建設工程蓄水驗收准備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2、結合現場檢查情況,對項目法人提交的驗收資料進行預審;未通過預審的,水電總院及時通知項目法人補充完善驗收資料,並重新進行預審;通過預審的,水電總院組織開展蓄水驗收工作。
三、水電總院與工程所涉及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協商組成工程蓄水驗收委員會。工程蓄水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水電總院擔任,副主任委員一般由工程所在地省(區、市)發展改革委(或省政府委派有關部門)及工程主要(控股)投資方擔任。驗收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由正、副主任委員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經協商確定驗收委員會成員名單後,由水電總院印發成立驗收委員會文件並通知各委員單位和項目法人。
四、驗收委員會制定水電工程蓄水驗收工作大綱,明確驗收工作的具體要求和安排。水電總院負責提出驗收工作大綱(初稿),並徵求驗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意見後,印發各驗收委員單位。各有關單位按照工作大綱要求做好准備工作。
五、根據驗收工作大綱和專家組預審意見,在水電工程具備蓄水驗收條件時,驗收委員會組織工程蓄水驗收會議,並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現場檢查;
2、聽取並研究工程建設和設計報告,聽取工程蓄水安全鑒定結論意見、庫區建設征地移民安置階段性初步驗收意見和專家組預審意見,審查有關文件資料;
3、檢查次年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和度汛標准;
4、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提出工程蓄水驗收鑒定書。
六、工程蓄水驗收鑒定書正本一式8份,驗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