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報考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一)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1)北京市監理工程師注冊條件擴展閱讀
1992年6月,建設部發布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建設部第18號令),我國開始實施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1996年8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監〔1996〕462號)。
從1997年起,全國正式舉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建設部建築監理協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注冊監理工程師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按照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有效期3年。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Ⅱ 監理工程師的注冊條件是什麼
注冊管理:
(一)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
(四)申請初始注冊,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五)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4、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5、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冊證書:
注冊監理工程師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按照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有效期3年。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Ⅲ 監理工程師轉注冊條件
一、 經本人提出變更申請,填寫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及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二、 原聘用企業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三、 原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管理的總公司)注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在《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上加蓋「作廢」章。
四、 現聘用企業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五、 現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管理的總公司)注冊主管部門收回原《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將變更注冊申請表、原《監理工程師注冊崗位證書》送建設部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部門。
(3)北京市監理工程師注冊條件擴展閱讀:
監理工程師考試的報考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監理工程師
Ⅳ 監理工程師注冊必須要什麼條件
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條件如下:
(1)、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監理單位或其他工程建設相關單位,如造價咨詢、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單位等,不受資質限制);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4)、沒有《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冊、延續注冊或者變更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
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3)、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4)、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5)、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並取得資格證書的;
(6)、年齡超過65周歲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Ⅳ 注冊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注冊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5)北京市監理工程師注冊條件擴展閱讀
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考試總共設有4個科目:《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其餘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的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工程建設監理案例分析》的考試時間為4個小時。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注冊監理工程師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有效期滿後仍然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按照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監理工程師如果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