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力工程驗收標准誰知道誰能說說看
電力工程驗收標準是總則1.0.1本規范適用於火力發電廠和熱力網的下列管道的配製、施工及驗收:(1)600MW及以下亞臨界參數火力發電機組的主蒸汽管道及相應的再熱蒸汽管道和主給水管道;(2)火力發電廠范圍內的一般性汽水管道、熱力網管道和壓縮空氣管道;(3)施工用臨時管道。1.0.2本規范不適用於:(1)鑄鐵管道;(2)鋼筋混凝土管道;(3)有色金屬管道(鈦、銅等);(4)非金屬管道(塑料等);(5)非金屬襯里管道;(6)復合金屬管道。1.0.3下列各類管道的特殊施工及驗收,除遵守本規范技術要求外,還應按照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中有關專業篇的規定執行:(1)汽輪機和發電機本體范圍內的各類管道;(2)鍋爐本體范圍內的各類管道,以及煙、風、煤、燃油、燃氣和除灰系統的管道;(3)油管道及水處理的各類管道;(4)制氫、供氫系統的各類管道;(5)熱工儀表管道;(6)氧氣及乙炔管道。
『貳』 電力工程竣工需要哪些資料
竣工驗收是在施工單位提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見附表)後,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分別確認竣工驗收具備的條件,然後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運行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後,由驗收組確定結論,並及時提出竣工驗收報告,以便准備投產運行。 竣工驗收按以下程序組織實施: 1、施工單位的「三檢」工作完成; 2、施工單位整理完備工程所有竣工驗收所要求的工程資料; 3、由施工單位提前7天提出書面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並簽證齊全; 4、由監理單位確認竣工驗收是否具備條件,並辦理完所有應由監理工程師簽證; 5、由建設單位確認竣工驗收具備的條件,並辦理完所有應由建設單位的簽證; 6、由建設單位成立竣工驗收組,組織監理、設計、運行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組應先組織召開竣工驗收預備會,分為若干現場檢查小組和資料核查小組,最後根據有關規程規范檢查情況匯總,組織召開竣工驗收總結會,提出竣工驗收整改清單,並確定竣工驗收的結論,出具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格式見附表)。
參照下面的格式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築工程)工程名稱:驗收日期:建設單位(蓋章):
廣東省建設廳制填寫說明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負責填寫,向備案機關提交.
2.填寫要求內容認真,語言簡練,字跡清楚.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一式三份,建設單位,監督站,備案機關各持一份.
一.工程概括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築面積工程造價結構類型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施工許可證號
監理許可證號開工日期驗收日期監督單位監督編號建設單位資質證號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總包單位承建單位(土建)承建單位(設備安裝)承建單位(裝修)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單位二. 工程竣工驗收實施情況驗收組織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專家組成驗收組,根據工程特點,下設若干個專家組.
1,驗收組組長副組長組員
2,專業組專業組組長組員建築工程建築設備安裝工程
通訊,電視,燃氣等專業工程工程質保材料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主持驗收會議.
2,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介紹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4,驗收組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5,專業驗收組發表意見,驗收組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並簽名.
工程質量評比
分部工程名稱評定等級質量保證資料評定
觀感質量評定
地基與基礎工程共核查 項其中符合要求 項
經鑒定符合要求 項應得: 分實得: 分得分率: %主體工程地面與樓面工程門窗工程裝飾工程屋面工程採暖衛生及燃氣工程
建築電氣安裝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
電梯安裝工程
驗收人員簽名姓名工作單位職稱職務工程竣工驗收結論
竣工驗收結論:建設單位(簽章)法人代表:年月日監理單位(簽章)總監理工程師:年月日施工單位(簽章)法人代表:年月日勘察單位(簽章)項目負責人:年月日設計單位(簽章)項目負責人:年月日
『叄』 電力工程驗收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為適應基本建設投資管理體制和電力建設的需要,部在原水電部(87)財基字第107號文頒發的《水利電力工程基本建設竣工決算試行辦法》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現頒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原水電部頒發的《水利電力工程基本建設竣工決算試行辦法》同時。
『肆』 (重賞)一項電力工程項目自開始到竣工驗收的每個步驟需要辦理哪些相關資料
110kV及以上,500萬的工程肯定有監理公司,全部問題都可以找監理公司。
『伍』 電力工程竣工需要哪些資料
1、工程開工報告
2、質量承諾書
3、供電局方案答復通知書
4、設備合格證
5、電力變壓器安裝技術記錄
6、開關櫃安裝記錄
7、電纜敷設與電纜頭製作記錄
8、高壓設備試驗報告
9、地極測試報告
10、客戶配電工程竣工查驗結果報告
11、工程竣工報告
12、竣工配電設備屬性表
『陸』 電力竣工後,上報竣工有哪些流程
為適應基本建設投資管理體制和電力建設的需要,部在原水電部(87)財基字第107號文頒發的《水利電力工程基本建設竣工決算試行辦法》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現頒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原水電部頒發的《水利電力工程基本建設竣工決算試行辦法》同時廢止。凡是1991年以後竣工的項目,沒有編報竣工決算的,一律按本規程的規定辦理。在執行中有何問題,請隨時向部反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基本建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加強電力工業基本建設單位的竣工決算編制工作,做到規范化、標准化、和科學化,正確考核投資效益,結合能源部電力基本建設管理轉變職能新體制的特點,特製定《電力發、送、變電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規程》(以下簡稱《規程》)。 第二條 電力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報告是指全部工程完工後,為正確及時反映工程籌建到竣工驗收實際發生的全部建設費用的投資用向、投資效果和建設經驗的總結性文件。 它的作用在於考核設計概算的執行結果,分析建設成本的節約與超支,為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投資方審查核銷基本建設撥、貸款的報帳,以及移交生產使用單位登記與核算固定資產的主要依據。 它對積累各個歷史時期的基本建設技術經濟指標,為今後選擇先進的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法以及加強控制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用,節約投資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 凡列入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的所有新建、擴建、改建、恢復和遷建的火電、水電、核電、風力、潮汐、地熱發電、送、變電以及微波、載波、光纖通訊等基本建設工程項目,在工程竣工後,均應按本《規程》的要求及時、全面、正確和完整編制竣工決算。(地方電力基本建設項目竣工工程可參照執行)。 第四條 編制竣工決算工程費用的范圍。應包括從工程籌建開始到竣工驗收的全部建設費用。即: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和其它費用(含:建設工程前期費)。 第五條 編制竣工決算應按大、中、小型工程項目分別編制。大、中、小型項目的劃分標准仍按國家計委、建委、財政部計字(1978)234號文的規定要求執行; (一)電站: 大型:裝機容量25萬千瓦以上(包括25萬千瓦); 中型:裝機容量2.5萬千瓦 ̄25萬千瓦(包括2.5萬千瓦); 小型:裝機容量2.5萬千瓦以下(不包括2.5萬千瓦)。 (二)輸變電工程: 大型:電壓33萬伏以上(包括33萬伏); 中型:電壓22萬伏和11萬伏(線路長度等於或超過250公里者); 小型:電壓11萬伏以下(不包括11萬伏)(線路長度小於250公里)。 第六條 凡按國家規定具備機組投產和投資計劃銷號條件的建設工程項目,如尚有零星未完收尾工程和費用,可以預計納入竣工決算,並按概算項目編報未完 收尾工程明細表,同時進行相應帳務處理。但預計未完工程的工作量,不得超過總概算的5%。在資金上留足投資,由基建移交生產單位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