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監督單位對施工單位私自更改圖紙降低質量標准有什麼處罰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准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B. 總監對施工中存在安全及質量對施工單位的處罰依據是什麼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監理合同中有關約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准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未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對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14]124號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C. 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如何處罰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准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第七十四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法律、法規沒有直接說明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如何處罰,但其中國家規定、施工技術標准都經常涉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D. 總監理工程師同施工單位一起降低工程質量偷工偷料怎麼處罰
如果按偷工減料的罪名來調查,沒有一個工程是合格的。
昨晚看的中央13新聞報道,還大談加強質量監管監督。看來中央也治不了質量問題。其實也不是治不了而是沒法治。
建設方、設計方、監理方、施工方、質檢單位、安檢單位、檢測單位、規劃局、建設局、房管局、電業局、自來水公司等等裡面的關系錯綜復雜,最主要是前面幾個單位。
建設方還想少出錢還要施工方多幹活,誰會這么干?監管單位還想讓別人干好活還想收點禮,禮品哪裡來的?各個局想讓建設方交費齊全,到自己來還想少做。監管單位怎麼富起來的?層層盤剝
簡言之,主要是建設領域的監管制度問題。
國家規范如同共產主義一樣,前進的方向。不是做不了,是有人不讓你做,社會不讓你做,也沒必要做。
制定國家規范的這幫人制的規范是不錯,把工程要求的跟用車床機械加工而成一般。
E. 請問對於施工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什麼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所以在刑法里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是一樣的。
F. 對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違法行為,依據消防法的規定,行政處罰對象
D.工程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前題是施工單位聽從.工程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的指揮,不安圖施工)
G. 建築單位有權對施工單位處以的罰款嗎
沒有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8條規定:罰款屬於行政處罰的一個種類,因此,有權罰款的機關只能是行政執法部門,
《行政處罰法》還對有權作出罰款處罰的機關及其罰款的限額和罰款的程序等進行了嚴格的規定,作為工程的發包方,不具有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能,無權對承包方進行罰款。
《合同法》第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即使合同中約定了對施工企業進行罰款的條款,作為平等關系的合同一方建設單位,也不能對施工企業進行罰款。在民事活動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處以罰款,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施工企業面臨建設單位。
(7)對施工單位降低工程質量的處罰擴展閱讀
處罰施工單位的法律規定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
1、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2、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3、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4、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②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5、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