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建設單位隨意進行工程變更監理單位應該怎麼辦
第一、調查取證核實後,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立即下發施工單位「監理整改通知單」或「停工通知」,要求施工方停止沒有經過設計單位核准過的設計變更。(畢竟甲方自己不會施工,你只要約束好施工方,告訴施工方:1、沒有變更圖紙是違規施工,2、可能造成施工安全質量事故,3、工程款決算也沒有憑據,4、違規施工後工程驗收、決算時監理不予認可簽章...)
第二、監理方可以與建設方工程主管部門的負責人直接交涉,希望他們停止這種違規施工,請設計院出示變更圖紙。
第三、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一意孤行,事態處於不可控狀態,可能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監理方需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電話報告,並及時遞交書面報告告知此事件。
Ⅱ 工程施工單位提出變更意見,提交工程聯系單要求變更。監理單位該如何簽署意見
在意見書中,可以簽署意見: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同意此項變更,請設計和業主審核、批准。
Ⅲ 施工單位申請變更監理簽字範例內容程序有哪些內容
「 工程」監理工作程序
和監理部進場開展監理工作的通知
項目經理部:
有限公司受業主委託承擔本工程建設的監理工作。監理工作將自年月日起已全面開始運行,並派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為搞好本工程的建設,茲將本工程的監理工作程序與監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項目監理部組成人員
工程總監工程師:
造價 工 程 師:
土建監理工程師:
安裝監理工程師:
資 料 員:
若監理人員有調整,監理單位將在徵得業主同意後通知施工單位。
二、關於舉行施工工地現場例會事宜
為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有關參建單位需共同協調的問題,每周舉行監理例會,要求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責任工長、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專職安全員按時參加。
三、監理工作程序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將施工准備情況及相關資料等內容填寫「工程開工報審表」,經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同意後,方可組織施工。
2、開工前應將正式施工組織設計報送業主、監理單位審批,無施工組織設計不得開工,施工時必須按業主和監理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要求組織施工。
3、根據工程進度並按設計圖紙出圖進度,分階段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工作。全套圖紙完成後匯總。
4、每月未至下月初為月進度審批時段。
5、開工一周內,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工程師報送施工總進度計劃。根據本工程的特殊性,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分解到每周每項工程的詳細計劃。
6、對本工程的主要建材(鋼材、塑鋼門窗、水泥、防水材料、商品砼、玻璃、地板、油漆、乳膠漆、吊頂材料、防火漆、電氣和給排水設備材料、管線等),施工單位應在材料進場時及時向監理單位提交進場材料報驗單及材質保證資料,以備檢查。材料采購方應提供材質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復印件應具備生產廠家的鮮章或註明原件存放單位)和環保產品證明,材料使用方(即施工單位)對進場材料,要按規范要求的批量、規格等按見證取樣要求進行復檢,並提供復檢報告單。
7、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有否決權。施工單位應遵守並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如有異議時,應在三天內提出書面申述,否則必須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執行。
8、分包單位的審查程序和要求:
按規定可以分包的工程在分包單位進場前,施工單位必須向監理單位呈報分包單位報審表並附相關資料,監理會同業主進行審批。
9、工序質量監理方式及程序:
9.1 工程質量驗收表格使用要求
9.1.1本工程按現行國家施工驗收規范要求組織施工,施工用各類表格(隱蔽記錄、驗收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等)必須使用省市有關部門規定的表格。本工程將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附錄表格進行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在工作中予與配合。
9.1.2該施工監理表格共分六類,其中A類表是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申報的表式(一式三份),經監理審核後,施工、建設、監理單位各存一份(A類表請施工單位自備,可在省質監總站購買),B類表是監理單位向施工單位發出的表式(一式三份),其中「監理通知單(B-03)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在接到「監理通知單」後,在該表中施工方簽收欄上寫出簽收意見,及時返回監理方,表格由建設、管理、施工、監理單位各存一份。
9.2 工程驗收
9.2.1工序交接驗收:各施工單位各工種間重要工序之間的交接(土建與水電、土建與消防、土建與空調、地面找平層與飾面層、混凝土分項等隱蔽工程前會簽手續等)須辦理工序交接會簽手續。
9.2.2 隱蔽工程驗收程序:施工單位除按質量檢查程序進行自檢、專檢、互檢,合格後填報隱蔽工程質量驗收通知單報專業監理工程師復查,檢驗合格後,監理進行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簽字外,本工程隱蔽工程驗收須業主簽字確認後方可允許隱蔽;施工方須按有關規定及時聯系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隱蔽施工監督檢查。
9.2.3 每個檢驗批的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按質量檢查程序進行檢測和評定,並填報工程報驗單送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復核,檢驗合格簽署同意後允許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單位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送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自檢資料和材料試驗報告。當監理工程師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復測時,施工單位應予積極配合,並對檢測工具,儀器的使用提供方便。監理工程師對隱蔽資料不全的工序不簽字認可,已施工的也不予補簽。
9.2.4 本工程獨立柱基礎(部分地下室),主體及單位工程應經設計、地勘、建設、監理、質監部門共同驗槽驗收;保溫、消防及室內環境質量須經專業工程質量檢測部門現場檢測,檢測合格才能進行驗收。
9.2.5施工單位申請竣工驗收前15天,應將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交監理工程師審查,合格後由監理公司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工程預驗收(初驗)。
9.3 工程變更:
9.3.1 所有變更(包括業主提出的功能改變,施工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必須經設計單位同意並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或核定單方可進行施工。
9.3.2 凡涉及使用功能變化,工程費用變化的工程變更,除設計同意外,還必須由業主簽署同意變更意見。
9.3.3 非上述手續完成的工程變更,監理均不得簽署同意意見。
9.4 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要求
9.4.1工程安全的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施工作業人員、機械、電器線路、腳手架等的施工安全,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並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負責承擔責任。要求必須編制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並報送監理部審查,安全施工方案應明確措施和責任人,並做好有關安檢部門的聯系與檢查工作,以備對照檢查。監理單位按有關規定對安全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監理部將設置安全監理員對安全隱患問題有指令整改的權力。
9.5 一般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1) 施工中如果發生一般工程質量問題,施工單位無權擅自處理,必須填報《工程質量問題(事故)報告單》,向現場監理人員報告。
(2) 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監理工程師將立即下達書面停工指令,並在12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3) 總監召開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質量事故專題會,分析原因、提出質量事故處理方案。
(4) 施工單位填報《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報審單》,經總監及相關單位審批同意後才能進行質量事故的處理。
(5) 總監組織相關單位及有關人員檢查質量事故整改情況,並簽署意見。
9.6 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按規定另行處理。
四、施工單位應於接到本通知後三天內將工程項目部的主要成員名單書面報送至監理辦公室(包括姓名、職稱、職務、聯系方式),項目施工部的主要成員應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管理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等。該項目部的主要成員在本工程施工合同執行期間不得更換,確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換的,必須事先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並經建設單位同意後才能更換。
五、本工程監理機構為成都市蓉咨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第一項目監理部,印鑒如下:
建設單位意見:
Ⅳ 工程變更時監理或施工單位應按什麼程序來處理
工程變更程序:
(1)總監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意見。涉及設計修改的,建設單位轉原設計單位修改。必要時,監理機構應建議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等召開論證工程設計文件修改方案的專題會議。
(2)總監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變更費用及工期影響作出評估。
(3)總監組織建設、施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變更費用及工期變化,會簽工程變更單。
(4)項目監理機構根據批準的工程變更文件監督施工單位實施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原則:
1、設計文件是安排建設項目和組織施工的主要依據,設計一經批准,不得任意變更。只有當工程變更按本辦法的審批許可權得到批准後,才可組織施工;
2、工程變更必須堅持高度負責的精神與嚴格的科學態度,在確保工程質量標準的前提下,對於降低工程造價、節約用地、加快施工進度等方面有顯著效益時,應考慮工程變更;
3、工程變更,事先應周密調查,備有圖文資料,其要求與現設計相同,以滿足施工需要,並填寫「變更設計報告單」,詳細申述變更設計理由(軟基處理類應附土樣分析、彎沉檢測或承載力試驗數據)。
以及變更方案(附上簡圖及現場圖片)、與原設計的技術經濟比較(無單價的填寫估算費用),按照本辦法的審批許可權,報請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按變更設計施工;
4、工程變更的圖紙設計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設計文件。
Ⅳ 施工單位因但與施工,要求工程變更,是向建設單位請求還是監理單位請求
徵得設計的同意後,由設計下設計變更或技術核定單,同時徵求甲方和監理意見;
甲方會下發由監理公司進行監理的通知給施工單位,依據建築法、合同和監理規范對工程進行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