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簡述建築工程質量檢查與驗收的內容與方法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查驗收的有關人員、檢查與驗收的基本規則和驗收程序;常見分項工程檢驗批的質量檢查驗收標准、內容、方法和數量;分部工程的檢查與質量驗收;常見的工程實際驗收表格;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與驗收案例。
『貳』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要求
二、建設工程質量控制中的法律風險防範
合同質量控制
《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由此可知,工程質量不僅應當滿足法律、行政法規、設計文件等要求,還應當滿足合同要求。因此,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發承包合同中約定工程質量標准,從合同上控制工程質量。
排查掛靠經營等借用資質行為
工程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在掛靠經營過程中,往往是沒有施工資質或低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借用高等級施工單位的資質。既然實際施工人是不具有施工資質或低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則他們在施工質量控制方面發生質量風險的概率往往更高,比如方法因素風險、人為因素風險、機械設備風險等。因此,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首先應進行掛靠經營等借用資質行為的排查,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
委託專業監理機構進行質量把控
由於建設工程的專業性極強,沒有專業知識的人員無法駕馭工程的生產建設,因此,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專業知識的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實施全程監督管理,做到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不得使用、不予認可、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不得付款,切實防範工程質量風險。
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責任體系
工程質量管控需要工程各參與主體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因此,建立起約束工程各參與主體的質量責任體系尤為重要。
1
首先,建設單位應做到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技術要求,依法選定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並就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實施公開招投標等。
2
其次,勘察、設計單位應按照工程項目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同時,設計單位應就其設計圖紙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便於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組織設計。
3
再者,施工單位必須依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對其施工質量負責,履行工程保修責任。
同時,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盡職盡責,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標准,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施工過程監督管理,對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地方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未經驗收不得同意施工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
『叄』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與驗收的內容提要:
本次教材的修訂是總結前幾次修訂的經驗和全國培訓機構及廣大讀者的建議和意義的基礎上進行的。
本書為實際教學考慮,合理調整了章節布局,增加了質量管理概述、施工質量控制、施工質量驗收、冬期施工等內容,從更高的層面介紹了質量控制與驗收的內容,並結合案例,補充了精品工程的概述、意義、策劃、質量控制與驗收等內容。本書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作為建築企業管理人員崗位資格培訓教材使用,也可供廣大業主、監理、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考。
『肆』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包括哪些規范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是根據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簡稱中建總公司)《關於啟動(中建總公司施工工藝標准)編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號,由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質量管理部門會同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等單位共同編制完成。
2、《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是一本書籍,主編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3、《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總結了多年建築地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經驗,按照「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式控制制」的方針,進行全面修改,先後參加部規范研究會、協調會議,八易其稿,並以多種方式廣泛徵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對主要問題作了反復修改,最後召開審查會議定稿上報。
4、《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是2002年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涉及建築給水排水,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5、《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是浙江省建設廳主編的關於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本規范是含有強制性條文的強制性標准。是以保證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體健康、環境效益和公眾利益為重點,對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作出控制和驗收的規定。同時也適當地規定了少許外觀質量要求的條款。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伍』 怎樣才能做好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與驗收
施工記錄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各種檢查、記錄的統稱,包括通用施工記錄和專用施工記錄。
施工質量驗收記錄是參與工程建設的有關單位根據相關標准、規范對工程質量是否達到合格做出的確認文件統稱。
1.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驗收記錄
(1)依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的規定編制。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進行結構實體檢驗,在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驗收前進行,其檢驗范圍限於涉及安全的柱、牆、梁等結構構件的重要部位,並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結構實體檢驗應採用由各方參與的見證抽樣方式,以保證檢驗結果的工整性)。
(2)結構實體檢驗報告應由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試驗(檢測)單位提供。
(3)對於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試件的取樣部位和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部位,應由監理(建設)、施工等各方根據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對混凝土結構工程中的各種混凝土強度等級,應留置同條件養護試件,其留置數量應根據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確定,不宜少於10組,且不應少於3組。可依據GB50204—
2002附錄D規定。
(4)結構實體檢驗的內容包括同條件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約定的項目,必要時可檢驗其他項目。相關表格有結構實體檢驗混凝土強度驗收記錄(表C7—1)、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驗收記錄(表C7—2)、鋼筋保護層厚度試驗報告(表C7—3)。
對混凝土鋼筋保護層檢驗,梁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量的2%且不少於5個構件,懸挑梁、板構件不宜小於50%,檢驗方法可採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方法,也可採用非破損方法並用局部破損方法進行校準。可依據GB50204—2002附錄E規定。
2.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檢驗批施工完成,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應由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填報《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見附表D)(按照建設部施工質量驗收系列規范標准表格執行)。
(2)檢驗批質量驗收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專業質量驗收並簽認。
3.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分項工程完成(即分項工程所包含的檢驗批均已完工),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應填報《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見附表D)和《分項/分部工程報驗單》(B1—7)。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並簽認。
(3)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和砌體分項工程,應在本表說明欄中寫明垂直度和混凝土、砂漿強度驗收情況。
4.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應填報《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
(見附表)和《分項/分部工程報驗單》
(B1—7)。
(2)分部(子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有關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共同驗收並簽認。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完工、施工項目應先行組織自檢,合格後填寫《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見附表D),報請施工企業的技術、質量部門驗收並簽認後,由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分部工程驗收,並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