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竣工移交單
工 程 竣 工 移 交 書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使用單位
移交內容說明:
(1)附
本工程已於 2011年 04月 22日通過了建設單位的驗收,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現於2011 年 04月22日由(移交單位)移交給
(接受單位)。
本證書一式 貳份,相關單位簽署蓋章後生效。
施工單位:
移交人:
建設單位:
接收人:
Ⅱ 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要注意哪些內容,要怎麼填寫呢
1、當前道施工工序的施工質量可能影響下道施工工序的施工質量或對成品造成損壞,或當單位工程由不同的施工企業共同施工,某一施工企業已按合同完成所承建工程的施工任務時,不同施工工序班組之間、不同施工單位之間或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可辦理中間驗收交接。
2、工程中間交接驗收程序:
(1)單位內部班組之間的工序交接,由施工單位項目質量負責人、施工工長和班組長共同完成。該《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可以不歸檔。
(2)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工序交接,某一施工企業已按合同完成所承建工程的施工任務,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參加交接驗收,驗收過程要審閱有關施工技術資料和文件,實地檢查工程施工質量,各系統功能是否能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檢查結果填寫《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記錄應對交接情況、遺留問題詳細註明,交接記錄一式四份,並在相應處簽名、蓋章。同時在辦理工程中間交接驗收時,施工單位必須將有關交工資料同時移交給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交總包單位統一整理歸檔。
Ⅲ 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和竣工驗收的主要區別
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
就是說還有下道工序,現場未完全做好,只不過是換施工單位或換其它專業單位施工。
工程竣工:
整個項目工程已經完工,進行全部的現場實體驗收和資料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