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蘇省那些工程必須請監理
實際上跟國家規定是一樣的——具體可以查到的,我就不ctrl+c,ctrl+v了
水利工程我查到的是:
總投資200萬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建設監理:
(一)關系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
(二)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
(三)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
鐵路、公路、城鎮建設、礦山、電力、石油天然氣、建材等開發建設項目的配套水土保持工程,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按照本規定開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
㈡ 不需要請監理的工程有哪些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6號《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 已經對范圍進行了規定,參考如下: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是指依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所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大,是指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項目:
(1)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3)體育、旅遊、商業等項目;
(4)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5)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可以實行監理,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為了保證住宅質量,對高層住宅及地基、結構復雜的多層住宅應當實行監理。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1)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2)使用國外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1)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
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塗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
5)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6)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2)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還有就是各個地方或者行業的規定。這個也是要必須遵守
除了以上這些就都可以不在招標
㈢ 哪1些省份沒有取消省級監理工程師考試
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梁。 不僅要求執業者懂得工程技術知識、成本核算,還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築法規。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工程師。
㈣ 雲南省是否有文件說明那些工程不需要強制進行監理
這個不需要監理的項目,國家下的文件,各省不可能在這方面調整。剩下的強制監理是建築法定的,各省不會更改
㈤ 哪些省有省級監理工程師考試嗎
是的,監理工程師證分國證、省證、培訓證。
1、國證是由城鄉建設部發的,即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2、省證、培訓證是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前若要擔任一個項目的總監,必須取得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
2、但是現在有些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台一些新政策,如湖南省城鄉建設廳今年出台了一個新政策:建築面積5000m2以下、高度24m以下、跨度15米以內的房屋建築工程及工程合同價低於500萬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可以由從事監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並取得崗位證書的湖南省監理工程師擔任,其它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㈥ 哪些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的第二四五六七條顯示必須有監理的有如下內容:
第二條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四條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是指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項目: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體育、旅遊、商業等項目;
(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五)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五條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可以實行監理,具體范卧和規模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為了保證住宅質量,對高層住宅及地基、結構復雜的多層住宅應當實行監理。
第六條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范圍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外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七條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
(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塗治理、水資源保護、水上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
(5)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6)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二)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6)哪幾個省市不須監理工程擴展閱讀:
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甲方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代表甲方對乙方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
工程監理是一種有償的工程咨詢服務; 是受甲方委託進行的; 監理的主要依據是法律、法規、技術標准、相關合同及文件; 監理的准則是守法、誠信、公正和科學; 監理目的是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准、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在訂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時,建設單位將勘察、設計、保修階段等相關服務一並委託的,應在合同中明確相關服務的工作范圍、內容、服務期限和酬金等相關條款。
實施建設工程監理應遵循下列主要依據:
1、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標准;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
3、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工程監理單位應公平、獨立、誠信、科學地開展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活動。
工程監理單位是建築市場的主體之一,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在國際上把這類服務歸為工程咨詢(工程顧問)服務。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屬於國際上業主方項目管理的范疇。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有如下幾個特點。
1.服務性,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託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務的承包,而是服務,工程監理機構將盡一切努力進行項目的目標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證項目的目標一定實現,它也不可能承擔由於不是它的緣故而導致項目目標的失控。
2.科學性,工程監理機構擁有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專業人士——監理工程師,它將應用所掌握的工程監理科學的思想、組織、方法和手段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3.獨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它在組織上和經濟上不能依附於監理工作的對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設備的供貨商等),否則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義務。
4.公平性,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託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當業主方和承包商發生利益沖突或矛盾時,工程監理機構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有關合同為准繩,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時,不損害承包商的合法權益,這體現了建設工程監理的公平性。
確定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成立項目監理機構
監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性質、業主對監理的要求,委派稱職的人員擔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是一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總負責人,他對內向監理單位負責,對外向業主負責。
監理機構的人員構成是監理投標書中的重要內容,是業主在評標過程中認可的,總監理工程師在組建項目監理機構時,應根據監理大綱內容和簽訂的委託監理合同內容組建,並在監理規劃和具體實施計劃執行中進行及時的調整。
編制建設工程監理規劃
建設工程監理規劃是開展工程監理活動的綱領性文件。
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
監理工作的規范化體現在:
(1)工作的時序性。這是指監理的各項工作都應按一定的邏輯順序先後展開,
(2)職責分工的嚴密性。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是由不同專業、不同層次的專家群體共同來完成的,他們之間嚴密的職責分工是協調進行監理工作的前提和實現監理目標的重要保證。
(3)工作目標的確定性。在職責分工的基礎上,每一項監理工作的具體目標都應是確定的,完成的時間也應有時限規定,從而能通過報表資料對監理工作及其效果進行檢查和考核。
參與驗收,簽署建設工程監理意見
建設工程施工完成以後,監理單位應在正式驗交前組織竣工預驗收,在預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施工單位溝通,提出整改要求。監理單位應參加業主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監理單位意見。
向業主提交建設工程監理檔案資料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完成後,監理單位向業主提交的監理檔案資料應在委託監理合同文件中約定。如在合同中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監理單位一般應提交: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資料,監理指令性文件,各種簽證資料等檔案資料。
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作完成後,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從兩方面進行監理工作總結。其一,是向業主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
其主要內容包括:委託監理合同履行情況概述,監理任務或監理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由業主提供的供監理活動使用的辦公用房、車輛、試驗設施等的清單,表明監理工作終結的說明等。其二,是向監理單位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其主要內容包括:
(1)監理工作的經驗,可以是採用某種監理技術、方法的經驗,也可以是採用某種經濟措施、組織措施的經驗,以及委託監理合同執行方面的經驗或如何處理好與業主、承包單位關系的經驗等;
(2)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建議。
㈦ 全國目前還有哪些省(自治區、直轄市)保留有地方監理工程師考試都是由當地建設監理協會組織的嗎
1、監理工程師分為: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省監理工程師、行業監理工程師(如鐵道、交通、水利、電力等)。
2、報名條件: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並不是從參加國考但未合格的人員中擇優選擇的。
3、各省都有省監理協會,由他們組織本省內監理工程師考試。
4、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通過注冊一家監理單位,取得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和執業印章。未經注冊,不得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執業。
5、省監理工程師、行業監理工程師需通過省、行業組織的考試。合格後,注冊一家監理單位,僅取得省、行業監理工程師證書,無資格證書和執業印章。執業范圍僅在本省、本行業內。
6、平常說的監理工程師證是指省、行業監理工程師。
7、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的通過人數較少,政府部門要求,項目總監一般由取得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的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