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體結構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裡面的上人員都填誰
最終簽字的表格欄目裡面要填項目負責人。
現在在開工時,要有質量責任各方主體人員表的,裡面有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的,分部質量驗收記錄應該填各方質量責任主體表裡面的項目負責人。
你說的技術負責人、質量部門負責人,應該填施工單位公司的技術負責人和質量部門負責人,是不分專業的。
2.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需要那些部門簽字
必須加的參建單位:施工項目部、監理部(或建設方)、設計、勘察。
驗收程度如下:
1、隱蔽工程施工完畢,承包單位按有關技術規程、規范、施工圖紙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報驗申請表》附上相應的工程檢查證(或隱蔽I程檢查記錄)及有關材料證明,試驗報告。復試報告等,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2、監理工程師收到報驗申請後首先對質星證明資料進行審查,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檢查(檢測或核查),承包單位的專職質檢員及相關施工人員應隨同起到現場。
3、經現場檢查,如符合質星要求,監理I程師在《報驗申請表》及工程檢查證(或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上簽字確認,准予承包單位隱蔽覆蓋,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經現場檢查發現不合格,監理I程師簽發「不合格項目通知」,指令承包單位整改,整改後自檢合格再報監理I程師復查。
(2)基礎主體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必須讓誰簽認擴展閱讀
隱蔽工程驗收標准
1、電路質量驗收標准
強弱電分別布管穿線,線管內無接頭、扭結,接頭在接線盒內,如需分線,必須用分線盒。導線連接堅固,接線不受拉力,包紮緊密,不露線芯。
2、水路質量驗收標准
管道安裝應橫平豎直,緊貼牆體、頂面走,鋪設牢固、無晃動,每隔800mm加固定卡1個或吊桿1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隱蔽工程驗收
3.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什麼時候簽字
按要求應當在基礎分部施工完畢後,主體分部施工前進行驗收簽字。
但現在工程施工期一般較緊,基礎分部完畢後,主體幾乎是馬上就進行施工了,所以不能達到「完畢一項,驗收一項,施工下一項」的要求。
而導致不能驗收的主要原因是,混凝土一個是28D的標養,一個是600攝氏度/60天內的同條件試塊報告出具不能夠及時,而造成的延誤。
現在通常的做法是,一般內業資料可以同步的必須嚴格跟上,比如施工放線測量記錄,檢驗批,材料報驗,施工記錄等,當以上資料齊並基礎分部工程完畢後(無明顯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與建設方及監理溝通後進行下一道工序即主體分部的施工(必要時可簽訂備忘錄,或者在監理會議上提出落實到會議紀要中。)然後當基礎對應的試塊到齡期後,及時送檢驗,出具試塊報告。
而後,把前期的基礎分部資料匯同試塊報告,整理基礎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各方簽字完畢後,上報監理。
4. 基礎分部驗收和主體結構中間驗收前都要先進行實體檢測嗎基礎分部驗收的實體檢測是不是只要
都要先進行實體檢測。
主體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後,施工單位應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收到上報的驗收報告應及時組織參建四方對主體分部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應填寫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字加蓋公章,並附分部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4)基礎主體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必須讓誰簽認擴展閱讀:
驗收條件:
1、施工單位已按設計圖紙完成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施工內容;
2、施工單位已組織自驗合格,並向監理(建設)單位提出驗收申請;
3、監理(建設)單位已組織預驗收合格,監理單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質量評估意見。
5. 基礎分部驗收,主體結構驗收等由施工單位還是建設單位向質監站提出申請
基礎分部驗收,主體結構驗收等由施工單位向質監站提出申請。施工單位報送施工技術資料,建設單位報送分部工程驗收實施方案,經監督站審查合格後,方可組織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驗收,監督站對驗收進行監督。
主體分部工程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將分部工程質量控制資料並簽注結論和意見整理成冊報送監理機構審查,符合要求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查意見,於驗收前三個工作日通知質監站。
主體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後,施工單位應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收到上報的驗收報告應及時組織參建四方對主體分部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應填寫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字加蓋公章,並附分部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5)基礎主體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必須讓誰簽認擴展閱讀:
驗收條件:
1、施工單位已按設計圖紙完成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施工內容;
2、施工單位已組織自驗合格,並向監理(建設)單位提出驗收申請;
3、監理(建設)單位已組織預驗收合格,監理單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質量評估意見;
4、根據工程需要基礎(主體結構)可分階段驗收,除尚未到齡期的砂漿、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和結構抽檢報告外(但應提供砂漿、混凝土試塊的檢測委託單,核查試塊留置數量是否符合規范規定),其他資料應齊全,並經監理審查合格。
6.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什麼時候簽字
按要求應當在基礎分部施工完畢後,主體分部施工前進行驗收簽字。五大責任主體對分部工程驗收完畢合格後,共同簽字。
7.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記錄需要勘察單位簽字蓋章嗎
原則上不需要,若需要,咨詢當地質量監督站或監督員,勘查單位只在地基與基礎分部、基槽驗收記錄、基礎驗收記錄等涉及建築物地基與基礎上需要簽字、蓋單位公章,在工程竣工的時候,在出具涉及勘查部分合格的檢查報告、和竣工備案表上簽字蓋章。
8.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中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參加的人員有何要求
4.1檢驗批工程在施工班組進行自檢、項目部專業工長組織進行交接檢和互檢、項目部質檢員組織進行專檢合格的基礎上,項目部工程技術室負責向監理工程師報驗,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2在分項工程所屬檢驗批經驗收符合要求後,按照分項工程驗收要求,項目部工程技術室負責向監理工程師報驗,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3在分部工程所屬分項工程經驗收符合要求後,按照分部工程驗收要求,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1)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2)節能分部工程的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節能分部工程驗收。
3)路基工程涉及的地基處理、路塹開挖、沉降觀測等分部工程,橋梁工程的地基與基礎、墩台和梁部等分部工程驗收時,應聯系現場設計配合組專業工程師參加。
4)鋼結構、幕牆子分部工程的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也應參加驗收。
4.4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
4.5驗收統一標准確定了驗收責任主體
驗收內容
責任主體(組織者)
其他參加責任主體
檢驗批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隱蔽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分項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節能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系統工程測試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其他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單位工程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
4.6對有混凝土、砂漿、水泥漿強度等級(或彈性模量)的工程,可先進行對其他項目的檢驗,待試塊試驗報告出來後再進行判定。對有地下室外側防水、基坑回填、地下室內砌體的工程,可先甩項驗收,先對地基基礎的鋼筋混凝土結構進行驗收。
4.7按驗收程序要求,驗收人員對驗收部位未予以簽認的,不得進行下道工序。隱蔽工程應及時拍攝隱蔽工程照片或錄像,方便工程驗收時進行查驗並作為竣工驗收資料。
4.8若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應按相關的驗評統一標准對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申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量監督部門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