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仿古磚鋪貼注意事項 裝修貼磚注意事項 鋪磚注意事項 買地板磚注意事項
1、看瓷磚商家標簽
表面是我們首先能看到的地方,例如看瓷磚後背的標簽,一般來說,品牌商出品都是有標簽的,如果你沒有看到,可以多留個心眼問問,以免以價格低的充當你購買的貴瓷磚。
2、查看瓷磚等級標記
任何物品都是有分等級的,瓷磚一般會分為5個等級,首先要看看,你家到的瓷磚是在哪個等級,與自己購買的價格是否相符。通常,瓷磚的包裝箱上是會標明合格證、產品規格、等級等信息的,如果到貨的瓷磚等級並不值得自己出的價錢,應該溝通清楚了。
3、看瓷磚是否透水
拿一塊瓷磚,往表面滴入水,過幾分鍾後,查看瓷磚表面是否透水,如果透水的話則表示你家買的這瓷磚質量不是很好,為什麼不應該選擇透水的瓷磚呢?如果瓷磚的表面能透過水,則容易發黑,甚至容易出現黑色裂紋,嚴重影響美觀。
4、看瓷磚尺寸規范與否
在實際家裝中不難發現,有的瓷磚尺寸參差不齊,其實這樣的瓷磚也能看出整體質量也不夠好,一般來說,好的瓷磚廠家,生產出來的瓷磚尺寸的誤差是控制在標准范圍內的,這樣有益於施工操作,裝修出來的效果也會好。
5、看瓷磚品質
一般來說,我們都是只能看成品的外觀來辨別品質,首先,看瓷磚是否有破損和裂痕,邊角處理得如何,一般來說,是以硬度較高、不容易摔碎等方面認定為品質較高的瓷磚。
❷ 建築工程評比辦法
我也不好說的,我給你說一個看看,應該大體都差不多的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建築工程獎)評比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鼓勵工程參建各方增強質量意識,保證工程質量,促進本市建築工程質量的提高,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 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獎(建築工程獎)(以下簡稱「西湖杯」)是我市建築工程市級獎,也是推薦參加省級優質工程獎評選的基礎,獲獎工程的質量應達到我市的先進水平。第三條 「西湖杯」評比標準是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和其配套使用的各專業驗收規范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第四條 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成立「西湖杯」評比領導小組。聘請專家和有關人員,設置委員庫,一年一次從委員庫中隨機抽定十五名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報杭州市建設委員會備案。第五條 「西湖杯」在企業自願參加和分片推薦的基礎上進行評比,每年評比一次。 第二章 評選的范圍和條件 第六條 「西湖杯」的評比范圍為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具有一定規模的建築工程,施工企業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評選范圍。第七條 申報「西湖杯」評比的工程,市區由企業直接申報,縣(市)片(包括蕭山、餘杭、高新濱江區)由工程所屬地區的建築業協會進行推薦。第八條 參評「西湖杯」的工程必須是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各項手續的證明文件齊全,並是已建成的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工業或民用建築項目。工程必須是在當年九月三十日以前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第九條 參評工程應有創「西湖杯」計劃,未申報創杯計劃的工程不得參評。根據市建委杭建工發(2003)705號文件規定,市區參評「西湖杯」的工程在辦理監督注冊時,向市質安監督總站提出書面申報(以便對該工程的全過程跟蹤監督),並送市建築業協會備案。縣(市)片(包括蕭山、餘杭、高新濱江區)的創杯計劃應在工程開工後一個月內向當地的建築業協會(或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第十條 參評「西湖杯」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參評工程應具有以下規模:1、單體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築面積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組團,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別墅群。2、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縣(市)的公共建築面積不小於4000平方米。3、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築或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築和園林建築修繕工程。4、工程造價在1000萬(含1000萬)以上具有獨立裝置的工業設備安裝工程。5、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建築風格獨具特色質量優良的工程。二、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管理應達到《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所規定的要求,工程建設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三、參評工程應嚴格執行《強制性條文》,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是整個工程的基礎,其質量必須優於國家有關的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四、申報「西湖杯」的住宅工程提倡一次裝修完成,毛坯房不能參加評比,初裝修的質量要嚴格控制,其完成的部位與項目應符合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初裝飾竣工工程驗收辦法》的有關規定。第十一條 參加「西湖杯」評比的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一、必須是本市注冊的施工企業或已在本市備案的外地施工企業,並具有相應資質。二、參評工程在實施基本建設的過程中無違規違紀行為。三、住宅組團的主承建單位的條件:1、在住宅小區承建建築面積最多的一個企業,且總建築面積不小於15000平方米。2、如兩個企業承建面積之差小於10%時,可由兩個企業聯合申報,均為主承建單位。四、申報參建單位的條件:1、與總承包單位簽訂了承包合同。2、土建參建單位所在參建的部分工程,質量優於現行標准,並占該工程總工程量的20%以上。 3、同專業的參建單位按工程質量和造價高低排序不得超過2個。4、安裝與裝飾專業單位參建的工程量分別為200萬(不包括設備造價)與300萬以上。 第三章 申報評審辦法 第十二條 申報「西湖杯」工程的施工企業應填寫申報表(一式兩份)和提供有關申報材料(一份),申報表應附有該工程勘察設計、建設、監理單位對申報工程的質量評價。申報材料應包括:一、建築工程中標通知書;二、經過備案部門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三、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室內環境質量和飲用水檢測報告;四、監理單位對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監理和測試意見;五、提供承擔該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的質量監督意見;六、經安全監督機構簽署的建築工程安全優良等級證明材料;七、工程項目簡介、工程主要平、立、剖面圖和能反映工程概況的工程彩照(附文字說明);八、工程開展全面質量管理(QC小組活動)及積極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情況。九、工程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和監理資格證書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第十三條 申報時間杭州市區的參評工程於當年十月底前,由申報單位將有關資料上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由協會匯總。市質安監督總站於十月底前提供參評工程的跟蹤監督意見。各縣(市)(含蕭山、餘杭、高新濱江區)的參評工程於當年十一月底前,由當地建築業協會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將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集中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第十四條 杭州市建築業協會組建工作組,負責評比的日常工作。主要對參評工程的材料審核,對工程現場進行復查,徵求用戶(建設單位)意見,提供工程復查意見和推薦名單,提請評委會評審。工作組的設立與人員組成,根據每年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確定。第十五條 在現場復查工程質量時,工作組要求查看的內容和部位都必須予以滿足,不能借故迴避或拒絕,否則不予參評。第十六條 「西湖杯」評審委員會根據推薦名單,召開評審會,聽取工作組對工程復查情況的匯報和查看有關材料。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出獲獎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選票的工程為「西湖杯」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票的工程為「西湖杯」表揚工程。 第四章 評審紀律 第十七條 申報企業(包括監理和設計及勘測單位)所提供的材料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在評比過程中不得請客送禮,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消申報和獲獎資格。第十八條 評委和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嚴守紀律,如實反映情況,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或撤消其評審資格,直至建議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第十九條 獲獎工程須通過公眾信息公示,並發文公布。 第五章 獎勵和其他 第二十條 評委會評比結果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公布,獲獎工程的承建單位將被授予《杭州市建築工程「西湖杯」獎》榮譽證書和獎杯,表揚工程發榮譽證書。對獲獎工程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頒發榮譽證書。第二十一條 獲獎工程在獲獎二年內發現因施工原因有重大質量問題,即取消該工程所得的榮譽。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負責解釋。
❸ 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個體開辦養老院需要的條件:
1、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凡具備相應條件(包括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的申辦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2、如果是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批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3、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依法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3)仿古工程驗收報告擴展閱讀: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開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2、籌辦申請書。內容包括:設置機構理由、規范的機構名稱;
3、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建設地址、建設規模、床位數量、內部設置、機構性質、資金來源及證明、房屋場地使用證明以及規劃設計的總體設計方案圖紙;租用房屋場地、設施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賃證明;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6、本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以合資、合作形式申請籌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還應當提交雙方簽約的協議書或合同書;
7、符合籌辦條件的,由民政局發給籌辦批准書。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8、有方便快捷的醫療服務條件(可與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社區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書或者內設醫療機構的批准證書)。
❹ 工程方案設計費用怎樣算
工程設計費取費方法
一、設計費按下列公式計算
1、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2、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
3、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二、解析(按照3、2、1的順序計算)
1、第一步,公式3
1> 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參照附表一(內插法)。
2> 確定專業調整系數,參照附表二(電氣、裝飾工程都按建築專業,取系數1.0),表中未列明的,可按系數1.0計;也可以參照相近工程,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
3> 確定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參照表7.3.1,Ⅰ級為0.85,Ⅱ級為1.0,Ⅲ級為1.15。表中未列明的,可以參照相近工程,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
4> 確定附加調整系數,
① 古建築、仿古建築、保護性建築等附加調整系數為1.3~1.6
② 智能建築弱電系統設計,附加調整系數為1.3
③ 室內裝修設計,附加調整系數為1.5
④ 註:簡單的、常規的室內裝修設計,設計工作量不大的,沒有附加系數;中檔的室內裝
修設計,設計工作量較多的,可以乘以低於1.5的附加調整系數;高檔的、復雜的室內裝修設計,設計工作量很大的,應當乘以1.5的附加調整系數。
未列明的,表示該項工程沒有附加調整系數。
2、第二步,公式2 (一般不計)
1> 計算其他設計收費,其他設計費是提供設計協調服務等發生的費用,未委託設計人提供其他服務的,不計算其他設計費。
3、第三步,公式1 (一般不計)
1> 浮動幅度值,是發包人與設計人在規定的幅度內(±20%)協商確定的,採用新技術的最高可提高至25%。
三、其他
施工圖預算編制費=基本設計收費*10%
竣工圖編制費=基本設計費*8%
註:1、施工圖預算應達到技術標准規定的深度和質量要求,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
2、編制竣工圖文件,應達到技術標准規定的深度和質量要求,沒有達到的,或施工中設計變更較少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竣工圖編制費。
❺ 銅陵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建政〔2008〕99號文
這種東西太不好找了,找到了個【2008】98的。99的找不到
轉發省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糾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建政〔2008〕98號
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現將省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糾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建辦〔2008〕137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委工作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並認真執行。
一、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治理力度,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
積極會同市監察、工商、物價等有關部門對全市房地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嚴肅查處房地產企業發布虛假廣告、捂盤惜售、哄抬價格、合同欺詐、售後包租、返本銷售、惡意炒作以及預售許可等環節的違規違法行為。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監督檢查,規范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管理,強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監管,推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的解決。規范房地產市場行為,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
二、規范有形建築市場的管理和服務,保證建築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狠抓建築市場的管理,健全工程建設備案制度,規范施工合同管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加大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加強對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設計、開工到驗收等環節的全程監督,保證建築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認真組織對建築施工企業執行《勞動合同法》的情況檢查,加大對簽訂用工合同、工資發放、保險費繳納的監督檢查,鞏固清欠農民工工資的成果,防止新欠行為的發生。進一步完善建築企業誠信評價機制,加大建立誠信檔案的步伐,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全面提高工作效能
全面推行政務、事務公開制度。完善行政許可監管制度,認真抓好實施行政許可工作規程和行政許可責任追究辦法的落實,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規范信息公開內容,拓寬公開形式,實行「一站式」服務。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和機關作風建設,全面推行「一線工作法」。加強調查研究,關注民生問題,認真做好老百姓在「行風熱線」和「市民論壇」投訴反映問題的辦理工作。加強對行業協會的監管,進一步推進行業協會會務公開、財務公開和民主監督等制度,規范服務行為。積極開展民主評議活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
四、採取有力措施,確保糾風各項工作落實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糾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把糾風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細化任務,明確目標,落實到人,嚴格獎懲。要暢通反映渠道,通過設立舉報電話,接待來信來訪、社會問卷調查等形式開門納諫,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改進工作,要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發現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中,及時查處損害群眾利益、頂風違紀的案件。在注重解決現實問題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積極探索建立防範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
❻ 開辦養老院需要哪些資質條件
設立養老機構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養老機構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養老機構。縣、不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
(6)仿古工程驗收報告擴展閱讀:
申請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設立申請書;
2、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5、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6、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7、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
❼ 關於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的問題,一個項目里有幾個單項工程,每個單項又有幾個單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費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切實改善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建設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川府發[2004]20號),結合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
本辦法所指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房屋建築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指工程施工期間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組成。內容詳見附件1。
第四條 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超過本辦法規定的標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招標人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標底或預算控制價時,應單獨列項和計算費用,投標人投標時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和工程特點結合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項目中單獨報價。
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分基本費、現場評價費兩部分計取。基本費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費用,現場評價費是指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現場檢查和動態評價獲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現行定額規定的計費基礎計算,具體標准規定如下:
一、基本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費費率表
序
號
項目名稱
工程名稱 2000定額費率 (%) 2004清單定額費率(%)
以定額直接費為取費基礎 以定額人工費為取費基礎 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定額人工費為取費基礎
一 文明施工
基本費費率 建築工程 0.90 1.20 6
單獨裝飾工程 - 1.20 2
單獨安裝工程 0.30 1.20 2
市政工程 0.45 1.20 3
園林綠化工程 0.30 - 2
整體拆除工程 - 1.20 2
二 安全施工 基本費費率 建築工程 1.35 1.80 9
單獨裝飾工程 - 1.80 3
單獨安裝工程 0.45 1.80 3
市政工程 0.68 1.80 4.5
園林綠化工程 0.45 - 3
整體拆除工程 - 1.80 3
三 臨時設施
基本費費率 建築工程 1.80 6 9
單獨裝飾工程 - 6 6
單獨安裝工程 1.20 7 7
市政工程 1.80 7 9
園林綠化工程 1.20 - 6
整體拆除工程 - 6 6
註:1.表中所列工程均為單獨發包工程。建築工程包括未單獨發包的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給水、燃氣、給排水機械設備安裝、路燈工程執行單獨安裝工程標准。
二、現場評價費
現場檢查評價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制定現場評價及評分辦法。
現場評價實行動態管理,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工程進度和監管需要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階段進行檢查評價。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檢查評價情況確定最終評價結果。評價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1、評價結果為優良者,計取現場評價費。
計算方法為:得分為80分者,現場評價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的40%計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現場評價費費率在基本費費率的基礎上增加3%,中間值採用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第三位四捨五入。現場評價費費率計算公式如下:
現場評價費費率=基本費費率×40%+基本費費率×(評價得分-80)×3%。
2、評價結果為合格者,得分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基本費計取,不計取現場評價費。
3、評價結果為不合格者,應進行整改,以整改後的評價結果作為測定和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依據。整改後評價仍不合格者,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工地地面應做硬化處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文明施工費按應計費率的60%計取。
四、施工期間承包人發生四級以上(含四級)質量安全事故的,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安全施工費。
五、未經現場評價的工程,一律不得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為不參與競爭費用。在編制概算、預算控制價或標底、投標報價時應足額計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加現場評價費最高費率計列。
文明施工費費率=文明施工基本費費率×2
安全施工費費率=安全施工基本費費率×2
臨時設施費費率=臨時設施基本費費率×2
第七條 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臨時設施」費未按第六條規定費率報價的,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
第八條 為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三項措施費實行費率測定製度。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測定。
未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縣(區、市)所屬建設工程項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的測定機構由縣(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機構依據建築安全監督機構對安全文明措施評價結果,測定評價費率並確定承包人應計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工作應在收到測定表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九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結算管理: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測定的費率辦理竣工結算。
未經現場評價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條 發包人與承包人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計劃、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發包人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於基本費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於基本費的40%,其餘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依據合同約定支付。
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專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報總承包單位批准後實施並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所需費用。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措施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提交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施工許可證時,應當督促建設單位提交。
第十二條 發包人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並督促承包人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發包人未按本規定及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發包人、承包人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監理單位發現發包人未按本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應及時提請發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責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告;發現承包人未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整改,對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發包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依法責令暫停施工。
第十四條 承包人應當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總承包單位不按本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費用,造成分包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現行標准規范對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發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發包人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核對工程竣工結算時,應當依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機構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確定的費率,計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造價工程師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按本辦法規定計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依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07號)第十九條、二十條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存在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實施監理的,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一) 對沒有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的工程不予監督執行,導致頒發施工許可證有過失的;
(二) 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十九條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機構應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監管人員將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授權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6年8月1日起執行。
附件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用組成
一、安全施工費
1、安全資料、特殊作業專項方案的編制,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安全宣傳的費用;
2、「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通道口、預留洞口),「五臨邊」(陽台圍邊、樓板圍邊、屋面圍邊、槽坑圍邊、卸料平台兩側),水平防護架、垂直防護架、外架封閉等防護的費用;
3、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配電箱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裝置要求、外電防護措施;
4、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措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台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5、建築工地起重機械的檢驗檢測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施工安全防護通道的費用;
8、工人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購置費用;
9、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費用;
10、電氣保護、安全照明設施費;
11、其他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二、文明施工費
1、「五牌一圖」的費用;
2、現場圍擋的牆面美化(包括內外粉刷、刷白、標語等)、壓頂裝飾費用;現場廁所便槽刷白、貼面磚,水泥砂漿地面或地磚費用,建築物內臨時便溺設施費用;其他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裝飾裝修、美化措施費用;
3、現場生活衛生設施費用;符合衛生要求的飲水設備、淋浴、消毒等設施費用;生活用潔凈燃料費用;防煤氣中毒、防蚊蟲叮咬等措施費用;
4、施工現場操作場地的硬化費用;
5、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細顆粒建築材料密閉存放或採取覆蓋措施等費用;
6、現場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運、場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費用;市政工程防揚塵灑水費用;
7、現場綠化費用、治安綜合治理費用;
8、現場配備醫葯保健器材、物品費用和急救人員培訓費用;
9、用於現場工人的防暑降溫費、電風扇、空調等設備及用電費用;
10、現場施工機械設備防噪音、防擾民措施費用;
11、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三、臨時設施費
1、施工現場採用彩色、定型鋼板,磚、砼砌塊等圍擋的安砌、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2、施工現場臨時建築物、構築物的搭設、維修、拆除或攤銷的費用;如臨時宿舍、辦公室,食堂、廚房、廁所、診療所、臨時文化福利用房、臨時倉庫、加工場、攪拌台、臨時簡易水塔、水池等。
3、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或攤銷的費用。如臨時供水管道、臨時供電管線、小型臨時設施等;
4、施工現場規定范圍內臨時簡易道路鋪設,臨時排水溝、排水設施安砌、維修、拆除的費用。
5、其他臨時設施費搭設、維修、拆除或攤銷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