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事故處理結束後必須盡快向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提交完整的事故處理報告,其內容包括:
(1)事故調查的原始資料、測試的數據;
(2)事故原因分析、論證;
(3)事故處理的依據;
(4)事故處理的方案及技術措施;
(5)實施質量處理中有關的數據、記錄、資料;
(6)檢查驗收記錄;
(7)事故處理的結論等。
❷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怎麼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0】111號)按事故造成的損失程度分為4個等級:事故等級死亡重傷經濟損失(萬元)一般事故1-21-9100以上-1000以下較大事故3-910-491000以上-5000以下重大事故10-2950-995000以上-1億以下特別重大事故30以上100以上1億以上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❸ 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行為表格怎麼寫
(一)抽查查各方責任主體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
(三)抽查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
(四)抽查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的質量
(五 )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 (六)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抽查重要結構,重點部位各方主體參加情況; (八)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
1.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竣工報告;
2.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出具的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3.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驗收組成人員及竣工驗收方案;
5.抽查施工資料;
6.抽查實體質量及觀感質量;
7.執行驗收規范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