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質量及安全保障措施
試析「無監理模式」下的新型工程質量安全保障制度發展-工保網
2、無監理模式下,工程質量安全保險保障制度分析
「無監理模式」下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是指取消強制監理制度,改變傳統項目管理中由建設監理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內部監管的管理模式;引入全新的「外部管理角色」,以第三方獨立屬性定位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客觀、全面、權責統一的監督管理。
有監理模式VS無監理模式
在傳統項目管理中,建設監理負責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管理,並承擔主要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由於國內建築市場長期處於「買方市場」,業主在實際項目管理中擁有較多權力,且作為監理服務的委託主體和費用支付主體,建設監理在監理服務過程中往往受其權力掣肘,無法保持第三方獨立屬性,因而常常出現監理角色功能失效現象。
同時,國內監理市場長期存在低價中標、取費過低、專業人才流失等行業問題,監理服務在質量和安全兩大方面的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無監理模式下,由保險公司或政府部門委託第三方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管,並承擔相應的質量安全責任。無監理模式的優點在於,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的委託方與費用支付方是保險公司或政府,二者都對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有著較高、較嚴格的要求,不會出現「委託方」與「服務方」之間的「權利沖突」,為質量風險管理機構提供了較為獨立的服務環境,有效保證服務結果的客觀、公正。
無監理模式也有利於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權責統一,能夠更好地落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倒逼相關建設活動主體重視質量安全管理。
政府部門或保險公司委託模式
如上文所述,政府部門和保險公司都可以成為無監理模式下的質量安全風險管控委託方。目前國內各地在取消強制監理制度後,也出現了以「工程質量保險」和「政府委託監理巡查服務」為主要形式的質量安全管理替代方案。客觀上來看,政府部門委託模式和保險公司委託模式各有優缺點,優點即在於避免了傳統監理模式的相關監管問題,缺點則在於以下兩大方面。
政府部門委託模式
將消耗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成本與管理精力,不符合目前國家簡政放權的政策方針,也不利於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尤其一些基礎設施項目和城市公共項目的業主方即為政府部門,在實際管理中易出現管理關系混亂,質量安全監管無法獨立展開的問題。
保險公司委託模式
工程質量保險的創新應用對於傳統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是一種「沖擊」,相關建設活動主體尤其是業主方,需要投入更多的項目管理精力,承擔更多的質量安全責任,面臨更高的工程保費成本,失去對項目管理的絕對控制權。因此,「保險公司+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的無監理模式勢必在市場化應用推廣方面受到一定阻力。
無論政府部門還是保險公司在無監理模式下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面臨一定發展問題,但相較之下,保險公司委託模式更利於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目前存在的市場應用推廣問題可以通過政策推動、保險技術與模式創新、經驗積累等途徑解決。
此外,無監理模式下業主在項目質量安全管控方面會受到一定影響,需要構建新的內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如全過程工程咨詢),通過內部管控與外部監管,構建全新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實現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目標。
❷ 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措施
二、主體功能作用
如前文所述,目前國內建築市場發展面臨著較為嚴峻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問題,其主要原因之一,即是相關建設活動主體缺乏較為專業的技術、人員、管理力量,無法有效開展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參與工程建設管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為填補相關活動主體(政府、業主、監理)在專業技術、人才與管理等方面的力量空白與欠缺。
技術
近年來我國建築業市場發展迅速,各項新技術、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不斷創新應用,各項全新保障制度不斷探索發展,這對於目前建築市場管理提出著很大的技術挑戰。如新工藝、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下的工程設計、咨詢、檢查、評估、風險管理技術等。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能夠針對某一特定市場需求,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填補建築市場管理的專業技術缺口。
人員
隨著我國建築施工規模不斷擴大,建築市場對於擁有專業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才需求也持續增加。以某地級市目前的在建工程量為例,其在建工地超400萬m²,建築、市政工地超40個,依據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要求,當地住建局質安站人員編制配備數量遠遠不足。在這種情況下,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通過參與政府采購服務競標,提供專業工程技術服務與輔助性事項服務,能夠彌補政府在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員不足。
管理
目前,我國建築業發展正經歷著較大的管理模式變革,工程總承包制度快速發展,EPC模式廣泛應用,全過程工程咨詢區域試點,建築師負責制積極探索,建築施工圖審風波不斷……面對國內建築市場波瀾壯闊的管理變革,固守傳統的工程管理模式必將被發展浪潮淘汰,尋求自身的發展變革才是企業的唯一出路。
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作為建築市場全新的活動主體,相較傳統建築企業能夠更好更快的適應全新市場管理模式要求,在傳統企業轉型發展的過渡時期,為其提供專業化的工程管理服務,幫助其更好的適應市場變化,促進建築行業健康發展。
目前,我國建築市場發展日益呈現多元化的市場活動主體特徵,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提供的各領域專業化技術、管理服務,能夠有效彌補傳統建築市場相關活動主體在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方面的缺口;幫助傳統建築企業更好的發展轉型;促進落實政府的市場監管,有效解決建設工程領域日益嚴峻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問題,推動建築業快速健康發展。
❸ 施工質量保證措施
影響質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機械、方法和環境五大方面。因此,對這五方面因素嚴格控制,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
1、必須有效控制參與施工的人員素質,不斷提高人的質量活動能力,才能保證施工質量。針對工程特點制訂各項過程式控制製程序,列明程序編制人、審批人、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責任人。
2、對施工原材料、計量器具、施工設備、施工過程、安全警示、檢驗和試驗狀態均應指派專人進行標識。
3、制定和審核施工方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從技術、管理、工藝、組織、操作、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考慮,力求方案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工藝先進、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於提高質量、加快進度、降低成本。
4、施工機械設備是所有施工方案和工法得以實施的重要物質基礎,合理選擇和正確使用施工機械設備是保證施工質量的重要措施。
5、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應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採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
確保施工質量的方法:
一、採取有力的措施保證質保體系正常運行:
(1)、抽查質檢員是否到位和稱職,凡是不到位的不準施工,不稱職的責令更換;
(2)、堅持每周一次的質量例會制度,要求質檢人員參加,及時通報質量情況;
(3)、定期考核質保體系的工作質量;
(4)、堅持組織職工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企業素質;
(5)、按質量體系標准認真編制項目質量計劃,確定關鍵工序,做到預控在前。
二、在工程施工前,制定有效的技術措施,解決好"滲漏、堵、泛、空、裂、砂、粗、污"等質量通病。
三、嚴格控制材料質量,擇優使用,以高質量的材料(成、半成品)來保證一流的工程質量,並把好材料檢測和試驗工作。
四、加大管理監督力度,推動工程質量上水平。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工程質量控制
網路-質量保證計劃
❹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試析「無監理模式」下的新型工程質量安全保障制度發展-工保網
2、無監理模式下,工程質量安全保險保障制度分析
「無監理模式」下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是指取消強制監理制度,改變傳統項目管理中由建設監理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內部監管的管理模式;引入全新的「外部管理角色」,以第三方獨立屬性定位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客觀、全面、權責統一的監督管理。
有監理模式VS無監理模式
在傳統項目管理中,建設監理負責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管理,並承擔主要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由於國內建築市場長期處於「買方市場」,業主在實際項目管理中擁有較多權力,且作為監理服務的委託主體和費用支付主體,建設監理在監理服務過程中往往受其權力掣肘,無法保持第三方獨立屬性,因而常常出現監理角色功能失效現象。
同時,國內監理市場長期存在低價中標、取費過低、專業人才流失等行業問題,監理服務在質量和安全兩大方面的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無監理模式下,由保險公司或政府部門委託第三方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管,並承擔相應的質量安全責任。無監理模式的優點在於,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的委託方與費用支付方是保險公司或政府,二者都對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有著較高、較嚴格的要求,不會出現「委託方」與「服務方」之間的「權利沖突」,為質量風險管理機構提供了較為獨立的服務環境,有效保證服務結果的客觀、公正。
無監理模式也有利於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權責統一,能夠更好地落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倒逼相關建設活動主體重視質量安全管理。
政府部門或保險公司委託模式
如上文所述,政府部門和保險公司都可以成為無監理模式下的質量安全風險管控委託方。目前國內各地在取消強制監理制度後,也出現了以「工程質量保險」和「政府委託監理巡查服務」為主要形式的質量安全管理替代方案。客觀上來看,政府部門委託模式和保險公司委託模式各有優缺點,優點即在於避免了傳統監理模式的相關監管問題,缺點則在於以下兩大方面。
政府部門委託模式
將消耗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成本與管理精力,不符合目前國家簡政放權的政策方針,也不利於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尤其一些基礎設施項目和城市公共項目的業主方即為政府部門,在實際管理中易出現管理關系混亂,質量安全監管無法獨立展開的問題。
保險公司委託模式
工程質量保險的創新應用對於傳統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是一種「沖擊」,相關建設活動主體尤其是業主方,需要投入更多的項目管理精力,承擔更多的質量安全責任,面臨更高的工程保費成本,失去對項目管理的絕對控制權。因此,「保險公司+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的無監理模式勢必在市場化應用推廣方面受到一定阻力。
無論政府部門還是保險公司在無監理模式下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面臨一定發展問題,但相較之下,保險公司委託模式更利於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目前存在的市場應用推廣問題可以通過政策推動、保險技術與模式創新、經驗積累等途徑解決。
此外,無監理模式下業主在項目質量安全管控方面會受到一定影響,需要構建新的內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如全過程工程咨詢),通過內部管控與外部監管,構建全新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實現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