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審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工程審計需要提供資料具體如下:
1、基建工程相關資料
工程項目立項批准建設文件;工程項目聘請監理合同等有關文檔;工程項目質量驗收相關文件;概算資料及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協議工程竣工圖;材料費用資料;取費資料及決算資料。
2、送審會計報表
建設項目概況表;竣工表;建設項目總表;建設項目明細表;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表;待攤投資明細表;竣工決算編制說明書。
3、審計資料
會計帳薄;營業稅申報表;主要供銷合同;銀行借款合同;實物保管帳;設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
4、輔助資料
建設方企業驗資資料;內部管理制度;機構設置示意圖;報表截止日的重大事項說明及相關資料;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相關資料;採用的會計政策說明;現金盤點表(距工程完工最近日期);銀行未達帳調節表;固定資產清單;國家審計結論;中介機構審計報告;工程造價審核報告;聲明書。
(1)工程材料進場驗收審計擴展閱讀
工程審計包括兩大類型:工程造價審計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造價審計一般是對單項、單位工程的造價進行審核,其審計過程與乙方的決算編制過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額。這由造價工程師完成。
對於建設單位來說,由於造價審計只是審核單項、單位工程的合同造價,一個建設項目的總的支出是由很多單項、單位工程組成的,而且還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開發費用、工程管理雜費等是不需要造價審計的,所以還要有一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就是將造價工程師審定的,和未經造價工程師審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審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擠占建設成本和計劃外建設項目的現象等,來確定一個建設項目的總的造價。這由注冊會計師完成。
『貳』 作為監理,施工單位材料進場時應該報哪些資料
材料的規格,材質是否與要求一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性能是否能達到需求
看送貨與合同報價單的品牌 型號 規格 數量是不是一致
開工前應申報:
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總進度計劃、單位工程進度計劃、各類材料(含暫定價材料和乙供主要材料)的進場計劃;專業分包工程(含甲方單獨分包工程和暫定價項目)的進場計劃。 根據發包人的施工總進度計劃詳細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表,並須分階段地表明所有(包括發包人提供的)設備材料送至現場的日期,以及與其他工程配合及銜接的工期
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工程師5天內確認 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後10日內,遞交投標文件書面版本三份,同時提供以下電子文件:用 「Microsoft Excel」製作的投標工程量清單,用預算軟體版本製作的投標報價電子文檔,用「 Microsoft Word」製作的投標文件(資格證明材料除外),遞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電子文件中可含有用AutoCAD製作的圖形文件。
施工期間:
提供年、季、月進度計劃和相應統計報表,提前60天提供暫定價材料、專業分包工程的進場時間要求。
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報表時,必須按照設計圖紙或設計變更,結合施工消耗,提供准確的采購數量。發包人按照報表數量采購供應,若與報表不一致,發包人承擔責任;但報表數量有誤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甲控乙供材料,承包人必須提出所購材料的廠家、品牌、規格、型號、材質、價格須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和總監批准。另在合同執行中,發包人保留有將其中部分材料列為甲供材料的權利,但必須在該材料使用30日前確定
承包人必須保證所購材料及設備(包括發包人供應的)符合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關規范及設計的要求,經檢測或復試合格,獲得甲方和總監准用後才能用於本工程。
承包人進行工作時必須保護好其作業區邊上的構築物,如公路、便道、河塘、河堤等,並必須負責將任何一處損壞恢復至原樣,所需費用已含於合同價款中。
承包人現場要有排水、防風等措施,所需措施費用已含於合同價款中。負責整個施工過程中低窪部位的排水工作,直到工程竣工交付。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安全防護措施,必須責任到人,落實到位,主動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簽證:
發生以下情況時,承包人可在辦結有效地工程簽證手續後,調整合同價款調整:1)發生了有經驗的承包人根據施工圖紙、技術資料、地質報告不能預測的意外情況(如地下障礙物、文物等,地下管線除外); 2)發包人向承包人書面提出的工程內容,但本工程不再招標范圍內。其調整方法為:單價*工程量,但單價和工程量均須發包人、監理和跟蹤審計負責人認可。單價的確定原則為:與工程量清單中已有工作內容和價格組成相同的項目,按合同已有項目綜合單價執行;與工程量清單中已有工作內容和價格組成相類似的項目,應參照合同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在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相同或類似的工作內容和價格組成的項目,由承包人按投標時的計價標准和費率標准,編制綜合單價報送監理復核,經跟蹤審計部門復核後由發包人審核確定。
設計變更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如果合同以及報價書中沒有參考價格,承包人還應該報價格供發包人審定。
當發生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後,必須在發生一周內上報相關報表,超出時限的資料視為承包人放棄或發包人有權不採納。
施工單位需申報的資料匯總:
合同約定應申報的內容如下:
1、 施工組織設計
2、 項目總進度計劃
3、 單位工程進度計劃
4、 各類材料(含暫定價材料和乙供主要材料)的進場計劃
5、 專業分包工程(含甲方單獨分包工程和暫定價項目)的進場計劃
6、 投標文件文字版及電子版:投標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投標文件(含施工組織設計)
7、 年季月進度計劃(含材料進場、專業分包單位進場計劃,提前60天報)
8、 甲控乙供材料,提供所購材料的廠家、品牌、規格、型號、材質、價格
9、 安全防護措施,責任人及定期檢查記錄
根據建設廳要求 蘇建工[2008]203號 應申報的內容如下:
1、 施工組織設計(質保、安保體系,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2、 首道工序的分項施工方案(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如基坑支護及排水、土方開挖、安全文明管理、高壓電安全圍護、施工臨時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3、 起重機械設備進場報驗(含設備清單;含設備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質保書;含設備安裝、拆卸單位及人員資質;設備安裝、拆卸施工方案;設備專業檢測單位及人員資質,如有;含專業檢測單位各種報告;含登記證明;含設備操作人員上崗證;含設備操作和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4、 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含安全生產許可證;含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含項目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圖及一覽,項目經理、安全員、特殊工種崗位資格證書)
5、 工程用材料和設備(含進場材料、設備的名稱、數量、規格和性能一覽表)
6、 分包單位資質(含單位資質、業績;含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情況一覽表及有關證件;含特殊工種人員的姓名上崗證一覽表及有關證件;含安全生產許可證)
7、 施工測量報驗(需監理平行復核)
8、 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使用計劃報審(含使用計劃及計算方法等資料)
9、 工程總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含上期進度計劃完成情況及分析;含本期進度計劃示意圖、說明書;含本期進度計劃完成工程量;含本期投入人員、材料、設備計劃)
10、 安全專項方案申報:含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空白處(8)可填寫:施工臨時用電、高空作業安全防護作業、臨邊洞口防護、安全圍護、施工用作業平台(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 砼澆築報審表:提前4小時報審,相關工序報驗通過驗收,大體積砼及有抗滲要
求的砼或重要結構部位有專項施工方案,如有大雨等砼質量得不到保證時不同意澆築砼
12、 工程計量報審:變更工程量中包含設計變更、建設單位變更和合同工程量清單之外增加或扣減的工程量,監理工程師變更通知單(B25)也是依據之一
13、 工程款支付申請:按「A4.1工程計量報審表」確認的合格工程量 、「A4.2工程費用索賠報審表」和根據合同規定應獲得款項,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請
14、 工程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報審表:該表為承包單位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約定,在工程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工作中計劃投入的費用,向項目監理機構申報
未盡內容詳見: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現場用表(第四版)
其他要求詳見:通知單土建單位監理程序
對工程的一些要求:
1、 設計圖紙:合法使用
2、 測量放線:施工單位有測量方案,測量儀器合格證標定證書齊全,原始點交接、控制網、點、主控軸線測量報驗齊全,測量報驗監理獨立復核
3、 施工組織設計:三審制簽字齊全,重要方案技術負責人簽字,總進度計劃、總平面圖、消防平面圖審查
4、 承包單位:企業資質滿足要求,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持證上崗配備數量符合要求,項目經理到崗
5、 大型機械設備:報審有設備型號、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安拆方案,安拆單位資質及報驗手續,有檢測合格證,登記備案,准用證
6、 開工簽發:按照四套表簽署
7、 材料報驗:質保資料完整、真實有效、復印件清晰,進場材料清單數量清楚,按規定見證送檢
8、 工序報驗:根據工程申報檢驗批劃分計劃,工序資料齊全,報驗單編號、簽字完整
9、 通知單、聯系單、備忘錄、暫停令:簽字、編號標識正確,通知單及時回復,閉合
10、 安全檢查資料:安全周報、安全月報。各種巡查維保記錄:臨案時用電驗收、塔吊
維保記錄、三寶四口防護檢查表、腳手架搭設驗收單、特殊類腳手架搭設驗收單、塔式起重機安裝(加節)驗收單(含機修工驗收、測斜、沉降觀測記錄等)
11、 專項方案審查:安全專項方案必須符合強制性標准規定,並附有安全演算的結果。
『叄』 工程審計都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以下資料:
1、施工圖紙;
2、工程合同;
3、補充協議和變更協議;
4、隱蔽工程簽證;
5、施工企業營業執照;
6、招投標資料;
7、工程施工許可證。
工程審計是指審計機構依據國家的法令和財務制度、企業的經營方針、管理標准和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的工作,用科學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審核檢查,判斷其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以期發現錯誤、糾正弊端、防止舞弊、改善管理,保證工程項目目標順利實現的活動。
審計是以基建項目為標的,以會計師、審計師為主要從業人員。
(3)工程材料進場驗收審計擴展閱讀:
工程審計的方法:
1、看圖法:
即看圖核實工程量與工程價款,審定工程造價的一種方法基建工程決算審計,首先必須認真仔細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圖紙,才能全面准確無誤地計算審定工程造價的真實性。
要求審計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所有的建築識圖知識,不僅要看建築施工圖,而且要看結構施工圖和竣工圖;不僅要看水電平面圖,而且要看水電系統圖;不僅要將每一張圖紙看懂吃透,而且要將所有的圖紙綜合分析。只有在認真看懂吃透圖紙的基礎上,才能發現問題、揭露問題。
2、觀察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親臨建築現場,對審計事項進行實地觀察,調查了解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發現疑點,驗證事實,核實實際工程量,審定工程造價的一種方法。
3、詢問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通過詢問被審計單位參與基建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當事人、知情人或施工單位施工員、預算員、知情者,以證實基建工程量與工程價款的真實性、合理性的一種方法。審計人員通過詢問獲得的審計線索有可能引出有力的審計證據,揭露事實的真相。
4、調查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深入實際進行調查研究,以查證基建工程量與工程價款的真實性、合理性的一種方法。如對水電主材價格進行市場調查分析,對基建工程量進行調查走訪等。調查法是基建工程決算審計一種切實可行的有效方法。
5、開挖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會同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與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到建築現場,對有疑點的隱蔽工程進行挖開核實工程量與工程價款的方法。開挖法比較直接,容易驗證出問題的真假,但工作量大,所以一般實行抽樣定點的方式。
6、分析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運用各種系統方法,對基建工程項目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離和分類,然後綜合分析,發現疑點,揭露問題的方法。
7、測量法:
即審計人員深入建築現場,對照施工圖紙,實地測量有關工程量(如門窗洞口的大小、建築物的長寬高等),計量有關器材物質數量(如配電箱數量、燈具數量、水暖器材的數量等),確定核實基建工程決算工程量與造價真實性、合理性的一種審計方法。
8、核對法:
指在基建工程決算審計中用一種記錄或資料同另一種記錄或資料進行查對,用相互驗證和復核的手段,驗證基建工程決算工程量與造價真實性、合理性的一種審計技術方法。
『肆』 工程竣工時監理要將平時的工序質量報驗單、材料進場報驗單、簽證單等交給甲方嗎
這個要看你們現在這個工地是監理做決算的審計工作,還是有審計單位在做。一般最後的材料報驗 設備報驗 5份要做 最後要遞交檔案館,監理一份,總包一份、自己一份、建設單位一份。變更相關資料遞交審計單位,作為形成決算的依據。最後審計單位審計結束,審計單位簽發審計定案表,找你公司商談,價格確認,就決算成立。你蓋章,他蓋章,遞交建設方(總包方、財務局等)付款部門。
『伍』 工程跟蹤審計,材料進場如何控制
材料采購發票或收據,
『陸』 工程審計到底是先驗收再審計,還是先審計再驗收
目前,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以下簡稱總承包)在履行中由於它涉及多個主體,工程單體項目又多,經濟活動繁雜,如果管理不善或者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過錯行為的發生將存在著風險或潛在的風險。且近年來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賠付或索賠事件時有發生,甚至有的企業為此承擔了大量民事賠償責任。有的責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職務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對此,企業風險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風險管理,已成為擺在內審面前不可擺脫的一個新課題。為搞好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風險管理審計,根據內審實踐,初探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風險管理主要審計內容如下:
1、對合同主體進行識別性審計
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主體是指依照合同約定對總承包工程整體或單體工程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當事人。一般總承包合同有發包人、總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需要有的總承包合同中發包人和承包人一方為一名或兩名當事人,在審計中應對涉及總承包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進行識別。
在對主體資格識別審計中,應根據各主體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對主體資格的資質等級、信譽等級、財務狀況等情況進行審計。在審計中對發包人應識別的情況主要有:發包人單位名稱、工程立項批准文號、工程地點、工程內容、資金來源進行審計。對總承包人和分包人應識別的情況主要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注冊資金、財務狀況或融資等情況進行審計。
通過對總承包合同主體審計,以識別主體資格、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關證件的有效性。
2、合同標的、工期審計
總承包合同標的是指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東西,一般用數量表示,也有的技術性項目的合同標的還包括技術性能。由於總承包合同建設規模和投資的多變性、標的數量,就必然隨著變更的協議而變更。因此,審計人員應將與合同標的相關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過鑒證、計算,予以確認。
建設工程的工期是依據工程的進度而定。但有的總承包合同由於合同中約定的和實際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現象,導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狀態。因此,在識別工期時一般應將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工期或者是發包人對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的逾期答復驗收的時間一並考慮。根據實踐針對上述情況應掌握以下幾點:
🔹①當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驗收一致時,應依約定時間確認工期;
🔹②當合同約定的工期與實際竣工工期不一致時,應以雙方認可的變更工期確認;
🔹③ 按照合同約定當總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並且已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後,發包人在無正當理由或未取得總承包人同意延期驗收的前提下逾期組織驗收的,應按發包人逾期驗收的時間確認工期。同時,在工期確認時,應將開工時間、工期變更情況及其違約責任進行關注。通過審計,明確合同標的和工期的准確性以及工程逾期後過錯方違約責任的確認或處理情況。
3、對設備、材料招投標情況進行審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對以下三種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是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家融資投資的項目;
🔹三是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或者法律、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和根據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 「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等規定。凡是符合以上規定的建設工程項目設的設備材料應進行風險管理審計。審計的內容主要有:投標單位、投標時間、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金額等進行審計。
鑒於有的總承包合同,涉及外購設備、材料,因此對供貨單位、外購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交貨地點、驗收時間,以及其違約責任等情況應進行審計。
通過審計對上述設備材料的招投標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識別,對數量計算的准確性予以審核。
4、承攬加工項目工作成果審計
承攬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項目設計及技術資料之內容。因為有的總承包合同中某些設備、材料為非標準的,它需要總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約定進行設計並提供技術資料。承攬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總承包人(定作人)給付報酬。在對定作人審計時,主要應對其提供設計文件名稱,提供設計文件時間,提供材料名稱、規格、單價、金額、合同約定價,調整價、確認價、驗收時間、違約金比例、違約金數額等情況進行審計。對承攬人審計時,應對其接受設計文件及技術資料發現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時間及內容,催告定作人協助履行事項的內容及時間、提交成果時間、提交成果質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貨、承攬人依法對留置成果名稱、留置成果的價值或者承攬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應賠償的數額,以及解除合同的時間等情況進行審計。
除以上情況審計外,還應對承攬人名稱、資質和承攬的設備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單價、金額、交貨地點、驗收時間、違約責任以及項目報酬收付情況進行審計。此項重點是注重對當事人履約情況和承攬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識別性審計。
5、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審計
工程竣工驗收是指發包人(建設單位)和總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對整體工程或者單體工程進行驗收並交付工程的一項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79號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准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總承包合同對此項都有明確的約定。對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有關部門還有驗收備案的規定。例如:建設部2000年4月7日發布的《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備案,對逾期或者建設單位將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的備案機關責令停止使用,處工程合同價2%以上4%以下罰款。因此,對此項審計應十分關注。
根據審計實踐,有的總承包工程對竣工驗收有明確的約定。有的還約定總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時,依照合同約定應向發包人(建設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資料。還有的總承包人對發包人(建設方)收到其提交的驗收報告明確在一定時間內應組織驗收,逾期不組織驗收的,或未經驗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視為已竣工驗收的約定,這種情況在總承包合同中多見。所以在對總承包工程驗收方面審計中應對項目名稱、竣工時間、已驗收、未驗收、驗收標准和項目保修情況進行識別性審計。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行為,審計人員在審計報告中應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業管理者重視或糾正,避免風險。
6、工程質量審計
總承包工程質量,是指發包人對總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對分包人依照合同約定對工程交付人所承擔的工程質量,按照標准進行的工程質量檢驗活動。檢驗標准可分為國家規定的標准、行業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標准。對質量檢驗標准,應從以下三方面情況進行掌握:
🔹一是有約定標準的從約定。
🔹二是無約定標準的,按國家規定的標准。
🔹三是無國家標準的,按行業標准。
審計人員在進行工程質量審計時,應對項目名稱、檢驗標准文號或檢驗依據和質量認定情況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況進行審查。
7、工程款收支審計
總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審計,就是審計人員對承包合同當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實活動。工程價款一般包括:
🔹① 建設工程土建項目的設計費、材料費、施工人員費用;
🔹② 設備費、安裝調試費;
🔹③ 承包人的管理費,即總承包人進行建設工程管理、發包人給付的價款。此項費用如總承包合同中雙方有約定的,就應將此費用計算在內;
🔹④質量保證金,是指發包人將從總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暫留的價款,根據總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屆時再付給總承包人。也有的總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生效時向發包人付一定數量款項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後,發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項。但由於有的工程價款構成不同,審計人員應據實核算。
在工程價款確認之後,應將總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或總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價款逐筆進行核算。同時還應對收付各方的票據進行鑒證。這是因為有的建設工程緩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進行結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著一方先付款後收發票,或者一方先出具發票後收款,或者一方暫以收據作為收款憑證待工程完工結算完畢,收到全部工程款後再出具發票等原因,造成票據短缺或無效憑證現象,影響在建工程及時轉入固定資產。故審計人員對票據審核也不可忽視。具體對工程款收付情況審計,應從支付方和收款方、單位名稱、數額、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時間和數額,以及票據種類等情況進行審查。
8、總承包合同糾紛審計
總承包合同糾紛處理情況進行審計,是指建設工程當事人對履行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產生的異議。總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發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供貨人等多個主體法律法律,加之一方或諸方主客觀原因,致使過錯方違反總承包合同事項約定,使相對方遭受經濟損失。守約方依法或依約向過錯方提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主張而未獲得賠償,或雙方爭議事項處理結果處於待定狀態。這些糾紛解決的方式一般有三種:
🔹一是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
🔹二是依據總承包合同中仲裁條款或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些方式在處理總承包合同糾紛中是多見的。因此,在審計中,審計人員應對當事人已處理或者將要申請仲裁起訴的合同糾紛情況進行關注,因為這些糾紛的支付款項,不僅涉及到合同的標的和工程款的數量,也關繫到當事人的風險管理。因此,對總承包合同糾紛處理情況審計也是不可忽視的內容。
9、總承包合同管理內控制度審計
總承包合同管理內控制度審計是指審計人員對企業在履行總承包合同中,對影響組織目標實現存在或潛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辦法採取措施,消除減少或轉移各種不確定因素,而形成的風險管理規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評價活動。由於風險管理工程項目多樣性、主體多體性、風險分擔不等性和風險發生突然性以及動態管理之原因,風險管理內控制度的形成就分為成文或不成文兩種。因此審計人員在對風險內控制度審計中,在注重對成文制度收集檢查的同時,也不可忽視實際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對風險管理的效果評價時,應從內控制度建立環節的完整性、執行環節的及時性和監督環節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分析。對風險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價。
在取得上述風險管理內控制度的各種信息和評價的基礎上,審計人員應根據風險管理存在或潛在的不同階段或合同履行過程,運用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單位管理者(部門)出示風險監控和預警建議報告,使管理者及時採取控制風險的措施,減少損失,防止風險擴大。
綜上所述,總承包合同中存在著諸多不確定因素,且有的總承包合同當事人已付出了民事責任賠償的代價。或者有的因觸及刑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為了提高總承包工程當事人的風險管理能力,目前,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已成為總承包合同當事人不可忽視的風險管理關注點。
本文所探索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風險管理審計之內容,可根據總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進行採用,也可選用。通過按照上述內容進行總承包合同風險管理審計,有利於當事人明白履約情況,分清責任,並針對薄弱環節或過錯採取措施,減少損失。有利於受損失的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從而,減少和避免總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經營管理風險和提高預險、防險、避險的工程總承包風險管理能力。
『柒』 工程施工過程中,材料進過詢價後,材料詢價後確定單價了,竣工決算該材料送審計後單價會不會被審
由施工單位呈報給建設單位的材料認價單,經建設單位簽字蓋章確認後,無論與市場價相比是高是低,結算審計時都不能改動。
另外糾正你一個錯誤,施工單位在竣工驗收後是辦理結算,決算是建設單位針對某一個建設項目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