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淺談工程建設監理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課題方向是什麼
屬於工程建設監理
淺談當前工程監理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摘要】工程建設監理是建設監理單位接受業主的委託和授權,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所進行的旨在實現項目投資目的的微觀監督管理活動。監理在促進、保證工程質量的作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現階段工程監理不到位,「名不副實」,難於充分發揮作用等問題,直接或間接影響著監理活動的發展。本文試從工程監理體制、機制上,探討當前工程監理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關鍵詞】監理; 問題; 對策
1、目前影響監理工作的主要問題
1.1 監理單位的體制問題。
目前,我國監理單位的性質,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的組成,是股東與雇員的關系,除了股東和在該公司注冊的監理工程師能相對穩定在一個單位里執業外,其他監理人員的流動性很大,有的工程一個施工周期,會調換多個監理人員。有的監理公司,名義上是外地「某某監理有限公司」,且資質等級都是乙級、甲級公司,但實際操作、運轉的人員都是當地人士,一套班子多個牌子、「借雞抱窩」的情況較多。
1.2 監理與業主的關系問題。
監理與業主的關系,從理論講,應該是委託與被委託方的合同關系,並且不存在利益和厲害關系。但現在有很多監理公司與工程項目的建設方存在著「姻親」關系:有的是建設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雖然不是集團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團公司「某某經理」、「某某領導」卻是該監理公司的大股東,實際控制著、存在著自己乾的活自己監理,此類監理項目機構類似或等同於建設單位的「工程部」。
1.3 承攬監理業務的不恰當競爭。
工程施工周期、監理取費費率以及監理人員的素質,從理論上講應該是協調的。但自從工程施工招標實行最低價中標以來,監理招標、監理業務的承攬也實行最低價承包。在監理業務競爭時,很多建設單位不是優先考察監理單位的資質、人員的素質,而是以最低的監理取費標准為選擇的唯一標准。部分監理單位為了能得到監理業務,也互相壓價,以致個別工程的監理取費標准僅有3.5‰。低價承攬業務很難高素質監理人員的到位或到位率。以某綜合樓工程為例,該工程建築面積6620.6 m2,框架七層,工程造價354.6萬元,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為8個月,監理取費354.6×3.5‰=2.84萬元,每月均攤為0.355萬元。按本地區總監理工程師月工資2000~2500元、監理工程師月工資1800~2000元、監理員月工資800~1200元測算,監理單位對該工程監理人員的配置以及負有責任且有簽批權的監理工程師的到位,就很難得到保證。從現場抽查的情況看,在監理一線工作的監理人員,多數工程是監理員。有的開發商,低價委託工程監理,監理公司象徵性地委派幾名監理人員到場監理,履行驗收簽字的義務,而實際對工程「監理」的是甲方組建的業務素質遠強於監理項目機構人員的工程部的人員。
1.4 監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參差不齊。 實行監理行業准入制度以來,我國監理隊伍的相應專業知識和基本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監理工程師,從全國執業考試中獲得;近年,部分省、市,經過主管部門考核,很多從事監理工作的人員,獲得監理工程師的職業資格。但是,從整體素質而言,仍然還不能適應監理市場的需要。一方面現有的監理從業人員,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從不同的專業轉換而來,從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建設管理部門、大專院校或其他下崗單位的轉行或退休的監理人員,學歷相差懸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畢業,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絕大多數;職稱差別很大,有高級工程師,也有剛走出校門的畢業生。
1.5 部分監理人員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監理旁站到位不到「點」。
到施工現場隱蔽抽檢、巡查時,經常可以聽到現場監理人員的回答:「施工單位還沒有報驗」,或在監理驗收簽認後,監督抽檢發現並指出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的質量問題時,如:KL縱筋的錨固長度嚴重不足;柱筋縱筋由多變少直徑由小變大插筋的錨固長度短2/3等時,現場監理人員經常會「如夢初醒」「理直氣壯」地「指導」施工人員應「如何如何」,或會告訴你,他已經發現,等等。這些關鍵部位、關鍵工序之所以出現質量問題,咎其責任主要應由施工方承擔,但與監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點」有著直接的關系。
2、加強管理,提高綜合素質,樹立良好形象
2.1 加強對監理企業的宏觀管理。
建築市場的准入制度,給各地企業的流動、競爭帶來了廣闊的空間。但是外來企業的名不副實的進入,不但不會促進競爭,反而會影響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在對外地企業的監管上,一是准入等級制度,重點要核查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執業注冊人員是否一致;二是強化對監理執業人員的管理。省、部級控制監理工程師的注冊。市(縣、市)建設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等應對監理上崗人員進行備案登記管理,規定在一個單位的最低執業期限、流動報備管理等,減少或避免過於頻繁的流動,保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三是建立、健全連帶責任制。公司領導對總監,總監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一般監理人員,不僅要負管理上的連帶責任,而且要負技術上的連帶責任,提高業主和施工方對監理單位的信任度。
2.2 制定合理的監理取費標准,制止不正當競爭。 建築產品是承包商生產出來的,監理業績和信譽是靠規范操作建立起來的。監理操作的內容很多,當前特別要重視規范監理取費標准。市場競爭激烈,每一項工程都會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單位競相投標,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單位為了達到承攬工程的目的,採用一些不規范不正當的手段來提高競爭力,排擠別人,當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動壓低取費標准。這種行為,雖能攬到監理業務,但卻給工程監理的實際操作留下隱患。要知道,沒有良好的成果最終是得不到業主的認同的。低價的代價基本上都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給所在單位的長遠發展設下了絆腳石。所以,合理取費標準是規范監理的基礎,它能為項目實際監理創造必要的物質基礎。
2.3 加強對執業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是提高監理質量的有效途徑。
監理人員的素質是企業形象的窗口,企業要重視、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培訓。從監理在施工現場反映的情況看,監理企業主要應抓好以下幾個環節的工作。 一是及時、適時及做好施工圖的熟悉、審閱工作。 監理單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圖紙後,監理公司要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認真審閱圖紙,領
會設計意圖,熟悉圖紙細節,明確工程監理的關鍵部位,對控制目標進行分解,編制分項工程、關鍵部位監理旁站規劃及實施細則。在施工圖審閱和監理時,要克服和消除「施工圖是經過審查的」、只要「按圖監理就可以」的思想。要領會、理解設計說明中「未盡事宜按有關規范、標准施工」的深層含義,要善於在「紙上談兵」時,事前發現諸如樓梯梯段凈高不足、樓梯平台凈寬不足等違反強制性標准、不符合規范規定且影響使用功能等設計疏忽,並在工程施工、隱蔽前發現、協調處理。
二是適時做好從業人員的不定期培訓。
當今是新知識、新材料、新技術在各行業應用速度極快的時代,不斷更新思想,更新觀念,更新知識,更新技術是各行各業生存發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著倒退,就意味著等待淘汰。當國家對建築業有新的法規、政策出台時,當某種現象已經成為行業的通病或頑疾時,當某工程質量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影響極大時,當國家對建築新材料的使用、推廣應用新操作技術,對規范、圖集作較大調整時,監理企業要適時對從業人員進行短期的強化培訓,可以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從業人員要克服通過行業准入關就可萬事大吉的思想,要及時、主動、盡快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拓寬知識面,掌握從業的基本技能。
2.4 落實旁站制度,保證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工程質量。
監理工作的重點要放在事前控制,這是監理職能的要求。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隱蔽、施工,監理人員要實行旁站、巡視或平行檢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實,待施工質檢報驗後,才「秋後算帳」。因為關鍵部位、關鍵工序一旦形成,輕則做返工處理(如鋼筋尚未隱蔽)影響工期,重則違反強制性條文,留下工程質量隱患或永久缺陷。一旦出現需要採取事後補救的情況,雖然主要責任在施工方,但也從側面反映了監理的業務水平、監理的深度、事前控制等方面能力的不足。所以,制定針對性強、符合所監工程特點的監理旁站計劃,並在實際監理活動中予以落實,更好地體現監理企業綜合水平和現場監理人員管理良好素質。
2.5 加強管理,嚴格驗收程序。 監理是受項目業主的委託,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的社會組織。無論從隸屬關系還是從合同關繫上監理都不應為施工單位承擔質檢工作。不能讓施工企業的自檢流於只作資料的形式。監理每次驗收時,只要發現其不合格分項超出抽檢允許數量,就不要繼續往下進行驗收,要求其先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再次驗收,監理除驗收首次發現不合格項整改情況外,對所報驗收段重新全面抽驗。以此類推,直到抽驗合格為止。這樣可以避免施工單位只改正監理提出部位,而對其他部位不預檢驗及整改的弊病,從而督促其質檢員認真驗收。
3、結束語
當前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既有體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機制上需要探索、解決的制度的原因。解決和克服這些問題,需要企業自身的重視,執業人員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門的協調、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業共同創造和諧的監理氛圍。
轉自網路資料,供參考
② 目前在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哪些問題
目前在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未嚴格按照監理計劃進行監理工作;
2、監理人員業務能力不足,責任心不強;
3、質量控制較松、沒有採取有效措施;
4、監理人員工作中原則性不強。
③ 當前工程建設監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有哪些
工程建設監理是我國改革開放後十幾年發展起來的新興行業,對提高工程質量、控制投資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設中的腐敗行為,為我國的經濟建設作出了貢獻。
我們在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實踐中,感到我國的工程建設監理市場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關於監理單位資質管理問題目前建築市場的供求關系失衡,過度競爭造成了不良競爭甚至是惡性競爭,也造成了市場混亂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建築市場准入和清出制度勢在必行。
資質管理應是宏觀調控監理隊伍規模、監管市場行為的重要手段,將違法違規行為列作企業資質審查和年檢的重要內容,是規范和制約企業行為的一個重要措施。對有違規行為的企業,都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要堅決吊銷資質證書,依法將其清出建築市場。嚴格市場准入制度,不符合資質要求的監理企業不予入內,從而有效制止素質較低的監理企業採取壓低監理費率來承攬業務,擾亂市場秩序。當前由於地方保護、部門分割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在某些部門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遠未形成。建議政府理順政出多門的資質管理現狀。
2、關於監理服務取費低問題在我國目前工程監理行業低標准取費的條件下,監理企業只能困難重重地維持低水平運行。加之低價搶標的不良競爭較為普遍。例如某道路工程,造價約1 000萬元,幾家監理單位投標價都低於標准取費的50%,業主篩選的兩家監理單位重新競標,結果某監理單位以標准取費的30%中標。顯而易見,監理取費偏低、低價搶標導致了一些弊端,主要有:監理企業難有積累、發展後勁不足;監理人員待遇偏低;監理企業服務不到位;監理取費偏低最終導致了我國工程監理總體實力較弱、行業整體素質難以提高。
3、關於規范業主行為問題近年來,國家出台了《建築法》、《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法律法規,使工程建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有些業主法律意識淡薄,或對監理程序不熟悉,使得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一些揮手工程、政績工程等。
目前,指揮部常到施工單位抽調人員任業主代表,但這些被抽調出來的業主代表不能適時調整自己的位置,增加了監理工作的難度。國家投資項目業主違規現象較普遍,要理順建築市場應先著重抓項目法人制的推廣、落實,建立競爭有序的監理市場。
4、關於監理工作定位問題作為工程建設市場的三大主體之一,監理理應發揮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設中,重設計、重施工、輕監理的觀念仍然普遍。有些業主及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職責沒有正確的認識,令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受到一定困擾。
某工程,砼澆築過程中施工人員操作不善漏振,砼出現蜂窩、麻面現象,業主公然在承包商面前指責監理單位監理力度不到位,而不追究施工單位;在某道路工程中,業主要求監理單位在簽訂監理合同時附加一條:若業主被上級領導批評一次,監理單位罰款一萬元。把監理單位當作是業主的替罪羊;監理工程師下發了停工令,施工單位對監理工程師的指令置若罔聞、拒不執行。監理應該對什麼承擔責任,應該說建設部頒發的《工程監理合同(範本)》、《建築法》以及相關法規均有界定,出現上述情況只能說這些業主代表對合同文件了解不夠,但這種現象不扭轉,對規范建築市場的工作十分不利。
5、關於信息化管理問題21世紀是一個知識經濟時代、信息時代。監理行業應創造與之對稱的信息環境,實現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對信息的公平享有,以及市場監管信息的交流與共享,充分發揮高新技術在整頓和規范建築市場秩序中的作用,提高執法工作的科技含量。
將企業資質管理(監理工程師的管理)納入信息化管理的軌道,通過網路等現代化手段,受理並審查各類企業資質、人員資質,記錄並公示企業的信譽及個人的不良行為等,方便社會監督,提高對資質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將政府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6、監理企業自身建設問題為了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適應國際監理企業的競爭,還應加強企業自身的建設。可以從科技創新、以人為本、強化廉潔自律這幾個方面入手。
科技創新。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在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的今天,監理作為智能性的管理行業,繼續過去陳舊的檢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須運用現代化設備和手段,在科技上創新,提高工程監理的服務水平及工程質量。如運用新一代無損檢測技術——超聲波技術,可測定鋼筋位置、鋼筋直徑、鋼筋間距及鋼筋砼強度等,有效、簡便、快捷地提供科學、真實、有效的數據。
以人為本。監理企業的競爭,其本質就是人才的競爭。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穩定的職業監理隊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集聚人才。要求監理既要有專業知識,又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專業素質過硬又懂管理或經濟,擅長英語的中青年加以重點培養,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投入監理工作,為今後的市場競爭貯備優秀人才,增加企業競爭能力。
強化廉潔自律。守法、誠信、公正、科學,這一理論提出了監理行業的行為准則。監理企業不僅要提高人員業務素質,還要提高其政治素質,強化廉潔自律管理,使監理人員真正做到公正、獨立地開展監理工作。
總之,工程監理制已經成為建設管理體制中的一項基本制度,應堅持和完善這一制度,繼續深化對監理重要性的認識,提高監理的社會地位和工作地位,擺脫監理行業存在的困境,使建設監理事業健康發展,進一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④ 我國工程監理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討論
一、緒論
1.1 工程監理的工作內涵和作用
國外發達國家的工程監理是一種以工程師為主體的工程咨詢服務行業,工作涵蓋從工程的決策直到工程項目建設完成的全過程的每一個階段,包括決策、投資、設計階段,而不是後期施工階段的管理[1]。我國的工程監理制度起先在對工程監理工作內容進行設想的時候,與國外的情況較為符合,也是從工程的決策、可行性研究階段開始,到後面的設計、施工和保修階段都涵蓋進去。但是當時由於我國具有提供工程項目全過程咨詢服務能力的專業人才較為稀缺,並且從市場、企業等方面考量都較難達到目標設想。因此目前我國的工程監理行業提供的服務多集中於施工階段。
我國工程監理工作可以歸納為「三控三管一協調」[2]。即工程監理單位是受建設單位的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准.勘察設計文件及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2 工程監理的性質和責任
我國的工程監理的是具有雙重性質的,一方面作為建設單位的代理人,另一方面又要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在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方面,維護社會群中的利益。這決定了工程監理對其所管理的工程項目,承擔著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由於工程監理是受建設單位的有償委託開展監理工作,並獲得了相應的報酬,就應當履行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和的責任,否則即為違約責任。同時由於工程監理是建設單位的代理人,也要履行不侵害建設單位利益的責任,否則為侵權責任。如果沒有履行這兩個責任,即工程監理的民事責任,就需要對其損害的利益方進行賠償。
工程監理單位還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對於涉及工程質量安全方面工作發生了弄虛作假、違法轉包、隱瞞或者謊報等,從而造成了質量事故,工程監理單位就需要面臨沒收非法所得、暫停執業或是吊銷職業證書等行政處罰。如果違反相關國家規定,最終導致了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或者人員傷亡,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涉及到的相關工程監理人員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⑤ 當前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措施
然而,監理制度發展至今所暴露出的種種問題,以及近年來「取消監理資質」、「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等新政策的接連出台,不僅揭示出行業所處的困境,也將工程監理生存發展的問題擺到了明面。
1.監理單位受聘於建設單位,很難作為第三方執業,監理的獨立性、公正性、科學性無法保證;
2.建設單位較少下放工程管理權,國家標准《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所要求的「質量、造價、進度控制及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名存實亡,監理角色多局限於質量控制;
3.職能限制進一步局限了監理市場的發展,激烈的競爭環境滋生了惡性競爭,進而致使行業發展陷入惡性循環……
一、監理制度改革進程
取消強制監理,是改革工程監理的主要路徑:2014年,深圳率先開展了非強制監理改革試點,後逐漸將試點范圍由社會工程擴大至政府工程。隨後,山東、天津、湖南等省,以及成都、廈門等市相繼加入非強制監理的試點行列。上海、北京兩地也於2018年3月和4月相繼出台了有關強制監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在部分工程中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工程監理。
針對部分地區取消強制監理所帶來的施工許可證辦理、竣工驗收審批問題,住建部於2018年9月修改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刪除了原第四條第一款第七項: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這意味著,建設單位無需委託監理也可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試點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建築師負責制也是不少地區的改革選擇:包括陝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在內的十餘個省份已經開始了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2016年起,上海浦東(16年11月)、福建廈門(17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18年5月)、雄安新區(18年12月)這四個地區也陸續開始試點建築師負責制。
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代替工程監理制度,是目前工程監理制度改革的又一創新發展方向。2019年1月11日,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印發《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其中第四十四條明確:結合BIM、CIM等技術應用,逐步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代替工程監理制度;2020年3月1日,依據北京市住建委《關於優化本市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設單位在可不聘用工程監理的項目中可通過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以下簡稱「IDI」),由保險公司委託風險管理機構對工程建設實施管理。
二、監理行業轉型機遇與趨勢
隨著上述改革政策的不斷推進,全國取消強制工程監理的試點范圍不斷擴大,監理從業人員對於行業未來發展的危機與恐慌感也越發強烈。但從監理資質管理、市場需求,以及監理制度改革的深化發展來看,工程監理制度變革危機同樣孕育著行業轉型發展新機。
(一)從監理資質管理方面來看
首先,我國工程監理制度起步發展時間相對較晚,但行業對於監理從業人員的能力水平要求較高,尤其知識結構要求較為復雜,工程技術、法律知識、合同管理、計量知識缺一不可;加之,國內監理行業長期存在的不規范市場競爭,監理取費較低,造成監理行業出現大量的人才流失現象,這導致國內監理市場長期存在較大的人才缺口。
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最新數據顯示,截止2020年10月13日,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共213135人。而據估,同期全國高端監理人才的市場需求約在60萬人左右。因此,客觀上,國內工程監理市場對於監理人才有著較強的市場需求。
其次,從監理職業資質管理的政策動向來看,國家對於高級監理人才也表現出迫切的市場需求。
2019年12月23日,住建部與發改委聯合印發《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提出「注冊監理工程師」及「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可以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的項目經理。
2020年2月28日,住建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與《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不僅指出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還取消此前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中的中級職稱限制,將原本2年的考試周期改為4年,大大降低了監理工程師的考試門檻,提高考試通過率。
此外,隨著近年來全國社保聯網,認證合一查處更加嚴格,監理市場長期存在的掛證現象也得到一定緩解,市場對於有效監理工程師資質的需求日益強烈,這都為監理人員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機遇。
(二)從監理制度改革的深化發展來看
各地區積極探索取消「強制工程監理」後的代替方案,目前主要包括建設單位自營模式、外部聘請監理單位模式(政府購買服務委託監理)、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模式、購買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模式。
1.建設單位自營模式
在自營模式下,由建設單位聘請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內部工程師,履行監理職責。實際履行監理職責的相應人員,屬於建設單位的內部員工,而非單獨的一方責任主體,其只需對建設單位(業主)負責,不承擔政府賦予的責任。原有的法定監理職責由建設單位承擔。
這符合近年來,國家不斷壓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政策意見,能夠倒逼建設單位主動重視項目監理工作的規范性與合理性,改變過往「五方責任」制度下責任邊界不清晰,質量安全事故多由監理單位「買單」的情況,有利於促進監理行業的良性發展。
2.外部聘請監理單位模式
取消強制工程監理後,建設單位還可以通過委託外部監理單位的方式對項目工程進行監理服務。目前這種方式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託監理,即地方住建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若幹家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如需聘請外部監理單位,需通過政府網站申請,從上述監理單位中進行選擇。
這種模式的最大特點,即是避免了過往工程監理投標中的不健康低價中標問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統籌安排,確保監理單位的資質能力,規范監理執行。同時,由於監理服務費用經由住建部門按程序向財政部門提請支付,避免過往建設單位以監理費「挾制」監理單位的不規范市場現象發生。在這種監理模式下,工程監理人員有著較好的監理環境,能夠有效保證監理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與合理性,有利於監理行業的良性發展。
3.全過程工程咨詢與IDI保險
除了建設單位自營模式與外部聘請模式外,部分地區還提出以「全過程工程咨詢」與「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代替工程監理對工程質量、進度和造價進行有效控制。
從形式上來看,全過程工程咨詢與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我國接軌國際慣例,在建設工程領域創新應用的全新工程管理模式,與工程監理制度是代替與被代替的關系。但從監理行業發展來看,無論全過程工程咨詢還是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都是國內新興的工程管理行業,客觀上極為缺乏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才,這就為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發展機遇。
以全過程工程咨詢為例
工程監理的本質即為一種工程咨詢管理服務,理論上的監理職能更是覆蓋項目建設全生命周期的咨詢管理,但礙於國內監理制度發展定位模糊,監理職能的發揮往往局限於施工階段,並未完全體現出監理行業的原本價值。
監理行業向全過程工程咨詢轉型升級,能夠重新塑造監理行業價值,真正發揮工程監理在項目建設全過程中的咨詢管理功能,有效拓展工程監理的縱向業務延伸。
此外,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中的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同樣具有覆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特徵,且作為獨立的第三方質量管理服務機構有著良好的質監環境條件,不受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影響,能夠最大限度發揮監理原有的質量安全監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