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監理存在問題及應對措施
然而,監理制度發展至今所暴露出的種種問題,以及近年來「取消監理資質」、「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等新政策的接連出台,不僅揭示出行業所處的困境,也將工程監理生存發展的問題擺到了明面。
1.監理單位受聘於建設單位,很難作為第三方執業,監理的獨立性、公正性、科學性無法保證;
2.建設單位較少下放工程管理權,國家標准《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所要求的「質量、造價、進度控制及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名存實亡,監理角色多局限於質量控制;
3.職能限制進一步局限了監理市場的發展,激烈的競爭環境滋生了惡性競爭,進而致使行業發展陷入惡性循環……
一、監理制度改革進程
取消強制監理,是改革工程監理的主要路徑:2014年,深圳率先開展了非強制監理改革試點,後逐漸將試點范圍由社會工程擴大至政府工程。隨後,山東、天津、湖南等省,以及成都、廈門等市相繼加入非強制監理的試點行列。上海、北京兩地也於2018年3月和4月相繼出台了有關強制監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在部分工程中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工程監理。
針對部分地區取消強制監理所帶來的施工許可證辦理、竣工驗收審批問題,住建部於2018年9月修改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刪除了原第四條第一款第七項: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這意味著,建設單位無需委託監理也可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試點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建築師負責制也是不少地區的改革選擇:包括陝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在內的十餘個省份已經開始了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2016年起,上海浦東(16年11月)、福建廈門(17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18年5月)、雄安新區(18年12月)這四個地區也陸續開始試點建築師負責制。
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代替工程監理制度,是目前工程監理制度改革的又一創新發展方向。2019年1月11日,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印發《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其中第四十四條明確:結合BIM、CIM等技術應用,逐步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代替工程監理制度;2020年3月1日,依據北京市住建委《關於優化本市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設單位在可不聘用工程監理的項目中可通過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以下簡稱「IDI」),由保險公司委託風險管理機構對工程建設實施管理。
二、監理行業轉型機遇與趨勢
隨著上述改革政策的不斷推進,全國取消強制工程監理的試點范圍不斷擴大,監理從業人員對於行業未來發展的危機與恐慌感也越發強烈。但從監理資質管理、市場需求,以及監理制度改革的深化發展來看,工程監理制度變革危機同樣孕育著行業轉型發展新機。
(一)從監理資質管理方面來看
首先,我國工程監理制度起步發展時間相對較晚,但行業對於監理從業人員的能力水平要求較高,尤其知識結構要求較為復雜,工程技術、法律知識、合同管理、計量知識缺一不可;加之,國內監理行業長期存在的不規范市場競爭,監理取費較低,造成監理行業出現大量的人才流失現象,這導致國內監理市場長期存在較大的人才缺口。
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最新數據顯示,截止2020年10月13日,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共213135人。而據估,同期全國高端監理人才的市場需求約在60萬人左右。因此,客觀上,國內工程監理市場對於監理人才有著較強的市場需求。
其次,從監理職業資質管理的政策動向來看,國家對於高級監理人才也表現出迫切的市場需求。
2019年12月23日,住建部與發改委聯合印發《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提出「注冊監理工程師」及「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可以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的項目經理。
2020年2月28日,住建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與《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不僅指出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還取消此前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中的中級職稱限制,將原本2年的考試周期改為4年,大大降低了監理工程師的考試門檻,提高考試通過率。
此外,隨著近年來全國社保聯網,認證合一查處更加嚴格,監理市場長期存在的掛證現象也得到一定緩解,市場對於有效監理工程師資質的需求日益強烈,這都為監理人員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機遇。
(二)從監理制度改革的深化發展來看
各地區積極探索取消「強制工程監理」後的代替方案,目前主要包括建設單位自營模式、外部聘請監理單位模式(政府購買服務委託監理)、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模式、購買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模式。
1.建設單位自營模式
在自營模式下,由建設單位聘請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內部工程師,履行監理職責。實際履行監理職責的相應人員,屬於建設單位的內部員工,而非單獨的一方責任主體,其只需對建設單位(業主)負責,不承擔政府賦予的責任。原有的法定監理職責由建設單位承擔。
這符合近年來,國家不斷壓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政策意見,能夠倒逼建設單位主動重視項目監理工作的規范性與合理性,改變過往「五方責任」制度下責任邊界不清晰,質量安全事故多由監理單位「買單」的情況,有利於促進監理行業的良性發展。
2.外部聘請監理單位模式
取消強制工程監理後,建設單位還可以通過委託外部監理單位的方式對項目工程進行監理服務。目前這種方式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託監理,即地方住建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若幹家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如需聘請外部監理單位,需通過政府網站申請,從上述監理單位中進行選擇。
這種模式的最大特點,即是避免了過往工程監理投標中的不健康低價中標問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統籌安排,確保監理單位的資質能力,規范監理執行。同時,由於監理服務費用經由住建部門按程序向財政部門提請支付,避免過往建設單位以監理費「挾制」監理單位的不規范市場現象發生。在這種監理模式下,工程監理人員有著較好的監理環境,能夠有效保證監理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與合理性,有利於監理行業的良性發展。
3.全過程工程咨詢與IDI保險
除了建設單位自營模式與外部聘請模式外,部分地區還提出以「全過程工程咨詢」與「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代替工程監理對工程質量、進度和造價進行有效控制。
從形式上來看,全過程工程咨詢與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我國接軌國際慣例,在建設工程領域創新應用的全新工程管理模式,與工程監理制度是代替與被代替的關系。但從監理行業發展來看,無論全過程工程咨詢還是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都是國內新興的工程管理行業,客觀上極為缺乏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才,這就為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發展機遇。
以全過程工程咨詢為例
工程監理的本質即為一種工程咨詢管理服務,理論上的監理職能更是覆蓋項目建設全生命周期的咨詢管理,但礙於國內監理制度發展定位模糊,監理職能的發揮往往局限於施工階段,並未完全體現出監理行業的原本價值。
監理行業向全過程工程咨詢轉型升級,能夠重新塑造監理行業價值,真正發揮工程監理在項目建設全過程中的咨詢管理功能,有效拓展工程監理的縱向業務延伸。
此外,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中的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同樣具有覆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特徵,且作為獨立的第三方質量管理服務機構有著良好的質監環境條件,不受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影響,能夠最大限度發揮監理原有的質量安全監管功能。
Ⅱ 業主工程建設中哪些環節容易出現腐敗現象
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堅持遏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勢頭,是交通系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點,對於實施交通率先發展戰略具有重大意義。根據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二次全會、全國交通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及交通部的部署和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健全監督機制
(1)各級交通部門要把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廉政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交通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要進一步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2)廳成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開展全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廉政工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此項工作,以加強對所轄范圍和區域內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廉政工作。
(3)實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的制度,廳將下發向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的實施辦法,以立足服務,強化監督為基本職能,實施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監督。並及時了解掌握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廉政情況,總結經驗,指導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資金計劃的管理
(4)要根據批準的規劃,認真做好項目前期工作。項目法人單位要按照交通部頒發的有關辦法、規定以及行業技術標准、規范,進行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依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進行勘察設計招投標,編制初步設計文件;依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工程招標文件;通過招標選擇施工、監理單位,完善各項手續後開工建設。每一階段必須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查、審批。審批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則規范程序和行為,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便於加強監督與檢查。
(5)要加強交通項目的計劃管理,規范政府投資的安排行為,嚴格工作程序。交通建設年度計劃要嚴格按照程序編制、上報、下達。凡列入年度投資計劃的重點項目,均應是列入五年計劃或專項計劃且完成了前期工作的項目。
Ⅲ 對當前監理工作的幾點思考
實行監理制度是我國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工程項目建設監理制度自1998年開始試點實行以來,促進了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對工程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建設工期控制和施工安全控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築工程建設中所產生的腐敗行為,為我國的經濟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監理單位是專業化、社會化的中介服務機構,受業主的委託,以自身的專業技術、管理技術在工程建設工程中按照監理服務合同的規定實施「四控、兩管、一協調」的監理任務,以期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設項目的進度、質量、投資,安全、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設項目的總目標得以實現。
目前,我國的建築市場已基本形成了監理、業主和承包商三大平等、獨立的工程建設主體。我國建設監理制度推行順利,但從我國工程監理和先進國家工程監理的水平比較,我們的建設監理體制仍然處在初期階段,還有不少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探索解決。本文通過對監理工作中存在的體制問題、對監理責任的理解問題、監理單位自身存在的問題以及應對措施的探討供相關人士參考以求達到進一步解決建設監理制度的建設、正確認識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中的職責和加強監理單位自身建設的目的,通過監理制度的完善、監理單位素質的提高對工程建設監理在保證工程項目質量、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以及業主合法權益等方面將起到更加巨大作用和意義。
1.監理工作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建設監理市場行為不規范,監理隊伍總體素質不高;(2)監理工作不能有效貫穿工程建設項目的始終;(3)業主行為不規范,是一個普遍的現象;(4)現行法律、法規對安全監理責任不協調、各種規范性文件不協調、安全監理責任及深度不明確,安全問題是監理單位不可承受之重。
2、解決問題的措施:
2.1完善規章制度:
完善監理行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使得監理行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監理企業應關注建築法修改的機遇信息,廣泛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和思考。通過有關途徑將監理行業的訴求傳達到立法機構,以求立法機構在建設法規、標准和規范的修改調整過程中制定有利於監理行業發展的相關規定。如對企業資質等級的劃分,資質等級標准重新界定;取消監理招投標的強制性規定,制定合理的監理取費標准,防止惡性低價競爭。
2.2強化監理委託程序
監理市場的規范化,對建設監理事業的發展十分重要。因此必須規范各方的市場行為。業主選用建設監理單位應嚴格按《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實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直接委託應按規定辦理委託手續,選擇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進行監理。業主應與中標的工程監理單位簽訂委託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監管部門應強化竣工備案制度,對工程監理應招標而不招標的工程,對掛靠、轉包的工程,一經查實,不予驗收備案,使監理招標步入規范化的軌道。
2.3嚴格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
嚴格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是保證市場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監理單位必須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包括一些設計科研單位、施工單位、房地產開發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設立的監理單位(監理部、監理公司等),也應該與母體單位脫鉤。總之,監理單位都要改組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也只有這樣,才能形成真正的監理行業。
2.4提高監理隊伍的素質和監理能力
監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監理人員必須具備高技能、高素質。監理單位應堅持完善自身的隊伍建設,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不管是現行的法律法規還是業主的有關要求和社會的期望對從事監理和項目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都是較高的要求監理人員應具有技術、經濟、法規和管理的綜合知識以及豐富的實踐經驗。監理企業應具備兩類工程咨詢人員:一類是技術型咨詢人員,他們主要提供設計,進行技術交底,以及在實施中協調和解決出現的技術問題;另一類型是管理型咨詢人員,他們對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以確保工程項目投資、質量、進度及安全目標的實現。監理單位本身要注意自己的人員配置和搞好培訓工作。監理單位要面發展,應具有建設工程全過程監理的能力,應當具備工程施工、設計監理能力以及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咨詢能力,以適應全過程監理和咨詢的需要;應具有通過經濟、技術、合同控制手段來控制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能力以適應全方位監理的需要。監理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加強風險管理,實行監理責任保險制度,適當轉移責任風險。
監理企業由於國家賦予的相關管理人員的法定職責,所以對人員素質的培養是很重要的,其中包括道德素質和技術素質。通過教育培訓,提高監理隊伍的素質和監理能力,注重對專業人員的培訓,使之成為既懂技術、管理、經濟和法律的復合型人才,又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獨立處理工程技術問題的能力;注重基礎教育培訓和崗位培訓,不斷提高監理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注重學習型企業的塑造,加大繼續教育培訓的力度,以知識更新促進科技進步,推動行業發展。從提高道德素質方面來說,要提高監理人員道德素質,做到既不能濫用職權,隨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質要求,同時也要防止監理人員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騙業主的行為發生。
2.5規范業主的行為注重監理單位的權利:
目前部分業主對實行工程項目監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使雙方在關系協調上出現誤區,監理人員的決定不能夠實施,監理人員的意見不能夠落實,從而導致監理工作質量低下,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索賠,使投資失控、進度失控和質量失控的現象不斷出現,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因此業主必須認識到干預監理工作的嚴重後果和實施工程項目監理的重要性。監理單位的權利即監理工程師的權利應在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中做出明確規定,並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區分:
(1)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權:在工程承包合同議定的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簽認;結算工程款的復核與否定,沒有監理工程師的確認,業主不得支付工程款;對索賠事項的審核、確認;對設計、施工總包單位選定的分包單位的批准或否決。
(2)監理工程師的審批權:審批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發布工程施工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對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設備、施工質量檢驗;對施工進度進行檢查、監督,對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誤期限的簽定。
(3)監理工程師的建議權:對工程建設相關事項和工程設計的建議權;有對不合格的承包商向業主提出撤換的建議權。
參建各方都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履行自身的自責。
2.6監理單位應加強建設工程中安全法律的學習和理解
為了進一步落實《建築法》和《安全生產法》在建築工程領域的實施,國務院頒布了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條例》規定了「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但是,監理單位對如何開展監理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對監理安全管理的范圍、深度,還缺乏統一的認識,缺少操作性強、管理效果好的安全管理檢查依據。因此,在《條例》的貫徹執行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如下幾個主要的問題:個別工程監理單位認識錯誤;個別工程監理單位越俎代庖;社會上對監理安全責任行為不能認同一致;監理單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資質與費用問題
由於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已經法制化,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承擔安全事故的責任,面臨行政、經濟甚至是法律上的處罰,其後果可能是十分殘酷的。因此,正確認識安全監理責任的性質,制定防範監理責任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1) .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個人修養和素質,樹立正確的權利觀和價值觀。任何時候都要堅持「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觀點,嚴格按設計和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進行檢查驗收,決不能因為個人利益犧牲國家利益和他人利益,更不能搞權錢交易。
(2)工程監理人員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質量驗收標準的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和執法水平。對《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更應該非常熟悉,因為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技術法規,是工程建設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嚴格貫徹和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核心,只有保證工程質量,才能保證工程安全,才不會出現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3) 完善監理單位安全監理保證體系建立健全監理安全責任的規章制度,確定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分管領導和歸口管理的部門,在單位各級崗位職責中落實監理安全責任。
(4) 重視安全監理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以便維護監理的合法權益安全監理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能夠反映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全貌。安全監理資料應包括監理日記、監理月報、音像資料及事故處理資料等。
(5) 施工過程中發生工程變更,監理單位應及時評估對施工安全方面的影響,表明態度並簽注意見;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出於某種需要壓縮工期實行搶工時,一方面工程監理單位應協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完善相應施工安全措施,使「搶工」具有實施可行性;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建設單位故意違法違規,監理單位應及時提醒、規勸,表明制止的態度。
(6) 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但不要越俎代庖。在安全監理工作中,監理工程師要注意《安全條例》所規定的安全監理的責任和監理合同中所約定的安全監理工作內容、職責的各條一定要做到位;但屬施工單位的安全工作,監理不要越俎代皰。
工程項目監理作為一個行業,為提高工程項目建設和科學管理水平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從根本上保證了建設工程的質量、投資預算、建設工期及施工安全,建立監理制度是為了解決我國建設項目傳統管理模式存在問題(即投資、進度、質量目標的嚴重失控),改革舊有建設項目管理體制。但是,目前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既有制度上的缺陷,也有人為的因素,而這些問題也是監理工作發展過程中無法避免的,只有客觀正確地分析所存在的問題和存在的根源,才能從根本上預防和解決,才能使監理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才能使監理事業不斷壯大,才能使我國建築事業有序、健康地發展。
Ⅳ 當前工程建設監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有哪些
工程建設監理是我國改革開放後十幾年發展起來的新興行業,對提高工程質量、控制投資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設中的腐敗行為,為我國的經濟建設作出了貢獻。
我們在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實踐中,感到我國的工程建設監理市場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關於監理單位資質管理問題目前建築市場的供求關系失衡,過度競爭造成了不良競爭甚至是惡性競爭,也造成了市場混亂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建築市場准入和清出制度勢在必行。
資質管理應是宏觀調控監理隊伍規模、監管市場行為的重要手段,將違法違規行為列作企業資質審查和年檢的重要內容,是規范和制約企業行為的一個重要措施。對有違規行為的企業,都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要堅決吊銷資質證書,依法將其清出建築市場。嚴格市場准入制度,不符合資質要求的監理企業不予入內,從而有效制止素質較低的監理企業採取壓低監理費率來承攬業務,擾亂市場秩序。當前由於地方保護、部門分割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在某些部門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遠未形成。建議政府理順政出多門的資質管理現狀。
2、關於監理服務取費低問題在我國目前工程監理行業低標准取費的條件下,監理企業只能困難重重地維持低水平運行。加之低價搶標的不良競爭較為普遍。例如某道路工程,造價約1 000萬元,幾家監理單位投標價都低於標准取費的50%,業主篩選的兩家監理單位重新競標,結果某監理單位以標准取費的30%中標。顯而易見,監理取費偏低、低價搶標導致了一些弊端,主要有:監理企業難有積累、發展後勁不足;監理人員待遇偏低;監理企業服務不到位;監理取費偏低最終導致了我國工程監理總體實力較弱、行業整體素質難以提高。
3、關於規范業主行為問題近年來,國家出台了《建築法》、《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法律法規,使工程建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有些業主法律意識淡薄,或對監理程序不熟悉,使得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一些揮手工程、政績工程等。
目前,指揮部常到施工單位抽調人員任業主代表,但這些被抽調出來的業主代表不能適時調整自己的位置,增加了監理工作的難度。國家投資項目業主違規現象較普遍,要理順建築市場應先著重抓項目法人制的推廣、落實,建立競爭有序的監理市場。
4、關於監理工作定位問題作為工程建設市場的三大主體之一,監理理應發揮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設中,重設計、重施工、輕監理的觀念仍然普遍。有些業主及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職責沒有正確的認識,令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受到一定困擾。
某工程,砼澆築過程中施工人員操作不善漏振,砼出現蜂窩、麻面現象,業主公然在承包商面前指責監理單位監理力度不到位,而不追究施工單位;在某道路工程中,業主要求監理單位在簽訂監理合同時附加一條:若業主被上級領導批評一次,監理單位罰款一萬元。把監理單位當作是業主的替罪羊;監理工程師下發了停工令,施工單位對監理工程師的指令置若罔聞、拒不執行。監理應該對什麼承擔責任,應該說建設部頒發的《工程監理合同(範本)》、《建築法》以及相關法規均有界定,出現上述情況只能說這些業主代表對合同文件了解不夠,但這種現象不扭轉,對規范建築市場的工作十分不利。
5、關於信息化管理問題21世紀是一個知識經濟時代、信息時代。監理行業應創造與之對稱的信息環境,實現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對信息的公平享有,以及市場監管信息的交流與共享,充分發揮高新技術在整頓和規范建築市場秩序中的作用,提高執法工作的科技含量。
將企業資質管理(監理工程師的管理)納入信息化管理的軌道,通過網路等現代化手段,受理並審查各類企業資質、人員資質,記錄並公示企業的信譽及個人的不良行為等,方便社會監督,提高對資質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將政府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6、監理企業自身建設問題為了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適應國際監理企業的競爭,還應加強企業自身的建設。可以從科技創新、以人為本、強化廉潔自律這幾個方面入手。
科技創新。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在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的今天,監理作為智能性的管理行業,繼續過去陳舊的檢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須運用現代化設備和手段,在科技上創新,提高工程監理的服務水平及工程質量。如運用新一代無損檢測技術——超聲波技術,可測定鋼筋位置、鋼筋直徑、鋼筋間距及鋼筋砼強度等,有效、簡便、快捷地提供科學、真實、有效的數據。
以人為本。監理企業的競爭,其本質就是人才的競爭。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穩定的職業監理隊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集聚人才。要求監理既要有專業知識,又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專業素質過硬又懂管理或經濟,擅長英語的中青年加以重點培養,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投入監理工作,為今後的市場競爭貯備優秀人才,增加企業競爭能力。
強化廉潔自律。守法、誠信、公正、科學,這一理論提出了監理行業的行為准則。監理企業不僅要提高人員業務素質,還要提高其政治素質,強化廉潔自律管理,使監理人員真正做到公正、獨立地開展監理工作。
總之,工程監理制已經成為建設管理體制中的一項基本制度,應堅持和完善這一制度,繼續深化對監理重要性的認識,提高監理的社會地位和工作地位,擺脫監理行業存在的困境,使建設監理事業健康發展,進一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Ⅳ 監理工程師明知道不合格的工程當作合格的工程驗收了 違反了哪個法條 根據哪個法條處罰呢
引起事故了就是重大安全事故罪如刑的,沒有出事故只是付監理責任,最大是當前工地的監理費。
Ⅵ 干工程監理是不是得罪人
是個處於夾層的工作性質,質監、安監、建設單位的臉都要看,自己也可以給施工單位的臉色瞧瞧。主要是幫助建設單位管理工程,遇到有來頭的施工單位,可真是苦不可言了,老鼠和貓做了朋友,忠實的狗就會是「多管閑事了」,工程出了問題,那些監管部門首先拿監理說話。但是腐敗還不到哪個份上,也不普遍,老鼠和貓做朋友也是利益所至,貓不會為老鼠自願犧牲的,只要 你堅持真理,好人不會得罪,壞蛋得罪無礙。干監必須不要怕得罪人,只要堅持事實求是,工程完成後大家都是好朋友。要把握關鍵問題不讓步,如涉及安全,涉及工程質量安全,也不能在枝節小事上糾纏。總的說不會得罪好人,受氣是必然的。
Ⅶ 建築行業甲方、監理對施工單位是否有罰款權力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i沒有罰款權利: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罰款是指行政處罰機關強迫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量金錢的處罰形式。可見,企業不具備罰款的資格,沒有罰款的權力。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三條,甲乙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建設單位(或委託監理公司)如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這既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是違背甲乙雙方平等的法律地位關系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五十六條,合同中這樣的罰款條款是無效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所以,設單位(或委託監理公司)對施工單位的這種罰款行為不合法的,這些罰款也是無效的。
但是,如果施工單位違約的話,建設單位可以依法或依約向施工單位進行合理合法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