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環境監理資質管理規定有哪些
環境監理資質管理規定有:(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工作條件,固定資產不少於200 萬元,其中企業法人工商注冊資金不少於50 (三)具有3名以上乙級資質工程監理人員及10 名以上工程分析、環境工程、 生態保護、土建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八條申請環境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 列材料: (五)本單位具備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證、身份證件復印件及環境監理專業技術人員經環境保護業務培訓的證明材料; (七)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或環境監理工作質量保證體系的其他相關文件。
② 建設工程環境監理有哪五個制度
(一)建立約束機制,促使企業執行
在實際操作中,部分業主對環境監理持有消極態度,為此環保主管部門要將「環境工程監理報告」作為竣工驗收的必備資料,在項目的環評審批文件中予以明確,以促進企業重視並執行。
(二)加強隊伍建設、明確准入門檻
從業人員要具備環保、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識,要改變目前不懂環保知識的監理隊伍或不懂監理方法的環保隊伍從事環境工程監理工作的現狀,因此應盡快制定環境工程監理隊伍的准入條件,以免對環境工程監理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三)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明確法律地位
現階段,我國的法律對環境工程監理尚沒有具體的規定,這就導致環境工程監理工作無法可依。建議出台有關環境工程監理制度的相關法律,以制度的形式在法律法規中確定規定下來。
(四)明確環境工程監理范圍
堅持新建項目「三同時」認真執行,同時應將環境監理制度貫穿工程於建設項目的始終,即從設計的可行性、合理性、正確性就開始介入,並參與施工圖的設計審查,甚至協助業主招標等,有助於執行有關環保措施和對策,使環境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和有效的進行。
(五)完善規范標准、明確工作內容
在試點階段,各地做法標准不統一。為減少走彎路,建議明確環境工程監理的內容,加強有關環境工程監理規范的制定工作,建立環境工程監理技術標准、規范、驗收指標、考核與收費標准等,為環境工程監理工作提供相關的制度依據,使得各項措施有效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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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建設單位都應該向環境監理單位提供哪些資料,以便開展監理任務和環境監理報告的撰寫!急,請哪位知道的告知
很簡單,舉行第一次監理例會,第一次監理例會都是甲方主持,直接問他們,把自己變為主動,不就了解了
不過,一般會先要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的合同
④ 光伏的環境監理報告需要什麼資料
1項目前期考察
2項目建設前期資料及批復文件
3項目施工圖設計
4項目建設
⑤ 工程環境監理什麼意思
工程環境監理是指社會化、專業化的工程環境監理單位,在接受工程建設項目業主的委託和授權之後,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環境保護、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環境 監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針對工程建設項目所進行的旨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環保目標的微觀性監督管理活動。
(一)工程環境監理的概念
1.工程環境監理的客體是工程項目建設
工程環境監理活動都是圍繞工程建設項目來進行的,並應以此來界定工程環境監理范圍,是直接為工程建設項目提供管理服務的。
2.工程環境監理的行為主體是社會化、專業化的工程環境監理單位及其環境監理工程師
工程環境監理單位是具有獨立性、社會化、專業化等特點的專門從事工程建設項目工程環境監理和其他相關工程技術服務的經濟組織。環境監理工程師是工程環境監理單位中具有《環境 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環境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並經政府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注冊,從事工程環境監理的專業環境監理人員。 政府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建設所實施的環境監察屬依法行政;項目業主自行進行的環境監督管理不具備社會化、專業化和「受委託的第三方」,屬「自我監理」。只有工程環境監 理單位按照獨立、自主的原則,以「公正的第三方」身份開展的環境監理活動才稱為工程環境監理活動。非工程環境監理單位所進行的監督管理活動不能稱為工程環境監理。 工程環境監理單位的業務范圍,按國際慣例可以像建設監理一樣在工程建設不同階段提供種類繁多的智力服務,但目前我們僅為施工階段。工程環境監理單位只是建設項目監督管理服務的主體,不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始終是工程項目業主)。
⑥ 工程環境監理過程中業主的正當要求有哪些
建設工程監理的依據是:
(一)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
1、國家、省、市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文件和批示。
2、現行的技術規范、規程、標准、定額。
(二)政府批準的工程建設文件。
1、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文
2、規劃部門確定的規劃條件、土地使用條件、環境保護要求、市政管理規定等。
3、勘察和設計院提供的地勘報告、施工圖紙及設計文件。
4、確保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現場管理的上級單位有關規定。
(三)建設單位監理招標文件,簽訂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
1、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權利和義務。
2、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四)其它工程建設合同。
1、項目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2、工程承建商的權利和義務。
(五)項目業主的正當要求。
根據監理單位應竭誠為客戶服務的宗旨,在不超出合同職責范圍的前提下,監理單位應最大
限度地滿足業主的正當要求。
(六)業主提出的有關工程批示和函件。
(七)工程實施過程輸出的有關工程信息。
1、工程實施狀況。
2、重大工程變更。
3、外部環境變化等。
(八)項目監理大綱。
1、項目監理組織計劃。
2、擬投入主要監理成員。
3、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方案。
4、信息管理方案。
5、合同管理方案。
6、定期提交給業主的監理工作階段性成。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是2013年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規章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編著,內容涉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現批准《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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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環境監理的工作內容
1、現場巡查
監理人員根據監理工作方案中制訂的巡查計劃,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重點關注環保措施及設施的施工組織與落實情況,以及取得的環保效果,這是環境監理的主要工作方法。
2、 見證
檢查環保相關設施和材料檢測報告,必要時見證檢測過程;見證防滲、防腐試驗並核查試驗報告以保證工程的防滲、防腐性能;見證壓力管道、設施與構築物強度和密閉性試驗效果;見證非壓力管道、設施與構築物密閉性試驗;見證設施、設備功能性試驗;通過見證,確保相關設施和材料滿足設計文件和強制性質量標准要求,必要時可安排現場平行試驗或取樣試驗,同時形成見證記錄。環境監理方案中列為見證的工程建設內容,須待履行見證程序後方可進入下階段施工,建設單位或承建單位應在具備見證條件後,計劃進行見證實驗前,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環境監理單位作好見證監理准備,並提供具體實驗及檢測方法。
3、旁站
監理人員根據監理工作方案中制訂的旁站計劃,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由監理人員對一些重要環節所採取的連續性地全程監督和檢查。重要環節一般包括:施工區內環境影響較大的污染防治措施、重要污染防治設施施工、重大施工環境問題處理、涉及環境敏感點的施工、生態破壞大的施工等。環境監理方案中列為旁站的工程內容施工前,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環境監理單位作好旁站監理准備,並提供具體施工計劃和方案。
4、環境監測
環境監理單位應充分利用環境監測數據,指導環境監理工作的開展。環境監理人員通過環境監測可以獲取具體的污染數據,經觀察、分析數據,准確地發現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監測的基本目的就是全面、及時、准確地掌握項目環境保護狀況,以及時採取措施:通過對數據的分析,了解環境監理工作開展的效果,作為環境監理單位向承建單位發出監理指令的依據。環境監理中的環境監測對象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可分為大氣監測、地表水水質監測、地下水水質監測、土壤監測、固體廢棄物監測、雜訊和振動監測等。環境監測包括定點常規監測和環境監理抽測。
5、 記錄與報告
記錄是指環境監理單位在實施現場巡查、見證、旁站監理等工作中,對現場環境狀況、環境保護等情況的記錄,一般包括現場環境情況描述、環境監測數據、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等。記錄形式包括文字、數據、影像等。
報告是指環境監理單位對某一階段或某一專題環境監理情況,向建設單位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境監理單位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環境監理月報、半年報、年報,報告環境監理現場工作情況以及環境監理范圍內的環境狀況,並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相關報告。對於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環境問題,環境監理單位應配合建設單位、承建單位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共同編制環境監理專題報告。
6、 發布文件
發布文件是指環境監理單位在環境監理過程中所採取的通知、指示、批復、簽認等形式。例如,在巡查、見證、旁站監理中發現問題時,向承建單位發出的糾正、整改或停工通知等。環境監理發布文件後,建設單位或承建單位拒不執行的,環境監理單位應上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7、審閱報告
審閱報告是指環境監理單位通過對承建單位按規定編制並提交的環保工作月報進行審閱,對承建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評價,從環境保護的角度提出優化方案與方法的建議,並簽署意見,作為施工組織計劃實施的依據。
8、 環境監理工作會議
環境監理工作會議也是環境監理工作重要方法。環境監理工作會議包括環境保護第一次工地會議、環境監理例會和環境監理專題會議等形式。
⑧ 我們是一家工廠,想要做環保驗收。環保局說要提供環境監理文件及意見,但是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文件
驗收需要提供環評文件、試生產意見。監理這個詞現在已經不用了,叫監察。企業應該首先進行試生產,經環保局批准後會給你出具試生產意見,同意你進行試生產。試生產幾個月沒有問題,你就可以申請驗收,驗收合格就可以正式生產了。驗收時候,要提供當時允許你試生產的試生產批復意見以及你單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⑨ 哪些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監理
在這種形勢下,「中國式」監理供大於求。按理,監理競爭應該是監理實力,包括擁有各類別監理工程師數目、總監資質、過往業績等多方面的競爭。 法律咨詢: 中顧法律網律師回答: 1、國家重點建設工程。依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所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 2、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 a 供水、電、氣、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b 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c 體育、旅遊、商業等項目 d 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e 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3、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 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4、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5、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的交通運輸、水利建設、城市基礎設施,生態環境保護以及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 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⑩ 環境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都有什麼要求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簡介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登記後,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英文名稱: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gineer
一、考試依據文件
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
二、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二)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三)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四)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五)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准》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1、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設置
共設4個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考試分四個半天進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合格證書。
四、組織實施
人事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下簡稱環保總局)共同成立考試辦公室,負責考試相關政策的研究與管理,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五、報名辦法
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到考試辦公室確定的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後核發准考證。應考人員憑准考證和有關證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