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消防工程誰驗收歸政委還是支隊長管好
都不是,消防驗收是屬於防火處的負責的,支隊長和政委是管理人員的,防火處是單獨的一個部門。
『貳』 請問消防驗收和消防驗收備案的區別, 兩者誰先誰後哦
一、 需要劃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2、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二、消防備案和消防審核的區別
1、內容不同: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工程必須進行消防審核,除此之外的其他項目可以進行消防備案。
2、申報所使用的表格不同:消防審核使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消防備案使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申報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表》。
3、違法成本不同:違反消防審核規定的牌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消防審核規定的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不同的項目所對應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如果是一些大型的場所,這個時候是需要進行審核,而不是進行備案消防審核,所使用的表格也是不一樣的。
(2)消防工程誰組織驗收擴展閱讀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5月1日實施)
第十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第十一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十二條 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叄』 關於消防工程驗收與建築工程竣工驗收
消防工程驗收
一、消防工程驗收所需資料及驗收程序送交申報表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按照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對照《建築工程消防驗收需具備的基本條件》,進行全面自查、自驗,並在《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中填寫自驗意見。
(一)所需資料
1.原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所有《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2.提供經公安消防部門批準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圖紙,竣工圖紙;3.提供建築消防設施(消防產品)、防火材料、電氣檢測等合格證明,包括產品合格證、認證書、檢測報告等;4.提供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證明;5.提供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限於含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6.提供電氣設施消防安全檢測報告(限於裝飾裝修工程);7.經建設單位責任人簽字認可的施工安裝單位對隱蔽工程、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的安裝、調試、開通記錄;8.本單位或工程的各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應急方案、防火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名單。
(二)驗收程序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在接到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請時,應當查驗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等消防驗收申報材料,材料齊全後,應當在十日之內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驗收,並在消防驗收後七日之內簽發《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二、消防工程驗收的組織消防系統的主要功能:是自動捕捉火災探測區域內火災發生時的煙霧或灼熱氣體,從而發出聲光報警並控制自動滅火系統,同時聯動其他設備的輸出接點,控制事故照明及疏散標記,事故廣播及通信、消防給水和防排煙設施,以實現監測、報警和滅火的自動化。
(一)消防工程驗收的組織形式——重點消防工程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主持,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指揮,施工單位(土建、裝飾、管道、電氣、通風空調、消防專業調試隊等)具體操作,設計單位等參與。同時也應組織防火監督檢查、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滅火戰訓和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消防驗收的順序驗收順序:驗收受理 —→現場檢查—→現場驗收—→結論評定—→工程移交
1.驗收受理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申請,要求對竣工工程進行消防驗收,並提供有關書面資料。資料要真實有效,符合申報要求。
2.現場檢查公安消防機構受理驗收申請後,按計劃安排時間到報驗工程現場進行檢查,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共同參加。現場檢查主要是核查工程實體是否符合經審核批準的消防設計,內容包括房屋建築的類別或生產裝置的性質、各類消防設施的配備、建築物總平面布置及建築物內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的布置等。
3.現場驗收公安消防機構安排用符合規定的工具、設備和儀表,依據技術標准對已安裝的消防工程實行現場測試,並將測試的結果形成記錄,並經參加現場驗收的建設單位人員簽字確認。
4.結論評定現場檢查、現場驗收結束後,依據消防驗收有關評定規則,比對檢查驗收過程中形成的記錄進行綜合評定,得出驗收結論,並形成消防驗收意見書。
5.工程移交公安消防機構組織主持的消防驗收完成後,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將整個工程移交給使用單位或生產單位。工程移交包括:工程資料移交和工程實體移交兩個方面。工程資料移交:包括消防工程在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中所形成的技術、經濟文件;工程實體移交:表明工程的保管要從施工單位轉為使用單位或生產單位,因而要按工程承包合同約定辦理工程實體的移交手續。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及相關程序
(一)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內容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成工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5、已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
6、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竣工驗收。
7、監理單位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8、勘察、設計單位提交勘察、設計文件質量自評報告。
9、建設單位取得工程的規劃、消防、環保驗收認可文件。
10、取得電梯准用證及燃氣工程驗收證明文件。
11、安監站已出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1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站等部門簽發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檔案,並取得城建檔案館出具的認可文件。
(二)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形式、程序
1、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完成試運轉(水、電、防水、路面抽芯、橋梁動靜測試等)功能檢測,建設單位應通知相關單位及質量監督站到場。
2、合格後由施工單位埴寫竣工報告,連同施工資料交監理審查。
3、資料經審查通過後,監理單位加署意見,將資料移交給建設單位。
4、建設單位整理資料,附上和本工程有關的報建資料,移交城建檔案館分類、整理。
5、城建檔案館分類、整理完成後,加署資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見,建設單位將竣工資料連同《珠海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表》一並交工程質量監督審核。
6、工程質量監督站在五個工作日完成資料審核,符合要求後通知建設單位。
7、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並制定驗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監督站。
8、建設單位以現行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負責組織實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查驗工程實體質量。
(3)驗收組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及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驗收人員簽字。
(三)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施工驗收標準的嚴重問題,質量監督站應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四)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責任主體整改後,形成文字資料作為工程驗收資料之一存檔。
(五)竣工驗收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站進行協調解決。
(六)質量監督站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五個工作日內寫出監督報告,建設單位必須在監督報告出具後十五天內辦理工程備案手續。
(七)辦事依據: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2、《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組織:
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並制定驗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監督站。
建設單位以現行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負責組織實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查驗工程實體質量。
(3)驗收組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及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驗收人員簽字。
『肆』 消防工程驗收由誰組織
從你的描述來看,工程結束以後,當然,由主管部門也就是消防單位來驗收才可以啊!
『伍』 消防驗收主要是驗收什麼
重點檢查逃生通道,各系統設備的聯通和單項使用功能。消火栓試射,水泵接合器灌水。現場各手報是否正常。就是按下手報,各系統是否聯動正常。抽檢正壓送風、排煙的風壓風量。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的功能情況。還要對著上報的產品資料來現場檢測個消防產品材料的質量、標識。對於消防檢測報告上的問題,重點檢查。
拓展資料:
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消防局進行安全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文件,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國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並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網路——消防驗收
『陸』 消防工程驗收資料有哪些,是有施工隊做/還是由誰做
消防工程驗收資料的製作是由建設單位為主,施工單位配合,如果關系好,還是讓施工單位全面整理,他們比較熟悉資料內容。
建設單位在申報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填寫完整並蓋章《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均蓋章註明意見);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2份;
4、《山東省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安裝質量檢驗報告》原件1份;
5、《山東省建築電氣防火設施安裝質量檢驗報告》原件1份;
6、《工程建設領域選用消防產品質量委託檢驗意見書》及消防產品委託檢驗報告原件各1份;
7、《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告知單》及各類防火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報告原件各1份;
8、《施工單位統計表》(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及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的工程合同復印件);
9、《工程使用性質登記表》;
10、自動消防設施技術檔案3份;
11、竣工圖紙或建築工程圖紙(建施、水施、設施、電施、裝修)1套;
12、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的場所《防雷設施檢測報告》復印件1份;
13、申辦人員的《授權委託書》,加蓋申報單位印章並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
14、復驗時重新向受理窗口申報。
辦事程序
建設單位到具有管轄權的支隊或大隊365消防服務窗口進行申報。對申報材料齊全的,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受理憑證》;對申報材料不齊全的,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不予受理憑證》,並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及事項。
辦結時限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受理憑證》規定的期限內到申報消防窗口領取。
收費標准 :不收費
法律責任
(一)依照《消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依照《消防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或者停止使用,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1、建設單位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降低消防技術標准設計、施工的;
2、建築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
3、建築施工企業不按照消防設計文件和消防技術標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4、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三)依照《消防法》第七十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停止使用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強制執行。
(一)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竣工驗收:
1、建築總面積大於20000m2(含本數,下同)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
2、建築總面積大於15000 m2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3、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0 m2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4、建築總面積大於2500 m2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5、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 m2的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6、建築總面積大於500 m2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7、設有上述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竣工驗收:
1、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2、單體建築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築(含公寓樓);
3、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4、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總之那兒審核那兒驗收,低於以上范圍的一般是大隊(縣級消防局)驗收。一般是消防局驗收科、技術科、建審科或直接防火處等部門驗收。實在不明白可咨詢當地消防局。
『柒』 消防工程驗收主持者
消防驗收由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主持,設計、施工、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檢測等單位配合,消防機構組織實施,建設單位負責申請。
『捌』 請問消防工程完工後有哪一方驗收
消防工程完工,大致驗收分兩部分:
1、工程自檢、測試完成後,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以及設計單位前至現場對竣工項目進行完工驗收,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現場缺失事項,專案施工單位配合相應的修正。
2、申報建築消防工程行政驗收,整理好當地消防主管部門安排的報驗流程,內的所有資料,申報地區行政審批中心消防窗口予以受理!
『玖』 消防工程驗收到底驗收那些內容,知道的幫個忙回答詳細一點'謝謝''''
結構防火---主要是針對建築設計的防火間距、防火分區、耐火等級的審核後的實施檢查驗收,
建築防火---設計採用的消防設施設備經過專業服務單位功能性測試後的抽查和備案;
裝修防火---檢查驗收材料設備的防火要求是否滿足設計和消防要求。。。主要是材料報驗、復檢報告,過程資料的完善性等
『拾』 現在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由哪個部門負責具體哪些工程需要驗收
項目建設完工後,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消防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自行驗收,確認並加蓋公章後向消防機構提出申請,批准後消防機構現場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出具驗收合格意見書。具體工程項目驗收,一般來說每道工序都需要項目進行自行驗收,然後有分項分部(如基礎、主體等),單位工程,初驗,竣工驗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