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黑龍江省公路工程監理咨詢公司怎麼樣
簡介:黑龍江省公路工程監理咨詢公司,1997年從黑龍江省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分離,是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單位中唯一一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
法定代表人:楊大勇
成立時間:1994-03-18
注冊資本:3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30000100033989
企業類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宣西小區40棟
❷ 黑龍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總則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建築裝修工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是指對建設工程質量負有法定責任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工程檢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
本條例所稱質量行為,是指建設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各責任主體履行法定質量責任和義務的行為。 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省農墾總局、分局、省森林工業總局、林業管理局負責墾區內、國有森工林區內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其所屬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設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考核並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方面的規范、標准;
(三)對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實施監督;
(四)對下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行層級監督和業務指導;
(五)組織建設工程質量執法檢查;
(六)巡查、抽查建設工程實體質量;
(七)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
(八)調解在建建設工程和保修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糾紛,受理對建設工程質量的投訴;
(九)監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活動,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發現有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
(四)依法查處違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項目機構組成;
(三)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技術人員的資質證書和質量檢查人員的崗位證書;
(四)施工組織設計;
(五)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和批准書;
(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書面證明文件;
(七)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文件。實行建設工程監理的,還應當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設工程監理合同;
(二)現場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的注冊執業證書;
(三)監理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機構組成;
(四)建設工程監理規劃。 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將全套施工圖設計文件送交施工圖審查單位,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作為勘察、設計依據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二)建設工程項目勘察成果報告;
(三)建設工程結構設計計算書和建設工程節能計算書;
(四)有關專項配套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審查合格意見。按規定需要進行初步設計的建設工程項目,還應當提供初步設計文件。 下列建設工程項目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重要設備安裝的施工階段,設計單位應當向施工現場派駐設計代表:
(一)國家和省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型公共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三)超限高層建設工程;
(四)專業技術性較強,需要設計單位指導施工的建設工程;
(五)設計單位建議採用新技術、新結構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設計代表的責任和酬金應當在設計合同中約定。 建設工程施工所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准、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
(二)有產品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和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三)有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的生產許可證;
(四)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有關產品質量要求。建築材料和建築裝修材料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標准。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備案手續。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備案手續時,應當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專項建設工程的認可和准許使用文件;
(三)參與驗收的業主代表簽署的認可意見;
(四)監理單位出具的建設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五)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
(六)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單位出具的認可文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住宅建設工程項目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修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分戶驗收證明》。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符合規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向其發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追究其主管人員和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
(一)給未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的建設工程發放施工許可證的;
(二)未按規定程序和條件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的;
(三)未按規定程序和條件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
(四)未按規定程序和標准對建設工程實行質量監督的;
(五)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限進行建設工程質量糾紛調解的;
(六)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舉報投訴未及時處理的;
(七)其他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本條例未作處罰規定的,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實施處罰。
❸ 黑龍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應對突發事件方案的制定、演練和組織實施;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
(二)計劃財務審計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系統計劃、財務和基本建設的內部管理制度;負責全系統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及日常核算;管理全系統各類資金、裝備、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采購及制裝工作;負責全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監繳及票據管理工作;制定全系統內部審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三)科學技術處。
擬訂相關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相關科研、技術引進等工作;提出全系統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計劃和科研經費年度計劃方案並監督執行;承擔全系統的統計工作。
(四)法規處。
負責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擬定全系統行政執法工作的內部監督制度,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案件審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審核工作;負責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申報及管理工作。
(五)人事處。
負責全系統的幹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職業資格工作;協管哈爾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班子;負責全系統的出國人員政審和外事工作。
(六)質量管理處。
負責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分析全省產品質量狀況,建立並實施全省產品質量誠信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組織全省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工作;組織落實產品安全及產品質量擔保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產品質量監督處。
擬訂和執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質量監督;擬訂重點監督的省內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機構資格許可及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鑒定,負責調解質量糾紛。
(八)執法督查處。
組織查處違反標准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認證認可等法律法規行為;組織開展全省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承擔跨市(地)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九)食品生產監管處。
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的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測、市場准入制度和強制檢驗工作;負責食品生產許可檢驗機構和人員的資質管理;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專項整治和監督管理;擬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等級評價和分類分級監管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承擔化妝品生產許可和強制檢驗工作。
(十)標准化處。
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地方標准(食品安全地方標准除外);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食品安全地方標准除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負責企業標准(食品安全企業標准除外)備案工作;指導建立健全標准體系和採用國際標准、國外先進標准等企業標准化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標准化與監測工作;監督管理全省組織機構代碼、物品編碼和標准化信息工作。
(十一)計量處。
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全省計量標准;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負責管理計量器具,組織全省量值傳遞、強制檢定和比對工作,規范和管理計量校準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計量器具新產品定型鑒定、型式評價和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及監督管理;指導建立健全計量檢測體系,依法開展能源計量工作。
(十二)認證認可處。
負責對向社會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進行技術能力評審、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對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的認證行為、認證企業認證有效性、認證證書及認證標志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對強制性認證產品實施監督檢查;對認證咨詢機構、認證培訓機構進行備案管理;依法負責對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授權、驗收及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規范和監督市場認證行為。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按規定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對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報廢、進出口以及移動式壓力容器、氣體充裝、鍋爐水處理、鍋爐化學清洗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行政許可及安全監察;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機關黨委。 按黨章規定設置,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全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目標責任制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省紀檢委(監察廳)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❹ 黑龍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范工作。
(二)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省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四)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標准化工作。組織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組織宣傳、貫徹實施國家標准;組織制定本省地方標准(食品安全地方標准除外),負責企業標准(食品安全企業標准除外)備案管理;對各級各類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全省組織機構代碼、物品編碼及信息技術標准化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 規范和管理計量校準工作;負責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承擔全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風險監測和市場准入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
(七)負責統一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省認證工作。負責管理實施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督工作;負責對相關檢驗檢測機構依法授權和監督管理。
(八)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按規定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工作。
(十)對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哈爾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業務領導,其正、副局長實行雙重管理,以市委為主,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協助)。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