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單位提供什麼資料具體的
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單位提交的資料清單:
1)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復印件);
2)國家企業資質證書、信用等級證書(復印件);
3)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書(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
5)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6)工程依法允許分包的,要提供不少於三家分包單位的資質,以便共同研究確定分包單位;有配屬單位的,要提供配屬證明文件。
7)施工單位提供的實驗室資質證書(復印件);
8)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許可證)、專職質檢員等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復印件);專職安全員
9)特殊作業工人上崗證(復印件);
10)本工程自審手續齊全、經各部門負責人簽認的、有針對性、有特殊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1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開列的施工進度進場的第一批施工機械設備的名稱、規格、性能、型號、數量。
12)建設單位已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的復核記錄;
13)工程依法允許分包的,應提供分包單位的資質及業績,以便供有關部門進行研究選擇確定。
14)計量器具合格證、年檢合格證
Ⅱ 驗收標准化工地監理單位需要哪些資料
工程建設前期文件
1、立項批復報告、相關會議紀要或工程審批表
2、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評估報告
3、選址意見書
4、征地批文、拆遷補償方案、協議書等
5、用地批文及紅線圖
6、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租賃合同
7、工程規劃許可證
8、地質勘察委託、合同、報告
9、設計合同、初步設計審批
10、環保、抗震(施工圖審查)、消防、人防、勞動、衛生、白蟻防治等審批意見
11、水煤電氣供應協議書
12、監理合同
13、工程報建表
14、質量監督申報表
15、其他建設前期文件
監 理 文 件
一、 監理規劃
1、監理規劃
2、監理實施細則
二、有關質量問題
1、月報中的
2、會議紀要中的
三、進度控制
1、工程開工/復工審批表
2、工程開工/復工暫停令
四、質量控制
1、 不合格項目通知
2、 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意見
五、造價控制
工程結算審核意見書
六、合同與其它事項管理
1、工期延期報告及審批
2、合同爭議、違約報告及處理意見
3、合同變更材料
七、監理工作總結
1、工程竣工總結
2、質量評價意見報告
施 工 文 件
一、工程管理文件(除4、5為短期外,其餘為永久)
1、中標通知書
2、施工合同
3、施工許可證
4、備案1、備案2(開工報告、開工執照)
5、項目經理、項目監理部人員名單
二、施工技術准備文件
1、工程測量放樣、定位記錄(永久)
2、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審批表(長期)
3、圖紙會審紀要(短期)
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匯總表、登記表、出廠合格證及復試報告(長期)
1、見證檢驗匯總表
2、鋼筋匯總表、成品半成品登記表、質量保證書、檢驗報告
3、焊劑焊條質量證明書、合格證
4、水泥匯總表、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合格證/出廠質量評定、檢驗報告
5、 砂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合格證、檢驗報告
6、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合格證、檢驗報告
7、磚匯總表、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合格證、質檢報告
8、門窗製作委託等分包文件、合同、匯總表、產品合格證、質檢報告
9、防水(防火塗料)工程報審備案、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報審表、人員登記表
10、 防水/防火/防腐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
11、隔熱保溫、裝飾等材料合格證、質檢報告
12、預制構件等其他成品半成品合格證、質檢報告
四、施工試驗報告(長期)
1、砼配合比試驗報告
2、砼強度評定記錄、砼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3、砂漿配合比試驗報告
4、砂漿強度評定記錄、砂漿抗壓試驗報告
5、土壤、砂漿、砼等抗滲試驗報告
6、土壤干密度、擊實度試驗報告
7、填土壓實度試驗報告
8、鋼筋焊接接頭匯總表、檢驗報告
9、樓地面、屋面坡度、板厚度檢查記錄
10、其它試驗報告
五、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永久)
1、主體和基礎結構鋼筋工程隱蔽驗收記錄
2、一般分項工程隱蔽驗收記錄
3、屋頂、牆面、廚衛試水、水池滿水檢查記錄
六、施工記錄(永久)
1、地基釺探記錄及其平面布點圖(永久)
2、工程定位測量復核記錄(永久)
3、地基基槽驗收和處理記錄(永久)
4、沉降觀測、標高垂直度觀測記錄(永久)
5、結構、幕牆驗收記錄(含自評、驗收會議紀要)(永久)
6、新材料、新技術應用統計,材料代用審批(長期)
7、質量事故處理報告(永久)
七、工程質量檢驗記錄(長期)
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八、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紀要(永久)
九、樁基、水衛、電氣、設備管線安裝、電梯、工藝設備等文件(詳見竣工圖 後)
工程驗收文件
一、工程驗收文件(永久)
1、質量問題整改反饋意見措施
2、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分部驗收匯總表、觀感、質保檢查表(即四統表)/竣工驗評紀要(驗收證明書)
3、地勘、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竣工總結
4、竣工驗收會議紀要
5、其它驗收文件
二、工程決算文件(永久)
三、備案文件(各專項驗收文件、備案證明)(永久)
四、工程聲像檔案(一般工程為隱蔽部位、竣工建築物照片)(永久)
五、竣工圖(永久)
1、綜合竣工圖 2、建築施工圖
3、結構施工圖 4、水電施工圖
5、暖通施工圖 6、其它施工圖
給 排 水 部 分
(普通的消防安裝入此、專項的入設備管線安裝)
一、 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紀要(長期)
二、 材料匯總表,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合格證及檢驗報告、抽檢記錄(長期)
1、管材、管件進場抽樣檢查記錄
2、設備開箱檢查記錄
3、設備、材料合格證(試驗記錄)匯總表
4、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及其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一般分項工程隱蔽檢查驗收記錄(長期)
四、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長期)
五、使用功能試驗記錄(長期)
閥門及管道嚴密性、強度試驗報告
排水管道灌水試驗記錄
排水系統通水能力試驗記錄
系統清洗記錄
設備試運轉記錄
其它功能試驗記錄
電 氣 部 分
一、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紀要(長期)
二、材料匯總表,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合格證及檢驗報告、抽檢記錄(長期)
1、管材、管件進場抽樣檢查記錄
2、設備、材料合格證(試驗記錄)匯總表,開箱檢查記錄
3、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及其合格證、檢驗報告
三、一般分項工程隱蔽檢查驗收記錄(長期)
四、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長期)
五、測試記錄(長期)
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低壓電氣裝置試電檢查記錄,設備試運轉記錄
(儀器儀表調校記錄)、其它功能測試記錄
樁 基 部 分
(保管期限同土建相應內容)
一、施工管理文件(未與土建一同辦理則須具備,內容同土建部分)
二、施工技術准備文件(土建未包括則須具備,內容同土建部分)
三、試打樁情況記錄(永久),
四、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紀要
五、材料匯總表、成品、半成品抽查表/、出廠合格證及質量鑒定/試驗報告
1、見證檢驗匯總表
2、預制管樁合格證等質保文件
3、鋼筋匯總表、質量保證書、檢驗報告
4、焊條合格證
5、水泥匯總表/合格證/出廠質量評定或檢驗報告
6、砂、細骨料質檢報告
7、石、粗骨料質檢報告
8、其他材料合格證/質檢報告
六、施工試驗報告
1、砼配合比試驗報告
2、砼抗壓強度試驗報告、砼強度評定記錄
3、砂漿配合比試驗報告
4、砂漿抗壓試驗報告、砂漿強度評定記錄
5、鋼筋焊接接頭檢驗報告
七、鋼筋、焊接、焊縫隱蔽檢查驗收記錄
八、打樁施工記錄/挖孔樁成孔記錄/砼攪拌樁工程施工記錄
九、子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選樁記錄,樁基檢測報告(永久)
十一、竣工驗收文件
1、竣工會議紀要
2、設計、地勘、施工、監理竣工總結(報告)
3、竣工驗評紀要、單位或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分部驗收匯總表、質保檢查表
4、問題整改意見、措施等其它驗收文件
十二、樁基工程決算及備案文件
十三、竣工圖
設備及管線安裝
(除一、七、九(2)為短期外其餘為長期)
一、施工管理文件(內容同土建部分)
二、施工技術准備文件(內容同土建部分)
三、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紀要、材料代用審批
四、材料匯總表,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合格證及檢驗報告、抽檢記錄
1、管材、管件進場抽樣檢查記錄
2、設備、材料合格證(試驗記錄)匯總表、明細表,試運轉記錄
3、成品半成品登記表及其合格證、檢驗報告
五、焊接試驗記錄、報告、施工檢驗、探傷記錄
六、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七、設備調試記錄
八、安裝記錄、質量檢查評定、事故處理報告
九、系統調試、試驗記錄
1、管道清洗、通水、灌水、消毒記錄
2、絕緣、接地、試電記錄
3、管道系統吹掃記錄
4、水泵試運轉測試記錄
5、管道、閥門強度、密閉性試驗記錄
6、設備單機試運轉記錄
7、風管漏光檢查記錄
8、風口風量試驗調整報告
9、其他調試、試驗記錄
十、管線標高、位置、坡度測量記錄
十一、中間交工驗收質量證明、分部分項質量評定
十二、各方竣工總結、竣工會議紀要、質量驗收記錄、竣工驗收報告
十三、決算文件
十四、竣工圖
電 梯
一、電梯安裝許可證、開工報告(備案)、開工執照(登記表)、開工申請(勞動安全)
二、電梯質量檢驗結論
三、電梯調整試驗報告(包括平衡、運速、噪音)四、運行測試記錄
1、負荷運行試驗記錄
2、空、滿、超載運行記錄
3、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五、單台分部分項質量評定、主管部門檢驗評定
六、竣工圖
工藝、設備
(除三、4外,其餘為長期)
一、施工管理文件(內容同土建部分)
二、施工技術准備文件(內容同土建部分)
三、工藝說明、規程、路線、試驗、技術總結
產品檢驗、包裝、工裝圖、檢測記錄
1、設備、材料出廠合格證
2、設備圖紙
3、設備測繪、驗收記錄
4、設備安裝調試、測定數據、性能鑒定
四、驗收文件、決算
五、竣工圖
建築節能
詳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記錄手冊第29頁《監督資料歸檔目錄》
Ⅲ 建築工程報建就是辦理施工許可證嘛需要甲方、監理、施工方分別提供什麼資料請詳細一點,謝謝!
一、施工許可證辦理的前置審批、服務事項
單 位 前置審批、服務事項
市建設局 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備案
項目申請招投標
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備案
市房產局 簽訂白蟻防治合同
二、施工許可證辦理 (市建設局)
1.所需資料
a.申請表
b.建設規劃許可證
c.資金入賬憑證
d.三通一平的有關證明
e.施工合同
f.監理合同
g.建設工程項目質量和安全監督申報所需資料
h.項目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
i.勘察、設計中標通知書
j.設計監理流轉表
k.住宅項目建設開工計劃
2.辦理程序
a.將圖紙分送設計監理、質監站審核
b.根據設計監理及質監站審核意見進行圖紙修改
c.備齊所有資料 送市建設局報批
Ⅳ 工程開工前,監理單位應該向甲方提供哪些材料
以下是某公司的前期、後期配套工作要求,僅供參考。
1、工程部前、後期配套工作人員應熟悉房地產開發全過程的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規劃、建設、配套、工程管理體系的辦事程序。
2、了解開發項目的佔地面積、容積率和綠化率等規劃指標,項目紅線內外水、電等能源配套設施情況及收費,是否九通一平,樓盤的地理位置,交通狀況以及規劃狀況,項目周邊地塊供求狀況、自然條件、社會環境、周邊經濟發展狀況、有無政策限制等及將採取哪些節能、環保和智能化設施、物業管理方式等。
3、以項目為基礎了解施工進度,從實際出發制定合理的工作計劃,實現與工程建設的統一、協調、同步。
4、所有有關工程項目的政府批件、權證資料,一經獲得將原件並復印件轉交資料員保管,做好交接記錄工作。
5、配套工作進行中,涉及費用支出的,填寫《簽呈》及《付款申請單》,由總裁、副總經理、財務部、預算部簽字同意後領取,將相關票據交財務部。
6、工程結束後,對工程期間工作做總結報告,交主管經理審閱。
7、搜集政府有關建築、能源等相關政策,提前完成項目前期配套的計劃工作,上報主管經理進行相關決策。
8、應定期上報工作進度計劃及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報告。
工程部前期、後期配套工作職責:
1、辦理從項目立項開始到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全部手續工作。
2、辦理申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全部手續工作。
3、辦理能源、占路、掘路、綠化、環保等相關手續。
4、協助組織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工作,辦理《房屋產權證》。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作內容
1、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
(1)搜集市場相關信息,為公司決策層提供可靠數據,辦理土地准備工作,制定嚴密工作計劃,計劃包括征地(買地)、拆遷、補償等方案。責任部門:集團公司決策層(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方案、項目論證資料等)
(2)測量隊測繪獲得現狀地形圖,填報《建設用地申請書》。
(3)辦理《建設用地選址意見書》。
(4)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保局出具《環評證明書》。
2、項目前期階段:
(1)繳納土地轉讓金、土地契稅,獲得《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證明》。
(2)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可得到經規劃部門蓋章的《現狀地形圖》及核發通知。
(3)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配合測量隊、地籍管理部門做指界工作,獲得土地地籍圖。
(4)辦理《設計階段能源可供證明》或《大、小能源配套證明》。
(5)聯系各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單位,了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配合設計單位找到能源配套介面。
(6)委託設計單位出設計方案,填報《規劃設計方案申報表》。
(7)測量隊定樁、放線,交納相關費用。
(8)辦理《房地產開發資質預審》。
(9)辦理《內資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
(10)辦理建委報建工作。
(11)協助組織設計單位招標,辦理招標備案。
(12)各專業(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設計要點、方案證書,交納相關費用。
(13)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交納相關費用。
(14)辦理《建設工程人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交納相關費用。
(15)辦理《供熱證明書》,交納相關費用。
(16)辦理《綠化證明書》,如需辦理綠化遷移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17)辦理《防雷證明書》。
(18)辦理《大、小配套手續費》。
(19)辦理《擴初設計批復》,項目投資計劃,設計單位施工圖紙設計及各專業項目圖紙設計(根據專業公司要求或由專業公司設計),辦理《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20)辦理設計合同、勘察合同備案。
(21)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工程招標階段:
(1)在取得《施工圖審查意見書》後,辦理《監理、施工單位工程招標監督管理》。
(2)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及招標備案。
(3)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申報登記書》。
(4)交納牆改費、散裝水泥費、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費用。
(5)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
(6)辦理《售房許可證》。
4、工程施工准備階段:
(1)試樁前,進行臨時水、電的開戶,協調關系,爭取充分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2)向轄區綠化、環保、環衛、市政、交通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管理費,負責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系。
5、工程施工階段:
(1)協調與質量監督站的關系,協助組織申報樁基、基礎、主體、竣工等各階段的驗收工作,做好現場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2)能源(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單位驗收組織,簽訂使用正式使用協議、合同。
6、工程竣工備案驗收階段:
(1)負責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及各專業局進行備案工作,獲得《勘察單位工作質量合格證明書》、《設計單位工程質量合格證明書》、《監理單位竣工驗收評估報告》《施工單位質量保修書》、《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竣工備案通知書》。
(2)組織各單位辦理工程檔案驗收,獲得《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清冊》、《工程檔案驗收合格證》。
(3)委託防雷、室內空氣質量監測單位進行相關監測。
(4)組織人防監督站進行人防竣工驗收工作,獲得《人防合格證明書》
(5)組織消防單位進行消防驗收,獲得《消防驗收意見書》
(6)組織環保單位進行驗收,獲得《消防影響報告》。
(7)辦理《規劃驗線合格證》
(8)辦理《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施工安全管理
1.作業目的
捍衛安全就是捍衛人權,就是捍衛項目上每個人的生存權。為每個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讓他們能每天平平安安地回家。為此,本作業要求主辦崗位從工程開工建設起,到場地出清竣工交付為止,始終堅持安全生產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細化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的管理為抓手,與監理單位一起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認真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承擔其應盡的責任,確保安全生產始終處於受控狀態。
2.主管崗位項目經理:是保證甲方現場人員人身安全的責任人,也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公司內部考核責任人。
主辦崗位土建、設備工程師:兼任甲方的現場安全員職責,(公司應在崗前安排參加市級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書)。對於規模巨大或施工難度高,工期緊迫的項目,項目經理可向總工程師申請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甚至安全工程師。
3.作業描述
3.1與中標建築施工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主辦崗位起草,項目經理簽署。協議應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建築施工企業,督促建築施工企業承擔其應盡的責任,其中,實行施工總包的,督促總包單位落實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定安全事故預案處理方案,實施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督促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界定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明確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發現建築施工企業不按有關法律法規、施工承包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及時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
3.2 在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築施工企業。督促監理單位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進度、建設資金和施工安全等方面,代表甲方進行監督把關,並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發現監理人員不按國家規定工程監理要求、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准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進行監理的,及時要求監理單位改正。
3.3 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跟蹤了解施工單位在各施工階段安全作業的保證計劃。現場有每周召開甲乙和監理三方協調例會制度的,應將安全生產列為第一議程。協調會無固定周期召開的,本主辦崗位應參加並指令監理主持的每周一次的安全生產專題例會。並視工程施工進度和形勢需要,會同工程監理有重點地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具體落實安全作業的保護措施,確保有序的施工環境和良好的生活設施條件;發現不安全的事故隱患,責令限期改正;情況嚴重的,監理和甲方均有權責令局部甚至全面停工整頓。
3.4 在依法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後,及時申報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監督,並在建設工程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對於施工作業可能出現影響公共安全利益的情形,還應當在作業實施前,按國家有關規定的程序辦理申請批准手續。這些情形主要是:
3.4.1需要臨時佔用規劃批准范圍以外場地的;
3.4.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4.3需要臨時停電、停水、中斷道路交通的;
3.4.5需要拆除大型建築物或構築物的;
3.4.6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3.4.7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3.5 每月上旬填報《安全生產動態》,由項目經理簽發,上報總工程師,詳細報告上月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的情況。
3.6 安全事故處理:
3.6.1 施工過程中發生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一般均為施工單位的責任。但如果開發單位在開工前沒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在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委託監理合同中沒有明確安全監理職責的;平時缺乏安全例會記錄,安全巡視的整改報告;安全制度形同虛設,甚至參與違章指揮;那末開發單位也要視失職程度承擔一定的責任。
3.6.2 施工單位如有重傷或死亡事故發生,在場的任何甲方人員應立即通知本主辦崗位和項目經理到場,協助施工單位嚴格保護現場,採取有效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並作為重大安全事故以最快的方式(一小時內電話報告,24小時內書面報告)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公司主管報告,同時督促施工單位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建築施工安全歸口管理部門所列程序逐級上報。
3.6.3 重大事故的書面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3.6.3.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3.6.3.2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身份;
3.6.3.3 事故發生的估計原因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6.3.4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
3.6.3.5 事故報告單位和報告人。
其中3.6.3.3所述應以事故處理部門的意見為准,不能主觀地妄下結論,以免誤導。
3.6.4 施工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本主辦崗位應積極協助施工單位貫徹事故處理「三不放過」的原則,也就是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過;不吸取事故教訓不放過;不落實事故整改措施不放過。
3.6.5 事故處理完畢後,本主辦崗位應將事故處理的經過,結論以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編制專題報告,經項目經理簽署上報總工程師。
4.作業的注意事項
甲方項目經理及其土建、設備工程師在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必須注意如下事項:
4.1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地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提請施工單位採取措施予以保護。
4.2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的要求,不得強行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4.3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的費用。
4.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施工安全巡視
1.作業目的
本作業是施工安全管理的的一項保障措施,通過安全巡視,動態地控制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使安全事故隱患和不文明施工行為及時得到察覺和糾正。
2.主管崗位項目經理:督促檢查主辦崗位對本作業的操作。
主辦崗位土建、設備工程師:堅持每天的現場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巡視。
3.作業描述
3.1施工安全巡視重點
3.1.1基礎施工階段:挖土機械作業安全;車輛交通安全;邊坡防護安全;臨時用電安全;防水施工時的防火、防毒;人工、機械、車輛交叉作業安全;截樁吊運安全等。尤其是基坑圍護安全是基礎施工階段安全巡視的重點。
3.1.2結構施工階段:是安全事故頻率相對最高的階段,需要特別注意:臨時用電安全;臨口洞邊防護;作業面交叉及臨邊防護;模板和現場堆料防倒塌或高空墜落;樓面,防超載;拆模安全;清理木模防止朝天釘戳腳;腳手使用安全;機械使用安全。
3.1.3 裝修施工階段:室內多工種、多工序的立體交叉作業防護;防水和油漆施工時的防火、防毒;臨電、照明及電動工具的使用安全和接地,漏電保護。
3.1.4 季節性施工巡視重點:雨季防雷擊、防觸電、防坍塌、防大風吹落;高溫季節防中暑、中毒、防疲勞作業;冬節施工防凍、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防雨雪霧、安全用電。
3.2施工現場常見的安全事故隱患
3.2.1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扣,赤膊,穿拖鞋,在禁煙區抽煙;
3.2.2連續加班疲勞作業;
3.2.3操作人員沒有上崗證件,甚至沒有經過安全培訓,班前不作安全交底;
3.2.4動火施工不申請動火證,單獨操作沒有專人看護,沒有消防器具配備,火星濺落在易燃物品上;
3.2.5電線電纜亂拖亂拉,或直接懸掛在導電構件上,拖在地上甚至浸在水窪里;
3.2.6斷電檢修時,電源箱不掛「正在檢修線路,嚴禁合閘」的警示標牌;
3.2.7使用已淘汰和明令禁止使用的木工機具,倒順開關,配電箱;
3.2.8地下室,樓梯間,井道等應該使用低壓安全照明的區域使用常壓電器;
3.2.9電動工具和器材的轉動部件外露,沒有防護罩具;
3.2.10各種用電器具的接地裝置,漏電保護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缺少或失效;
3.2.11不按規定布置消防器材,或器材過期失效;
3.2.12腳手架和模板支撐系統混搭,隨意拆卸腳手架、井字架的支撐或拉桿,浪風鋼索鬆弛,引起腳手架、井字架的變形、傾斜、搖晃;
3.2.13拆卸腳手,模板和清理垃圾時,高空直接拋物;
3.2.14操作結束後,不做落手清工作,不及時清理建築垃圾和多餘的材料;
3.2.15高空單點吊物;
3.2.16單元出入口不搭雙層防護架,腳手架底笆缺失或斷裂,密網缺失或破損,安全網里堆滿建築垃圾;
3.2.17底坑、井道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場所,變壓器周圍,沒有專門設置的圍欄、蓋板和安全警戒標志;
3.2.18外牆落地窗、陽台、電梯井道等臨邊護欄缺損或不穩固;
3.2.19人貨兩用梯在各樓層的防護門不隨手關閉插牢;
3.2.20使用現場和儲存場地的氧氣瓶和乙炔瓶混放;
3.2.21安全帽、安全帶和防護面罩、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和腳手扣件,吊索使用偽劣商品;
3.2.22生活區使用電爐、電壺、電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
3.2.23家屬、小孩在施工現場生活開伙;
3.2.24食堂環境衛生臟亂差。
3.3督促安全事故隱患整改
3.3.1在操作現場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操作人員當場改正,並通知監理對當事人和相關的管理人執行處罰,處罰決定應在現場的布告欄內張貼公布;
3.3.2對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立即採取臨時警戒措施,通知監理按登記、整改、檢查和銷項程序,作出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期間,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則責令停止作業;
3.3.3對帶有普遍性和屢教不改的安全問題,本主辦崗位應配合項目經理與監理和總包單位交涉,按合同約定追究其對安全職責不作為的責任。
Ⅳ 建築報建需准備什麼材料
1、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5)工程報建監理單位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Ⅵ 工程項目報建需要啥材料,要去哪個部門辦理
第一步
在完成規劃報建和項目招投標後,領取項目工程報建表格:
1、建設項目施工報建審批表(一式5份);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2份)。
第二步
辦理建設工程項目收費(並繳費):
1、由行業管理科計算相關費用並開出收費表;
2、由開發區財政局核算、收費和開出繳費發票。
第三步
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
1、領取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備案相關表格;
2、建設單位提供(附表一)中所列資料;
3、送市建工局審定並在市建設工程網上發布。
第四步
辦理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單位需提供(附表2)中所列資料
第五步
辦理建築工程放線聯簽
施工合同備案提交材料
1、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證明書(1份原件);
2、委託人身份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3、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兩份(2份復印件,核驗原件)(復印件中每頁均蓋合同雙方公章);
4、承包人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5、項目經理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6、工程承包人安全生產許可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7、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8、施工單位項目部組成人員文件(1份原件);
9、施工單位項目部組成人員(項目經理除外)執業或上崗證件(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10、中標通知(1份原件);
11、由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銀行、保險公司、專業擔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擔保和履約擔保(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12、工程量清單報價或投標報價預算書(1份復印件);
13、其它說明材料。
註:
辦理報建手續、領取建築工程許可證須提交以下資料:
1、國土使用證
2、中標通知書、交易服務費交費憑證、招標形式批復
3、審圖中心審圖資料
4、消防報建資料
5、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五大員證
6、設計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7、勘察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8、監理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9、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10、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1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3、建設項目施工報建審批表
14、建設項目開工報建收費表
15、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書
16、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審查表
17、開工報告
18、安全受監通知書
1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及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安全培訓證
20、資金保函或證明
Ⅶ 施工單位需向監理報審哪些前期資料
施工企業的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復印件);
施工企業任命該工程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文件、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各自的崗位證、安全員證照等(復印件);
該工程的正式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待總監審批);中標通知書、總承包合同等(復印件).
該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應包含單位工程的分部分項檢驗批具體劃分及試塊留置計劃;承包合同應包含單位工程的施工預算。
Ⅷ 政府工程報建,監理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文件
監理需提供報建資料
一、施工許可受理材料清單
1、 監理中標通知書; 2、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3、 總監委託證明、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注冊證書、;
二、工程監督申報需提交資料目錄
1、 建設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 2、 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工程監理合同; 3、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執業資格證及上崗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4、 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5、 旁站監理方案。
註:有重復者只提供一份即可,沒有註明者只需提供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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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房建工程報建施工單位要准備什麼資料
建設工程報建流程及需要資料
一、初步設計審查(5個工作日)
1、申請書:
2、計委備案通知或立項批復(復印件);
3、規劃批准方案總平面圖(查驗原件,復印件須蓋建設單位公章);
4、勘察、設計合同(復印件);
5、初步設計文件:立面效果圖小樣兩份、初設說明書一份、初步設計圖一套(含總平面圖1份、建初圖1份、結初圖1份、水初圖1份、強電初設圖1份、弱電初設圖1份、暖通初設圖1份等),另單備地下室平面圖1份、給排水總初圖1份、住宅項目電視廣播系統初設圖1份(無專門電視廣播初設圖,可用弱電初設圖代替)、防雷圖1份(建築高度80m以上項目)、轉輸水箱(水池)所在樓層給水平面圖、地勘報告1份。
6、初步設計文件電子文檔一張,內容包括全套初設圖紙、設計說明、效果圖等;
7. 住宅項目應報戶型統計表
二、建築節能審查備案(5個工作日)
建築節能審查備案表
建築節能設計圖
建築熱工設計計算書
三、施工圖設計審查備案(3個工作日)
(一)、行政審查
立項通知(復印件一份)
消防、規劃、環保、廣電等部門出具的行政審查意見(復印件各一份)。
設計合同、資質證明正本(復印件各一份)
勘察合同、資質證明正本(復印件各一份)
(二)技術審查
1、《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報告》原件3份
2、《審查合格書》原件一份、《施工圖審查報告》原件1份
3、審查合同、資質證明正本(復印件各一份)
4、《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原件一份
5、建築施工總平圖一份(加蓋審查機構章)(復印件一份)
四、招投標監督備案
(一)國家(政府)投資項目比選監督備案(即辦)
1、有效的項目審批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3、比選委託代理合同原件(委託比選的提供)
4、工程量清單及參選控制價編制的委託合同(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5、比選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或參選邀請書(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6、資格預審報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7、資格預審暨參選邀請書或邀請參選書(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8、比選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9、比選文件備案情況通知書(復印件)
10、評選報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11、中選候選人告示材料證明
12、中選通知書(另冊)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冊)原件
14、中先人的參選文件完整一套(另冊)副本
(二)國家(政府)投資項目招標監督備案資料(即辦)
1、有效的項目審批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3、招標委託代理合同原件(委託招標的提供)(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4、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控制價編制的委託合同(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5、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6、資格預審報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7、資格預審暨投標邀請書或投標邀請書(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8、招標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9、招標文件備案情況通知書(復印件)
10、評標報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11、中標候選人告示材料證明(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12、中標通知書(另冊)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冊)原件
14、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完整一套(另冊)副本
(三)非國家投資項目中標備案資料(即辦)
1、有效的項目審批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3、招標委託代理合同原件(委託招標的提供)(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4、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控制價編制的委託合同(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5、招標委託代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6、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情況(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7、中標人的資質證明(復印件並加蓋招標人鮮章)
8、中標項目經理資質證明(復印件並加蓋招標人鮮章)
9、中標通知書(另冊)原件
10、施工合同(另冊)原件
(四)免予招標備案資料(即辦)
1、有效的項目審批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3、承包人的資質(復印件)
4、承包項目經理資質證明(復印件)
5、承包人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6、免予招標報告(另冊)原件
7、施工承包合同(另冊)原件
五、新牆體材料審查意見(即辦)
1、施工圖審查通知書
六、報建費的核定(即辦)
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2、申請報建費減免的,建設單位還應提供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書面材料
3、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的其它資料
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監備案(即辦)
1、規劃批准總平面圖一份
2、立項批文
3、中標通知書:(1)國家(政府)投資工程;招標備案通知書、中標通知書(2)非國家投資工程項目;招標報告收訖回函、中標通知書(3)免予招標工程;免予招標備案通知書
4、施工合同
5、建築材料檢測委託合同
6、消防審查意見
7、監理合同
8、設計合同
9、勘察合同
10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及審查報告
1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表
12、繳納建設項目報建費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費通知單」或「關於新建項目手續辦理統一收費」的函(開發區)
八、安監備案(5個工作日)
1、文明施工責任書1式2份(每棟) 註:簽訂責任書日期由安監站填寫
2、安全監督備案表1式3份(每棟) 註:登記日期由安監站填寫
3、施工安全條件審核表1式2份(每棟)
4、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證(復印件)
5、關於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措施增加費協議1份
6、安監備案工程信息表1份(每棟)
7、備案完成後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安全監督備案須知要求裝備現場
九、核發施工許可證(5個工作日)
1、填寫〈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項目業主單位蓋章、
2、中標通知書(原件)招標(備案)資料收訖回函通知書(原件)
3、建設用地手續(復印件)
4、建設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復印件,附件包括許可證副本和規劃總平面圖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和〈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6、監理合同、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復印件)、項目經理資格證書(復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7、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會簽蓋章的施工組織設計會簽表(原件)
8、民工工資保證金或保函
9、銀行出具的建設工程資金到位證明(原件)
10、建設單位預付工程備料款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註:預付工程備料款為年度工程用款的25%,年度為365天計)
11、計劃生育責任書(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簽字蓋章)
12、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註:施工押證;(1)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必須與中標及合同確定的項目經理一致。
(2)施工員崗位證書按一個施工員負責3000㎡的規模計算押證數。
⑶安全員崗位證書超過10000㎡的工程規模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
註:在資料齊備並符合要求前提下承諾以上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