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建設工程質量問題
建設工程質量問題通常分為:工程質量缺陷、工程質量通病、工程質量事故等三類。
一、工程質量缺陷
工程質量缺陷是指建築工程施工質量中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項或檢驗點,按其程度可分為嚴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嚴重缺陷是指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有決定性影響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無決定性影響的缺陷。
二、工程質量通病
工程質量通病是指各類影響工程結構、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的常見性質量損傷。猶如「多發病」一樣,故稱質量通病。
三、工程質量事故
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對工程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影響較大、損失較大的質量損傷。
(一)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方法較多,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事故通常採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劃分為:一般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三類。重大質量事故又劃分為:一級重大事故、二級重大事故、三級重大事故和四級重大事故。具體如下:
1.一般質量事故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2)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2.嚴重質量事故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嚴重質量事故:(1)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2)嚴重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3)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3.重大質量事故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1)工程倒塌或報廢;(2)由於質量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
(二)工程質量事故常見的成因
1.違背建設程序;
2.違反法規行為;
3.地質勘察失誤;
4.設計差錯;
5.施工與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製品及設備;
7.自然環境因素;
8.使用不當。
2. 建築工程質量問題與質量事故的界定
建築工程質量問題與質量事故的界定:
1、質量不合格
根據我國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的規定,凡工程產品沒有滿足某個規定的要求,就稱之為質量不合格;而沒有滿足某個預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稱為質量缺陷。
2、質量問題
所有的不符合質量要求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情況,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低於5000元的稱為質量問題。
3、質量事故
凡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以上的成為質量事故。
質量事故處理依據為:
1.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
2.有關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關技術文件和檔案
4.相關的法規
工程質量事故類別:
一、按事故造成損失程度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按事故責任分類
1、指導責任事故
指由於工程指導或領導失誤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2、操作責任事故
指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者不按規程或標准實施操作,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3、自然災害事故
指由於突發的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事故。
三、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1、技術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工程項目實施中由於設計、施工在技術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誤引發的質量事故。
3、社會經濟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由於經濟因素及社會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風導致建設中的錯誤行為,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3. 請問工程質量問題與工程質量缺陷的區別
「缺陷」是一個法律用詞,需要謹慎使用,有缺陷就代表是不合格產品或者不合格工程。
「問題」代表所有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情況,但不一定是不合格產品或者不合格工程。
比如,混凝土澆築後質量技術要求要等120小時後才能繼續在上面施工,而實際只等了115個小時後就繼續施工了,經檢測混凝土硬度等各性能指標達標,那麼這可以說是一個工程質量問題,但不是一個工程質量缺陷。
工程質量問題成因有:
(1)違背建設程序;
(2)違反法規行為;
(3)地質勘查失真;
(4)設計差錯;
(5)施工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製品及設備;
(7)自然環境因素;
(8)使用不當。
3、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處理方式:
①當施工引起的質量問題尚處於萌芽狀態時,應及時制止,並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
②當施工引起的質量問題已出現,立即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通知》,要求其進行補救處理,當其採取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後,向監理單位填報《監理通知回復單》;
③某工序分項工程完工後,如出現不合格項,監理工程師應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對其補救方案進行確認,跟蹤其處理過程,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不合格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施工;
④在交工使用後保修期內,發現施工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監理通知》,指令施工單位進行保修(修補、加固或返工處理)。
4、質量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是:
①質量事故發生後,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暫停有關部分的工程施工。耍求施工單位採取措施.防止擴大,保護現場,上報有關主管部門,並於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②監理工程師應積極協助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組織成立的事故調查組工作,提供有關的證據.若監理方有責任.則應迴避;
③總監理工程師接到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技術處理意見後,可徵求建設單位意見,組織有關單位研究並委託原設計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予以審核簽認;
④處理方案核簽後,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施工方案,報監理審批後監督其實施處理;
⑤施工單位處理完工自檢後報驗結果,組織各方檢查驗收,必要時進行處理鑒定。
5、質量事故處理方案類型有:
①修補處理;
②返工處理;
③不做專門處理。不做專門處理的條件是:
①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
②可以經過後續工序彌補;
③經法定單位鑒定合格;
④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並能滿足結構、安全及使用功能。事故處理的基本要求是:滿足設計要求和用戶期望;保證結構安全可靠;不留任何隱患;符合經濟的合理原則。
4. 工程質量問題如何分類
工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工程質量缺陷、工程質量通病、工程質量事故。
1.工程質量缺陷
是指工程達不到技術標准允許的技術指標的現象。
2.工程質量通病
是指各類影響工程結構、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的常見性質量損傷,猶如「多發病」一樣,而稱為質量通病。
目前建築安裝工程最常見的質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幾類:
(1)基礎不均勻下沉,牆開裂。
(2)現澆鋼筋混凝土工程出現蜂窩、麻面、露筋。
(3)現澆鋼筋混凝土陽台、雨篷根部開裂或傾覆、坍塌。
(4)砂漿、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嚴,任意加水,強度得不到保證。
(5)屋面、廚房滲水、漏水。
(6)牆面抹灰起殼、裂縫、起麻點、不平整。
(7)地面及樓面起砂、起殼、開裂。
(8)門窗變形、縫隙過大、密封不嚴。
(9)水暖電衛安裝粗糙,不符合使用要求。
(10)結構吊裝就位偏差過大。
(11)預制構件裂縫,預埋件移位,預應力張拉不足。
(12)磚牆接槎或預留腳手眼不符合規范要求。
(13)金屬欄桿、管道、配件銹蝕。
(14)牆紙粘貼不牢、空鼓、折皺、壓平起光。
(15)飾面板、飾面磚拼縫不平、不直、空鼓、脫落。
(16)噴漿不均勻,脫色,掉粉等。
3.工程質量事故
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或交付使用後,對工程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觀感影響較大,損失較大的質量損傷。如住宅陽台、雨篷傾覆,橋梁結構坍塌,大體積混凝土強度不足,管道、容器爆裂使氣體或液體嚴重泄漏等等。它的特點是:
(1)經濟損失達到較大的金額。
(2)有時造成人員傷亡。
(3)後果嚴重,影響結構安全。
(4)無法降級使用,難以修復時,必須推倒重建。
5. 建築工程技術質量風險有哪些,如何預防
3、TIS機構在IDI追償中的作用
在IDI的追償過程中,保險公司在承保IDI時聘請的建設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機構(因其提供技術檢查服務Technical Inspection Service,下簡稱TIS機構)也能夠協助責任認定,降低保險公司的追償風險。
由於TIS機構的質量風險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貫穿勘察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與復查階段,所採用的「制定計劃、實施檢查、評估風險、提出建議、編制報告、風險跟蹤」動態模式,以及填寫的質量缺陷清單和整改建議書,能夠幫助保險公司進行質量問題溯源及整改。
另外依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建築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質量風險控制機構工作規范》,在保險責任生效前(一般為缺陷責任期滿後),TIS應對建築工程質量情況進行實地檢查,並出具竣工復查風險評估報告,這也將作為IDI追償的重要資料,輔助保險公司區分施工單位缺陷責任與保險責任。
不同於此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理的建築質量管理模式,IDI的應用及其追償權的行使有助於落實各方主體的工程質量責任: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以及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能得到相當程度的強化,工程質量風險管控體系也得以健全。通過提高追償概率和追償額,保險公司還能夠促使相關責任方努力工作,充分發揮代位追償機制的作用。
6. 工程建設質量風險分析
掌握:排列圖、因果分析圖、直方圖、控制圖的用途和觀察分析。
八、
質量四、建設工程風險管理
了解:風險的定義與相關概念;風險的分類;風險量函數
7. 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潛在風險及措施
二、主體功能作用
如前文所述,目前國內建築市場發展面臨著較為嚴峻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問題,其主要原因之一,即是相關建設活動主體缺乏較為專業的技術、人員、管理力量,無法有效開展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參與工程建設管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為填補相關活動主體(政府、業主、監理)在專業技術、人才與管理等方面的力量空白與欠缺。
技術
近年來我國建築業市場發展迅速,各項新技術、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不斷創新應用,各項全新保障制度不斷探索發展,這對於目前建築市場管理提出著很大的技術挑戰。如新工藝、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下的工程設計、咨詢、檢查、評估、風險管理技術等。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能夠針對某一特定市場需求,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填補建築市場管理的專業技術缺口。
人員
隨著我國建築施工規模不斷擴大,建築市場對於擁有專業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才需求也持續增加。以某地級市目前的在建工程量為例,其在建工地超400萬m²,建築、市政工地超40個,依據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要求,當地住建局質安站人員編制配備數量遠遠不足。在這種情況下,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通過參與政府采購服務競標,提供專業工程技術服務與輔助性事項服務,能夠彌補政府在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員不足。
管理
目前,我國建築業發展正經歷著較大的管理模式變革,工程總承包制度快速發展,EPC模式廣泛應用,全過程工程咨詢區域試點,建築師負責制積極探索,建築施工圖審風波不斷……面對國內建築市場波瀾壯闊的管理變革,固守傳統的工程管理模式必將被發展浪潮淘汰,尋求自身的發展變革才是企業的唯一出路。
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作為建築市場全新的活動主體,相較傳統建築企業能夠更好更快的適應全新市場管理模式要求,在傳統企業轉型發展的過渡時期,為其提供專業化的工程管理服務,幫助其更好的適應市場變化,促進建築行業健康發展。
目前,我國建築市場發展日益呈現多元化的市場活動主體特徵,專業第三方技術服務組織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提供的各領域專業化技術、管理服務,能夠有效彌補傳統建築市場相關活動主體在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方面的缺口;幫助傳統建築企業更好的發展轉型;促進落實政府的市場監管,有效解決建設工程領域日益嚴峻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問題,推動建築業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