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質量違反國家強制標准,向誰投訴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因此,工程質量違反國家強制標准,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② 建設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的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建設單位的工程質量法定責任主要體現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章「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中,主要有依法發包和招標;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真實、准確、齊全的原始資料;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降低建設工程質量;不得使用未經審查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等等。對於建設單位違反法定行為的責任和處罰,該條例第五十四條至第五十九條進行了詳細規定。
③ 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作廢了嗎
《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是建設部一九九七年四月二日發布並實施的臨時性規範文件,但迄今為止並未被宣布廢止。就其規定內容而言,現在仍有具有使用價值,各地區、各部門仍然按照其規定內容處理工程質量投訴,也就是說其實際上仍然是有效的。
④ 工程質量有問題,可以實名舉報嗎
如果其中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可以去檢查員舉報。當然,也可以去中共紀委舉報。如果沒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去公安局舉報。
⑤ 如何預防和減少建設工程質量投訴
模板工程
a. 出現問題:模板軸線偏位、標高不準、支模過程中出現凸肚、縮頸和翹曲,致砼料澆灌振搗時出現漏漿、跑模、模板拆除後出現蜂窩麻面、孔洞、露筋或幾何尺寸超出設計尺寸等。
b. 原因分析:主要是人為操作不當、放線不準、支模過程中不拉水平、垂直線、不設標准基準線;模板不校正、支撐點少且不牢固;模板變形、振動時不均勻,發生錯位沒有及時發現並調整。
c. 預防措施:確保模板質量,不許劣質模板進場,檢查放線准確度,設置水平、垂直基準點,反復檢查模板的水平、豎向是否正確,檢查各支撐點是否牢固、數量、間距尺寸是否合理,消除模板內部、底模、接縫處的雜物,首層支模必須在硬地上施工,如有特殊情況,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撐沉降變形;禁止使用鐵皮做模板、雜樹枝做支頂材料,模板拼裝應平整、緊密,縫隙應<2mm,且支模牢固,柱與梁接頭處的開口位模板必須做至樓板模板的底面,接頭處支模平直、不變形;在施工縫面位置開100×100mm生口模板,以清除雜物,柱、牆模板底腳應留≥200×200mm生口模板,牆按≤1000mm設置;澆築砼前應全面檢查,清除模板內的雜物和垃圾,現澆砼結構的底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時砼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⑥ 建築工程質量糾紛應如何取證並進行審查
核心內容:在建築工程缺陷索賠中,專家的作用非常重要。在建築缺陷索賠中,專家通常進行調查,對缺陷原因進行評估;推薦修補辦法;確定維修費用。下面,法律快車房地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通常要求專家確定設計、安裝、和完成產品和設備安裝所需要的細心標准。例如,經常要求專家對工程師的設計是否符合設計師的細心標准加以評估確定。這些方面可以質詢的問題很多,比如技術、經驗、和專家的細心程度。
調查的性質、規模和范圍對於專家判定缺陷原因是至關重要的。如果調查只是初步的和有限的,則專家就沒有充分的資料數據判斷缺陷的原因。調查應當由與專家一起工作的工作人員進行,而不是提供證言的專家進行。調查人員採用的憑證和程序是很重要的。在某些工程項目中,調查司空見慣,已經成了例行公事。這些程式化的調查一般是可以信賴的,但也可能對一些細節缺乏注意。
對專家得出質量缺陷及其原因之間的因果關系的結論要加以質證。缺陷的發生可能是因為產品設計的不正確,設備的設計不正確,指定在設備中應用的產品不適當;安裝不正確;維護不正確。建築缺陷通常是上述幾個原因導致的。專家要區分是直接因果關系,還是造成缺陷的一個誘因。專家應足夠細心以區分是表面缺陷(如粉刷牆面裂紋),還是結構性缺陷(例如基礎移位)。專家形成結論的科學基礎和事實基礎也應當質證,例如:
基於對缺陷原因的判斷,專家可能提出維修方案。維修費用是一個焦點問題。通常不允許更換缺陷工程所有的部件,比如實際只有5%的工程缺陷,就不能因此廢棄95%的完好工程。維修應當恢復到原來(竣工時)的條件,還是維修開始時的條件?這也是常常引起爭論的問題。因為發生質量爭議時已經是完工以後很長時間以後,工程已經被使用很長時間了。在一個案例中,法院判決業主有權恢復到同原來承包商簽訂合同以前的狀況,而不是取得正在更換工程的價值。維修缺陷工程的費用可能超過缺陷造成的價值損失或不動產的初始成本。專家提出的維修方案可能是特別費錢的方案。這都是確定判決結果應當考慮的。
此外,專家可能與維修工程有某種利益關系,這也是要加以審查的:例如,當事人是否已經給了專家大筆費用去設計維修工程?採用特定的承包商,或採用某個程序或產品,專家是否有特殊利益?如果付款給專家要其監督維修工程,專家也會有利益關系。如果專家提供的維修方案有缺陷,專家的能力就會受到質疑,並從而使他的整個觀點受到懷疑。
最後,維修費用要由專家計算、監督甚至確定。無論什麼情況,維修費用的細節都要同專家核實。適當的取費因素以及專家的計算方法都應當加以審查。質詢的問題包括,計算是否反映當地的經濟,財政和市場情況;當地的成本變化;以及其他因素可能影響具體缺陷。不可預見費用和間接費用通常在計算中採用,利潤、企業管理費(總部管理費)用、和設計費用等都應加以審查。常見的問題,如:什麼樣的維修設計和費用可以彌補設計和施工缺陷?
在建築缺陷索賠中,證據材料的製作尤其重要,因為判斷是否存在缺陷責任往往要看被告是否達到了本行業的細心標准,從而判決當事人是否有過失。這需要專家評估實際履行過程。因此,工程項目的完整書面記錄和文件不僅能描述項目的實際完成情況,而且也成為確定實際履行情況的唯一根據。這也是專家獲得必要文件,形成其結論的最經濟的途徑。沒有完整的項目完成記錄,專家可能不能得出完整的和最終的結論。
下列承包商和設計人的文件對於描述項目完成情況是有用的:每日報告、照片、日記、備忘錄、工作會議記錄、變更令,分包商、設計人和業主之間的來往記錄、進度付款請求、施工進度計劃。
此外,通過證據材料製作,收集施工和設計合同的副本,從而確定哪一個承包商或分包商安裝或履行了缺陷工程。
承包商、分包商、和供應商可能要對違反合同承擔責任。收集證據材料還要收集其他已經作出的擔保。在信函、備忘錄、會議記錄或電話記錄中可能作出了有關合同履行和質量方面的陳述。產品宣傳可能擴大承包商的擔保范圍,應當納入證據材料中。在一個案例中,在合同磋商過程中承包商給業主的產品宣傳中要在合同規定的一年擔保期之外提供20年的擔保。這樣,由於工程在竣工6年以後開始脫落,法院判決承包商承擔維修責任。因此,合同、其他書面記錄的陳述、以及產品宣傳資料應當包括在證據材料中。
工程缺陷索賠的證據材料應注意下列材料,不動產的租賃、轉移,維修記錄,有關房主對房屋缺陷的投訴記錄。
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文件往往涉及列舉缺陷情況,這對於後來的購買者訴訟很重要。維修記錄往往能顯示由於維修保養不適當,或疏於維修使得缺陷變得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