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所需資料有哪些
最簡單的答復:全套資料。從施工圖竣工圖,到各種試驗資料,各種驗收資料,各種甲方簽證,各種材料驗收單據,全部圖紙更改通知,…………凡是施工過程中的資料全部收齊。
2. 工程竣工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2)建築工程綜合驗收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製作格式
1、驗收備案表(封面)
由建設單位在提交備案文件資料前按實填寫。
2、備案目錄(表一)
由備案部門填寫。
3、工程概況(表二)
1.其中備案日期:由備案部門填寫。
2.竣工驗收日期:與《竣工驗收證明書》竣工驗收日期一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
4、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表三)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並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5、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表四)
1.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2.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6、整改通知書(表五)
上面要求記錄質量監督站責令整改問題的書面整改記錄,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質量問題,是否已整改完畢。
7、整改完成報告書(表六)
要求詳細記錄整改完成情況,並由建設方簽字加蓋公章、主監員確認整改完成情況,若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未有整改內容,也需要業主(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
8、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表七)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牆、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d).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質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內部函件
9、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表八)
1.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定。
2.工程保修項目一欄:除六項保修項目外,其他應根據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增加,如國家有關法規需增加新項目的,應補充齊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欄:一律用中文大寫,最低保修期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期限。
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
由建設單位根據銷售實際情況,物業管理情況登記並加蓋公章。
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
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通過竣工備案意見書》
《**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示通過竣工備案意思書)》
11、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提供由國家認證的檢測部門出具的功能性試驗檢測報告。
3. 建築工程基礎驗收需要哪些資料
基礎的檢驗批驗收記錄、分項工程驗收記錄、分部驗收記錄、材料檢測檢驗報告、各種方案、基礎驗收報告、監理的基礎評定報告、基礎驗收通知書、驗收簽到表
一、 地基驗槽記錄
二、 預檢工程記錄
三、 工程定位測量及復測記錄
四、 地基釺探記錄
五、 基礎混凝土澆灌申請書
六、 基礎混凝土開盤鑒定
七、 基礎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
八、 基礎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九、 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建築工程項目可在中國招標網官網查看。
十、 土方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一、 回填土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二、 混凝土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三、 鋼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四、 砌體基礎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五、 模板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六、 現澆結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 請問工程竣工驗收甲方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該類型問題曾回答過,現整理如下,供參考。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目前竣工驗收實際上分為兩個步驟。
一、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3
6.0.6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二、工程綜合驗收(也稱工程備案驗收或聯合驗收)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2 該竣工綜合驗收組織主體各地政府牽頭的部門有所不同,一般要求:
(一)已組織五方主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與建設單位)進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且合格。
(二)房屋建築工程或市政配套工程已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三)規劃、消防、人防、氣象、環保等各專項驗收已通過。
(四)商品房房屋建築面積實測成果已完成。
(五)商品房的物業保修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裝修垃圾一次清運費和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經費已繳納。
(六)已具備通水、通電條件,燃氣管道、有線電視、通信基礎設施已按設計要求鋪設施工完成。
(七)市政基礎設施已納入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網路。
(八)分類垃圾桶各個單元分放到位。
(九)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設施、設備已落實,相關驗收已完成。
三、竣工驗收涉及建設單位提供(准備)資料問題
1 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一般不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2 工程綜合竣工驗收,建設單位要准備的資料,實質上也就是備案需提供的資料。一般根據工程所在地政府各主管部門的備案要求進行分門別類,且資料信息量大,比較繁瑣;若某部門備案未通過,其他就無法進行備案。一般備案資料涉及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築施工許可、建設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消防設施檢測合格報告、防雷檢測、水質檢測、人防批復及驗收、房管面積實測報告、建設測繪報告、防雷檢測報告、環保檢測報告、電梯檢測報告、施工合同、城建檔案、建築節能....
5. 建築工程預驗收需要准備哪些資料清單
建築工程預驗收需要准備的資料清單:
(一)施工合同:1、土建施工合同書(含甲乙雙方認可的工程量清單);2、其它合同、補充協議。
(二)施工許可:1、開工報告及監理報審表;2、施工許可證;3、建築企業資質證書(或駐漳建築業企業登記證明書);4、工程施工人員名單表及崗位證、項目部印章啟用函;5、福建省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表(安全監督審查表)。
(三)工程圖紙變更記錄:1、單位工程圖紙變更記錄、竣工驗收核查表;2、圖紙自審、會審紀要;3、設計更改通知;4、工程洽商記錄(通知、簽證、協議)及匯總表。
(四)施工現場准備:1、控制網設置資料(場地控制點設置或加密);2、工程定位測量、放線記錄;3、基槽開挖線測量資料;4、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5、技術交底、安全交底、施工組織設計。
(五)地基處理記錄:1、地基釺探記錄和釺探平面布點圖;2、地基驗槽記錄;3、地基處理記錄(補樁或加固處理);4、樁基施工材料(樁基獨立施工材料可以另外報送)。
(六)施工試驗記錄:1、地基壓實系數試驗報告、匯總表;2、砂漿(試塊)配合比、抗壓強度試驗報告、評定表、匯總表;3、砼(試塊)配合比、抗壓強度試驗報告、評定表(標養)(回彈資料一並歸檔)、匯總表;4、砼抗滲試驗報告、匯總表;5、鋼筋接頭(焊接)試驗報告、匯總表;6、其它施工試驗記錄。
(七)施工原材料質量證明文件及進場檢驗報告(所有與該工程有關的材料質量證明文件都應收集歸檔):1、數量清單、登記表、匯總表;2、材料監理報審表③質量證明文件、檢驗報告④其它記錄材料。
注:所有材料質量證明文件資料應與其材料同時進場,並向監理報審。鋼材、水泥(自購)、磚、砌塊、砂、石(自購)、外加劑(自購)、摻合料(自購)、防水材料、隔熱保溫材料、裝飾塗料及外牆膩子、防腐材料(油漆)、裝飾磚材料、其它材料。
(八)預制構件質量證明文件:預制構件(預制鋼筋砼、鋼結構、網架、隔牆板、門、窗、幕牆等構件);預拌砼合格證(開盤鑒定證明一並報送)。
(九)隱蔽工程檢查記錄1、基礎和主體結構鋼筋工程;2、鋼結構工程;3、防水工程;4、其它工程(砌體、地面、門窗、牆面、細部、隔熱工程等)。
(十)施工記錄:1、工程定位測量檢查記錄(軸線及標高測量放線驗收記錄);2、現場施工預應力記錄;3、新型建築材料、新工藝施工記錄、施工方案(方法);4、混凝土施工記錄。
(十一)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檢驗及抽樣檢測資料:1、地基檢驗、樁基礎檢驗(樁基獨立施工另外報送);2、混凝土結構檢驗:同條件養護試件及拆模試件,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記錄,其它非破損或局部破損檢測記錄;3、鋼結構質量檢驗記錄(材料進場、焊接、緊固件連接、安裝及塗裝)。
(十二)工程質量檢驗記錄:1、基礎、主體工程驗收記錄(結構驗收);2、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報告、通知及調查處理資料(含質量缺陷、安全問題處理等資料)。
(十四)施工日誌:施工日記(含土建、水電、質量及安全等內容,按單位工程進行記錄)。
(十五)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含功能抽查記錄):1、防水工程試水檢查記錄(屋面、地下室、地面);2、建築物垂直度、標高、全高測量記錄;3、煙道、抽氣(風)道檢查記錄;4、幕牆和外窗的物理性能檢測報告;(外窗「三性」、幕牆「四性」及後置埋件拉拔試驗);5、沉降觀測記錄;6、飾面磚粘貼強度檢驗報告。
6. 建築工程驗收流程和需要什麼資料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可查: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及 城市污水廠驗收規范(GB50334-2002); 可惜我只是一級用戶上傳不了資料給你
主要如下:
6.0.1 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6.0.2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6.0.3 單位工程完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6.0.4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6.0.5 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准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員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後,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6.0.6 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
6.0.7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7.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4、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6、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7)建築工程綜合驗收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