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驗收合格證由誰辦理,是承包商還是業主
《竣工驗收備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房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該表是建設部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合驗後,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項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所以《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是不能入住的,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
2. 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怎麼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工程驗收是否合格由誰定擴展閱讀: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施工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這是違約責任中的實際履行責任。承包人根據不合格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承包人修理 、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費用,均由其自行承擔。
2、逾期違約責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雖經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後,達到了合同約定的質量標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導致工程逾期交付的,與一般的履行遲延相同,承包人應當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賠償發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由哪幾個部門來檢驗檢驗合格後會發什麼證書嗎謝謝大家啦,很急很急,最好有國家規定
具體哪個地方啊?試運營了沒有?是環保竣工驗收還是?
如果是環保竣工驗收一般就是一下幾個步驟:
1先委託有資質單位驗收,具體屬於哪級單位環保局會給你說。(一般是省市級監測站,主要看項目投資額的多少)
2受委託單位勘察現場,組織現場監測,編寫驗收報告。(監測單位會出具正式監測報告給企業)
3驗收公示。
4向環保局申請驗收。
5環保局組織現場驗收評審會。(參加單位有當地環保局,執法大隊,驗收專家和受委託單位。主要看企業各項手續,環保措施,驗收報告上是否和環評一致,不一致則整改)
6上交報告,驗收合格。
4. 請問:工程竣工驗收的質量結論意見只能為合格,出自哪個法律或規范規定
建築法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標准上有明確的說法,不合格的工程必須返修合格才能交付
5.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誰保管
可以交給物業公司,代管是要收費的,可以拒絕,不是施工單位的責任,不過一般看代管多少時間。建築法
6. 工程上規范標準是什麼,怎樣才算驗收合格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並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15日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質量監督機構不再承擔代表政府直接參與建設工程檢驗的職責。
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對建設工程的質量進行驗收,並形成由各單位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在法定期限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部門在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許可文件後出具《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對於建設單位拖延竣工驗收的,可以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32.3的規定予以處理,即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已被認可.
7. 工程竣工驗收最後由誰來確定是否通過
工程竣工驗收不是由哪個人來確定的,是需要按照流程多方進行確認的,以防止各類風險的產生。
一、竣工驗收的組織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二、驗收人員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級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成員中土建及水電安裝專業人員應配備齊全。
三、竣工驗收標准竣工驗收標准為國家及上海市的強制性標准,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
四、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1、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主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5)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建設單位蓋章。
(6)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7)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建設單位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託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8)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
五、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後,由建設單位負責,在15天范圍內向備案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8. 工程竣工驗收是哪個部門.驗收完畢要達到合格入住標准.
國務院令第248號令:【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7月20日發布實施。其中.第十七條明確提出: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在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等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
9. 建築工程驗收合格報告由誰開
建設工程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發包人)組織施工、監理、設計、勘察、監督部門進行共同驗收,統一驗收意見後,滿足國家規范規定後,監督部門依照施工、監理所編制的施工資料、監理資料等下發一個備案驗收證書。同意備案後即 工程滿足合格規定。不過驗收過程中,針對建設、施工、設計、監理、勘察等所簽署的竣工驗收意見表中的意見 連同 《備案證書》可視為 竣工驗收合格程序的相關手續。(可能各區域監督主管部門要求整理模式有不同,不過大致一樣,都是為了規范驗備案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