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從事質量管理方面的證書有哪些
從事質量管理方面的證書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種:
1.質量工程師:
從事技術質量和服務質量等的研究、管理、監督、檢查、檢驗、分析、鑒定等。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2.質量管理師:
質量管理師是指具有質量管理專門知識和技能,並能夠以自己在質量管理事業上的創造性勞動,為國家、行業、地區、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振興和發展作出貢獻的人。
3.質量管理體系國家注冊審核員:
國家注冊審核員是通過CCAA(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組織的全國統一資格考試,並按照注冊要求通過認證機構進行注冊,具備一定學歷要求,具備規定的實習審核員工作經驗,從事認證審核工作的注冊審核人員.
4.質量管理體系內審員證書:
內審員是 ISO 國際標准化組織提出的一個專用名詞,相對於 ISO9000 族標准來說,內審員的全稱是「 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員 」
5.注冊六西格瑪黑帶認證證書:
為企業中全面推行 6 西格瑪的中堅力量,負責具體執行和推廣 6 西格瑪,同時肩負培訓綠帶的任務,一般情況一個黑帶一年需培訓100位綠帶。該職位為全職 6 西格瑪人員。
發證機構普遍都是由各個省級人事機部門擔任。
㈡ 如何考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師
1)首先提出申請
2)其次參加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成立的全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的考試。
3)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考試,即可頒發證書。
4)申請條件
一級質量監督工程師的申請條件:
(一)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質量監督工程師應具有土木工程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電力、礦山、冶煉、化工石油和機電安裝工程專業質量監督工程師應具有土木工程或其他相關工程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本科學歷的,須從事建設工程設計、施工、質量管理等工作8年以上(含8年),具有研究生學歷的,須從事建設工程設計、施工、質量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6年以上(含6年);
(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專職工作人員;
(四)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五)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級質量監督工程師的申請條件:
㈢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屬於國家級的嗎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屬於國家級。
國家開始實施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於2000年12月正式實施。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量管理司的質量專業資格考試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考試合格者,由各省人事廳頒發國家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根據國務院2014年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質量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准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質量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後,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工程系列質量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參考鏈接: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_網路
http://ke..com/link?url=I1Hbe5YgymxP1BK5EM2pp-_nafFrZ1nf41cfa
㈣ 工程質量監督人員考試
質量檢測員證。檢測產品質量的相關人員,一般指工廠中的自己人(檢測產品質量的人),而不指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人員。具體考試內容建議咨詢招考單位。
1、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制定管理實施計劃,負責ISO2000質量管理體系的推進,確定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實現。
2、結合公司質量管理實際的產品質量標准,制定原材料、外協件、工序產品、成品檢驗規范,明確檢驗方式、檢驗程序及不良品處理的事項。
3、把握品質控制重點,制定關鍵、特殊工序操作標准並協助相關部門人員執行。
4、加強內外部協調溝通,負責顧客滿意度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分析,採取措施改進和完善品質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處理顧客投訴,力求公正,客觀
6、及時處理產品實現各過程中的品質工作
7、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置建議,防範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
8、確保公司的品質能夠滿總客戶的需求
9、協助做好相關部門的配合工作
㈤ 質檢證怎麼考取
質檢證考試手續:
考試一般於前一年的12月及來年的1月份左右報名,考試一般於當年的6月中旬舉行,2008年考試時間:6月22日。
報考條件: 參加質量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的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除此之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二)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前(即2001年1月1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對在《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 考試科目: 初級考試包括《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與《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中級考試包括《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與《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考試形式 各考試科目試卷全部由客觀題組成,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編輯存儲功能)。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帶稿紙。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08年6月22日,具體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2:00 初級考試科目: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考試科目: 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下午14:00—17:00 初級考試科目: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考試科目: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報名時間及方法 預計12月底開始,詳細請留意各地人事/質量/考試中心的網站or通知! 免試條件 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取得相應任職資格,並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申報相應的助理質量師、質量師職務的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非工程類系列職稱報考不予免試。 考試用書 《初、中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初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教材》、《中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教材》,報考人員所需的教材由各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訂購. 證書發放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人事廳頒發國家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考試合格人員在貴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取合格證書。 根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0]123號),質量專業資格實行一考多用的原則。通過質量專業資格考試並獲得該專業相應級別職業資格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表明其已具備質量專業相應崗位職業資格和擔任相應級別工程技術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質量專業資格證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取得初級資格,作為質量專業崗位職業資格的上崗證,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聘任為工程技術員或助理質量工程師職務。 取得中級資格,作為某些重要產品生產企業關鍵質量崗位職業資格的必備條件,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在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後,聘任為質量工程師職務。
㈥ 建築工程質量檢測 需要考什麼證書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人員崗位合格證》即可。
工程檢測是為保障已建、在建、將建的建築工程安全,在建設全過程中對與建築物有關的地基、建築材料、施工工藝、建築結構進行測試的一項重要工作。
考證條件:
(一)報名條件
凡同時具備下列兩個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全省質檢員統一考試:
1、持有由有關部門驗印、建設部統一印製的"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工程質量檢查員)崗位證書"原件。
2、已參加質檢員新規范培訓班學習,且由培訓單位在建設部統一印製的"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工程質量檢查員)崗位證書"第4或第5項上填寫相關內容加蓋培訓單位公章。
(二)報名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1、建設部統一印製的"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工程質量檢查員)崗位證書"原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各報名點在初審時要認真對有關證書原件進行審核。(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由各省轄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安排。
(四)、考試科目、答題方式
質檢員統一考試分"土建"與"安裝"兩個專業,每個專業考1門 綜合課。應試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
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卡必須用2B鉛筆填塗)。
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和計算機(無聲、無編程功能)。
㈦ 工程類 質量員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
一、中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均滿120分,試卷滿分為200分。
二、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均滿96分,試卷滿分為160分。
考試內容
全國礦業權評估師考試
全國棉花質量檢驗師考試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認證中心
由省、地市人事局頒發職業資格證書
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一、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共設2個科目,北京地區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北京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試工作。
二、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的人員除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工作恪守職業道德的專業技術人員,並符合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三、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
四、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五、質量專業資格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1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六、北京地區的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直屬單位的參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參加本市組織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