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施工合同文件組成
組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准和要求;
(7)圖紙; (a)列入合同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b)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承包人提交並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c)在上述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人提供和承包人提交並經監理人批準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9)經合同當事人雙方確認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在工程實踐中,當發現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情形時,通常按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進行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除雙方另有約定的外,應按合同條件中的規定確定,即排在前面的合同文件比排在後面的更具有權威性。因此,在訂立建設工程合同時對合同文件最好按其優先順序排列。
Ⅱ 施工合同示範文本有哪些文件組成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主要有以下合同文件組成: 1)《協議書》。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准、合同價款、合同生效時間等內容,並明確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組成。 2)《通用條款》。包括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檢驗、安全施工、合同價款與支付、材料設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索賠和爭議、其他共11部分,47個條款。《通用條款》是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在使用時不作任何改動。 3)《專用條款》。 ①具體內容由當事人根據發包工程的實際要求細化。《專用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補充或具體化。 ②編制專用條款時應結合項目特點,針對通用條款的內容進行補充或修正,達到相同序號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共同組成對某一方面問題內容完備的約定。 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等三個標准化附件。
Ⅲ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由哪些內容組成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主要有以下合同文件組成:
1)《協議書》。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准、合同價款、合同生效時間等內容,並明確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組成。
2)《通用條款》。包括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檢驗、安全施工、合同價款與支付、材料設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索賠和爭議、其他共11部分,47個條款。《通用條款》是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在使用時不作任何改動。
3)《專用條款》。
①具體內容由當事人根據發包工程的實際要求細化。《專用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補充或具體化。
②編制專用條款時應結合項目特點,針對通用條款的內容進行補充或修正,達到相同序號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共同組成對某一方面問題內容完備的約定。
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等三個標准化附件。
Ⅳ 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構成有哪些其解答順序如何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規定: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Ⅳ 施工合同文件由哪幾部分組組成
施工合同文件組成包含下列內容:
1、合同條款,一般包含兩部分: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和第二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2、技術條款。
3、圖紙,主要包括:(1)列入合同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承包人提交並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3)在上述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人提供和承包人提交並經監理人批準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報價書。
6、中標通知書。
7、合同協議書。
8、其他。
Ⅵ 簡述工程監理主要文件資料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包括:監理資料概述,監理投標文件,監理管理資料,監理工作記錄,竣工驗收資料,監理工作其他資料,監理資料的管理辦法,安全監理資料等內容。
工作內容
1、認真學習和貫徹有關建設監理的政策、法規以及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和規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熟悉所監理項目的合同條款、規范、設計圖紙,在專業監理工程師領導下,有效開展現場監理工作,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認真學習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正確理解設計意圖,嚴格按照監理程序、監理依據,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授權下進行檢查、驗收;掌握工程全面進展的信息,及時報告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
4、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5、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並簽署原始憑證;
6、按設計圖及有關標准,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7、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8、記錄工程進度、質量檢測、施工安全、合同糾紛、施工干擾、監管部門和業主意見、問題處理結果等情況,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並交內業人員統一歸檔。
9、完成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任務。
(6)工程監理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有哪些擴展閱讀
監理工作原則
為實現項目的合同目標,必須制定相應的監理工作計劃,實施計劃,最後實現監理的合同承諾。監理工作的原則:
1、符合性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環境條件、工程的規模、復雜程度來審查承包單位的實力和管理水平,審查的標准為國家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程、標准和設計文件等實際情況。
2、全面性
工程項目的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不能忽視任何一個環節或者某個子系統,必須重視所有環節鏈,否則影響計劃的順利實施。
實現全過程的管理: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實施施工階段的監理。包括:工程招標與采購,工程施工與安裝,竣工驗收、設備系統調試,試驗與運行(試車),工程保修等全過程的展開監理工作。
實現全方位管理:對項目功能目標、投資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安全目標、環保目標、風險目標等進行總體控制、實施預案指導、跟蹤控制、驗收評審,保持項目總體目標受控及協調優化。
實行科學化管理:通過信息中心,收集整理全過程管理中的信息,各相關部門協調溝通情況等方方面面的信息,准確及時的在項目網路上傳遞,使建設單位等相關單位都能隨時上網查閱,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設的動態,及時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使建設項目順利進行。
3、監理合同和總承包合同是實施監理的重要依據,必須按照合同條款來安排具體工作計劃,並且要對各項約定的目標進行詳細分析,弄清招標文件內容和招標人對監理服務深層次的要求,全面理解招標人的意圖。
4、符合計劃的彈性要求。項目的計劃是建立在預定的項目目標和實施方案、以往工程的經驗、環境狀況以及對將來合理的預測基礎上的。在實際工作中計劃受到許多方面的干擾,需要及時把實際進地、實事求是的進行調整。
Ⅶ 求問組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什麼
組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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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文件組成
組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Ⅸ 監理合同文件有哪些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0�2通用條款一、總則為了使本地XXXXXX工程順利地按預定計劃完成、 工程監理管理和進度上都得到確切保證和受控, 進一步明確雙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監督執行, 促進工程建設; 第一條 本監理合同分為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兩大部分, 二者組成一個整體合同。通用條款與專用條款有矛盾的, 以專用條款為准; 第二部分�0�2專用條款 第五十四條 委託人:XXXX分公司�0�2;監理人:XXXX公司;監理人資質:甲級;第五十五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0�2XXX工程量;工程監理,工程地點為:�0�2�0�2 初步定為XXX片區,工程工期安排為: XXX年XXX月至XXXX年XX月�0�2,工程規模為: XXXX工程(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調整規模), 工程量分配情況為:XXX工程量, 主要負責XXX區等的工程監理,工程建設任務書: XXX任務書的通知》。 第五十六條 監理依據 56.1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的設計規范、 通信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及驗收規范; 56.2�0�2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的通信工程建設監理的法規、 政策、規范及標准;
Ⅹ 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是什麼
廣州梁律師:
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一般實踐中招標文件包括了投標書、技術標、經濟標、相關附件等內容;該條中的「投標書及其附件」在具體包括哪部分很難予以區別。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應該是屬於經濟標文件中的主要內容,是對工程詳細的投標報價,在此單獨列出,我認為正確的理解應該是第(3)項內容不包括此項內容。原因是由於投標之後雙方還有一個協商合同條款的借款,在合同協商階段中,只要雙方對於中標價不調整,有可能會對工程報價或預算書中的不平衡報價或預算錯誤的內容進行調整,因此,方將投標人投標時編制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數放在這個比較靠後的位置。
其次,洽商和變更並不在以上排序的范圍中,正是由於其是對合同內容的修改,根據《合同法》進行調整即可,無需再以上的排序中進行排列;並不是排在最後,排在最後的是第(9)項,這個是另一款,不再上一款的范圍內。同時,這里有一個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沖突的地方,招標投標法規定,雙方不得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而合同法又規定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條款,在招標投標的工程項目中,及有可能產生黑白合同的問題。
當然,通用條款中的第一條並不是法律,在嚴謹性上是存在很多歧義的,如果你認為不合理或者不清晰的內容,可以根據項目的特點在專用條款中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