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表監理怎麼簽字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監理單位驗收結論,在序號1、2、3……後的監理單位驗收結論,監理單位的專業工程師應逐項審查,同意項填寫「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項暫不填寫,待處理後再驗收,但應做標記。註明驗收和不驗收的意見,如同意驗收並簽字確認,不同意驗收請指出存在問題,明確處理意見和完成時間。
如逐項審查全部合格,則最後一欄,監理單位驗收結論:同意驗收並簽字(專業工程師簽名)確認填好年、月、日。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用附錄F表。分項工程是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通常起一個歸納整理的作用,是一個統計表,沒有實質性驗收內容。只要注意三點就可以了。一是檢查檢驗批是否將整個分項工程復蓋了,有沒有漏掉的部位;二是檢查有混凝土、砂漿強度要求的檢驗批,到齡期後能否達到規范規定(填入說明欄);三是將檢驗批的資料統一,依次進行登記整理,方便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3
以上內容來自網路整理僅供參考,具體內容還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貳』 分部工程簽字可以委託總監代表嗎
可以,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3.2.4條, 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將下列工作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2 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工程竣工報驗單;
3 審核簽認竣工結算;
4 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5 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所以在授權范圍內,可以行使對分部驗收的權力,並簽字
『叄』 建築工程的基礎分部工程驗收要需要哪些單位簽名
可以。。。。
一般只有單位工程驗收才必須有建設單位簽章,基礎分部驗收僅需4方簽章即可:
1、監理單位簽章
2、勘察單位簽章
3、設計單位簽章
4、施工單位簽章
『肆』 工程驗收單簽字要求,依據
如果參驗人有權利認可,就依其簽字
『伍』 地勘單位需要對水暖分部工程驗收簽字嗎
不需要。只有地基與基礎分布工程的驗收需要地勘簽字。你想嘛,地勘是地質勘察的,只對勘測的地質結果作保證,一般來說其它的跟地勘沒關系。
『陸』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誰簽字
驗收結果記錄表簽字人是: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注意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是兩個人
『柒』 竣工分部驗收記錄表需要建設單位簽字嗎
分部驗收記錄不需要建設單位簽字,驗收紀要需要建設單位簽字,但是單位工程驗收記錄也要建設單位簽字。
『捌』 分部工程報驗表驗收意見怎麼填寫
工程報驗申請表的審查意見填寫:
經檢查,該混凝土檢驗批的混凝土試塊強度試驗報告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同意對該混凝土檢驗批的質量予以確認。類似於這樣的格式,或直接簽「同意」也可以。
工程報驗單。也叫工程檢驗申請批復單
承包單位書面申請監理到現場檢驗工程質量時的用表,承包人填寫至「承包人遞交日期、時間和簽字」欄上。
『玖』 分部工程驗收蓋章時,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建設,那個先簽字蓋章呢順序是怎樣排的
1、施工單位自評,先蓋章。
2、施工單位蓋章完畢,監理蓋章,認可施工工程質量。
3、監理蓋章後,設計單位蓋章,認可施工符合設計要求。
4、監理和設計蓋章完畢,建設單位蓋章,認可施工質量監督和設計要求。
5、勘察單位一般不在分部上蓋章,除了涉及地基及竣工外。
(9)分部工程驗收簽字怎麼簽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的管理要求體現在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管理全過程,包括:監理文件資料收發文與登記、傳閱、分類存放、組卷歸檔、驗收與移交等。
(一)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收文與登記
項目監理機構所有收文應在收文登記表上按監理信息分類分別進行登記,應記錄文件名稱、文件摘要信息、文件發放單位(部門)、文件編號以及收文日期,必要時應註明接收文件的具體時間,最後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收文人員簽字。
在監理文件資料有追溯性要求的情況下,應注意核查所填內容是否可追溯。
當不同類型的監理文件資料之間存在相互對照或追溯關系(如監理通知與監理通知回復單)時,在分類存放的情況下,應在文件和記錄上註明相關文件資料的編號和存放處。
項目監理機構文件資料管理人員應檢查監理文件資料的各項內容填寫和記錄是否真實完整,簽字認可人員應為符合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並且不得以蓋章和列印代替手寫簽認。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以及存儲介質的質量應符合要求,所有文件資料必須符合文件資料歸檔要求,如用碳素墨水填寫或列印生成,以滿足長期保存的要求。
對於工程照片及聲像資料等,應註明拍攝日期及所反映的工程部位等摘要信息。收文登記後應交給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由其授權的監理工程師進行處理,重要文件內容應記錄在監理日誌中。
涉及建設單位的指令、設計單位的技術核定單及其他重要文件等,應將其復印件公布在項目監理機構專欄中。
(二)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傳閱與登記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需要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監理工程師確定是否需要傳閱。
對於需要傳閱的,應確定傳閱人員名單和范圍,並在文件傳閱紙上註明,將文件傳閱紙隨同文件資料一起進行傳閱。也按文件傳閱紙樣式刻制方形圖章,蓋在文件資料空白處,代替文件傳閱紙。
每一位傳閱人員閱後應在文件傳閱紙上簽名,並註明日期。文件資料傳閱期限不應超過該文件資料的處理期限。傳閱完畢後,文件資料原件應交還信息管理人員存檔。
(三)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發文與登記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發文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監理工程師簽名,並加蓋項目監理機構圖章。若為緊急處理的文件,應在文件資料首頁標注「急件」字樣。
所有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應要求進行分類編碼,並在發文登記表上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文件資料的分類編碼、文件名稱、摘要信息、接收文件的單位(部門)名稱、發文日期(強調時效性的文件應註明發文的具體日期)。
發文應留有底稿,並附一份文件傳閱紙,信息管理人員根據文件簽發人只是確定文件責任人和相關傳閱人員。
文件傳閱過程中,每位傳閱人員閱後應簽名並註明日期。
發文的傳閱期限不應超過其處理期限。重要文件的發文內容應記錄在監理日誌中。
項目監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及時將發文原件歸入相應的資料櫃(夾)中,並在文件資料目錄中予以記錄。
(四)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分類存放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經收/發文、等級和傳閱工作程序後,必須進行科學的分類後進行存放。這樣既可以滿足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查閱、求證的需要,又便於工程竣工後文件資料的歸檔和移交。
項目監理機構應備有存放監理文件資料的專用櫃和用於監理文件資料分類存放的專用資料夾。大中型工程項目監理信息應採用計算機進行輔助管理。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的分類原則應根據工程特點及監理與相關服務內容確定,工程監理單位的技術管理部門應明確本單位文件檔案資料管理的基本原則,以便統一管理並體現建設工程監理企業的特色。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應保持清晰,不得隨意塗改記錄,保存過程中應保持記錄介質的清潔和不破損。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的分類應根據工程項目的施工順序、施工承包體系、單位工程的劃分以及工程質量驗收程序等,並結合項目監理機構自身的業務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原則上可按施工單位、專業施工部位、單位工程等進行分類,以保證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檢索和歸檔工作的順利進行。
項目監理機構信息管理部門應注意建立適宜的文件資料存放地點,防止文件資料受潮霉變或蟲害侵蝕。
資料夾裝滿或工程項目某一分部工程或單位工程結束時,相應的文件資料應轉存至檔案袋,袋面應以相同編號予以標識。
(五)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組卷歸檔
1、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編制要求
(1)歸檔的文件資料一般應為原件。
(2)文件資料的內容及其深度須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3)文件資料的內容必須真實、准確,與工程實際相符。
(4)文件資料應採用耐久性強的書寫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
(5)文件資料應字跡清楚,圖樣清晰,圖表整潔,簽字蓋章手續完備。
(6)文件資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規格宜為A4幅面(297mm×2lOmm)。紙張應採用能夠長時間保存的韌力大、耐久性強的紙張。
(7)文件資料的縮微製品,必須按國家縮微標准進行製作,主要技術指標(解像力、密度、海波殘留量等)要符合國家標准,保證質量,以適應長期安全保管。
(8)文件資料中的照片及聲像檔案,要求圖像清晰,聲音清楚,文字說明或內容准確。
(9)文件資料應採用列印形式並使用檔案規定用筆,手工簽字,在不能使用原件時,應在復印件或抄件上加蓋公章並註明原件保存處。
2、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組卷方法及要求
組卷原則及方法:
(1)組卷應遵循監理文件資料的自然形成規律,保持卷內文件的有機聯系,便於檔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個建設工程由多個單位工程組成時,應按單位工程組卷;
(3)監理文件資料可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專業、階段等組卷。
組卷要求:
(1)案卷不宜過厚,一般不超過40mm;
(2)案卷內不應有重份文件,不同載體的文件一般應分別組卷。
(3)卷內文件排列
3,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的歸檔保存應嚴格遵循保存原件為主、復印件為輔和按照一定順序歸檔的原則
1、驗收
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需要歸檔的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驗收要求包括:
(1)監理文件資料分類齊全,系統完整;
(2)監理文件資料的內容真實,准確反映了建設工程監理活動和工程實際狀況;
(3)監理文件資料已整理組卷,組卷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的規定;
(4)監理文件資料的形成、來源符合實際,要求單位或個人簽章的文件,簽章手續完備;
(5)文件材質、幅面、書寫、繪圖、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對國家、省市重點工程項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工程項目的預驗收和驗收,必須有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參加。
為確保監理文件資料的質量,編制單位、地方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等要對歸檔的監理文件資料進行嚴格檢查、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編制單位進行改正、補齊。
2、移交
(1)列入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接收范圍的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檔案(監理文件資料)。
(2)停建、緩建工程的監理文件資料暫由建設單位保管。
(3)對改建、擴建和維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組織工程監理單位據實修改、補充和完善監理文件資料,對改變的部位,應當重新編寫,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
(4)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工程檔案(監理文件資料),應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蓋章後交接。
(5)工程監理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監理文件資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套數移交給建設單位,辦理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