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水利監理工程師證注銷要多長時間
為啥要注銷呢?
『貳』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提高建設監理工作水平,依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監理工程師)注冊與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水利部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備案與管理工作,辦事機構為建設與管理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依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申請材料的接收、轉報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第四條 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先申請注冊,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後,方可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活動。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在兩個以上監理單位申請注冊執業的;(三)在申請注冊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四)為國家公務員或依照公務員管理的現職工作人員的;(五)年齡超過65周歲的;(六)未按本辦法規定取得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的;(七)依法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第五條 監理工程師申請注冊程序如下:(一)監理工程師向監理企業提出申請。(二)監理企業同意後,由監理企業向其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但是,流域管理機構直屬單位獨資或控股成立的監理企業,應當向流域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水利部直屬單位獨資或控股成立的監理企業,應當向水利部提交申請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連同申請材料轉報水利部。第六條 水利部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符合條件者准予注冊備案,並頒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水利部每半年向社會公告注冊監理工程師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第七條 申請注冊應提交下列材料:(一)《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申請表》;(二)與監理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和身份證復印件;(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三年後首次申請注冊執業或被注銷注冊證書後又重新申請注冊執業的,應提交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監理工程師申請注冊,應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採取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第八條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監理工程師允許執業時間不足3年的,按其實際可執業期限確定有效期。《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由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偽造、出借、轉讓和非法扣押、沒收《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第九條 監理工程師的注冊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30個工作日前,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延續注冊備案手續。第十條 監理工程師在注冊證書有效期內,其注冊內容(包括注冊監理企業、監理專業等)發生變化的,應當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備案手續,並提交以下材料:(一)注冊變更內容及相關證明材料;(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監理企業的,需提交原注冊監理企業同意變更證明文件。監理企業與監理工程師的聘用合同期滿後,監理企業不得無故限制監理工程師自由變更注冊監理企業。第十一條 監理工程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注銷其注冊證書,收回《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二)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三)年齡超過65周歲的;(四)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五)超過注冊證書有效期而未延續注冊的;(六)注冊證書被依法吊銷的;(七)成為國家公務員或依照公務員管理的現職工作人員的;(八)依法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條 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有效期內,監理工程師應當至少參加一次由水利部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並合格。第十三條 監理工程師遺失《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應當在水利部指定的媒體聲明後,向水利部申請補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第十四條 監理工程師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申請表格式由水利部統一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由水利部統一製作。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
『叄』 水利部監理工程師暫停執業一年後,再注冊,須什麼條件
只要滿足監理工程師考試時的條件,並且單位也滿足注冊要求就可以注冊!
『肆』 水利監理工程師注銷後還能再注冊嗎
可以,根據《水利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注銷後,在滿足條件後,可以重新注冊,
『伍』 監理工程師注銷多久才能注冊
根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47號令)的有關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審批的部門應當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注銷注冊的;
三、有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四、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五、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六、受到刑事處罰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並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申請人如實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登陸中國工程建設信息網,「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列印《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退休證、警官退休證)復印件一式兩份。
3、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
4、申請人注冊專業相關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
5、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執業印章原件。
6、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證明文件原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7、申請人所在聘用企業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被吊銷建設工程相應資質證書的,應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請您攜帶好相關申報材料,到北京市建設業執業資格注冊大廳(朝陽區水碓子東路18號南樓東05室)辦理,業務受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聯系電話:85984507、85979067,辦理此項業務共需要20個工作日(不包括建設部受理時間)。
『陸』 水利監理工程師一年只能變更一次嗎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提高建設監理工作水平,依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監理工程師)注冊與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水利部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備案與管理工作,辦事機構為建設與管理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依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申請材料的接收、轉報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第四條 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先申請注冊,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後,方可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活動。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在兩個以上監理單位申請注冊執業的;(三)在申請注冊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四)為國家公務員或依照公務員管理的現職工作人員的;(五)年齡超過65周歲的;(六)未按本辦法規定取得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的;(七)依法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第五條 監理工程師申請注冊程序如下:(一)監理工程師向監理企業提出申請。(二)監理企業同意後,由監理企業向其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但是,流域管理機構直屬單位獨資或控股成立的監理企業,應當向流域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水利部直屬單位獨資或控股成立的監理企業,應當向水利部提交申請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連同申請材料轉報水利部。第六條 水利部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符合條件者准予注冊備案,並頒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水利部每半年向社會公告注冊監理工程師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第七條 申請注冊應提交下列材料:(一)《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申請表》;(二)與監理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和身份證復印件;(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三年後首次申請注冊執業或被注銷注冊證書後又重新申請注冊執業的,應提交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監理工程師申請注冊,應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採取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第八條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監理工程師允許執業時間不足3年的,按其實際可執業期限確定有效期。《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由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偽造、出借、轉讓和非法扣押、沒收《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第九條 監理工程師的注冊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30個工作日前,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延續注冊備案手續。第十條 監理工程師在注冊證書有效期內,其注冊內容(包括注冊監理企業、監理專業等)發生變化的,應當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備案手續,並提交以下材料:(一)注冊變更內容及相關證明材料;(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監理企業的,需提交原注冊監理企業同意變更證明文件。監理企業與監理工程師的聘用合同期滿後,監理企業不得無故限制監理工程師自由變更注冊監理企業。第十一條 監理工程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注銷其注冊證書,收回《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二)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三)年齡超過65周歲的;(四)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五)超過注冊證書有效期而未延續注冊的;(六)注冊證書被依法吊銷的;(七)成為國家公務員或依照公務員管理的現職工作人員的;(八)依法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條 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有效期內,監理工程師應當至少參加一次由水利部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並合格。第十三條 監理工程師遺失《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應當在水利部指定的媒體聲明後,向水利部申請補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第十四條 監理工程師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申請表格式由水利部統一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由水利部統一製作。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
『柒』 監理工程師注冊有年齡限制嗎
按照《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 147 號)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規定: 年齡超過 65 周歲的不予初始注冊、延續注冊或者變更注冊,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報名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學歷,遵紀守法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並任職滿三年;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3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畢業;
2、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3、從事監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台灣地區具體事宜另行制定。
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注冊和執業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報名時間 2013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從2013年2月份開始。各地報名時間有所不同,具體報名時間以各地區考試公告為准。
『捌』 注冊監理工程師多大年齡失效
65周歲。
監理工程師注冊有年齡限制。按照《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 147 號)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規定: 年齡超過 65 周歲的不予初始注冊、延續注冊或者變更注冊,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玖』 水利部取消了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這對監理工程師來說有什麼影響
1、交通部,水利部都停考了。以後會並入住建部監理工程師考試。
2、歸並以後考試將更加公開,透明。
3、證書含金量也會進一步提高。
4、應該類似於一建,允許跨專業人才持有多專業,可以增項考試。
5、考試規范化以後,打擊了一批有證無才或者過去通過非正規渠道獲得水利、交通部證書的人員,他們這些日子會不太好過。
以上基本就是我的一些觀點。總而言之,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