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誰有這本規范的電子版啊,哪位大神給發一下
下載文件:SL176-2007_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pdf
❷ 航道疏浚後由什麼部門驗收,需要哪些文件
航道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航道工程建設程序管理,規范航道工程竣(交)工驗收工作,保證航道工程安全有效運行,根據《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航道工程驗收活動。
本辦法所稱航道工程包括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和航運樞紐、過船建築物等航道設施及其他航道附屬設施的新建、擴建和改建。
第三條[驗收規定] 航道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四條 [工作原則]航道工程竣(交)工驗收工作,應當做到公正、客觀、規范。
第五條[驗收階段] 航道工程驗收原則分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樞紐和通航建築物工程,可增加階段驗收階段。
竣工驗收是指航道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面驗收。
交工驗收是指對航道單位工程或施工合同的驗收。
階段驗收指當樞紐和通航建築物工程建設進行達到一定關鍵階段(如基礎處理完畢、截流、水庫蓄水、機組啟動、輸水工程通水、試通航等),為便於後續工程開展而進行的階段性的驗收。
第六條 [驗收管理] 航道工程竣(交)工驗收,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交工驗收由項目建設單位(法人)負責。
階段驗收由項目建設單位(法人)負責。
交通部統一管理全國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交通部負責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或核准以及交通部批准初步設計的航道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初步設計的航道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設區的市和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省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航道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以上負責航道竣工驗收的部門統稱為竣工驗收部門。
第二章 階段驗收
第七條 [驗收依據] 樞紐和通航建築屋工程階段驗收應依據國家、交
通部有關工程技術標准與規范、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等。
第八條 [驗收條件] 階段驗收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已完成;
(二)已完工程滿足階段驗收各項技術、規程等要求;
(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
第九條[驗收組織與程序]建設單位根據有關技術和專項規程要求,組成驗收委員會,並邀請有關單位代表進行階段驗收。
第十條 [驗收內容] 階段驗收的主要內容:
(一)檢查合同執行情況;
(二)檢查工程實體;
(三)檢查後續工作方案及准備工作落實情況;
(四)檢查階段驗收必備的專項驗收完成情況;
(五)簽署階段驗收鑒定書;
第十一條 對階段驗收中發現的影響後續工作開展且短期能夠整改完成的問題應提出處理意見,並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應重新報送相關單位審查認可。
對驗收中發現問題較為嚴重的,應重新組織交工驗收。
第三章 交工驗收
第十二條[驗收依據] 航道工程交工驗收應依據國家有關工程技術
標准與規范、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等。
第十三條[驗收條件] 交工驗收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已完成;
(二)施工單位按國家及交通部相關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對工程質量
自檢合格;
(三)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評定合格;
(四)工程資料已按相關規定整理完畢;
(五)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
(六)設計、施工、監理已完成工作總結。
第十四條[驗收組織與程序] 交工驗收由施工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經監理單位審核同意報建設單位組織。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有設計、施工、監理、質監、使用(管理)及有關單位參加的交工驗收。
第十五條 [驗收內容] 交工驗收的主要內容:
(一)檢查合同執行情況;
(二)檢查工程實體;
(三)檢查設計、施工、監理總結報告,竣工圖及有關資料;
(四)對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五) 簽署交工驗收證書;
第十六條 對交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提出處理意見,並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應重新徵求相關單位意見,並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應重新報送相關單位審查認可。
對驗收中發現問題較為嚴重的,應重新組織交工驗收。
第四章 竣工驗收
第十七條[驗收依據] 竣工驗收的主要依據是:
(一)國家和交通部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標准、規范。
(二)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設計及概算調整等文件;
(三)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其他批復、批示文件;
(四)主要設備技術規格或說明書。
第十八條[驗收條件] 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按批準的建設內容和標准建成,滿足生產使用要求;
申請竣工驗收的建設項目有尾留工程的,主體工程應完工且尾留工程不得影響工程效果和正常運行,且投資額不能超過工程總概算的5%,並履行完成相關報批手續。
(二)交工或階段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遺留問題已處理完畢;
(三)各單位工程經質量檢驗驗收合格;
(四)主要工藝設備或設施調試及聯動測試均已完成,主要技術參數達到設計要求;
(五)工程試運行期滿一年。其中航道疏浚工程試運行期可適當縮短;
工程試運期是指工程主體全部完工,工程效果基本達到,已形成生產能力,正式交付使用前進入試運行階段。
(六)相關專項驗收已完成;
(七)竣工決算已編制完成,並通過審計;
竣工驗收會議文件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編制完成。
第十九條[驗收程序] 航道工程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向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主管部門根據五條規定逐級組織或報請竣工驗收部門組織驗收。
第二十條 對單位工程較多及技術復雜大型工程,應組成專家組在竣工驗收會議前由驗收部門組織或委託組織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可參照竣工驗收有關規定施行。
對於分期建成的航道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以對已建成並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部分航道工程提出分期竣工驗收申請。
第二十一條 竣工驗收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於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及時退回並告之理由;對於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受理竣工驗收申請,並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工作。
第二十二條[驗收組織] 竣工驗收部門應組成竣工驗收委員會。竣工驗收委員會由交通主管部門、航道管理部門、質量監督機構、及其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等單位代表組成。
參加竣工驗收的單位有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監理、使用單位等。對於技術復雜的大中型工程,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
第二十三條[驗收職責]參加竣工驗收工作的各方職責:
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對工程實體質量及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各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工程質量和建設項目等級,形成竣工驗收鑒定書。
項目建設單位(法人)負責提交項目竣工驗收所需資料,協助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工作;
工程質量監督單位負責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報告,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設計單位負責提交設計工作報告,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監理單位負責提交監理工作報告,提供工程監理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施工單位負責提交施工總結報告,提供各種工程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驗收內容] 竣工驗收的內容是:
檢查工程的審批文件及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檢查工程是否按批准規模、標准全面建成。
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及工程效果;
檢查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審查有關竣工檔案資料;
檢查國家和行業強制性標准執行情況;
檢查專項驗收情況;
檢查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情況;
確定工程質量等級;
對存在問題和尾留工程提出處理意見;
(十)形成、通過並簽署《航道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第二十五條[驗收結果] 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建設單位(法人)應
將一套完整的驗收資料向工程竣工驗收部門報送,工程竣工驗收部門應當自收到驗收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發《航道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法人應當按照竣工驗收委員會提出的處理意見進行限期整改。
整改期滿後,項目建設單位(法人)應當重新提出航道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第二十六條 [其他] 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應當在國家規定的
時間內辦理檔案、固定資產移交等相關手續。
第五章 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七條 [驗收期限]航道工程應在試運行期滿後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對不能組織竣工驗收的,應及時逐級向竣工驗收部門提出延期驗收申請,但申請延遲驗收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規定延期後仍不能驗收的,項目建設單位(法人)應當向竣工驗收部門做出專題報告。
第二十八條 項目建設單位(法人)對試運行期滿超過3個月的航道工程不申請組織竣工驗收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責令改正後1個月內仍不申請組織竣工驗收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試運行或按有關規定提請相關部門給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工作要求]航道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部門等單位應做好驗收准備工作,並參與工程驗收,並對提供的有關資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第三十條 竣工驗收人員在竣工驗收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提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航道工程,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工程竣(交)工驗收另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在國際、國界河流上從事航道建設活動適用本規定,但本規定與我國締結的政府間協議不一致的,按照有關協議執行。
第三十二條 《航道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應當按照交通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印製。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7年 月 日起施行。本辦法與《內河航運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交基發[1996]911號)有沖突的,以本辦法為准。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交通部水運司負責解釋。
❸ 水運工程都有什麼設計規范
很多!發一部分給你。
港口工程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准
河流流量測驗規范
港口工程基本術語標准
河港工程設計規范
大體積混凝土施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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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基樁靜荷載試驗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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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樁式柔性靠船設施設計與施工技術規程
港口設備安裝工程技術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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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坡碼頭及浮碼頭設計與施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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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范
船閘工程質量檢測評定標准
格型鋼板樁碼頭設計與施工規程
斜坡碼頭及浮碼頭設計與施工規范
港口道路、堆場鋪面設計與施工規范
碼頭附屬設施技術規范
防波堤設計與施工規范
港口及航道護岸工程設計與施工規范
港口水工建築物檢測與評估技術規范
港口工程地下連續牆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
液化天然氣碼頭設計規范(試行)
船閘總體設計規范
船閘輸水系統設計規范
船閘水工建築物設計規范
船閘閘閥門設計規范
船閘啟閉機設計規范
船閘電氣設計規范
通航海輪橋梁通航標准
航道整治工程技術規范
疏浚工程技術規范
干船塢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航道工程基本術語標准
內河航道與港口水流泥沙模擬技術規程
波浪模型試驗規程
通航建築物水力學模擬技術規程
水下深層水泥攪拌法加固軟土地基技術規程
港口工程粉煤灰填築技術規程
港口工程預應力混凝土大直徑管樁設計與施工規程
水運工程混凝土試驗規程
港口工程混凝土粘結修補技術規程
港口工程混凝土非破損檢測技術規程
港口工程粉煤灰混凝土技術規程
港口工程液態渣混凝土技術工程
水運工程波浪觀測和分析技術規程
集裝箱碼頭計算機管理控制系統設計規范
港口設施維護技術規程
開敞式碼頭設計與施工技術規程
疏浚岩土分類標准
疏浚工程土石方計量標准
淤泥質港口維護性疏浚工程土方計量技術規程
淤泥質海港適航水深應用技術規范
海岸電台總體及工藝設計規范
港口地區有線電話通信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甚高頻海岸電台工程設計規范
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技術規范
港口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規定
航道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規定
水運工程標准施工招標文件
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規范
航道工程地質勘察規范
港口工程荷載規范
港口工程地基規范
真空預壓加固軟土地基技術規程
港口工程環境保護設計規范
水運工程節能設計規范
海港工程鋼結構防腐蝕技術規范
海港集裝箱碼頭設計船型標准
液化天然氣碼頭設計規范
滾裝碼頭設計規范
石油化工碼頭裝卸工藝設計規范
高樁碼頭設計與施工規范
重力式碼頭設計與施工規范
板樁碼頭設計與施工規范
渠化工程樞紐總體設計規范
水運工程大體積混凝土溫度裂縫控制技術規程
水運工程爆破技術規范
水運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技術規范
水運工程塑料排水板應用技術規程
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准
水運工程測量質量檢驗標准
水運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海岸與河口潮流泥沙模擬技術規程
港口工程抗凍混凝土質量控制與試驗檢測技術規程
海堤工程設計規范
漁港總體設計規范
❹ 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准 jts 257-2008現在作廢了嗎
這是目前水運工程行業的質量檢驗標准執行規范,坨坨的就是用他。
❺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有哪些規范
其目的是:為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管理,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方法,使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工作標准化、規范化,水利部重新修訂頒布了該《規程》(sl176-2007)。就是我國新時期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的綱領性文件。
❻ 國家所有現行有關工程建設質量驗收規范有哪些
國家現行的工程建設質量驗收規范有:
1、建設部《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程序管理暫行規定》
2、國家計委《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
3、國家發改委第55號令
4、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
5、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❼ 疏浚與吹填的驗收標准
《航道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及其釋義第一篇 航道工程竣工驗收管理概論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港口布局第三章 內河航道布局第二篇 港口總體布置及工藝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港口總平面布置第三章 件雜貨碼頭第四章 集裝箱碼頭第五章 煤炭礦石碼頭第六章 散裝化肥碼頭第七章 散裝水泥碼頭第八章 散糧碼頭第九章 油氣品及化工碼頭第十章 滾裝碼頭第三篇 港口水工建築物建設技術驗收規范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碼頭第三章 防波堤和防浪堤護岸工程第四章 修造船建築物第五章 燈塔和導航岸標第四篇 內河航道建設技術驗收規范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內河航道整治工程第三章 潮汐河口航道整治工程第四章 運河工程建設技術第五章 渠化及樞紐工程建設技術第六章 通航建築物第七章 導助航設施第五篇 疏浚與吹填技術驗收規范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沿海工程疏浚設備和技術第三章 內河航道疏浚設備與施工技術第四章 吹填技術第五章 疏浚與環保第六篇 地基處理與工程材料驗收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地基處理第三章 混凝土第四章 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第七篇 建設條件及工程測試模擬技術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地質勘察與工程測量第三章 水文條件第四章 工程測試技術第五章 水運工程模擬技術第八篇 水運工程建設技術資源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水運工程建設標准第三章 科學研究第四章 工程規劃與設計第五章 施工技術力量和技術裝備第六章 港機製造技術與能力第七章 教育與培訓第九篇 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第十篇 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管理實務第十一篇 港口與航道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http://www.bookhd.com/bookshoppe/1440/book-144062.htm查看交通運輸類的其它圖書
❽ 安徽省地方標准DB34-T-371.1-2014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范
我見過這個東西,主要是對三檢表進行了規范。在網上查找看能否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