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樁基和主體階段安全監理細則可以寫在一起嗎
不可以,分開寫。樁基與主體的施工內容不同,安全監理細則內容也有很大不同。
㈡ 樁基礎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實施細則
一、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值:
(一)施工准備階段
1、掌握和熟悉質量控制的技術依據;
2、施工場地的質量檢驗驗收;
3、施工隊伍的資質;
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控制;
5、施工機械的控制;
6、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7、生產環境、管理環境改善的措施:督促施工單位質保體系的建立健全與檢查落實;審核施工單位關於材料、試件取樣及實驗的方法方案;審核施工單位制定的成品保護的措施、方法;施工單位試驗室的資質、資格審查;完善質量報表、質量事故的報告制度等。
(二)施工階段:
1、質量目標控制要點:
2、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基礎軸線的控制點和水準基點應設在不受施工影響的地方。開工前,經復核後應妥善保護,施工中應經常復測。
(2)樁基軸線測量定位須經總包、建設或監理單位復核簽認。施工過程中應對其作系統檢查,每10天不少於1次,控制樁應妥加保護,若發現移動時,應及時糾正,並作好記錄。
(3)成孔設備就位後,必須平正,穩固,確保在施工中不發生傾斜、移動。為准確控製成孔深度,在樁架或樁管上應設置控制深度的標尺,以便在施工中進行觀測記錄。
(4)鑽孔灌注樁成孔用鑽頭直徑應等於樁的設計直徑,樁身實際灌注混凝土體積和按設計樁身計算體積加預留長度體積之和的比,即充盈系數不得小於1,也不宜大於1.3。
(5)成孔施工應一次不間斷地完成,不得無故停鑽,成孔過程中的泥漿密度一般可控制在1.1—1.3g/cm3,若遇特殊地質,不易
成孔時,應採用特製泥漿,確保成孔質量。
(6)清孔應分二次進行,第一次清孔在成孔完畢後立即進行,第二次清孔在下放鋼筋籠和澆搗混凝土導管安裝完畢後進行。
(7)二清後,泥漿密度應小於1.15g/cm3。若遇土質較差時,泥漿的密度不易達到1.15g/cm3,可通過試樁得出一個實測泥漿密度,並經設計簽證可將泥漿密度適當放寬。
(8)二清結束後,樁孔內仍應保護足夠的水頭高度,並在30min內灌注混凝土。若遇特殊情況超過30min,則應該在灌注混凝土前,重新測定沉淤厚度超過下列標准:承重樁100mm、支護樁300mm,應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
(9)鋼筋籠吊裝完畢,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後立即澆注水下混凝土C30。
(10)鋼筋籠經中間驗收合格後方可安裝入孔,在起吊、運輸和安裝中應採取措施防止變形。安裝時,鋼筋籠應保持垂直狀態,對准孔位徐徐輕放,避免碰撞孔壁。下籠過程中,遇到阻礙,嚴禁強沖下放,應吊起查明原因處理後,再繼續下籠。
(11)鋼筋籠安裝位置確認符合要求後,應採取措施使鋼筋籠定位,防止灌注混凝土時鋼筋籠上拱。
(12)混凝土灌注過程中,導管應始終埋在混凝土中,嚴禁將導管提出混凝土面。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以3—10為宜,最小埋入深度不得小於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