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程序怎樣辦理的
一、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程序怎樣辦理的
驗收會議上,工程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檔案資料擺好備查,並設置驗收人員登記表,做好登記手續。
1、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主持驗收會議(建設單位應做會前簡短發言、工程竣工驗收程序介紹及會議結束總結發言)。
2、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4、驗收組和專業組(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監督站和其他有關專家組成)人員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5、專業組、驗收組發表意見,分別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驗收組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簽名(蓋公章)。
(一)進行竣工驗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生產性項目和輔助性公用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完,能滿足生產使用;
2、主要工藝設備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
3、必要的生活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成;
4、生產准備工作能適應投產的需要;
5、環境保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使用。
6、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的規模大小和復雜程度,整個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
規模較大、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工程),應先進行初驗,然後進行全部建設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項目(工程),可以一次進行全部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
7、建設項目(工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初驗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組織初驗。
8、建設項目(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並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由項目(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在我國相關的工程在相關的鞠躬驗收時,應對各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進行相應的檢查。並召集相關的建設、監理、設計等相關單位,進行相應的檢查。確保這類相關的工程,按照我國的工程規定進行相關的辦理,驗收竣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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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山東省實施《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細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管理,確保
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工程
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統稱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備案,應當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
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備案的監督管
理工作。?
第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第五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按本細則規定向工程所
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
第六條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內容;?
(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
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
應經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該工程項目經理審核簽字;?
(三)對於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並提出工程質量評
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審核簽字;?
(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
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
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審核簽字;?
(五)有國家和省規定的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六)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有按國家和省規定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進場試驗
報告;?
(七)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已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九)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並出具認可文件
;?
(十)居住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應達到節能標准,並出具建築節能部門頒發的節能建築認
定證書;?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環保、氣象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
准許使用文件;?
(十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
部整改完畢。
?
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
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
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
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
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
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第八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在7日內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竣
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
、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
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許可證;?
(二)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
(三)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
(四)監理單位提交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五)勘察、設計單位提交的質量檢查報告;?
(六)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認可文件;?
(七)建築節能管理部門出具的節能建築認定證書;?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環保、氣象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
使用文件;?
(九)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材料;?
(十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十二)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意見書》;?
(十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九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
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備案機
關提出備案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四)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備案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驗證文件齊全
後,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文件收訖。?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
第十二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五日內,向備
案機關提交工
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應包括工程概況,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工程質量檢查
情況,各項功能性指標及試驗的監督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和處理情況,工程竣
工技術資料的核查情況,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情況,審查驗收評價情況,其他需要說明的
情況等。?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未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
案的,
備案機關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和建設部第78號令《房屋建築工程
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
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採用虛假證明文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竣工驗
收無效
,備案機關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和建設部第78號令《房屋建築工程和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
工驗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備案機關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
質量管
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訖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日內,責令停止使用,由建設單位重新組織
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將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在重新組織竣
工驗收
前擅自使用的,備案機關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
止使用,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並責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設單位
在備案
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設單位擅自繼續使用造成使用人損失的,由建設單位依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備案機關發現參與竣工驗收人員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徇私舞弊等行為
的,或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監督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工程
質量監督報告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九條
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辦理備案手續的
,由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
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房屋建築工程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工程,不
適用本細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Ⅲ 工程竣工如何驗收
工程竣工的驗收方法:
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階段驗收、初驗收和正式驗收。
1、階段驗收:
(1)、階段驗收是指對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款支付條件的符合性的驗收。
(2)、階段驗收由公司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如有)共同審查後,提交驗收辦批准,並作為進度款支付的依據。
(3)、階段驗收不代表對任何質量方面的最終認可。
2、 初驗收:
(1)、建設項目完工後,為了順利通過工程正式驗收,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如有)負責組織施工單位作工程竣工初驗收,並審查由施工單位編寫的《工程竣工驗收總說明》和《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書》。
(2)、工程初驗收的程序如下:
a、檢查擬驗收工程是 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內容,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做到工完場清。
對於經公司同意的因特殊原因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完成但不影響投產使用的工程內容,填寫《工程未完內容明細表》。
b、檢驗擬驗收工程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及施工合同規定的質量標准,設備、水、暖、電及消防設施運行是否正常。
設備安裝工程單體無負荷試車和聯動負荷試車是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並有完整的運行記錄。
對沒有達到規定質量要求的工程,填寫《整改通知單》,提交施工單位整改。
c、檢查主要工程部位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必要時,可抽查已隱蔽的工程部位。
d、檢查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檔案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相關行業標准要求。
e、檢查監理單位(如有)的監理檔案及監理工作總結。
(3)、經過初驗收和對竣工檔案的檢查,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填寫《工程初驗收情況報告表》和《工程決(結)算意見》,並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檔案資料(包括電子光碟一份)向驗收辦提出正式驗收申請。
3、正式驗收:
(1)、驗收辦接到正式驗收申請後,根據工程特性和初驗收情況,確定項目驗收組成員名單和正式驗收時間,並於工程正式驗收前 3 日,向參加正式驗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發出《正式驗收通知》。
(2)、工程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a、施工單位代表介紹工程施工情況、自檢情況及合同執行情況,出示竣工資料(竣工圖及各項原始資料和記錄)。
b、監理工程師介紹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監理情況,作監理工作總結,發表竣工驗收意見。
c、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做工程管理總結,提出竣工驗收意見。
(3)、項目驗收組成員對已竣工的工程進行現場檢查,同時檢查竣工資料內容是否完整、准確。
(4)、項目驗收組成員提出工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5)、項目驗收組針對工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施工單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並填寫《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備忘錄》。
(6)、審查由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工程決(結)算意見。
(7)、暫時休會,由項目驗收組討論工程項目正式驗收是否合格。
(8)、復會,由驗收組組長宣布驗收意見。
(9)、有關部門會簽《工程竣工檔案交接證書》和《工程竣工驗收簽證書》。
(10)、驗收組提出工程決(結)算最終意見。
(11)、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竣工檔案和監理檔案,並按規定的份數上交檔案管理部門。
(12)、驗收辦組織項目建設主管部門、項目使用(需求)部門與施工單位確定工程交接時間,辦理《工程交接證書》。
(3)工程竣工驗收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程驗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後,根據相關行業標准,對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進行評定的過程,由施工班組自檢驗收環節、項目部竣工自驗收環節、公司抽檢驗收環節三部分組成。
重要性
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建築業的突飛猛進,在這個城市化的過程中,建築企業承擔了大量的設施建設。
正因為施工建設關乎百姓利益,稍有不慎將會付出血的代價。
所以為了保障施工質量,不僅要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技術與質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時做好驗收工作,評定最終的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
參考資料
網路-工程驗收
Ⅳ 工程竣工後,怎樣進行交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對於重大工程和技術復雜工程,根據需要可邀請有關參加驗收組。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Ⅳ 工程竣工驗收應該准備哪些資料
應該准備以下資料:1、 單位工程竣工技術文件材料目錄2、 單位工程參建單位有關責任人員名單(質量責任-1)3、 施工資質證書4、 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名單5、 單位(子單位)工程開工報告6、 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報告(竣工申請書)7、 工程圖紙答疑及交底記錄8、 設計變更通知匯總表9、 設計變更通知單10、建築工程施工強制性條文檢查記錄1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驗收表-1)12、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驗收表-8)13、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驗收表-9)14、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驗收表-10)15、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驗收表-11)16、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驗收表-12)17、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驗收表-13)18、施工合同19、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及施工組織設計20、技術交底及隱蔽驗收記錄(分類)21、試驗記錄(分類)22、竣工總結23、檔案小結24、工程隱蔽及竣工照片25、竣工圖 大概是這樣的、、也可以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