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有哪些專業和職稱要求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Ⅱ 工程建設驗收階段參加人員要求
一般由項目法人(出資方),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運行單位等代表和專家組成驗收組
Ⅲ 由安全部門組織檢查驗收,參加人員有哪
組織的含義是把相關人員召集起來,按一定程序開展某項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又可以叫牽頭部門。比如人力資源部門組織進行安全培訓,實際實施的很可能是安全部門或者主管部門,但組織的責任還是在人力資源部門。
對於某項工作(隱患整改、施工項目等等)的驗收,按照不同的類別驗收的參與部門和人員是不同的。
比如,對某項設備的改造驗收,一般需要設備主管部門、使用人員及所在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安全部門參與。對於如食堂等後勤工程的驗收,需要主管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安全部門參與。
有些企業(國有企業)還要求紀委、工會、財務部門參與各類項目的驗收。
Ⅳ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現場驗收小組成員由哪些人組成
驗收組成員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
竣工驗收小組主要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組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負責審查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聽取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報告,審閱工程檔案資料並實地察驗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情況,並對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質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評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驗收;對遺留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意見,限期落實完成。
(4)工程各種驗收參加人員擴展閱讀:
驗收流程
1、申請報告
當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即可向監理人報送竣工申請報告。
2、驗收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應審查申請報告的各項內容,並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3、單位工程驗收
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單位工程驗收證書。
4、施工期運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包人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後,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5、試運行
對現場的所以工程設備以及設施進行試運行。
6、竣工清場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承包人應按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直至監理人檢驗合格為止,竣工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Ⅳ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程序是怎樣的需要哪些人員參加
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要組織自檢。自檢後總監理工程師要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預驗收。預驗收完成後,由施工單位正式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這個是預驗收:工程竣工 預 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施工單位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等參加,其他各單位人員可不參加。
這個是正式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項目扶著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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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工程驗收應由什麼人組織,哪些單位參加
工程驗收應由施工組組織,同時施工組、項目組、公司組參加。
為了保障施工質量,不僅要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技術與質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時做好驗收工作,評定最終的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
工程驗收由施工班組自檢驗收環節、項目部竣工自驗收環節、公司抽檢驗收環節三部分組成。
(6)工程各種驗收參加人員擴展閱讀:
一、施工班組自檢驗收
具體要求為施工班組在當天工程段完成後,工作票結束後進行自查,並且在自查結果中應包含該工程段的負責人、工程段范圍,以便建立質量追溯卡和工程進度、工程量的統計機制。
二、項目部竣工自驗收
項目部竣工自驗收是指所有工程項目安裝調試完畢後進行的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它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後一項工作。
三、公司抽檢驗收
公司抽檢驗收主要在項目部提交竣工自檢評估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對項目部竣工工程進行抽檢驗收。抽檢驗收按照規定抽檢比例進行,抽檢過程中對於不合格項,按照質量稽查標准進行處理,並將缺陷項整改要求通知到項目。
Ⅶ 竣工驗收的分類及驗收人員有哪些
一、竣工驗收的分類
1、單位工程(或專業工程)竣工驗收
以單位工程或某專業工程內容為對象,獨立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達到竣工條件後,承包人可單獨進行交工,發包人根據竣工驗收的依據和標准,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組織竣工驗收,比較靈活地適應了工程承包的普遍性。按照現行建設工程項目劃分標准,單位工程是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有獨立的施工圖紙,承包人施工完畢,徵得發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約定的,可進行分階段驗收。這種驗收方式,在一些較大型的、群體式的、技術較復雜的建設工程中比較普遍地存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建設工程領域利用外資或合作搞建設的會越來越多,採用國際慣例的做法也會日益增多。分段驗收或中間驗收的做法也符合國際慣例,它可以有效控制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系統目標的實現。中國近幾年來也借鑒了國際上的一些經驗和做法,修訂了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增加了中間交工的條款。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l「通用條款」32.6款規定:「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4 款辦理」。
在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雙方一旦約定了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如群體工程中,哪個(些)單位工程先行交工,再如公路工程的哪個合同段先行交工等,則應按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分階段的竣工驗收。
2、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指在一個總體建設項目中,一個單項工程或一個車間,已按設計圖紙規定的工程內容完成,能滿足生產要求或具備使用條件,承包人向監理人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和「工程竣工報驗單」經簽認後,應向發包人發出「交付竣工驗收通知書」,說明工程完工情況,竣工驗收准備情況,設備無負荷單機試車情況,具體約定交付竣工驗收的有關事宜。
對於投標競爭承包的單項工程施工項目,則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仍由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交工通知書請予組織驗收。竣工驗收前,承包人要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全部竣工資料並完成現場竣工驗收的准備工作,明確提出交工要求,發包人應按約定的程序及時組織正式驗收。對於工業設備安裝工程的竣工驗收,則要根據設備技術規范說明書和單機試車方案,逐級進行設備的試運行。驗收合格後應簽署設備安裝工程的竣工驗收報告。
3、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指整個建設項目已按設計要求全部建設完成,並已符合竣工驗收標准,應由發包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檔案部門進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一般是在單位工程、單項工程竣工驗收的基礎上進行。對已經交付竣工驗收的單位工程(中間交工)或單項工程並已辦理了移交手續的,原則上不再重復辦理驗收手續,但應將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作為全部工程竣工驗收的附件加以說明。
對一個建設項目的全部工程竣工驗收而言,大量的竣工驗收基礎工作已在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竣工驗收中進行。實際上,全部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工作,大多由發包人負責,承包人主要是為竣工驗收創造必要的條件。
全部工程竣工驗收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審查建設工程的各個環節驗收情況;聽取各有關單位(設計、施工、監理等)的工作報告;審閱工程竣工檔案資料的情況;實地察驗工程並對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工作和工程質量、試車情況等做綜合全面評價。承包人作為建設工程的承包(施工)主體,應全過程參加有關的工程竣工驗收。
二、驗收人員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組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
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負責審查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聽取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報告,審閱工程檔案資料並實地察驗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情況,並對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質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評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驗收;對遺留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意見,限期落實完成。
竣工決算的編制
所有竣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在辦理驗收手續之前,必須對所有財產和物資進行清理,編好竣工決算,分析預(概)算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公司)審查。竣工項目(工程)經驗收交接後,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
整理各種技術文件材料,繪制竣工圖紙。建設項目(包括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前,各有關單位應將所有技術文件材料進行系統整理,由建設單位分類立卷,在竣工驗收時,交生產單位統一保管,同時將與所在地區有關的文件材料交當地檔案管理部門。以適應生產、維修的需要。
Ⅷ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流程是怎樣的需要哪些人員參加
工程完工後首先是施工單位要組織自檢,自檢後總監理工程師要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預驗收。
需要工程師和檢驗人員參加。
Ⅸ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中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參加的人員有何要求
4.1檢驗批工程在施工班組進行自檢、項目部專業工長組織進行交接檢和互檢、項目部質檢員組織進行專檢合格的基礎上,項目部工程技術室負責向監理工程師報驗,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2在分項工程所屬檢驗批經驗收符合要求後,按照分項工程驗收要求,項目部工程技術室負責向監理工程師報驗,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3在分部工程所屬分項工程經驗收符合要求後,按照分部工程驗收要求,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1)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2)節能分部工程的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節能分部工程驗收。
3)路基工程涉及的地基處理、路塹開挖、沉降觀測等分部工程,橋梁工程的地基與基礎、墩台和梁部等分部工程驗收時,應聯系現場設計配合組專業工程師參加。
4)鋼結構、幕牆子分部工程的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也應參加驗收。
4.4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
4.5驗收統一標准確定了驗收責任主體
驗收內容
責任主體(組織者)
其他參加責任主體
檢驗批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隱蔽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分項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節能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系統工程測試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其他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單位工程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
4.6對有混凝土、砂漿、水泥漿強度等級(或彈性模量)的工程,可先進行對其他項目的檢驗,待試塊試驗報告出來後再進行判定。對有地下室外側防水、基坑回填、地下室內砌體的工程,可先甩項驗收,先對地基基礎的鋼筋混凝土結構進行驗收。
4.7按驗收程序要求,驗收人員對驗收部位未予以簽認的,不得進行下道工序。隱蔽工程應及時拍攝隱蔽工程照片或錄像,方便工程驗收時進行查驗並作為竣工驗收資料。
4.8若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應按相關的驗評統一標准對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申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量監督部門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