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鄉鎮的易地扶貧項目申請驗收半年了沒驗收結果,該怎麼辦
一般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當年10月前主體要完工,當年底要配套完工入住。
② 「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完成過半了嗎
近日消息,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更關鍵的是看貧困的老鄉能不能脫貧。2015年,中央決定用5年時間對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約10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攻堅的標志性工程,也是最難啃的硬骨頭,事關脫貧攻堅工作全局。
截至2016年底,全國22個省份1282個縣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全部開工,完成了249萬人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實現了良好開局。2017年將再完成340萬人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目前,「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完成過半。
國家政策日益完善,人們生活更有保障。
③ 異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具體是怎樣的
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尊重農民群眾意願的基礎上,做到應搬盡搬。
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建設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託小城鎮或工業園區安置、依託鄉村旅遊區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據實際情況,安置模式有統規統建、統規自建、分散自建和購房安置四種。
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由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建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設由中央投資、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和農戶自籌三部分組成,其中,中央投資為人均7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每戶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中央投資不需要償還,地方政府統籌資金由地方政府和項目實施公司償還,不需要搬遷戶償還。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搬遷安置住房建設以「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為原則,建設面積嚴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內(宅基地嚴格按照當地標准執行)。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建設面積根據當地居民生產生活習慣,結合地方財力和農戶自籌能力,自行確定面積控制標准。
易地扶貧搬遷既要「挪窮窩」、也要「換窮業」、「拔窮根」,最終目的是通過徹底改善搬遷貧困群眾生活居住環境和生產發展條件在2020年前實現穩定脫貧。國家對搬遷群眾創業就業、產業發展、技能培訓與搬遷工作同步推進。實施搬遷後,脫貧攻堅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繼續惠及搬遷貧困戶,加大對搬遷對象後續發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應因地制宜、千方百計制定各種扶持辦法,如「鄉村旅遊+特色產業」、「就業培訓+公益崗位」、「資產收益+物業經濟」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④ 易地扶貧搬遷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國家公布的扶貧標准,把識別權交給基層群眾以保證貧困戶認定的透明公開、相對公平。
⑤ 求文檔: 湖北省鄖西縣三官洞林區祖師殿村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你改改用。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學習、借鑒兄弟省區試點經驗,9月10日至21日,由我處和辦公室牽頭組織百色市、平果縣、隆林縣、天峨縣、天等縣等發展改革系統同志赴青海、甘肅兩省(以下簡稱「兩省」)學習考察和調研。此次學習考察採取現場觀摩、交流的形式,現將學習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青海省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5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0個。2004-2008年累計搬遷人口1.37萬戶、6.68萬人。搬遷項目總投資8.4億元,其中國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4.4億元。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以解決貧困群眾溫飽為中心,努力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積極培育和發展特色產業,多方拓展貧困群眾增收渠道。經過多年努力,到2008年底,貧困人口從2000年的197.67萬人下降到75.7萬人。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自主安置和跨縣安置三種方式。
(二)甘肅省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43個。2008年國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2.7億元,搬遷人口6.13萬人。自2001年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以來,國家累計投入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專項資金14.6億元,搬遷人口34萬多人。主要安置方式:1.從山樑溝壑區及地質災害嚴重地區向交通便利、基礎條件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點集中安置。2.依託中小型水利工程,通過合法開發荒地或利用農場閑置地集中安置。3.依託縣城、小城鎮、中心村集中安置。
二、主要做法
從「兩省」考察情況看,遷出區生態環境得到恢復和保護,土地、勞動力等資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安置區基礎設施完善,搬遷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部分遷入區主導產業初步形成,通過實施搬遷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結合,脫貧步伐加快,致富空間進一步拓寬。「兩省」試點工程主要做法有:
(一)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強領導,成立了易地扶貧開發項目領導小組,指定分管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部門工作分工。在市、縣政府領導下,發改、扶貧、國土、建設、水務、教育、衛生、農業、林業、交通、電力等多部門協調配合。在協調一致的基礎上,採取調配、置換等方法重點為搬遷解決土地困難問題。對確需跨村安置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相關規劃要求統一徵用安置地。同時積極開展對原居住點的土地整理,實現了占補平衡。注重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遷入地的水、電、路、文、教、衛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二)注重規劃指導,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結合新時期新農村建設規劃和村級規劃,對每個項目遷入地的土地、水源、水質及上學、就醫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經過多方案比選,選擇無地質災害,地勢平坦,交通方便,有水源地,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良好的地區。實施的每個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做到入戶調查、實地察看,組織召開座談會,了解群眾願望,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為項目順利實施打好基礎。為組織開展易地扶貧效益評估和易地扶貧規劃編制,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在省級財政預算內安排專項資金。
(三)加強資金整合,強化項目管理。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統籌考慮生態環境建設、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後續產業發展、社會事業完善等各項內容,在扶貧整村推進、產業貼息扶持、農村勞動力培訓、以工代賑等方面,結合新農村建設多方籌集資金,集中技術、人才、物資及各方力量。「兩省」特別注意加強計劃管理和計劃銜接,凡上報國家計劃不再隨意變動,按當年計劃來盡早開工項目。在國家計劃資金未到的情況下,市縣農戶和工程隊預先墊付,重點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例如甘肅省2009年的計劃到10月止已實施完成60%,有50%農戶今年底可以遷入新居。大多數地區能按有關規定做好項目前期工作,按批復和下達的項目投資計劃組織項目實施和驗收,積極組織群眾參與工程建設。
三、考察體會
通過考察、參觀比較,考察組成員對易地扶貧搬遷有了更直觀、更深層次地了解和認識。大家深深地感到:試點工程的實施有效解決了「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地區貧困人口脫貧和發展問題。此項工程確實是一項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群眾滿意工程,是一項造福群眾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項復雜的社會性系統工程,更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要將其實施好並達到預期目標必須付出加倍的艱辛。
(一)以產業發展定搬遷規模,是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千頭萬緒,但最重要是應解決產業發展問題。有了產業支撐,搬遷後生計就能得以解決。青海和甘肅兩省的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高度重視產業發展,所有安置點都以產業為依託,並根據各自情況,宜農則農、宜牧則牧。搬遷群眾生活越過越好。以產業發展推動搬遷、帶動搬遷的做法,值得我們思考和學習,也是我們這次學習考察感受、體會最深的一個問題。
(二)科學規劃布局,統籌開發建設,做好項目前期准備工作是實施好項目的前提和基礎。在項目實施前,首先要認真學習和領會國家有關易地扶貧搬遷的方法、政策,深入遷出村鎮,了解農民搬遷意願,積極宣傳易地搬遷的政策、補助標准等,並深入細致地做好搬遷群眾的思想動員工作,使搬遷群眾對享受的權利和政策心中有數,調動他們參與搬遷的積極性,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搬遷范圍和對象。其次,由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區水土資源進行普查、評估、論證,選擇環境容量許可,水土資源、社會條件好,產業開發潛力大,承載容量大的土地進行規劃,確定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地點和規模,在此基礎上,精心編制實施方案。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權、利是實施好項目的關鍵。易地搬遷工程投資大,建設任務重,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許多難題需要下大力氣去解決,只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項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做到機構落實、領導落實,人員落實、任務分解落實,一級抓一級,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才能保證工程建設的有序進行。
(四)嚴格制度管理是實施好項目的保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涉及工程建設、群眾搬遷安置、土地調整、政策協調、戶籍管理等多方面問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制訂切實可行的工程和資金管理制度,既可保證工程建設有章可循和工程建設質量,又能促使資金按時到位,此外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制度,對保證安置區社會穩定和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至關重要。
(五)加大項目監督與檢查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牽涉許多單項工程,工程質量的優劣,關系廣大搬遷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試點工作的成敗,此外,試點工程政策性很強,在實施過程中,將會產生許多不可預料的困難和問題,綜合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必須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
四、工作建議
為確保我區試點工程建設取得實效,結合試點工作前期開展情況,借鑒外省試點經驗,下一步我們還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發展主導產業,加強搬遷群眾培訓。搬遷群眾從原居住地搬遷到安置區,對新安置點的生產生活方式還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各工程實施縣(市、區)要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依靠搬遷廣大群眾,努力發展經濟,解決搬遷群眾生產生活的困難和問題。隨著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土地價格不斷上升,集中安置的難度越來越大,因此要選准搬遷點和產業發展。產業發展可以實行一主多副的辦法,確保產業有較好發展。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安排技術人員深入田間地頭,進行傳、幫、帶等措施,使搬遷群眾掌握實用技術,提高生產技能。同時各地要依託安置區資源優勢,圍繞龍頭企業和區位優勢,面向市場,培育和發展主導產業,並按照農牧結合和集約化經營等思路發展生產,不斷調整產業結構,拓寬增收渠道,使搬遷群眾能夠依靠產業脫貧、致富。
(二)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工作。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易地扶貧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全程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搬遷對象審查、搬遷農戶管理卡和搬遷人口資格審查表及安置區土地調配確權情況登記表填制、施工技術指導、工程質量檢查、資料整理和進度報表上報等工作。對工程定期進行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設、資金到位以及資金使用等情況,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工程質量不合格,資金使用不合規以及實施內容與批復方案不符的,要嚴肅處理,及時整改。自治區易地搬遷辦公室將根據各地上報工程實施情況對試點工程進行檢查、指導。
(三)切實做好項目整合工作。在試點工程中,由於國家投入資金有限,要在短期內解決搬遷群眾生活及發展問題,還有一定難度。要堅持生產、生活並重,充分考慮拓寬搬遷群眾增收渠道、扶持後續產業發展等問題,要完善安置區農技推廣、農畜產品流通體系、農業信息服務體系、醫療、衛生、教育服務體系建設,只有加大力度整合相關部門資金,通過多部門綜合扶持,才能盡快幫助搬遷戶實現穩定脫貧。因此,要積極引導交通、農林水牧漁、國土整治、基層政權建設、教育、衛生等項目資金,在保持原有的管理渠道不亂、資金使用性質不變的前提下,以縣為單元,以項目為支撐,以規劃為基礎,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則,做好項目整合工作。縣(市、區)政府發揮統籌全局、領導和協調各方作用,組織相關部門按各自業務范圍做好實施方案中單項工程設計方案和項目的對口報批工作,保證項目落到實處,發揮資金的整體效益。
⑥ 怎樣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面臨農戶不願拆除舊房的問題
在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努力建造「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安置住房。
以岳陽市為例,綜合考慮搬遷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各級政府財政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在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努力建造「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安置住房。
對於按照一戶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採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預留續建空間等辦法,由搬遷對象今後根據自身經濟條件改善狀況和實際能力自主決定是否擴建。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搬遷戶,在未穩定脫貧前,不得自主舉債擴建。功能齊全,質量合格,不得豪華裝修,達到入住條件。
(6)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驗收專班人員擴展閱讀:
易地扶貧搬遷的相關要求規定:
1、依託現有各類園區為縣城大型安置點配套建設扶貧產業園區。原則上,大型安置點應配套建設產業園區。
2、把吸納就業能力作為園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吸引適合搬遷貧困勞動力特點的勞動密集型、生態友好型企業入駐,確保企業進得來、留得下、有合理回報,為搬遷群眾轉產就業創造條件。
3、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強後續配套服務,積極承接東部發達地區產業轉移特別是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做大做強扶貧車間。
⑦ 易地扶貧搬遷五個體系
基本公共服務、培訓和就業服務、文化服務、社區治理和基層黨建。
早在2016年,貴州圍繞解決「搬出來後怎麼辦」的問題,提出了「五個三」生計保障和後續扶持配套政策。
2018年下半年,隨著搬遷任務進入收尾階段,貴州及時把工作重心逐步轉移到後續扶持工作上來,制定了《關於加強和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工作的意見》及7個配套文件,作出了全力構建基本公共服務、培訓和就業服務、文化服務、社區治理和基層黨建「五個體系」的制度性安排。
「六個堅持」「五個體系」是前後銜接、緊密相連的有機整體,分別著眼於做好易地扶貧搬遷的「前半篇文章」和「後半篇文章」,構成了貴州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完整體系。
(7)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驗收專班人員擴展閱讀
在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稅收政策方面,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等與易地扶貧搬遷相關的貨幣化補償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免徵個人所得稅。同時,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徵契稅。
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稅收政策方面,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取得用於建設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安置住房建設和分配過程中應由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繳納的印花稅,予以免徵。對安置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設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應予免徵的安置住房用地相關的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相關的印花稅。
⑧ 怎樣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面臨農戶不願拆除舊房的問題
1、精準搬遷對象。明確搬遷程序選准搬遷對象是異地扶貧搬遷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遠山區條件艱苦、人口分布分散的農民,可根據條件,實行整村搬遷。
2、了解農戶基本現狀。進村入戶登記與傾聽駐村小組意見相結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細致,切實做到普查到戶、逐戶建檔立卡、完備檔案資料,確保應搬遷群眾全部登記造冊。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對符合搬遷條件而又缺乏搬遷能力和意願的困難群眾進行詳實的調查摸底,建立專門的普查檔案。
3,嚴格執行工作程序。要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群眾申請、初定對象、張榜公示、民主評議的標准化工作程序確定移民搬遷安置對象。對於自然環境特別惡劣地區的深度貧困群眾,搬遷意願特別強烈,將他們作為為搬遷安置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走「先難後易,整村搬遷」路子。
4、科學布局。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布局安置區域,合理確定搬遷重點和規模,結合精準扶貧的有關要求,優先安排搬遷深度貧困戶。制定搬遷考核標准,不能只用單一指標衡量農戶是否貧困。圍繞困難群眾的搬遷安置要逐戶建立檔案、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驗收銷號,防止工作中出現避重就輕、避難就易、「搬富不搬窮」的問題。
5,加強金融服務支持。著力「微型金融產品」的開發。即開發適合窮人需要的金融產品,鼓勵村鎮銀行發展、開展貧困村互助資金、小額信用貸款,繼續完善國家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努力滿足扶貧對象發展生產的資金需求。
最後,社會資金支持。加大公益資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稅前減免用於異地扶貧搬遷等扶貧事業的捐贈。充分利用市場資源配置,推動市場開發,引導社會資金參與,鼓勵內外資企業進駐新村,並為之提供優惠政策。
(8)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驗收專班人員擴展閱讀
最近隨全國政協民宗委到廣西、甘肅、雲南等民族地區調研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看到這項工作已取得多方進展。
由於搬遷區域主要分布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搬遷對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面臨諸多特殊困難和問題,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加深認識,因地制宜,逐步改進。
注重加強搬遷戶後續發展能力建設。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自「八七扶貧」實施以來,有條件、有能力搬遷的群眾很多已遷出,尚未搬遷的相對缺乏市場經濟意識和生產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區受土地限制及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薄弱影響,普遍開發空間偏小,很難提供充足就業崗位。
搬遷群眾有的繼續耕種原籍承包土地,成為農忙住「老屋」,農閑住「新宅」的「兩棲」農民,他們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後續發展是檢驗易地扶貧搬遷成敗的關鍵。
建議各地結合搬遷群眾自身條件、就業意向、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吸納一定比例搬遷群眾就業的企業,適當減免稅收。積極培育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力爭每個貧困戶都有企業可以依託。
完善搬遷項目申報、考核、驗收等程序銜接。易地搬遷用地從申報到獲批一般需要6至10個月,安置區規模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實施。而目前年度搬遷計劃及資金下達,與考核驗收同年度內進行,這勢必造成當年的搬遷任務無法在年底完成。
建議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報第二年本省區易地扶貧搬遷建議計劃,有關部門抓緊審核,力爭各項資金及早下達,給地方政府比較寬裕的實施時間。
在控制搬遷用地總量前提下,可以將用地審批許可權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項目的工程量,實事求是確定工期,指導地方承接、用好來自各渠道的資金。
適當放寬易地扶貧搬遷用地政策。目前國家層面沒有單列扶貧搬遷用地指標,遷出地復墾難度大、效益低,「佔一補一、占優補優」的耕地佔補平衡政策難以落實。安置房建設項目需交納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十幾項費用,每平方米稅費200至300元,地方上負擔沉重。
建議針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設立專項用地指標,允許地方政府綜合運用債務、專項建設基金和長期低息貸款支付安置點土地徵用費用。參照棚戶區改造項目辦法,國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區建設、投融資平台稅費減免政策,指導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減掛鉤政策。
支持搬遷群眾參與住房建設同時防止因建房返貧。目前有關文件規定,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不能超過一定面積。而有些經濟條件稍好的搬遷戶希望,允許適當貸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寬裕些,否則後續建房成本會增加很多。
易地扶貧搬遷的主體是貧困群眾,要鼓勵他們通過自己的艱苦奮斗,主動脫貧。建議根據搬遷戶實際經濟能力,允許通過適當借貸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參與住房建設。同時要堅決防止盲目擴大住房面積、脫離實際提高建設標准和過度裝修,杜絕出現因建房致貧返貧。
⑨ 求~!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的試運行報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學習、借鑒兄弟省區試點經驗,9月10日至21日,由我處和辦公室牽頭組織百色市、平果縣、隆林縣、天峨縣、天等縣等發展改革系統同志赴青海、甘肅兩省(以下簡稱「兩省」)學習考察和調研。此次學習考察採取現場觀摩、交流的形式,現將學習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青海省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5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0個。2004-2008年累計搬遷人口1.37萬戶、6.68萬人。搬遷項目總投資8.4億元,其中國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4.4億元。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以解決貧困群眾溫飽為中心,努力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積極培育和發展特色產業,多方拓展貧困群眾增收渠道。經過多年努力,到2008年底,貧困人口從2000年的197.67萬人下降到75.7萬人。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自主安置和跨縣安置三種方式。
(二)甘肅省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43個。2008年國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2.7億元,搬遷人口6.13萬人。自2001年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以來,國家累計投入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專項資金14.6億元,搬遷人口34萬多人。主要安置方式:1.從山樑溝壑區及地質災害嚴重地區向交通便利、基礎條件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點集中安置。2.依託中小型水利工程,通過合法開發荒地或利用農場閑置地集中安置。3.依託縣城、小城鎮、中心村集中安置。
二、主要做法
從「兩省」考察情況看,遷出區生態環境得到恢復和保護,土地、勞動力等資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安置區基礎設施完善,搬遷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部分遷入區主導產業初步形成,通過實施搬遷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結合,脫貧步伐加快,致富空間進一步拓寬。「兩省」試點工程主要做法有:
(一)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強領導,成立了易地扶貧開發項目領導小組,指定分管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部門工作分工。在市、縣政府領導下,發改、扶貧、國土、建設、水務、教育、衛生、農業、林業、交通、電力等多部門協調配合。在協調一致的基礎上,採取調配、置換等方法重點為搬遷解決土地困難問題。對確需跨村安置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相關規劃要求統一徵用安置地。同時積極開展對原居住點的土地整理,實現了占補平衡。注重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遷入地的水、電、路、文、教、衛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二)注重規劃指導,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結合新時期新農村建設規劃和村級規劃,對每個項目遷入地的土地、水源、水質及上學、就醫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經過多方案比選,選擇無地質災害,地勢平坦,交通方便,有水源地,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良好的地區。實施的每個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做到入戶調查、實地察看,組織召開座談會,了解群眾願望,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為項目順利實施打好基礎。為組織開展易地扶貧效益評估和易地扶貧規劃編制,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在省級財政預算內安排專項資金。
(三)加強資金整合,強化項目管理。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統籌考慮生態環境建設、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後續產業發展、社會事業完善等各項內容,在扶貧整村推進、產業貼息扶持、農村勞動力培訓、以工代賑等方面,結合新農村建設多方籌集資金,集中技術、人才、物資及各方力量。「兩省」特別注意加強計劃管理和計劃銜接,凡上報國家計劃不再隨意變動,按當年計劃來盡早開工項目。在國家計劃資金未到的情況下,市縣農戶和工程隊預先墊付,重點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例如甘肅省2009年的計劃到10月止已實施完成60%,有50%農戶今年底可以遷入新居。大多數地區能按有關規定做好項目前期工作,按批復和下達的項目投資計劃組織項目實施和驗收,積極組織群眾參與工程建設。
三、考察體會
通過考察、參觀比較,考察組成員對易地扶貧搬遷有了更直觀、更深層次地了解和認識。大家深深地感到:試點工程的實施有效解決了「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地區貧困人口脫貧和發展問題。此項工程確實是一項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群眾滿意工程,是一項造福群眾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項復雜的社會性系統工程,更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要將其實施好並達到預期目標必須付出加倍的艱辛。
(一)以產業發展定搬遷規模,是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千頭萬緒,但最重要是應解決產業發展問題。有了產業支撐,搬遷後生計就能得以解決。青海和甘肅兩省的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高度重視產業發展,所有安置點都以產業為依託,並根據各自情況,宜農則農、宜牧則牧。搬遷群眾生活越過越好。以產業發展推動搬遷、帶動搬遷的做法,值得我們思考和學習,也是我們這次學習考察感受、體會最深的一個問題。
(二)科學規劃布局,統籌開發建設,做好項目前期准備工作是實施好項目的前提和基礎。在項目實施前,首先要認真學習和領會國家有關易地扶貧搬遷的方法、政策,深入遷出村鎮,了解農民搬遷意願,積極宣傳易地搬遷的政策、補助標准等,並深入細致地做好搬遷群眾的思想動員工作,使搬遷群眾對享受的權利和政策心中有數,調動他們參與搬遷的積極性,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搬遷范圍和對象。其次,由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區水土資源進行普查、評估、論證,選擇環境容量許可,水土資源、社會條件好,產業開發潛力大,承載容量大的土地進行規劃,確定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地點和規模,在此基礎上,精心編制實施方案。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權、利是實施好項目的關鍵。易地搬遷工程投資大,建設任務重,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許多難題需要下大力氣去解決,只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項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做到機構落實、領導落實,人員落實、任務分解落實,一級抓一級,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才能保證工程建設的有序進行。
(四)嚴格制度管理是實施好項目的保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涉及工程建設、群眾搬遷安置、土地調整、政策協調、戶籍管理等多方面問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制訂切實可行的工程和資金管理制度,既可保證工程建設有章可循和工程建設質量,又能促使資金按時到位,此外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制度,對保證安置區社會穩定和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至關重要。
(五)加大項目監督與檢查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牽涉許多單項工程,工程質量的優劣,關系廣大搬遷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試點工作的成敗,此外,試點工程政策性很強,在實施過程中,將會產生許多不可預料的困難和問題,綜合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必須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
四、工作建議
為確保我區試點工程建設取得實效,結合試點工作前期開展情況,借鑒外省試點經驗,下一步我們還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發展主導產業,加強搬遷群眾培訓。搬遷群眾從原居住地搬遷到安置區,對新安置點的生產生活方式還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各工程實施縣(市、區)要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依靠搬遷廣大群眾,努力發展經濟,解決搬遷群眾生產生活的困難和問題。隨著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土地價格不斷上升,集中安置的難度越來越大,因此要選准搬遷點和產業發展。產業發展可以實行一主多副的辦法,確保產業有較好發展。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安排技術人員深入田間地頭,進行傳、幫、帶等措施,使搬遷群眾掌握實用技術,提高生產技能。同時各地要依託安置區資源優勢,圍繞龍頭企業和區位優勢,面向市場,培育和發展主導產業,並按照農牧結合和集約化經營等思路發展生產,不斷調整產業結構,拓寬增收渠道,使搬遷群眾能夠依靠產業脫貧、致富。
(二)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工作。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易地扶貧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全程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搬遷對象審查、搬遷農戶管理卡和搬遷人口資格審查表及安置區土地調配確權情況登記表填制、施工技術指導、工程質量檢查、資料整理和進度報表上報等工作。對工程定期進行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設、資金到位以及資金使用等情況,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工程質量不合格,資金使用不合規以及實施內容與批復方案不符的,要嚴肅處理,及時整改。自治區易地搬遷辦公室將根據各地上報工程實施情況對試點工程進行檢查、指導。
(三)切實做好項目整合工作。在試點工程中,由於國家投入資金有限,要在短期內解決搬遷群眾生活及發展問題,還有一定難度。要堅持生產、生活並重,充分考慮拓寬搬遷群眾增收渠道、扶持後續產業發展等問題,要完善安置區農技推廣、農畜產品流通體系、農業信息服務體系、醫療、衛生、教育服務體系建設,只有加大力度整合相關部門資金,通過多部門綜合扶持,才能盡快幫助搬遷戶實現穩定脫貧。因此,要積極引導交通、農林水牧漁、國土整治、基層政權建設、教育、衛生等項目資金,在保持原有的管理渠道不亂、資金使用性質不變的前提下,以縣為單元,以項目為支撐,以規劃為基礎,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則,做好項目整合工作。縣(市、區)政府發揮統籌全局、領導和協調各方作用,組織相關部門按各自業務范圍做好實施方案中單項工程設計方案和項目的對口報批工作,保證項目落到實處,發揮資金的整體效益。
⑩ 關於易地扶貧搬遷的事,大夥怎麼看
按照「戶申請、村初審、鎮審核、縣批復」的程序,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
主要針對居住在深山、庫區和地質災害、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惡劣、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的農村自然村或居住點的同步搬遷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或離中心村、鎮較為偏遠的農村自然村或居住點的同步搬遷人口,按照「戶申請、村初審、鎮審核、縣批復」的程序,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
安置方式採取以縣城安置點點內集中安置為主,點外分散安置為輔,按照「縣城安置先集中後分散、鄉鎮安置分散安置」的原則,統籌謀劃,分類實施。 通過採取由政府統規統建的方式,縣城安置點點內購房安置同步搬遷戶約300戶16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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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貧搬遷的相關要求規定:
1、因同步搬遷對象認定難度大,工作要求高,各相關單位要講政治、顧大局,切實加強領導、密切協調、認真組織。各鎮要成立專門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職責清晰、程序公開,確保同步搬遷工作有序開展。
2、各鎮要按照申請程序和要求,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秉公辦事,切實將此民生工程建設成為民心工程,確保搬遷戶安居樂業,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虛假搬遷及套、冒用他人搬遷資金的,按套領扶貧資金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鎮、村要對在各個審核環節符合條件或公示無異議的家庭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登記建檔,對不符合條件或公示有異議家庭的申請資料要退回本人,並說明原因。同時要切實做到交接手續齊全、申請材料規范,不丟不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