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叫工程質量抽測和監督抽檢什麼情況下應進行監督抽檢
1)監督抽測:由監督人員根據結構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現場質量情況,運用先進的檢測儀器設備,對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關健部位的主體質量或材料進行隨機抽測。[《關於印發〈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的通知》、建設部建質[2003]162號文件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5.0.1條5.0.6條
監督抽檢:監督機構經監督抽測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或對工程質量有懷疑的,應責成有關單位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關於印發〈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的通知》、建設部建質[2003]162號文件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5.0.9條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監督抽檢:
①未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
②隱蔽工程階段應通知質監站而未通知的;
③樁基檢測合同未送至質量監督站備案的;
④工程質量控制資料不完整、不真實;
⑤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預拌混凝土使用前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⑥涉及結構安全或重要部位未進行結構實體檢驗的;
⑦涉及結構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質量有明顯缺陷或監督抽測結果不符合要求的;
⑧質量檢測應執行見證取樣而未執行的;
⑨其他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質量行為或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B.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抽檢的費用應由誰出檢測比例如何確定
按照規定,監督單位進行監督抽檢、特殊專項檢測其費用應該由建設單位支付。
上海用招標方式由政府出錢其實也是由建設單位出錢的。
廣州的監督抽檢比例較大,這要看廣東省廳質監站的具體規定,抽檢比例大小由省廳出台相關政策予以規定的。
監督抽檢費用:由質量監督機構委託有相關資質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檢測費用按照經物價部門批準的檢測單位收費標准進行收取。
全部手打,望採納。
C. 工程質量驗收內容有哪些
D. 工程質量檢測的內容包括哪些
工程質量檢測分為四個分類,管理體系檢查、對工程使用材料檢查、實體檢查和行為檢查。
首先管理系檢查是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資質是進行核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是否建立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機構、質量管理制度;管理人員是否到位。對施工、監理單位的日常檢查驗收資料、內業管理資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其是否及時、真實、正確、齊全、規范。
第二步是對工程使用材料的檢查。檢查進場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標准要求;是否有見證取樣;送檢樣品所代表的量是否相符;檢查檢測頻率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送檢材料各項性能指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杜絕使用。
三是實體檢查。以工程項目部日常檢查記錄為主,用檢查中有無質量問題次數占總次數的比例作為評分標准,評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督促整改到位。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中發現設計不足、深度不夠等現象,是否及時與設計單位溝通,盡快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的常規檢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施工現場檢查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形成相應檢查記錄。監理單位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能否及時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並有相應記錄。施工單位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整改的,按合同條款追究其責任和做出相應處罰,並及時向相關單位報告。對工程實體檢查不定期抽查。
四是行為檢查。嚴格落實對施工、監理單位人員的考勤制度,對出勤率不滿足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合同條款進行處罰。檢查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部門和人員是否落實到位,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是否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執行。加強工程原材料的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在材料使用前,完善工程材料、構配件檢查、檢測、驗收、取樣送檢、登記工作;項目部管理人員應與監理同時作為取樣見證人,監督其過程的真實有效。督促監理單位,對施工資料、工程量進行審核;督促駐場監理人員對工程材料、設備、施工質量等方面進行檢查或獨立檢查檢測;對出現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制止並上報。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工程的施工、檢查、驗收等方面的方法、措施、程序、檢測儀器等是否符合相關規程和要求;對在監督檢查中提出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按要求整改落實,並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
E. 工程質量體系要素構成框圖
其實你在一般的工程質量管理書中均由相關框圖,其中就是將每個職位的人員和相應的職責、許可權在縱向、橫向列表中一一對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