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第一章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一、總則
1、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訂本標准。
2、本標准適用於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並作為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統一準則。
3、本標准依據現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管理標准和有關技術標准編制。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必須與本標准配全使用。
二、術語
1、建築工程: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築物和附屬構築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
2、建築工程質量:反映建築工程滿足相關標准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環境保護等方面所有明顯和隱含能力的特性總和。
3、驗收:建築工程在施工單位自行質量檢查評定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以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樣復驗,根據相關標准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4、進場驗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按相關標准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產品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5、檢驗批: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匯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理樣本組成的檢驗體。
6、檢驗:對檢驗項目中的性能進生量測、檢查、試驗等,並將結果與標准規定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第項性能是否合格所進行的活動。
7、見證取樣檢測:在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監督下,由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現場取樣,並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所進行的檢測。
8、交接檢驗:由施工的承接方與完成方經雙方檢查並對可否繼續施工做出確認的活動。
9、主控項目:建築工程中的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
10、一般項目: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
11、抽樣檢驗:按照規定的抽樣方案,隨機地從進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或建築工程檢驗項目中,按檢驗批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所進行的檢驗。
12、抽樣方法:根據檢驗項目的特性所確定的抽樣數量和方法。
13、計數檢驗:在抽樣的樣本中,記錄第一個體有某和屬性或計算第一個體中的缺陷數目的檢查方法。
14、計量檢驗:在抽樣的樣本中,對每一個體測量其某個定量特性的檢查方法。
15、觀感質量:通過觀察和必要的量測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質量。
16、返修:對工程不符合標准規定的部位採取整修等措施。
17、返工:對不合格的工程部們採取的重新製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三、基本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本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開工日期:
工程名稱
施工許可證(開工證)
建設單位
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
項目負責人
監理單位
總監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序號
項目
內容
1
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2
質量責任制度
3
主要專業工種操作上崗證書
4
分包方資質與對分包單位的管理制度
5
施工圖審查情況
6
地質勘察資料
7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審批
8
施工技術標准
9
工程質量檢驗制度
10
攪拌站及計量設置
11
現場設備存放與管理
12
檢查結論: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2、建築工程應按下例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A、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就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驗,並應經監理工程(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B、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C、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A、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B、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C、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D、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E、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關應形成驗收文件。
F、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
G、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H、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I、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J、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A、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B、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C、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D、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E、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5、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率)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A、主控項目:對應天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B、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還宜超過10﹪。
四、建築工質量驗收的劃分
1、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
2、單位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A、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及構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B、建築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3、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A、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
B、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為若乾子分部工程。
4、分項工程應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
建築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可按止表劃分
序號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項
地基礎與基礎
無支護土方
土方開挖、土方回填
有支護土方
排樁、降水、排水、地下連續牆、錨桿、土釘牆、水泥土樁、沉井與沉箱、鋼及混凝土支撐
地基處理
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磚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錘夯實地基、強夯地基、振沖地基、砂樁地基、預壓地基、高壓噴射注漿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地基,注漿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地基、夯實水泥土地基
樁基
錨桿靜壓樁及靜力壓樁、預應力離心管樁、鋼筋混凝土預制樁、鋼樁、混凝土灌注樁(成孔、鋼筋籠、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
地下防水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漿防水層、卷材防水層、塗料防水層、金屬板防水層、塑料板防水層、細部構造、噴錨支護、復合式襯砌、地下連續牆,盾構法隧道、滲排水、盲溝排水、隧道、坑道排水、預注漿、後注漿、襯砌裂縫注漿
混凝土基礎
模板、鋼筋、混凝土、後澆帶混凝土、混凝土結構縫處理
砌體基礎
磚砌體、混凝土砌塊砌體,配筋砌體、石砌體
勁鋼(管)混凝土
勁鋼(管)焊接,勁鋼(管)與鋼筋的連接、混凝土
鋼結構
焊接鋼結構、栓接鋼結構,鋼結構製作,鋼結構安裝,鋼結構塗裝
2
主體結構
混凝土結構
模板、鋼筋、混凝土、預應力、現澆結構、裝配式結構
勁鋼(管)混凝土結構
勁鋼(管)焊接、螺栓連接,勁鋼(管)與鋼筋的連接,勁鋼(管)製作、安裝,混凝土
砌體結構
磚砌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石砌體,填充牆砌體,配筋壓磚砌體
鋼筋結構
鋼結構焊接,緊固件連接,鋼零部件加工,單層鋼結構安裝,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鋼結構塗裝,鋼構組裝,鋼構件預拼裝,鋼網架結構安裝,壓型金屬板
木結構
方木和原木結構,膠合木結構,輕型木結構,木構件防護
網架和索膜結構
網架製作,網架安裝,索膜安裝,網架防火,防腐塗料
3
建築裝飾裝修
地面
整體面層:基層,水泥混凝土面層,水泥砂將面層,水磨石面層,防油滲面層,水泥鋼(鐵)屑面層,不發為(防爆的)面層;板塊面層,基層,磚面層(陶瓷錦磚,缸磚、陶瓷地磚和水泥花磚面層),大理石面層和花崗石面層,預制板塊面層(預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塊面層),料石面層(條石、塊石面層),塑料板面層,活動地板面層,地毯面層,木竹面層,基層,實木地板面層(條材、塊材面層),實木復合地板面層(強化)復合地板面層(條材面層),竹
抹灰
一般抹灰,裝飾抹灰,清水砌體勾縫
門窗
木門窗製作與安裝,金屬門窗安裝,塑料門窗安裝,特種門安裝,門窗玻璃安裝
吊頂
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
輕質隔牆
板材隔牆,骨架隔牆,活動隔牆,玻璃隔牆
飾面板(磚)
飾面板安裝,飾面壓粘貼
幕牆
玻璃幕牆,金屬幕牆,石材幕牆
塗飾
水性塗料塗飾,溶劑型塗料塗飾,美術塗飾
裱糊與軟包
裱糊、軟包
細部
櫥櫃製作與安裝,窗簾盒、窗檯板和暖氣罩製作與安裝,門窗套製作與安裝,護欄和扶行製作與安裝,花飾製作與安裝
4
建築屋面
卷材防水屋面
保溫層、找平層、卷材防水層、細部構造
塗膜防水屋面
保溫層,找平層,塗膜防水層,細部構造
剛性防水屋面
細石混凝土防水層,密封材料嵌縫,細部構造
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氈瓦屋面,金屬板屋面,細部構造
隔熱屋面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種植層面
5、分項工程可由一個或若干檢驗批組成,檢驗批可根據施工及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需要按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
6、室外工程可根據專業類別和工程規模劃分單位(子單位)工程
五、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1、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A、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B、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A、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B、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符合下列規定:
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C、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D、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4、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符合下列規定
A、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C、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D、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E、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5、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符合下列規定:
A、檢驗批質量驗收、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質量控制資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觀感質量檢查的標准。
6、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A、經返工重做或理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B、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C、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過不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生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D、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7、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六、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1、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分部工程應總監理工程(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3、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4、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5、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准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後,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6、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
7、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附錄C 室外工程劃分
1、室外單位(子單位)工程和分部工程按本表劃分
室外工程劃分
單位工程
子單位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
室外建築環境
附屬建築
車棚,圍牆,大門,擋土牆,垃圾收集站
室外環境
建築小品,道路,亭台,連廊,花壇,場坪綠化
室外安裝
給排水與採暖
室外給水系統,室外排水系統,室外供熱系統
電氣
室外供電系統,室外照明系統
本標准用詞說明
一、執行標准條文時,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別對待。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這樣做的:正面詞採用「宜」或「可」,反面詞採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二、條文中必須按指定的標准、規范或其他有關規定執行時,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
第二章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一、總則
1、本條是編制統一標准和建築工程質量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系列標準的宗旨。僅限於施工質量的驗收,設計和使用中的質量問題不屬於本標準的范疇。
本次編制是交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合並,組成新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體系,實際上是重新建立一個技術標准體系,以統一建築工程質量的驗收方法,程序和質量指標。
修訂中堅持了「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式控制制」的指導思想。
2本標準的內容有兩部分,第一部分規定了房屋建築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編制的統一準則,為了統一房屋工程各專業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編制,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的劃分、質量指標的設置和要求、驗收程序與組織都提出了原則的要求,以指導本系列標准各驗收規范的編制,掌握內容的繁簡,質量指標的多少,寬嚴程度等,使其能夠比較協調。
第二部分是直接規定了單位工程的驗收,從單位工程的劃分和組成,質量指標的設置,到驗收程序都做了具體規定。
3、本標準的編制依據,主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准》及其他有關設計規范的規定等。同時,本標准強調本系列各專業驗收規范必須與本標准配套使用。
另外,本標准規范體系的落實和執行,還需要有關標準的支持,其支持體系如下圖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支持體系示意圖。
統一標標准及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施工工藝 檢測方法標准 評優標准
工法、 操作規程 工作標准 基本試驗 現場檢測 建築優良工程評優標准
工藝標准 企業標准 管理標准 方法標准 方法標准
二、術語
本章中給出的17個術語,是本標准有關章節中所引用,除本標准使用外,還可做為建築工程各專業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引用的依據。
三、基本規定
1、本條規定了建築工程施工單位應建立必要的質量責任制度,對建設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體系提出了較全面的要求,建築工程的質量控制應為全過程的控制。
② 問:(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屬於部門規章還規范性文件謝謝
規範文件
③ 如何簡述吊頂工程質量的驗收
6.1.1 本章適用於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6.1.2 吊頂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吊頂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 施工記錄。
6.1.3 吊頂工程應對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進行復驗。
6.1.4 吊頂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吊頂內管道、設備的安裝及水管試壓。
2 木龍骨防火、防腐處理。
3 預埋件或拉結筋。
4 吊桿安裝。
5 龍骨安裝。
6 填充材料的設置。
6.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同一品種的吊頂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吊頂面積30m2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6.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並不得少於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6.1.7 安裝龍骨前,應按設計要求對房間凈高、洞口標高和吊頂內管道、設備及其支架的標高進行交接檢驗。
6.1.8 吊頂工程的木吊桿、木龍骨和木飾面板必須進行防火處理,並應符合有關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6.1.9 吊頂工程中的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應進行防銹處理。
6.1.10 安裝飾面板前應完成吊頂內管道和設備的調試及驗收。
6.1.11 吊桿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大於300mm,當大於300mm時,應增加吊桿。當吊桿長度大於1.5m時,應設置反支撐。當吊桿與設備相遇時,應調整並增設吊桿。
6.1.12 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
6.2 暗龍骨吊頂工程
6.2.1 本節適用於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柵等為飾面材料的暗龍骨吊頂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6.2.2 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2.3 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6.2.4 暗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龍骨和飾面材料的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6.2.5 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經過表面防腐處理;木吊桿、龍骨應進行防腐、防火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2.6 石膏板的接縫應按其施工工藝標准進行板縫防裂處理。安裝雙層石膏板時,面層板與基層板的接縫應錯開,並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接縫。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6.2.7 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2.8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
6.2.9 金屬吊桿、龍骨的接縫應均勻一致,角縫應吻合,表面應平整,無翹曲、錘印。木質吊桿、龍骨應順直,無劈裂、變形。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6.2.10 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6.2.11 暗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2.11的規定。
表6.2.11 暗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6.3 明龍骨吊頂工程
6.3.1 本節適用於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柵等為飾面材料的明龍骨吊頂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6.3.2 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3.3 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當飾面材料為玻璃板時,應使用安全玻璃或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6.3.4 飾面材料的安裝應穩固嚴密。飾面材料與龍骨的搭接寬度應大於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尺量檢查。
6.3.5 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表面防腐處理;木龍骨應進行防腐、防火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3.6 明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和龍骨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6.3.7 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飾面板與明龍骨的搭接應平整、吻合,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3.8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
6.3.9 金屬龍骨的接縫應平整、吻合、顏色一致,不得有劃傷、擦傷等表面缺陷。木質龍骨應平整、順直,無劈裂。
檢驗方法:觀察。
6.3.10 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6.3.11 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3.11的規定。
④ 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監測儀器設備埋設單元工程施工工序質量驗收評定表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規范要求合格率必
1)主控項目,檢驗結果應全部符合SL632—2012要求。
2)一般項目,逐項應有70%及以上的檢驗點合格,且不合格點不應集中分布。
3)各項報驗資料應符合SL632—2012要求。
(2)優良標准。
1)主控項目,檢驗結果應全部符合SL632—2012要求。
2)一般項目,逐項應有90%及以上的檢驗點合格,且不合格點不應集中分布。
3)各項報驗資料應符合SL632—2012要求。
⑤ 吊頂龍骨安裝施工方法
1適用范圍
適用於***分公司所承建的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木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柵等為飾面材料的明龍骨吊頂工程。
2施工准備
2.1材料准備
2.1.1 龍骨: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按設計要求)。
2.1.2 零配件:吊掛件、連接件、插接件、吊桿、射釘、自攻螺釘等。
2.1.3 飾面板: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玻璃 板、塑料板或格柵等飾面材料。
2.2主要機具設備
2.2.1 電動工具:電鋸、無齒鋸、手槍鑽、射釘槍、沖擊電錘、電動螺絲刀、電焊機等。
2.2.2 手動工具:拉鉚槍、氣動直釘槍、氣動碼釘槍、手鋸、手刨、鉗子、螺絲刀、扳手、鋼捲尺、水平尺、線墜等。
2.3作業條件
2.3.1 吊頂方案已經審批,已作技術、安全書面交底。
2.3.2 龍骨安裝前,吊頂內各種管線已安裝完成並進行了隱蔽驗收,房間凈高、洞口、標高經復核符合設計要求,通風口、燈位及各種露明孔口位置已確定。
2.3.3 罩面板安裝前,吊頂內水管試壓驗收合格,吊桿及預埋件已作防腐處理,木龍骨已作防火、防蛀、防腐處理。
2.3.4 面板安裝前,牆、柱面裝飾基本完成,塗料只剩最後一遍面漆並經驗收合格。
2.3.5 輕鋼龍骨頂棚在大面積施工前,應做一間樣板,對頂棚的起拱度、燈槽洞口的構造處理、分塊及固定方法等經試裝並經鑒定認可後方可大面積施工。
3施工工藝
3.1工藝流程
頂棚標高彈水平線→劃龍骨分檔線→吊桿安裝→主龍骨安裝→次龍骨安裝→面板安裝
3.2操作工藝
3.2.1 彈線:根據標高水平線,用尺豎向量至頂棚設計標高,沿牆四周彈頂棚標高水平線,並沿頂棚的標高水平線,在牆面劃好龍骨分檔位置線。
3.2.2 吊桿安裝:先在吊桿的一端配裝好吊桿螺母,再根據彈好的頂棚標高水平線及龍骨位置線,確定吊桿下的端頭的標高,按主龍骨位置及吊掛間距,將吊桿的另一端與樓板連接固定。吊桿距主龍骨端部不得超過300㎜,否則應增加吊桿。吊頂燈具、風口及檢修口等應設附加吊桿。
3.2.3 主龍骨的安裝:在主龍骨上預先裝好吊掛件,將組裝吊掛件的主龍骨,按分檔線位置使吊掛件穿入相應的吊桿螺母,擰好螺母。主龍骨之間採用連接件連接,拉線調整起拱高度。主龍骨平行房間長向安裝,起拱高度為房間短跨的1/200~1/300,主龍骨的懸臂端不應大於300㎜,否則應增設吊桿,主龍骨的接長應採用對接,相鄰龍骨的接頭要相互錯開。
3.2.4 次龍骨安裝:按已彈好的次龍骨分檔線,卡放次龍骨吊掛件,按設計規定的次龍骨間距,將次龍骨通過吊掛件吊掛在主龍骨上,設計無要求時,一般間距為500-600。
3.2.5 面板安裝:頂棚面板按設計選用,將面板直接擱於龍骨上。安裝時應注意板背的箭頭方向和白線方向一致,以保證花樣圖案的整體性。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溫感、噴淋頭、風口、廣播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3.3質量檢查
3.3.1 檢驗批劃分:同一品種的吊頂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吊頂面積30㎡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3.3.2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並不得少於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
4質量標准
4.1主控項目
4.1.1 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1.2 明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和龍骨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4.1.3 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表面防腐處理;木龍骨應進行防腐、放火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1.4 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當飾面材料為玻璃板時,應使用安全玻璃或採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4.1.5 飾面材料的安裝應穩固嚴密。飾面材料與龍骨的塔接寬度應大於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檢查方法:觀察;手扳檢查;尺量檢查。
4.2一般項目
4.2.1 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飾面板與明龍骨的搭接應平整、吻合,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尺量檢查。
4.2.2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3 金屬龍骨的接縫應平整、吻合、顏色一致,不得有劃傷、擦傷等表面缺陷。木質龍骨應平整、順直、無劈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4 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4.2.5 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4.2.5的規定。
檢驗方法:按表4.2.5的方法進行
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4.2.5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 驗 方 法
紙面石膏板
金屬板
礦棉板
木板、塑料板、格柵
1
表面平整度
3
2
3
2
用2米靠尺和塞尺檢查
2
接縫直線度
3
2
3
3
拉5米,不足5米拉通線用鋼直尺
3
接縫高低差
1
1
2
1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5施工注意事項
5.1 吊頂龍骨必須牢固、平整:利用吊桿或吊筋螺栓調整拱高。安裝龍骨時應嚴格按放線的水平標准線和規方線組裝周遍龍骨。受力節點應裝釘嚴密、牢固,保證龍骨的整體剛度。龍骨的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縱橫拱度均勻,相互適應。吊頂龍骨嚴禁有硬彎,如有必須調直再進行固定。
5.2 吊頂面層必須平整:施工前應彈線,中間按平線起拱。長龍骨的接長應採用對接;相鄰龍骨接頭要錯開,避免主龍骨向邊傾斜。龍骨固安裝完畢,應經檢查合格後再安裝飾面板。吊件必須安裝牢固,嚴禁松動變形。龍骨分格的幾何尺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飾面板塊的模數。飾面板的品種、規格符合設計要求,外觀質量必須符合材料技術標準的規定。
5.3 大於3㎏的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
5.4 高處作業應符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的相關規定;腳手架搭設應符合有關規范要求。現場用電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的相關規定。
6成品保護
6.1 輕鋼龍骨及罩面板安裝應注意保護頂棚內各種管線。輕鋼龍骨的吊桿、龍骨不準固定在通風管線及其他設備、管道上。
6.2 輕鋼龍骨、罩面板及其他吊頂材料在入場存放、使用過程中嚴格管理,保證不變形、不受潮、不生銹。
6.3 施工頂棚部位已安裝的門窗,已施工完畢的地面、牆面、窗檯等應注意保護,防止污損。
6.4 已裝輕鋼龍骨不得上人踩踏。其他工種吊掛件,不得吊於輕鋼龍骨上。
6.5 為了保護成品,罩面板安裝必須在棚內管道、試水、保溫一切工序全部完成驗收後進行。
7安全環保措施
7.1 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環保意識教育,嚴格遵守公司關於《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作業指導書》的有關規定。
7.2 吊頂工程的腳手架搭設應符合建築施工安全標准。
7.3 有噪音的電動工具應在規定的作業時間內施工,防止噪音污染、擾民。
7.4 施工現場必須工完場清,廢棄物應按環保要求分類堆放及消納(如廢塑料板、礦棉板、硅鈣板等)。
7.5 施工過程中防止粉塵污染。
8質量記錄
8.1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
8.2 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8.3 隱蔽工程記錄。
8.4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8.5 經審批的施工方案或技術交底記錄。
⑥ 明龍骨吊頂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主控項目包括什麼
1.應符合設計要求的規定。
2.吊桿、龍骨安裝必須牢固的規定。(主龍骨應吊掛在吊桿上,主龍骨及吊桿間距一般取1000mm;吊桿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超過300mm,否則應增加吊桿。)
3.飾面材料的安裝應穩固嚴密,當採用玻璃板時應使用安全玻璃或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飾面材料與龍骨的搭接寬度應大於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⑦ 土建的檢驗批怎麼做
土建的檢驗批驗收記錄很多,要熟悉規范和施工現場情況。鋼筋檢驗批的加工、安裝、焊接、隱蔽檢驗批要分別填寫報驗。如:鋼筋加工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Ⅰ)010602□□020102□□單位(子單位)工程名稱XXX商貿城A1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稱地基與基礎分部驗收部位基礎樁施工單位XX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XXX分包單位 分包項目經理 施工執行標准名稱及編號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施工單位檢查評定記錄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記錄主 控 項 目1力學性能檢驗第5.2.1條�0�0 2抗震用鋼筋強度測值第5.2.2條�0�03化學成分等專項檢驗第5.2.3條¤4受力鋼筋的彎鉤和彎折第5.3.1條¤5箍筋彎鉤形式第5.3.2條�0�0一 般 項 目1外觀質量第5.2.4條�0�0 2鋼筋調直第5.3.3條�0�03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受力鋼筋順長度方向全長的凈尺寸±10mm-5+6+1+9-2+4+5-7+12+6彎起鋼筋的彎折位置±20mm 箍筋內凈尺寸±5mm-3+5-2+4+1+3-5+2+3+4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專業工長(施工員) 施工班組長 主控項目全部合格,一般項目滿足規范規定要求。 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 年 月 日監理(建設)單位驗收結論 專業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 鋼筋安裝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Ⅱ)010602□□020102□□單位(子單位)工程名稱XXX商貿城A1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稱地基與基礎分部驗收部位基礎樁施工單位XXX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XXX分包單位 分包項目經理 施工執行標准名稱及編號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施工單位檢查評定記錄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記錄主控項目1縱向受力鋼筋的連接方式第5.4.1條¤ 2機械連接和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第5.4.2條¤3受力鋼筋的品種、級別、規格和數量第5.5.1條�0�0一 般 項 目1接頭位置和數量第5.4.3條¤ 2機械連接、焊接的外觀質量第5.4.4條¤3機械連接、焊接的接頭面積百分率第5.4.5條¤4綁扎搭接頭面積百分率和搭接長度第5.4.6條¤5搭接長度范圍內的箍筋第5.4.6條附錄B¤6鋼筋安裝允許偏差 綁扎鋼筋網長、寬±10mm 網眼尺寸±20mm 綁扎鋼筋骨架長±10mm-3+5+7-2+8+6+4-1+7+6寬、高±5mm-2+5+4+3-1+5+6+1+4-3受力鋼筋間距±10mm-5+7-2+5-8+6+3-1+6+8排距±5mm 保護層厚度基礎±10mm 柱、梁±5mm 板、牆、殼±3mm-3+2+1-2+2+10+3-2+1綁扎箍筋、橫向鋼筋間距±20mm 鋼筋彎起點位置20mm 預埋件中心線位置5mm 水平高差+3,0mm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專業工長(施工員) 施工班組長 主控項目全部合格,一般項目滿足規范規定要求。 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 2005年12月25日監理(建設)單位驗收結論 專業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
⑧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有哪些標准
國家《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強制性條文有:
1、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必須進行設計,並出具完整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2、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必須保證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當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改動或增加荷載時,必須由原結構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有關原始資料,對既有建築結構的安全性進行核驗、確認。
3、建築裝飾裝修所使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火、防腐和防蟲處理。
4、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中,嚴禁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變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或主要使用功能;嚴禁未經設計確認和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拆改水、暖、電、燃氣、通訊等配套設計。
5、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並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棄物、雜訊、振動等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牆和頂棚的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貼牢固。
7、建築外門窗的安裝必須牢固。在砌體上安裝門窗嚴禁用射釘固定。
8、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
9、飾面安裝工程的預埋件(或後置埋件)、連接件的數量、規格、位置、連接方法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後置埋件的現場拉拔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飾面板安裝必須牢固。
10、飾面磚粘貼必須牢固。
11、隱框、半隱框幕牆所採用的結構粘結材料必須是中性硅酮結構密封膠,其性能必須符合《建築用硅酮結構密封膠》(GB17776)的規定;硅酮結構密封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12、主體結構與幕牆連接的各種預埋件,其數量、規格、位置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要求。
13、幕牆的金屬框架與主體結構預埋件的連接、立柱與橫梁的連接及幕牆面板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必須牢固。
14、護欄高度、欄桿間距、安裝位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護欄安裝必須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