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單位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是哪些
1.辦公用品采購時堅持2人以上去采購,不固定采購地點,對於大批量的辦公用品采購,要比品牌、比質量、比價格;
2.加強責任意識,強化崗位責任;
3.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
4.認真履行辦公室的崗位責任制。
5.嚴格按照《汽車用油管理規定》、《機動車輛管理規定》、《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管理規定》進行車輛管理、使用和維修,防止發生違規行為。
『貳』 建築工地黨員要注意什麼廉政風險
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處於廉政風險的高危區位,建立崗位風險預警防範機制,是我們黨在政治生活和黨的廉政建設中一個具有現實意義的研究課題。在單位中,處於重點領域和特殊崗位的領導幹部,一旦他們道德滑坡、決策失誤,權力的執行就會發生偏差,再加上社會上誘惑很大,很難自覺抵制腐敗。
一、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政風險現狀
近年來,上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預防和懲治腐敗,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腐敗行為也得到了明顯遏制。但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政建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對廉政風險防範的意識不強。由於受過去計劃經濟思想和政治體制、行政體制改革緩慢的影響,在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仍存在沿用計劃經濟時代思維模式去想問題、作決策、抓工作,廉政風險防範的意識不強。比如:有的「大鍋飯」思想較嚴重,有的單位領導或者將本單位的資產視為小團體資產,隨意處置;或者對家底不清,固定資產或者無帳,或者有帳無實,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有的視公權為私權,濫用行政審批權、財權、人事權,從中索、拿、卡、要。
(二)對重點職權人物的監管乏力。行政事業單位是人財物高度集中的單位,每個公職人員都或多或少掌握著一定的權力。稍有思想不單純、動機不純的人就會以國家財產謀取小團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特別是單位負責人的管理漏洞大,監督乏力,有的單位領導人集黨政權力於一身,搞個人或極少數人說了算,往往一句話就能決定職工的進出升降,一支筆就可以開支大額資金;有的股(所、隊)長掌握人事、資金或行政審批等權力的初始審核把關權,單位分管領導對其不好監管,有的甚至與其結成利益共同體;有的機關效率低下,作風漂浮,執法不嚴現象時有發生。
(三)教育管理與發展形勢相脫節。一些單位幹部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實,忽視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致使黨員幹部隊伍思想素質得不到提高,少數同志理想信念淡化,廉政風險防範的「免疫力」下降。對人員管理抓得不緊,重業務能力輕思想作風表現的傾向在一些單位和領導同志頭腦中始終不同程度存在。少數領導幹部對公職人員平時出現的不良思想反映和作風表現聽之任之,以為是個人小節,不必「小題大作」。個別公職人員不重視政治學習和世界觀改造,對自身要求不夠嚴格,交友不慎,廉政風險意識淡薄。
(四)廉政風險防範體制機制滯後。部分黨員幹部思想觀念仍停留在傳統觀念上,自覺不自覺地用老眼光看人,用老經驗辦事,用老辦法處理問題。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政風險敏感性不強,認識不夠到位,不能根據變化著的形勢任務和遇到的問題障礙盡早拿出應對措施。在工作中,依賴人的思想覺悟,缺乏必要的制度設計和流程安排以規避廉政風險。一些單位自行制定的措施規定缺乏封閉性、配套性和連慣性。從總體上看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範機制制度仍處在探索形成階段,嚴重滯後於當前面臨的反腐斗爭形勢。
(五)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發案率居高不下。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掌握著巨大的人、財、事、物權,在巨額利益驅動和誘惑下,其違紀違法案件發案率居高不下。據統計,2012年全國共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舉報1.11萬件,立案5956件,查實5022件,3780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331名黨員幹部受到組織處理,1097名黨員幹部被移送機關;糾正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中的違法違規問題2.75萬個,3891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糾正環境保護違法違規問題2.21萬個,30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有的案件涉案金額之大、作案手段之直接、惡劣,令人觸目驚心。如:遼寧省撫順市國土規劃局原局長江潤黎、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利用為開發商拿地、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等機會搞權錢交易,甚至直接造假套取土地補償金,斂財逾億元,其中羅亞平一人涉貪上億,被稱為「職級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
『叄』 鐵路工程質量驗收階段廉政風險有哪些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案件多發的原因是綜合性的,既有社會大環境的影響,又有部門(行業)內部小環境的因素,既有客觀原因,又有主觀因素,總體上,可歸納為下列五個方面。
1.存在體制性因素。現行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體制,屬於相對比較封閉的運行方式,存在著融資、投資、建設、驗收、管理 「五位一體」的情況,集決策、執行、監督於一身,項目法人的設立、建管人員的任用缺乏制衡,建設項目的勘測、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等各環節缺乏有效制約和監督,其本質就是「政企不分、官商一體」,這對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推進具有十分明顯的作用,但也存在容易誘發人為因素的空隙,稍有不慎,容易導致腐敗問題的發生。
2.存在制度性缺損問題。從交通工程建設的具體環節和運行程序來看,雖然各項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已基本建立,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在制度設計中,重製度制定,輕可操作性,使制度執行不到位;在制度的監督中,重個體監督,輕建設主體程序規范,使制度的權威性降低;在實際工作中,對工程分包、物資設備采購、設計變更、質量監理、工程驗收及資金撥付等環節的監管還不夠嚴密;在評委專家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跟蹤監管措施。
3.存在著監督乏力問題。剖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案件可以發現,大多數發案單位黨內監督、制度監督流於形式,存在著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淺、下級監督太軟、法律監督太晚的問題,這就使得監督在相當程度上依靠自我監督。在這種情況下,一些身處關鍵崗位、權力集中崗位的黨員幹部就長期處於「他律形同虛設」的境地,一旦自律的堤壩決口,腐敗便是不言而喻的事。此外,為便於工作的開展,大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設立各種臨時性機構,如建設工程指揮部等。臨時性機構人員都是從各有關職能部門抽調,其中,有些地區由於編制趨緊等因素,往往採取一人兼職多份工作的做法,事實上形成「一人身兼多份高風險崗位」的情況,無疑,更增加了廉政的風險。
4.存在著「僧多粥少」惡性競爭。由於交通建設市場總體上「僧多粥少」的情況比較突出,一些承包商為了在競爭中贏得先機,施展種種伎倆來「攻城拔寨」;不少承包人或施工者在工程建設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明知是違法的事,也要搞「變通」的辦法;有些承包商則惡意低價中標,然後,腐蝕相關管理人員使他們放棄職責或違規行使權力,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獲取非法的商業利益。如此「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做法,惡化了交通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環境,加大了廉政風險。
5.外部環境方面具有腐敗的「溫床」。一方面我國還處於新舊經濟管理體制的轉型時期,在制度安排上如何避免腐敗還處於探索階段。另一方面,社會的價值失范和道德約束乏力導致「腐文化」盛行,在傳統的價值觀受到沖擊和被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人們思想空虛而在道德上自甘墮落的情況有了市場,直接導致了社會價值觀的扭曲和腐敗案件的多發。
『肆』 建設工程廉政風險點有哪些
參與方都有風險,甲方、乙方、監理、分包、政府監督機構都有不同的風險;
只要有利益關系在裡面,就有廉政風險,一個有所求,一個能給予,風險就產生了。
『伍』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潛在廉政風險有哪些
1.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標準的情況,2.工程主體結構實體質量3.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4.竣工驗收監督5.對違法行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