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綜合驗收和竣工驗收有什麼區分
綜合驗收主要包括:1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 、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3、住宅產業化技術落實、4、公共設施及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竣工核實5、排水許可
6、建設工程規劃核實
7、供水設施、供熱工程、燃氣工程等驗收證明
8、前期物業管理竣工核實
9、物業質保金交存證明
10、供電設施驗收等
。
而竣工驗收即是第2條
竣工驗收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後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的一次全面驗收。
竣工驗收是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
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驗收依據:
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施工圖和設備技術說明書以及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以及主管部門(公司)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文件等。
從國外引進新技術或成套設備的項目以及中外合資建設項目,還應按照簽訂的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等資料,進行驗收。
2. 建築工程竣工後,因著急使用而入駐,算是驗收合格嘛
驗收分為竣工驗收和綜合驗收,您指的是哪一種?如果是尚未竣工驗收則不得交付使用,已經竣工驗收尚未綜合驗收,但業主已經入住,視為已經驗收,但是並不證明驗收合格。
3.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定義是什麼
工程完成交工,再經過缺陷責任期(質保期)後的檢測驗收。
4. 工程上規范標準是什麼,怎樣才算驗收合格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並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15日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質量監督機構不再承擔代表政府直接參與建設工程檢驗的職責。
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對建設工程的質量進行驗收,並形成由各單位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在法定期限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部門在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許可文件後出具《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對於建設單位拖延竣工驗收的,可以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32.3的規定予以處理,即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已被認可.
5. 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證 是什麼 是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證書嗎
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是確認整個工程合乎標準的證書,和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證書是一樣的。
一、工程的竣工驗收證書指建設項目竣工正式驗收時,在通過聽取匯報、檢查現場和審閱竣工資料等調查研究後,確認整個工程合乎標準的建設內容、工程質量要求、生產能力和經濟效益,由工程驗收委員會或小組全體成員簽署的證書。
竣工驗收證書內容包括:
(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項目批准單位、建設單位、主要設計單位、主要施工單位、建設規模、工程內容,總投資、設備材料數量、建設進度等);
(2)驗收委員會對建設項目的評價和意見;
(3)工程未完事宜的處理意見;
(4)全體成員簽名。
竣工驗收證書要隨同全部竣工驗收資料存入工程技術檔案,並報送主管部門備案。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5)什麼叫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擴展閱讀: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主要程序
1.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並且符合《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2.由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竣工驗收,並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3.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組成的專家組實施驗收。
4.建設單位必須在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應及時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備案機關)備案。
6.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5工作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7.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檔案資料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進行預驗收,並簽署驗收意見。
8.備案機關在驗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後,在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驗收備案意見並簽章。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
6. 竣工驗收合格的條件是什麼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二、同時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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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竣工驗收怎麼樣才算合格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並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15日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質量監督機構不再承擔代表政府直接參與建設工程檢驗的職責。
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對建設工程的質量進行驗收,並形成由各單位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在法定期限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部門在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許可文件後出具《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對於建設單位拖延竣工驗收的,可以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32.3的規定予以處理,即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已被認可.
8. 什麼叫竣工驗收
我認為:
應該是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圖紙設計的內容,質量、程序符合規范要求就可以竣工驗收了。
比如:合同只約定你主體施工工程,你能等裝修工程完成嗎? 所以關鍵是合同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