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怎麼填寫
匯總表滿分為100分。各分項檢查表在匯總表中所佔的滿分分值應分別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腳手架10分、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10分、「三寶」、「四口」防護10分、施工用電10分、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裝5分和施工機具5分。在匯總表中分項項目實得分數應按下式計算:
在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匯總表中該項應得滿分分值 X 該項檢查評分表實得分數)/100
檢查中遇有缺項時,匯總表總得分應按下式換算:
遇有缺項時匯總表總得分=(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按各對應的實得分值之和 X 實查項目在匯總表中應得滿分的分值之和)X100
註:匯總表總得分應為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