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危房改造的問題
自2008年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農村危房改造和擴大試點至今,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已實施8個年頭,截止2014年底全國累計改造農村危房1565萬戶,2015年至2017年國家規劃改造農村危房1060萬戶。作為扶貧攻堅的配套政策,農村危房改造有效改善了困難群眾的住房條件,讓困難群眾感到國家在扶貧攻堅是下真決心的,是真正想為群眾帶去實惠的重要舉措。但是由於這項政策連續幾年處於擴大試點模式,相關部門疏於監管,從今年基層審計機關審計結果來看,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應引起我們相關部門的重視。
一、農村危房改造中需要遵循的准則
(一)滿足居住要求
在對農村危房進行改造的過程中要與農村實際情況相結合,在使新建的房屋符合相關准則的同時也要確保房屋的經濟實用,最終保證新建的房屋滿足人們最基本的居住要求。
(二)嚴格按照規程操作
農村危房的改造一定要遵守嚴格按照規程進行操作的准則,要使群眾能夠清楚的了解相關的扶助策略、申請的要求以及最終的審批結果,並實施群眾監督等政策。
(三)按照人們的真實意願進行改造
由於農村危房改造的主要角色是農村貧困百姓,所以,在進行改造的時候要按照他們的真實意願進行改造,要尊重他們的想法,使危房改造的最終效果符合他
㈡ 危房改造政策2015年
㈢ 危房改造能否同鄉鎮異地重建
您好!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三部委有關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建村〔2014〕66號)等要求,為切實做好2015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法。一、目標任務2015年,計劃完成1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優先支持貧困地區及貧困殘疾人家庭。二、補助對象與標准(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二)政府補助標准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政府分類補助標准為:1.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戶均2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6萬元。2.其他貧困家庭重建房屋戶均1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4萬元。上述政府補助部分,中央財政按戶均7500元補助,國貧縣和比照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區),省級按戶均3000元補助,其他一般縣(市、區),省級按戶均2000元補助,由各地根據改造方式統籌安排。除中央和省級補助外,其餘政府補助部分由市縣承擔。市縣級財政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市縣級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各縣(市、區)應根據下達的危房改造任務和補助資金總額,細化落實措施,合理安排各鄉(鎮)、村的危房改造任務,科學確定重建戶、修繕加固戶數量。三、改造方式與時限(一)改造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體危險(D級)的,原則上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危房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傳統村落和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優先安排,已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義推進村莊整體遷並。(二)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完成全省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四、改造要求農村危房改造要嚴格執行《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導則》。(一)加強危房改造管理1.嚴格把握改造對象。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實行農戶自願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補助對象認定程序,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同時,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審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縣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並徵得農戶同意公開其有關信息。2.嚴格執行建設標准。農村危房改造要執行最低建設要求,改造後住房須建築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後住房建築面積要達到人均不低於13平方米;戶均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強引導和規范,積極組織制定農房設計方案,防止群眾盲目攀比、超標准建房。農房設計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地方建築風格,注重保持田園風光和傳統風貌。3.強化農房建設監管。各地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號)。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編印和發放農房抗震設防手冊或掛圖,向廣大農民宣傳和普及抗震設計常識。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要健全和加強鄉鎮建設管理機構,加強鄉鎮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築工匠培訓與管理,提高服務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的能力。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築工匠或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並按合同約定對所改造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鄉鎮建設管理員要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礎、抗震措施和關鍵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基本建設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並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記錄。4.加強傳統民居保護和農房風貌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對傳統民居的保護。對於傳統村落范圍內的傳統民居,要嚴格按規劃實施修繕和改造。要在保證安全和經濟的條件下,提高農村危房改造的農房風貌建設水平。加強對農房風貌建設的技術指導與管理,注重在建築形式、細部構造、室內外裝飾等方面延續民居風格,推動建設具有傳統民居特色的現代農房。加強農房風貌綜合建設,開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後農房與院落及周邊環境相協調。5.加強工程驗收管理。危房改造結束後,應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工作由縣級農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鄉鎮、村等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重點包括工程完成情況、工程質量情況、是否符合年初計劃等。市級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門組織進行復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制度,完善激勵約束並重、獎懲結合的任務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逐級開展年度績效評價,綜合評價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落實與政策執行情況。(二)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法》(財社〔2011〕8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要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並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使用,執行規定標准,直接將資金補助到危房改造戶,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市縣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強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享受補助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凡經舉報、媒體曝光等途徑反映農村危房改造問題嚴重,查證屬實的,將不再安排該縣(市、區)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標。(三)完善檔案、信息管理1.完善農戶檔案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議等材料,其中檔案表按照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信息系統公布的樣表製作。今年,將制定農戶檔案管理法,進一步規范農戶檔案管理。在此基礎上,嚴格執行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准確錄入系統。各地要提高農戶檔案錄入數據質量,加強對錄入信息的審核與抽驗。2.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於每月3日前將上月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組織編印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將建設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以簡報、通報等形式,及時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要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研究和解決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望採納,謝謝
㈣ 農村危房改造由政府哪個部門管
危房改造是政府行為,屬於政府的階段性工作,一般情況下政府會設立臨時性的組織機構(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或辦公室)來組織實施,這類機構設在住建委或新農村建設辦公室。
農村危房改造由村級評議、鎮級審核、縣級批准、市級備案、組織實施。
根據省下達的年度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和補助資金,結合實際,組織實施。危房改造戶具備下列條件的,可開工建設:
1、需要佔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門依照國家規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莊空閑地的,由鎮政府批准建設;
2、已完成施工圖設計(含簡易圖)或已選定參考樣圖;
3、已選定施工隊伍或建築工匠;
4、已籌集足夠的建設資金。施工隊伍或建築工匠要按照施工圖紙、有關技術規范和標准進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建築材料和構件,不得偷工減料,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4)鎮危房改造工程質量監管制度擴展閱讀:
農村危房是指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屬於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屬整棟危房(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
危房改造應執行「三最兩就」原則,即「三最」,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兩就」,採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㈤ 危房加固國家及建設局有相關的文件嗎、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農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農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做好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務
2014年中央支持全國266萬貧困農戶改造危房,其中: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貧困地區105萬戶,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15萬戶,東北、西北、華北等「三北」地區和西藏自治區14萬農戶結合危房改造開展建築節能示範。各省(區、市)危房改造任務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確定。
二、補助對象與補助標准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農戶自願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補助對象的認定程序,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同時,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縣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並徵得農戶同意公開其有關信息。
2014年中央補助標准為每戶平均7500元,在此基礎上對貧困地區每戶增加1000元補助,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築節能示範戶每戶分別增加2500元補助。各省(區、市)要依據改造方式、建設標准、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省級分類補助標准,落實對特困地區、特困農戶在補助標准上的傾斜照顧。
三、資金籌集和使用管理
2014年中央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30億元(含中央預算內投資35億元),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達。中央補助資金根據農戶數、危房數、地區財力差別、上年地方補助資金落實情況、工作績效等因素進行分配。各地要採取積極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將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災害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扶貧安居等資金與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有機銜接,通過政府補助、銀行信貸、社會捐助、農民自籌等多渠道籌措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地方各級財政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地方補助資金和項目管理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省級財政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幫助自籌資金確有困難的特困戶解決危房改造資金問題。各地要利用好中央財政提前下達資金,支持貧困農戶提前備工備料。
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並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使用,健全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准,直接將資金補助到危房改造戶,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時下達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
四、科學制定實施方案
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認真組織編制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明確政策措施、任務分配、資金安排和監管要求,並於今年8月上旬聯合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以下簡稱3部委)。各省(區、市)分配危房改造任務要綜合考慮各縣的實際需求、建設與管理能力、地方財力、工作績效等因素,確保安排到貧困地區的任務不低於中央下達的貧困地區任務量。各縣要細化落實措施,合理安排各鄉(鎮)、村的危房改造任務。
五、合理選擇改造建設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體危險(D級)的,原則上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危房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保護發展規劃已經批準的傳統村落和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優先安排,已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義推進村莊整體遷並。積極編制村莊規劃,統籌協調道路、供水、沼氣、環保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境。陸地邊境一線農村危房改造以原址為主,確需異址新建的,應靠緊邊境,不得後移。
六、嚴格執行建設標准
農村危房改造要達到基本建設要求,改造後住房須建築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後住房建築面積要達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戶均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加強引導和規范,積極組織制定農房設計方案,注重為危房改造戶將來擴建住房預留好介面,防止群眾盲目攀比、超標准建房。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及時組織驗收,逐戶逐項檢查和填寫驗收表。需檢查項目全部合格的視為驗收合格,否則視為不合格,凡驗收不合格的須整改合格方能全額撥付補助款項。
七、強化質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11〕115號)。農房設計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建築風格,注重保持田園風光與傳統風貌,可以選用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推薦使用的通用圖、有資格的個人或有資質的單位的設計方案,或由承擔任務的農村建築工匠設計。農村危房改造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築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築工匠或者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並按合同約定對所改造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鄉鎮建設管理員要加強對農房設計的指導和審查,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礎、抗震措施和關鍵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及時到現場逐戶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基本建設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並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記錄。
地方各級尤其是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編印和發放農房抗震設防手冊或掛圖,向廣大農民宣傳和普及抗震設防常識,同時加強危房改造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加強地方建築材料利用研究,傳承和改進傳統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標準的就地取材建房技術方案,推進農房建設技術進步。開設危房改造咨詢窗口,面向農民提供危房改造技術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結合建材下鄉,組織協調主要建築材料的生產、采購與運輸,並免費為農民提供主要建築材料質量檢測服務。各地要健全和加強鄉鎮建設管理機構,加強鄉鎮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築工匠培訓與管理,提高服務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八、加強傳統民居保護和農房風貌建設
農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對傳統民居的保護。對於傳統村落范圍內的傳統民居,在所在村落的保護發展規劃未經批准前,原則上暫不安排農村危房改造任務;保護發展規劃已經批準的,要嚴格按規劃實施修繕和改造。各地要在保證安全和經濟的條件下,提高農村危房改造的農房風貌建設水平。加強對農房風貌建設的技術指導與管理,注重在建築形式、細部構造、室內外裝飾等方面延續民居風格,推動建設具有地方民居特色的現代農房。加強農房風貌綜合建設,開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後農房與院落及周邊環境相協調。
九、完善農戶檔案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議等材料,其中檔案表按照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公布的最新樣表製作。在完善和規范農戶紙質檔案管理與保存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完整、准確地錄入信息系統。各地要按照績效考評和試行農戶檔案信息公開的要求,加快農戶檔案錄入進度,提高錄入數據質量,加強對已錄入農戶檔案信息的審核與抽驗,合理處置系統中重復的農戶檔案。改造後農戶住房產權歸農戶所有,並根據實際做好產權登記。
十、推進建築節能示範
建築節能示範地區各縣要安排不少於5個相對集中的示範點(村),有條件的縣每個鄉鎮安排一個示範點(村)。每戶建築節能示範戶要採用2項以上的房屋圍護結構建築節能技術措施。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總結近年建築節能示範經驗與做法,制定和完善技術方案與措施;充實省級技術指導組力量,加強技術指導與巡查;及時組織中期檢查和竣工檢查,開展典型建築節能示範房節能技術檢測。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建築節能示範監督檢查要求,實行逐戶施工過程檢查和竣工驗收檢查,並做好檢查情況記錄。建築節能示範戶錄入信息系統的「改造中照片」必須反映主要建築節能措施施工現場。加強農房建築節能宣傳推廣,開展農村建築工匠建築節能技術培訓,不斷向農民普及建築節能常識。
十一、健全信息報告制度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危房改造進度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匯總並上報有關農村危房改造計劃落實、資金籌集、監督管理等情況。各地要組織編印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將建設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以簡報、通報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報3部委。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於2015年1月底前將2014年度總結報告和2015年度危房改造任務及補助資金申請報3部委。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牽頭編報2015年農村危房改造投資計劃,並於7月中旬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十二、完善監督檢查制度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關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強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享受補助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
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和發改稽察機構將對各地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大對擠占、挪用、騙取、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監督檢查和懲處力度。
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制度,完善激勵約束並重、獎懲結合的任務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逐級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參照《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試行)》(建村〔2013〕196號)實施年度績效評價,全面監督檢查當地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落實與政策執行情況。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與部門協作
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會同民政、民族事務、國土資源、扶貧、殘聯、環保、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衛生等有關部門,共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研究和解決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
㈥ 湄潭縣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的介紹
為了認真落實中央「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的重要戰略部署和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確保我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順利推進,確保危改資金專款專用和安全有效,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下簡稱農村危改資金)管理辦法。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審核批復
㈦ 農村危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請補助嗎
農村危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請補助
但是首先改造的房子和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我國危房改造的重點對象有:
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在危房改造時這幾類人,需要經過政府對房屋危險程度進行評定,然後根據實際情況給出相應的補貼標准。
2、農村危房是指年久失修,損壞嚴重對人們構成危險的宅基地。居住不能保證居住使用安全,是屬危險構件。以下是詳細的危房判別標准:
危房標准一:房屋出現嚴重的下沉、裂縫、變形、等建設基礎性現象。
危房標准二:房屋的承重柱、梁等多處出現嚴重的裂縫,並且經過處理依然持續發展。
危房標准三:房屋的承重柱、梁等出現嚴重的變形。
危房標准四:房屋牆體突然出現大面積剝落現象。
危房標准五:房屋突然出現異常的聲音,例如「劈拍」聲、爆裂聲等。
危房標准六:房屋整體嚴重傾斜,門窗變形影響正常起居使用。
(7)鎮危房改造工程質量監管制度擴展閱讀:
危房改造申請流程:
1. 戶主申請:首先戶主向當地的村委會申請,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申請表等。(資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申請表等)
2. 村委會評議:等當村委會判別提交申請資料,如果符合申請條件再提交給相應的鎮政府進行審核。
3. 鎮政府復審:等鎮政府收到相關申報材料後進行入戶核查,如果符合條件會進一步相關上報審批。
4. 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組復審:由危房相關人員入戶調查,核實危房實際情況,核定危房補助標准,再進行公示。
5. 簽訂危房改造協議:確定補貼機內,然後與政府簽訂協議,登記入冊。
6. 領取補助:等待補貼自己發放,然後領取。
參開資料:豪州市人民政府-安徽省2018年農村危房改造 實施方案
㈧ 危房改造最主要的概念是什麼
危房改造是對已經存在安全隱患的居住房屋進行修建或者拆除重建。
按照以滿足農戶量基本需求為目的,優先改造量困難、最需求群眾的量危險房屋的原則,根據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總體規劃,各階段的改造對象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級危房。
低保戶一級危房;困難房一級危房;一般戶一級危房;茅草房;「整縣推進」試點工程涉及的二、三級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二、三級危房。
按照「群眾自建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的原則,政府對各類對象和危房等級的戶均補助標准為:
(一)五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二)五保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三)五保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四)低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五)困難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1萬元。
(8)鎮危房改造工程質量監管制度擴展閱讀:
危房構成構件:危險構件是指構件已經達到其承載能力的極限狀態,並不適於繼續承載的變形。
構件單位
1、基礎
(a)獨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單個基礎為單位;
(b)條形基礎以一個自然間的單面長度為單位;
(c)滿堂紅基礎以一個自然間的面積為單位。
2、牆以一層高、一個自然間的一面為單位;
3、柱以一層高、一根為單位;
4 、梁、擱柵、檁條等以一個跨度、一根為單位。
5、預制板以塊、搗制板以一個自然間的面積為單位;
6、屋架以一榀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