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工程分部驗收是否總監必須參加
分部工程驗收總監應該要參加的,因為分部工程驗收的簽字是由總監簽的,而不是專業工程師了。
2. 房屋建築工程竣工初步驗收由誰主持,又有哪些單位為參與驗收
房屋建築工程竣工初步驗收由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無監理單位介入的由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單位共同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可通知建設單位參與)。
3. 建築基礎、主體結構驗收由誰組織
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工程竣工驗收是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後一項工作。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3)建設工程主體驗收項目負責人參加擴展閱讀:
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並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
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整改完成報告書要求詳細記錄整改完成情況,並由建設方簽字加蓋公章、主監員確認整改完成情況,若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未有整改內容,也需要業主(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定。
4.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驗收由誰組織
施工單位。
主體結構屬於分部工程,《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6.0.2條明文規定: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分項工程由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或者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勘察和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的技術部門和質量部門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建設工程主體驗收項目負責人參加擴展閱讀: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5. 主體結構驗收到底是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還是建設單位組織
主體工程屬於分部工程,應當由總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驗收。如果工程項目委託監理的,通常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沒有委託監理的項目則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驗收。
要弄清楚建築工程驗收的組織問題,就得弄清楚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分別由什麼人組織、什麼人參加。按照規定,分項工程由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或者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勘察和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的技術部門和質量部門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則是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需要注意的是,分項工程和分部工程驗收是由相關參建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組織和參加驗收,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則是相關參建單位組織和參加驗收,參加驗收的是各相關單位所派人員。
另外,在實踐中各項驗收除了按照規定要求外,還要根據施工承包合同、監理委託合同以及勘察、設計合同中的相關約定。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請設計單位參加,專業工程分包的,相關專業分包單位也應當參加。
6.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驗收需要參加的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93號),建築工程驗收要參加的部門有:
檢驗批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專業工長等進行驗收。
分部工程有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驗收。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由假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
7. 建築工程主體驗收由誰組織,哪五方參與
監理組織、施工、監理、甲方、勘察、設計單位參加。
1、現場條件。結構封頂,屋面板模板拆除完畢,屋面板砼試塊報告合格,磚牆構造柱欄板等二次結構完成。
2、結構實體檢驗完成。包括砼同條件試塊,樓板厚度檢測,有的地方還要求回彈等等。
3、結構分戶驗收完成。
4、砼試塊評定,砌築砂漿試塊評定,沉降觀測等資料匯總。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形成結構自評報告。
5、監理評定合格,可以組織各單位進行結構驗收會。包括甲方,監理,設計,施工,地勘,質監站。
(7)建設工程主體驗收項目負責人參加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竣工驗收應依據下列文件:
1、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及說明書;
2、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
3、設備技術說明書;
4、設計變更通知書;
5、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驗收標准。具體項目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屋面、建築給排水、建築電氣通風、空調智能建築和其它。
6、特殊設防類:指使用上有特殊設施,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築工程和地震時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等特別重大災害後果,需要進行特殊設防的建築。簡稱甲類。
8. 房屋建築工程基礎、主體驗收是否必須要建設單位參加,有沒有國家性的規范或者依據
必須建設單位參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第6章「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有專門規定,其它法規也有類似規定。
附: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第6章: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6.0.1 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6.0.2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6.0.3 單位工程完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6.0.4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6.0.5 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准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員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後,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6.0.6 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
6.0.7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9.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程序是怎樣的需要哪些人員參加
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要組織自檢。自檢後總監理工程師要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預驗收。預驗收完成後,由施工單位正式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這個是預驗收:工程竣工 預 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施工單位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等參加,其他各單位人員可不參加。
這個是正式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項目扶著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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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竣工驗收項目負責人沒參加要簽字嗎
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3)以及《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建質[2013]171號)、《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14]124號)中,均對建築工程參建五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責任和義務、驗收的組織和程序、檔案資料的審核和簽認、質量終身責任追究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分項工程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而應參加驗收未參加且未在驗收資料上簽字的,原則上該分項或分部工程驗收無效。相關人員的質量責任和義務除應滿足國家、地方相關規定外,也應滿足企業崗位職責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