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5南寧南寧水利廳主要領導名單
南寧市水利局領導班子
發布日期:2014-03-27 李偉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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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李偉進,男,1968年5月出生,漢族,廣西博白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5月入黨。高級工程師,廣西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主持水利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
聯系橫縣、市邕江防洪排澇工程管理處。
黃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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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黃瑞華,男,1964年7月生,壯族,廣西武鳴人,199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廣西大學水電建築專業,廣西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現任南寧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組織人事、教育培訓、機關婦委會、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全市水利規劃計劃及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前期。
分管人事科、規劃計劃科。
聯系賓陽縣、市金沙湖水利工程管理所。
潘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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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潘振陽,男,1964年5月生,漢族,山東費城人,198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1月參加工作,南京陸軍指揮學院函授大學國防動員專業,南京陸軍指揮學院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南寧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水利政策法規、水事案件、水政監察及水政執法、水土保持執法監督、行政審批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市水政監察支隊。
聯系武鳴縣、市大王灘水庫管理處。。
雷光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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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雷光財,男,1961年10月生,漢族,湖南澧縣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1月參加工作,武警指揮學院武警協同指揮專業,武警指揮學院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南寧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水利管理體制及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村飲水安全方面的工作。
分管農村水利科。
聯系隆安縣、市灌溉試驗站。
袁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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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袁慶波,男,1962年10月生,漢族,河南泌陽人,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空軍導彈學院管理工程專業,空軍導彈學院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南寧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分管全市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方面工作。
分管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監測分站。
聯系馬山縣、市防汛抗旱物資儲備中心。
劉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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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劉宗曉,男,1973年1月生,漢族,河南社旗人,199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6月參加工作,華中農業大學水產學院溫地資源與環境專業,華中農業大學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現任南寧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掛任賓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陳美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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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陳美蓮,女,1969年8月生,漢族,廣西靈山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廣西區黨校研究生班國民經濟專業,廣西區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現任南寧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局機關政務、財務、後勤管理,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水利志、水利信息化,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招投標管理,水利水電科技推廣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建設管理科(科學技術科)。
聯繫上林縣、市天雹水庫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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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彭繼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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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彭繼宏,男,1963年12月生,漢族,廣西扶綏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廣西大學水電建築專業,廣西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現任南寧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分管水資源保護、利用、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與質量監督方面的工作。
分管水資源保護、利用、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與質量監督方面的工作。
分管水資源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聯系邕寧區、南寧水利電力設計院、市水利學會。
毛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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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毛世才,男,1965年2月生,壯族,廣西上林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9月參加工作,解放軍測繪學院天文大地測量專業,解放軍測繪學院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現任南寧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分管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河道管理、地方電力農村水電行業管理規劃,水利經濟、水利招商引資,水利普查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利經濟辦公室、水利普查辦公室。
聯系江南區、經開區、南寧水電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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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李清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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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李清福,男,1967年3月生,壯族,廣西隆安人,199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9月參加工作,昆明陸軍學院軍事指揮專業,昆明陸軍學院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現任南寧市水利局調研員.
協助黃瑞華副局長開展水利規劃計劃及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前期工作。
聯系良慶區、市良鳳江水利工程管理所。
付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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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付振坤,男,1958年10月生,漢族,山東肥城人,198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中央黨校在職大學本科學歷,工程師。現任南寧市水利局副調研員(兼局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機關黨務及所屬單位黨群管理方面的工作。協助袁慶波副局長開展水土保持管理方面的工作。
聯系高新區、市澤邕水利建設有限公司。
鄭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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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鄭福增,男,1958年3月生,漢族,廣西合浦人,1980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南寧分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南寧市水利局副調研員。
協助潘振陽副局長開展水政監察及水政執法方面的工作。
聯系南寧-東盟經濟開發區
Ⅱ 水利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的水利工程總監理工程師主要職責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應負責全面履行監理合同中所約定的監理單位的職責。主要職責應包括以下各項:
1 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制定監理機構規章制度,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簽發監理機構的文件。
2 確定監理機構各部門職責分工及各級監理人員職責許可權,協調監理機構內部工作。
3 指導監理工程師開展工作;負責本監理機構中監理人員的工作考核,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根據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調整監理人員。
4 主持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發包人批准。
5 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和資金流計劃。
6 組織或授權監理工程師組織設計交底;簽發施工圖紙。
7 主持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例會和監理專題會議。
8 簽發進場通知、合同項目開工令、分部工程開工通知、暫停施工通知和復工通知等重要監理文件。
9 組織審核付款申請,簽發各類付款證書。
10 主持處理合同違約、變更和索賠等事宜,簽發變更和索賠的有關文件。
11 主持施工合同實施中的協調工作,調解合同爭議,必要時對施工合同條款做出解釋。
12 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現場施工人員或技術、管理人員。
13 審核質量保證體系文件並監督其實施;審批工程質量缺陷的處理方案;參與或協助發包人組織處理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
14 組織或協助發包人組織工程項目的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合同項目完工驗收,參加階段驗收、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5 簽發工程移交證書和保修責任終止證書。
16 檢查監理日誌;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組織整理監理合同文件和檔案資料。
Ⅲ 廣西水利廳現任副廳長有哪幾位
廳黨組書記、廳長:鍾想廷
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楊 焱
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蔡德所
副廳長:王春林
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肖軍忍
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閆九球
廳黨組成員、區水文水資源局局長:魏文達
副巡視員:何材強 唐小勇
Ⅳ 請教國家對總監理工程師任職有無規定一個總監理工程師可同時任職1-3個項目總監嗎建設部、水利部等相關
可以的,3個
Ⅳ 水利總監能擔任幾個項目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03之3.3.5對此有規定,用語只是「不宜」,而非「不可」,且有「如需擔任兩個標段或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時,應經發包人同意,並配備副總監理工程師」。所以,關鍵是看發包人的意見了。取得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須持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並經培訓合格後,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審批並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應由其注冊的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後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並提交以下材料:(三)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出具近兩年監理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第一條為提高建設監理工作水平,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資格管理,依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和《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申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以下簡稱監理人員)資格,對監理人員實施資格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制度。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第四條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活動的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監理人員分為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總監理工程師實行崗位資格管理制度,監理工程師實行執業資格管理制度,監理員實行從業資格管理制度。第五條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專業分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製造、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4類。其中,水利工程施工類設水工建築、機電設備安裝、金屬結構設備安裝、地質勘察、工程測量5個專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類設水土保持1個專業,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製造類設機電設備製造、金屬結構設備製造2個專業,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類設環境保護1個專業。總監理工程師不分類別、專業。第六條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內容包括監理人員資格考試、考核、審批、培訓和監督檢查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國總監理工程師資格審批;負責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審批;歸口管理全國監理員資格審批,負責水利部直屬單位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流域管理機構指定的行業自律組織或中介機構受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委託,負責本流域管理機構所屬單位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行業自律組織或中介機構受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委託,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第七條取得監理員從業資格,須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審批,或者由具有審批管轄權的行業自律組織或中介機構審批並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備案後,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須經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的資格考試合格,並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取得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須持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並經培訓合格後,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審批並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一)取得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學習和工作經歷(中專畢業且工作5年以上、大專畢業且工作3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且工作1年以上);(三)年齡不超過60周歲。第九條申請監理員資格,由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後向具有審批管轄權的單位申報,並提交以下有關材料:(二)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書。第十條審批單位自收到監理員資格申請材料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審批結果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備案後,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監理員資格證書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印製、統一編號,由審批單位加蓋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規格的資格管理專用章。監理員資格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定期向社會公布取得監理員資格的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第十一條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全國統一考試。第十二條申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取得工程類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學習和工作經歷(大專畢業且工作8年以上、本科畢業且工作5年以上、碩士研究生畢業且工作3年以上);(三)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第十三條申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應當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並提交以下材料:(二)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第十四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對申請材料組織審查,對審查合格者准予參加考試。第十五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向考生公布考試結果,公示合格者名單,向考試合格者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對監理工程師考試結果公示有異議的,可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訴或舉報。(五)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第十七條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應由其注冊的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後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並提交以下材料:(三)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出具近兩年監理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第十八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評審總監理工程師申請材料,並將評審結果公示,公示期滿後向合格者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對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訴或舉報。第十九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負責監理人員有關培訓管理工作,統一頒發培訓合格證書。第二十條《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從業的,應在有效期滿前30個工作日內,由監理單位到有審批管轄權的單位申請辦理延續手續,並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備案。監理員允許從業時間不足3年的,應當按其實際可從業期限確定資格證書有效期。監理員在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參加一次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的教育培訓。第二十一條取得《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未按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進行注冊的,在3年內至少參加一次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的教育培訓,以保持其資格的有效性。第二十二條《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從事本崗位工作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0個工作日內,由監理單位到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請辦理延續手續。總監理工程師允許從事本崗位工作時間不足3年的,應當按其實際可從事本崗位工作的期限確定崗位證書有效期。第二十三條監理人員資格申請人應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禁止提供虛假材料或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第二十四條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應當由本人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偽造、出借、倒賣、轉讓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第二十五條資格管理人員在進行監理人員資格管理過程中,應遵守下列規定:(四)不得索取、接受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的財物或其他好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撤銷已批準的監理人員資格:(六)應當撤銷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條取得監理人員資格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注銷其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六)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條監理人員遺失資格(崗位)證書,應當在資格審批單位指定的媒體聲明後,向資格審批單位申請補發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第二十九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對監理人員資格實行動態管理。監理單位應當每年將本單位監理人員的從業情況,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備案,並對備案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監理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依據行業自律有關規定予以查處。第三十條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監理人員資格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認定,並給予警告,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十一條監理人員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偽造資格(崗位)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崗位)證書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第三十二條監理人員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一)利用執(從)業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項目法人、被監理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財物的;(二)與被監理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的;(五)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中,不嚴格履行監理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監理工程師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因違規被水行政主管部門處以吊銷注冊證書的,吊銷相應的資格證書。第三十三條監理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從)業一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得申請。監理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且情節嚴重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得申請。第三十四條資格管理工作人員在管理監理人員的資格活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按行業自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五條監理人員被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除已明確規定外,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請復議或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訴。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的吊銷資格(崗位)證書的處罰,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作出。第三十八條監理人員資格申請材料的格式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規定;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印製。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首先通過水利監理工程師的考試。2、然後要經過培訓,獲取培訓證書。3、根據條件進行申報,參加考試。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應調換其工作;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13.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Ⅵ 水利部頒發的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怎麼考
1、首先通過水利監理工程師的考試。
2、然後要經過培訓,獲取培訓證書。
3、根據條件進行申報,參加考試。
Ⅶ 水利工程監理,建設部的監理人員可以擔當嗎
不可以!
本人是水利部注冊監理工程師,現為某工程項目總監代表。在此之前,監理部原任總監代表是一個建設部注冊監理工程師,剛進入工地兩個月後,水利廳建設監督中心派員檢查監理人員資質,發現總監代表資質不是水利部頒發的,便立刻發怒,當場將其驅逐出工地,並警告了監理公司,今後不得使用非水利部資質的監理人員監理水利工程!
公司沒辦法,只好將我從別處抽調來擔任工程項目總監代表。
Ⅷ 什麼才具備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
取得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須持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並經培訓合格後,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審批並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應由其注冊的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後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申請表》;
(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三)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出具近兩年監理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建設監理工作水平,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資格管理,依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和《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以下簡稱監理人員)資格,對監理人員實施資格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制度。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
第四條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活動的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
監理人員分為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總監理工程師實行崗位資格管理制度,監理工程師實行執業資格管理制度,監理員實行從業資格管理制度。
第五條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專業分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製造、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4類。其中,水利工程施工類設水工建築、機電設備安裝、金屬結構設備安裝、地質勘察、工程測量5個專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類設水土保持1個專業,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製造類設機電設備製造、金屬結構設備製造2個專業,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類設環境保護1個專業。
總監理工程師不分類別、專業。
第六條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內容包括監理人員資格考試、考核、審批、培訓和監督檢查等。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國總監理工程師資格審批;負責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審批;歸口管理全國監理員資格審批,負責水利部直屬單位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
流域管理機構指定的行業自律組織或中介機構受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委託,負責本流域管理機構所屬單位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行業自律組織或中介機構受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委託,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
第二章監理人員資格取得
第七條取得監理員從業資格,須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審批,或者由具有審批管轄權的行業自律組織或中介機構審批並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備案後,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須經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的資格考試合格,並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取得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須持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並經培訓合格後,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審批並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第八條申請監理員資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學習和工作經歷(中專畢業且工作5年以上、大專畢業且工作3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且工作1年以上);
(二)經培訓合格;
(三)年齡不超過60周歲。
第九條申請監理員資格,由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後向具有審批管轄權的單位申報,並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申請表》;
(二)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條審批單位自收到監理員資格申請材料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審批結果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備案後,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
監理員資格證書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印製、統一編號,由審批單位加蓋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規格的資格管理專用章。監理員資格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定期向社會公布取得監理員資格的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一條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全國統一考試。
第十二條申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工程類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學習和工作經歷(大專畢業且工作8年以上、本科畢業且工作5年以上、碩士研究生畢業且工作3年以上);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申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應當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申請表》;
(二)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對申請材料組織審查,對審查合格者准予參加考試。
第十五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向考生公布考試結果,公示合格者名單,向考試合格者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對監理工程師考試結果公示有異議的,可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訴或舉報。
第十六條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在監理工程師崗位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經歷不少於2年;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三)經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培訓合格;
(四)年齡不超過65周歲;
(五)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七條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應由其注冊的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後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申請表》;
(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三)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出具近兩年監理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評審總監理工程師申請材料,並將評審結果公示,公示期滿後向合格者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
對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訴或舉報。
第十九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負責監理人員有關培訓管理工作,統一頒發培訓合格證書。
第三章監理人員資格管理
第二十條《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從業的,應在有效期滿前30個工作日內,由監理單位到有審批管轄權的單位申請辦理延續手續,並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備案。
監理員允許從業時間不足3年的,應當按其實際可從業期限確定資格證書有效期。
監理員在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參加一次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的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取得《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未按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進行注冊的,在3年內至少參加一次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的教育培訓,以保持其資格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條《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從事本崗位工作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0個工作日內,由監理單位到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請辦理延續手續。
總監理工程師允許從事本崗位工作時間不足3年的,應當按其實際可從事本崗位工作的期限確定崗位證書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監理人員資格申請人應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禁止提供虛假材料或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應當由本人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偽造、出借、倒賣、轉讓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資格管理人員在進行監理人員資格管理過程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違反監理人員資格管理有關規定;
(二)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三)應當依法維護監理人員的知情權、申訴權和訴訟權;
(四)不得索取、接受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撤銷已批準的監理人員資格: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程序批準的;
(二)不具備本辦法規定條件批準的;
(三)有關單位超越職權范圍批準的;
(四)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的;
(五)嚴重違反行業自律規定的;
(六)應當撤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取得監理人員資格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注銷其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
(三)超過本辦法規定的監理人員年齡限制的;
(四)超過資格(崗位)證書有效期而未延續的;
(五)監理人員資格批准決定被依法撤銷、撤回或資格(崗位)證書被依法吊銷的;
(六)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監理人員遺失資格(崗位)證書,應當在資格審批單位指定的媒體聲明後,向資格審批單位申請補發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對監理人員資格實行動態管理。監理單位應當每年將本單位監理人員的從業情況,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報備案,並對備案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監理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依據行業自律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條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監理人員資格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認定,並給予警告,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第三十一條監理人員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偽造資格(崗位)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崗位)證書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
第三十二條監理人員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
(一)利用執(從)業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項目法人、被監理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財物的;
(二)與被監理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的;
(三)將質量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四)泄露執(從)業中應當保守的秘密的;
(五)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中,不嚴格履行監理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
監理工程師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因違規被水行政主管部門處以吊銷注冊證書的,吊銷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三條監理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從)業一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得申請。
監理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且情節嚴重的,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得申請。
第三十四條資格管理工作人員在管理監理人員的資格活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按行業自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監理人員被吊銷相應的資格(崗位)證書,除已明確規定外,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申請復議或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訴。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的吊銷資格(崗位)證書的處罰,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作出。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監理人員資格申請材料的格式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規定;監理人員資格(崗位)證書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統一印製。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Ⅸ 廣西水利廳監管的項目招投標備案招標人需遞交什麼資料
(一)投標邀請書;(二)投標人須知。(三)書面合同書格式。 (四)投標報價書、投標保證金和授權委託書、協議書和履約保函的格式。(五)必要的設計文件、圖紙和有關資料。 六)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七)評標標准與方法。(八)投標文件格式。九)其它輔助資料。
(三)委託投標時,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四)投標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其它有效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五)監理大綱;
(六)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主要監理人員簡歷、業績、學歷證書、職稱證書以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崗位證書等證明文件;
(七)擬用於本工程的設施設備、儀器;
(八)近3~5年完成的類似工程、有關方面對投標人的評價意見、以及獲獎證明;
(九)投標人近3年財務狀況;
(十)投標報價的計算和說明;
(十一)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內容。
Ⅹ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的人員編制
自治區水利廳機關行政編制為80名(含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行政編制18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其中1名兼任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總工程師(副廳長級)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6名。